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左手上的秘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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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久以前,手上的戒指就代表着特殊的含义。
左手中指戴的是订婚戒指,也佩带表达身份和权势的戒指。在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的两河流域文明里,国王将象征权势与身份的戒指戴在中指上,因为这不仅仅是戒指,那上面的楔形文字和图案就代表国王的印章,所以随身携带。楔形文字刻在未干的泥板上,下方用戒指面印上戒面的花纹,就相当于古老中国的圣旨和玉玺了。
左手食指佩带的戒指多半是为了表明身份地位,现在是用来表示未婚或单身,在从前贵族一定要在这个手指上佩带有家族花纹和装饰品的戒指,以显示身份。后来,逐渐认为右手食指佩带这个意义的戒指才是正统,所以左手食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
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意义就重大了,谁都知道,那里戴的是结婚戒指。在人体血管走向中,无名指最接近心脏了。所以把代表一生誓言与承诺的戒指戴在那里,象征坚定与永恒。但是在从前,不止是对婚姻的忠诚,对君王的忠诚同样重要,人们往往把国王赐予的宝石做成戒指戴在无名指上,以显示自己的忠诚永不改变。同时也有宗教信徒将代表神的戒指戴在这里,表示奉献终身的虔诚。
今天,已经很少人记得这些戒指除了表示自己婚姻状况外的意义了,只有在地下世界里,用血来统治的黑道领袖,将象征教父身份的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
向教父宣誓效忠时要亲吻教父的左手,事实上就是亲吻那枚戒指。
象征着黑道至高无上规则的戒指。
现在这个社会,除了掌握地下世界的教父,还有谁会在手上戴这种象征身份的戒指?难道是一个出名的家伙,他手上的结婚或订婚戒指是独一无二的,一被人看见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莫德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这个行为古怪的客人啊,怎么看也不像是什么有名的大人物。
而代表婚姻的戒指独一无二的,都是一些联姻或者身份显赫异常的人,他们不屑与常人一样有一个可能和别人重复的戒指。
萧宇手上的结婚戒指就是这样特别定制的,但是还没有到了让别人看一眼就忘不了,再看一眼就让人认出他主人的身份。
除非是像教父斯若弥恩.西达瓦手上的那样,因为火焰女神是世界上最大的红宝石,就是呆子看了也会牢牢记住。
一个名贵的,独一无二的戒指,会出现在这个古怪的客人手上吗?
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啊!
莫德沉默着。
那样的一双手,完美得在今天的上流社会上都已经很少能看到了。这个年代,纯粹的纨绔子弟几乎活不下去,没有力量光靠家族的权势风光不了多久。一切都是危险不确定的,如果没有好的继承人,那么这个家族很快就要没落下去,被上流社会所抛弃。
虽然所有人都看不起他,看不起他什么也不知道就说他是乡巴佬。但是仔细看的话就发现他的行为和举止比那些自以为高贵的人要优雅得多。人们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一但有了一个评论就不会看见其它东西。说起来一叶遮目是很可笑的事,但是所有人都在这样做。
直觉是做为高级间谍最重要的东西,莫得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看见这个人的时候从他心里感觉到的那种无可替代的高贵优雅,虽然他立刻就被那人走路姿势的古怪吸引了注意力,觉得他无论是走路和说话都在拼命掩饰平常的习惯,这真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今天实在和平常不一样,他似乎也注意到那三个平常总是在赌博的人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不习惯的偏头,换了一个位置注视正在和几个同样身份不低的女子高谈阔论的大小姐。
海洋彼端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基本上都是集中在或者这个大小姐身上,她一点也不介意,继续她的消遣和玩乐,只是今天她明显心情不太好。回头的时候发现那个最被人看不起的乡巴佬今天居然也在看自己,心中火一起,立刻冷笑着走过来。
“喂喂喂,我没有看错吧,居然还有人喝这个?”
伸手就要去端桌子上的那杯果汁,她的举动一下子那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
“真是好笑,你是不是男人啊?”
“咣当——”
高脚彩色玻璃杯被摔得粉碎,亮黄色的果汁流了一地。
真是倒霉,为什么偏偏惹上了这位呢?
很多人虽然幸灾乐祸,但是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哀悼的,不过很快就被看好戏的念头占据了。
有人要倒霉了!!!
这个想法是绝对没有错的,只不过究竟是谁倒霉这个问题估计就没有什么人能想得明白了。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没脾气的人,只不过你看不出来而已。
莫德相信这个人也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别问他怎么知道,反正就是感觉,感觉这个人可能是他一生所遇见的脾气最不好的人了。
事后想来,他的直觉还真是可靠得不得了。
有理智的都不会和这种女人计较,他什么也没说就站起身来,向吧台走去。他的意思明显得很,无非就是再拿一杯果汁,换个地方坐而已。
那位大小姐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家伙若无其事的走到另一边走下,手中拿着另一杯果汁。
怎么会有这种人?
“喂!你是聋子啊?”
“萨丽小姐和你说话呢,没听见啊你!!”
马上有几个人站起来,准备为这位大小姐出气。
可惜当事人还是一副听若不闻的架势,很有种不把人放在眼里的傲慢。
“混帐!!”
“事情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教父斯若弥恩.西达瓦放下了手中的扑克,微笑道。
“的确。”萧宇也笑起来。
看着几个人像是愤怒无比的走过来,那个人无奈的站起来:
“一群疯子。”
清冷的声音很是悦耳,可惜没有多少人欣赏。
只有本来还准备看好戏的三个大人物全身一震,拼命回想着这个似乎在那里听过的声音,不过可惜这声音明显是经过掩饰的,根本就不是他原来说话的音调。
“你还想走?!”
“不走,留在这里陪疯子玩吗?我可没有那么好的兴致!”
“混帐!”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立刻冲过来,“你小子很嚣张啊?!”
左袖被拉住,也许是错觉,那人瞬间就暴发出一种杀气来。
“放手!”声音冰冷无比。
那个身高几乎有两米的大汉不由自主的放了手,也不知道是什么瞬间把他的思想控制住一样。
“哼!”他也不回头,就往外面走去。
“给我站住!”
气急了的大小姐一把狠拉住他的袖子,怒骂道:“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披风下那冰冷的眼神吓得她几乎说不出话来。
“左手……”萧宇低低的喊了一声。
莫德的眼睛正不敢置信的盯着那个人不小心露出来的左手。
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黑色的十字架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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