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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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一章和亲之路(二)]
送亲人马风风光光地走了大半个月,总算到了“镇南城”——“凤鸣国”最南边的边关城镇。你别小看这“弹丸”之地,可是非常的热闹着呢,因为这里地处与“水镜国”的交界之处,现在又是太平盛世,所以两国的贸易基本都是在这里进行的,是商家必争之地。
不是说去“蓝月国”的吗?怎么到了“水镜国”了?我的疑问很快得到欧阳哥哥的答复,原来“凤鸣国”和“蓝月国”的中间被“水镜国”这个“第三者”横插了一脚。哦,明白了。
行到此地,正是用午膳的时间,可是欧阳哥哥说今天不再继续前行,就在驿站住一个晚上,因为出了城就不再是“凤鸣国”的领地了,以后十来天要快马加鞭的赶路了。
欧阳哥哥还跟我说,虽然表面上看“凤鸣国”和“水镜国”这三十几年是相安无事,其实背地里“水镜国”对“凤鸣国”可是虎视耽耽的,就连三十多年前,他父皇遇刺的事件都和“水镜国”有关,不过当时没有有力的证据,再加上他父皇也没大碍,此事也不了了之,但两国的关系一直都非常的微妙,所以这次,为了不节外生枝,我们放弃穿过“水镜国”这条近路,而绕道,从“水镜国”和“灵云国”中间的三不管地带前进。
用过午膳后,欧阳哥哥说去找“城主”了解了解现在相临的各国的情况,“强迫”我老老实实地陪着菲菲待在驿站休息,我当然是很“诚恳”的满口答应下来。
欧阳哥哥刚一走,我的心就痒痒了,刚才坐在马车里从街上过来的时候,听见外面是人声鼎沸的呀,很想出去体会体会当地的“民风”呀,说去就去,我很果断的下了决定。带上两个从王府里挑选的“壮”家丁,悄悄咪咪的“溜”了出来。我本来想把菲菲也**来见识见识一下的,可在这人蛇混杂的地方,那些宫娥,宦官盯得特别的紧,我怕没把她**来,反尔自己被他们监管起来那就惨了。
一出门我就被这热闹的场面感染了,看着什么都新鲜好玩,一边看着新奇的事物,一边吃着以前没吃过的当地小吃,跟随着人流向前走,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很大的十字路口,发现路中间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个水泄不通,也不知道有什么希奇事发生了,我哪能放过呀,给后面的两个家丁打了一个眼色,他们立马就帮我“开”出了一条路来,我顺顺利利的走到了“事发现场”,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官府在买卖人口,这些被卖的人都是罪不至死,但必须严惩又没有什么危害的犯人,说白了就是“主犯”的家眷,他们都被开除了良民的户籍,只能终生为奴为婢的了。这有什么希奇的,我在国都经常“出席”这种场合,再加上我们也来晚了,那些稍有姿色的女子和精壮的男子都已经被青楼和大户人家买了,剩下几个没什么看头的人,我转身就走。

“啪!”就听见鞭子的响声,我回头望去,一个衙役正挥舞着软鞭,向一名年轻女子身上砸去,呀,那个疼呀,我哆嗦了一下,为她叫疼。可这个被五花大绑的当事人却哼都不哼一声的站在那里,怒目圆瞪地盯着那个行凶之人,很是“壮烈”呀。
我不免对她钦佩起来,定下神来仔细地打量起她来,十七,八岁的样子,有一米七五,六,很高,看她的气势只能用“仪表堂堂”来形容了,我可没用错词,她是女的,没错,但她全身找不到一点女子的娇态,就只看见硬朗之气,在现代来说就是“中性”,英气十足呀,五官也不错,坏就坏在她的前额有一块很大的胎记,看起来怪吓人的,要不,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巾帼”美人,可惜,可惜呀。可能就是她这种独特的气质和面貌才没人要,从而惹恼了衙役吧。
我好奇的向周围的人打听她的来历,有个知情人士,看着我的打扮和带着的两个凶神恶煞的家丁,忙讨好的过来帮我“解答”。原来她的父亲本是这里有名的大商户,专门经营关里关外马匹的贩卖,她是小妾生的,因为面貌异样,从小在家饱受欺凌,十来岁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离家出走,听说去了一个什么山,跟一个道姑习武。没想到,后来有人告密说她父亲是“水镜国”的“间谍”,官府当然要严查了,把他父亲关进牢里,没两天说他畏罪自杀了,她做为女儿的为尽最后一点孝道,赶回来拜忌,更没想到又过了几天,官府说证据确凿,连拖带抢的把她家给抄了,最后她就成了我面前这个样子了。
我是“慈悲心肠”呀,觉得她各方面条件都很适合做我的女保镖,于是问那个衙役要卖多少钱,没想到他竟然“开”我五十两白银,哎呀,当我是外行呀,五两,你卖就卖,不卖就算了,他见我是个“识货”之人,就卖给我了。唉,人命真是贱呀!
衙役把她带到我面前,她也竟然连谢都没谢我,还恶狠狠的瞪着我,好象是我带人去把她家给抄了,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哟呵,她还倔强的把头偏向一边,衙役可能怕我不要她了,忙帮她回答了名字,叫“林云秀”。好,算你有个性,我喜欢。
我本想悄悄的把她带回驿站,没想到刚走到半路就看见欧阳哥哥带着大队人马朝我这边赶来,不用问就知道是来缉拿我这个“逃犯”的啦。
我耷拉个脑袋,很“诚恳”的向欧阳哥哥认错,他本想念叨我的,不过他发现一个满眼怒火的外人跟在我身边,很是不悦,我连忙把刚才“救”云秀的经过绘声绘色的讲给他听。欧阳哥哥听完了,交代他身后的人,说等一下把云秀送走,我可不干了,就差赖在地上打滚了,好说歹说,欧阳哥哥才勉强同意留下她观察两天。我这般为她,这个小妮子还是不为我所动,好,我是最喜欢挑战高难度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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