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财富之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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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半兽哥哥比武的缘故,我被批准暂时跟着他们。
我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我的可米已经没有灵力给我做封印了,现在的我就象砧板上的肉,有刀的都可以随便剁,偏偏我还带着那条财富之钥。
“你叫什么名字?到底几级了?没学过防御术吗?”新月一次提了好几个问题,我有兴趣回答的只有第一个,欣慰地想她终于想知道我的名字了……
“我叫若风,身高190CM,人类。发色红,瞳色褐,肤色白,……”
“啪”,我的后脑被半兽哥哥重重地敲了一下,“问你名字,怎么那么罗唆!小子你是个新新菜鸟吧,连最基本的防御术都不学。”
“呵呵”我有点糊涂,听名字防御术应该是一种技能,“在哪里可以学?”
“各国的王城,一般人都会先学防御术再去完任务的。等级不高也可以学低级的防御术。”新月一边解释一边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
“呵呵,我也觉得我不是一般人……”
“啪”我的后脑又被敲了一记,我恨恨地瞪一眼青脸怪。
“你不是一般的笨人!”他说,“除非你要做修士,否则防御术、棍术是生存的最基本技能,亏你赤手空拳地还能走到这里。死过几回了?”
这家伙也太不客气了,在女孩面前问这种不给面子的问题,我看一眼新月,她好象很感兴趣的样子。
“没死过几回……就是在溺河边为了完任务淹死过一次……”为了满足女人的好奇心,我用蚊子大小的声音回答。
“溺河的任务?!”新月和青脸怪同时叫起来,我看一眼他们,不知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那么兴奋。
“你完了这任务吗?听说要死一次,还不定给道具,做这任务很不划算。”新月说。
半兽接着说:“是啊,死一次不定会掉什么装备,随机的,就算没带在身上的道具也可能掉。没人那么笨,做这种赔本交易。”
我更加不想解释了。他那样说的意思不就是除了笨蛋外,没人会接这种任务。
他们见我没回话,当我只是在开玩笑。
“对了,若风,你打算去哪里?”新月问。
“四处转转,看看这村子环境怎么样,好的话买个房子什么的,再买块地,请几个农民耕种耕种,秋天的时候再回来这里吃新鲜的蔬菜,蔬菜太多的话就分给村民,收买一下人心,到下一年村长选举时搞不好我会被选为村长……”
“啪”,后脑又被敲了一记。
“青脸怪!”我往边上跳开,其实这个动作是多余的,不过是我的习惯而已。才走了二十米路,我已经积压了很多怨恨。他居然象当初我敲兔子一样敲我的头,还连着三次!!
“干嘛?”他若无其事地说,“我打你是因为怕你妄想症太厉害,等下转不出来了。”
“你是嫉妒吧?!这种有钱人的过法你连想都没想到过!”
“嘿嘿,”青脸怪笑得很难看,(至少我这样认为)他那不屑的眼神更令人讨厌,看我象看地底的老鼠一样:“你有钱的话先换身衣裳如何?”
“呵呵。”连新月都笑起来。她一定是无意的,我坚信!我看一下她,她正用满含笑意的眼睛看着我……的衣衫。

我最恨人家看我的衣服了,英雄落难,现在正是褴褛的时候!偏偏青脸怪着重地提起它,令它更显注目,我觉得新月的眼睛在那上面停留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恨死了青脸怪。为了不让新月对我有偏见,我决定不惜代价露一下富:
“新月妹妹,给你看一个好东西。”我白了青脸怪一眼,故意侧着身躲开不让他看见,然后从腰带里掏出那根钥匙——为了保险起见,我特意在钥匙上拴了一根绳子,就是可米拿来系鱼鳞的那根,把它在腰上绑了一圈。
解了半天,因为太谨慎打了个死结,解不下来。新月好奇地伸过头来看。
“借刀用一下……”我实在没辙了,只好向她求救。
“呵呵,什么东西要拴得那么死。”新月从她腰间的小刀鞘里拔了一把短匕首递给我。
我接过,低着头一边割绳子,一边说:“溺河任务的奖品——村长的小金库钥匙!”
“啊~”新月一声惊叹,引得青脸怪也伸过头来。
刚好我把钥匙弄下来了,于是把它紧紧握在手心,就是不让他看。
把匕首还给新月后,我故弄玄虚地把她拉到一侧,用背挡住青脸怪的视线,把钥匙扬给新月看。还特意高声说:
“很漂亮吧?小金库的钥匙哟,交任务时村长给的!”其实那把钥匙也就是一把普通铜钥匙,没什么特别之处,说它漂亮,也只是看在它的含金量的份上,呵呵。
“真的吗?你真的完了溺河的任务?听说很难完,那些任务物品只可遇而不可求,你运气真好,有什么诀窍吗?”新月十分兴奋,脸颊有点泛红,看得出她对这任务十分感兴趣。
新月的话青脸怪听得一字不漏,他插嘴问:“是啊,小子,说来听听,你怎么找到鱼怪的?”
我得意地仰起脸,用悠远流长的眼光看着远处:“当然有诀窍了,这个说来话可长了……”
说到这,我瞟一眼他们,新月和青脸怪都用期待的眼神等着下文。
我咽了一下口水,简单地作了个总结:“因为太长,具体情节我也记不住了,等我想起来再说吧。”
青脸怪恨不得咬了我吃的表情,令我很畅快,但新月很失望的表情,又令我于心不忍。
“新月妹妹,我带你一起去开宝库吧,反正两个人拿总比一个人拿要划算得多,到时候你看到喜欢的东西尽管拿好了。”
“真的吗?”新月的眼睛闪闪亮,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也被她的快乐感染到,心里充满了激动的愉悦之情,这种愉悦比刚拿到钥匙在众人的艳羡目光笼罩下的满足感还要快乐百倍。
我想起以前有人说过的“悲伤与人共同分担的话会越分越少;幸福与人共同分享的话则会越分越多”。我现在可以理解一点了,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快乐,自己会更加快乐。
“那么,也叫哥一起吧?三个人拿不是比两个人拿更划算?”新月扑闪着眼睛问。
“不……”我坚绝地拒绝了。
以上的话要补充一下,应该是“幸福与喜爱的人共同分享的话才会越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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