第六章 水晶情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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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物理楼,老三笑着说道:“猴子,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张大爷挺有水平的?”
我想了下,道:“我也有些奇怪,平常老看到他,没啥感觉,今天一听他说话,一套一套的,看来咱们学校还真不赖,连个看门的都深藏不露。”
老三嘿嘿一笑,神秘地道:“说不定人家张大爷还是个武林高手呢,不是说什么‘小隐隐于山林,大隐隐于闹市’吗?我看这位张大爷就有那么点少林无名老僧的味道。你信不信?”
我忍俊不禁,道:“行了,行了,我信,只要你不跟我说张大爷是个CS高手,其他的我都信,呵呵。”
听我这话,老三也笑了。
笑归笑,不过张大爷在物理搂呆了这么多年,发生了这么多命案,他却依然毫无畏惧,倒也的确令人佩服。
我和老三一起到云江街吃了顿饭,顺便商量了一下,决定我们两个人分别去调查一个案件,然后汇总分析。一开始老三想要去调查发生在女厕所的那件案子,后来斟酌再三,还是决定选择电梯里的案子,因为那个女老师曾丽波我们也曾有过耳闻,据说长得颇为清秀。
这样一来,女厕所那件案子就由我来负责了。
我本来打算进女厕所一探究竟的,可是白天进去的话万一被人发现,可就百口莫辩了,如果晚上进去,又实在鼓不起这个勇气,想了想,还是放弃了,估计经过装修,也不会有什么痕迹留下来了。
既然死者是商学院会计班的学生,我便按照张大爷的提示,去找会计班的学生询问。
商学院的教学楼和法学院紧紧相邻,两个学院的学生宿舍也是混在一起的。据说,鉴于商学和法学的密切联系,学校曾有过打算,将商学院和法学院合并,整合资源,成立法商学院,最终因为新学院成立后学院院长的人选确定不下来而不了了之。
我就近敲开了商学院会计班的一个男生宿舍。
自从我被公安局关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成了一个名人,其他学院的很多学生也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去自习的时候,大家都会被我吓走。不过这次还好,我走进他们宿舍的时候,他们虽然脸上有些惊疑,却没有像往常那么害怕。
我没有拐弯抹角,直接提到了那个发生在女厕所的案子,说是想了解一下情况。
他们听了我的来意之后,表情显得很古怪,说让我去找一个叫杜小民的男生。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明显露出一股鄙夷的表情。
“杜小民?”我一愣:“就是那个第一个报名去西藏支边的杜小民?”
他们肯定地点了点头。
杜小民是个名人,我也见过。原因是这个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全校的大四毕业生召集起来开了次会议,号召大家积极申请去西藏等边远地区支边支教。一听说要去西藏这等苦寒之地,不论老师们将待遇说得多么好,也不管老师们将支教支边事业描绘得多么崇高,没有一个同学愿意去,甚至有个学生还当场站起来,质问那个老师,既然西藏人民这么需要知识分子,而这个事业又是如此崇高,那老师您为何不为这个崇高的事业做出您应有的贡献,自己去西藏奉献您的光和热?其他学生本来就有不满情绪,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听到有人出头,便悄悄地鼓起掌来,这么一来,整个会场掌声四起,乱成一片。台上的老师气得满脸通红,却也毫无办法。
正当会场乱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个坐在角落里的男生站了起来,说道:“我去。”他就是杜小民。
整个会场瞬间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他的身上。他低着头,但依然坚定地重复了一遍:“我申请去西藏。”
有的人认为他疯了,有的人认为他是为了出风头,不过最高兴的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老师们,马上将他树为了乐于奉献、勇于牺牲、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奔赴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艰苦奋斗的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学校的宣传栏到处都是他的事迹介绍。

杜小民也因此一炮走红,成了学校的名人,风头之健,仅次于我(毕竟进拘留所的概率比上光荣榜的概率要更低一些)。
我来不及细究他们奇怪的表情,根据他们的指点,找到了杜小民。
他是个清秀的男生,戴着眼镜,文文静静。听了我的来意之后,他好像不愿说什么。我不甘心就这么打道回府,便极力邀请他去喝杯咖啡,他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不过到了云江街之后,他却没有进咖啡屋,而是选了一个小酒吧。
他的酒量很浅,几杯酒下肚,脸就红了。他依旧沉默着,一杯接着一杯。忽然,他莫名奇妙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并不怪她……”
我没有接茬,只是静静地听着。
他慢慢地给自己满上,却没有喝,一手握着酒杯,望着窗外的人来人往,眼睛有些空蒙蒙的,半晌之后,说起了往事。
他似乎沉浸在往事的片断里,自言自语道:
她叫萧小梅,我和她相识多年了,原来她并不是那样的。
我家在云海市乡下的一个小村庄,萧小梅家和我家在同一个老院子里。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经常玩过家家之类的游戏。
我们去河边捡了很多的贝壳,大的作为菜盘子,小的作为饭碗,还拿了个边沿有缺口的破碗作为烧饭炒菜的锅。我们把一些蚂蚁放在玻璃瓶里,养起来,这就是我们的鸡鸭鹅了。而那些比较大的昆虫,比如蝗虫啊、蚱蜢啊之类的就是所谓的牛羊。
我们两个常常扮作夫妻,她主内,我主外。我去外面劳动,锄草种地,放牧牛羊,她就在家做饭,带孩子,也就是一个脏兮兮的洋娃娃。
那时,我还自己动手造了个车子,找了四个啤酒瓶盖,用小钉子固定在一个木片的两边,在木片上立一根朝上的钉子,用绳子拴上,这么一拉,便成了车子了。
每过上几分钟,她就会来叫我,说是饭烧熟了,要我回家吃饭。我便将装着昆虫的玻璃瓶放在“车子”上,拉着往“家”走。
我们每天重复着这个游戏,乐此不疲。大人们看到了,便也打趣,说她是我的小媳妇。我们也不害羞,继续玩我们的过家家。
所谓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就是这样吧。
后来,我们上学了,我跟她在同一个班,坐同一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每天上学放学都在一起。
直到有一次,路上被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们跟在我们后面说着不三不四的话,还不时对我们推推搡搡的。我们都跌了几跤,鼻青脸肿,哭着回到家里。
爸妈第一次对我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说我们已经上学了,长大了,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在一起玩了,否则别人会说闲话的。
我虽然不愿意,但是懵懵懂懂的似乎也意识到了一些变化。
第二天,当我没有听爸妈的劝告,仍然去她家找她的时候,她却避而不见。
后来,我又找过她几次,但是她的态度变了很多,再也不愿跟我一起玩了,甚至要求老师给她换了位置,跟另一个女生同桌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为了陌路人。
就这样,我懵懵懂懂地走过了五年的小学生涯。小学毕业后,我没有和她上同一所中学,由于都住校,基本上也就没怎么见过面,后来她家搬了,虽然还在本市,也知道在哪,但我却从没有专程去过。
我也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圈子,童年的记忆就这么渐渐被岁月消磨,随风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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