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你可知道我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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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终于回来了,年轻的女子当仁不让的穿上了她们最爱的裙子,惹得男人们都瞪大了眼睛,惊叹于这世上最美丽的风景。女孩迈着自信大步伐穿梭于人群之中,脸上神采飞扬。她知道自己并不漂亮,却不因此而迷惘,与她擦身而过的每个男孩,注意她的,无视她的,女孩都投以亲切的笑容。她期望也许他们中的某一位,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抚摸她秀发。亲吻她额头的那个男孩。终归有一天,即使站在喧闹的十字路口,也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当全世界都变成黑白色的时候,那个隔着车水马龙,攒动人群的唯一身着有色彩衣服的男孩,以相同的笑容凝望着女孩的时候,幸福宛如童话里的安排一样,在你最想被某个人拥抱的时候,降落在摊开的手掌心……今天的广播就以这么一首散文诗来结束吧,祝同学们放学路上一路平安,在此送上一首王菲的《流年》给大家,有生之年里,你会和谁狭路相逢,又为谁在手心长出纠缠的曲线呢?让未来和命运解答吧,拜拜……”
历历摘下耳机,习惯性的吐了一口气,冲玻璃窗外做了一个完结的手势。
胡历历,门外有人找。
谁啊,历历走出广播室,一看见了站在门口下低着头的景芳,立即就转身。
“历历!”景芳叫道。
“怎么,你还敢来见我?”历历停下脚步,双手抱在胸前,用很冷酷的表情看着对方。
“上次的事情是我不好,你就接受我的道歉吧。”
“道歉?你知道我差点被那个家伙给……如果那样,道歉能挽回什么?”
“不是没有让他占到便宜吗?”
“那是我运气好,正好遇见了哥哥,跟你没有关系。”
“我知道,都是我的馊主意,你就原谅我吧,下个月我请你去上海听王力宏演唱会好不好?”
“你走吧。”历历的口气很坚决。
“你真的不肯原谅我吗?那好吧,我会再来的,等你的气完全消了的时候。”
景芳垂头丧气的走开,来到楼梯口,她的眼珠子转了转,身子一歪,“哎哟”一声,故意摔倒在楼梯上。
“你怎么了?”历历见状赶紧走过来去扶景芳,“这么不小心。”
“我没事。”景芳一把抓住历历的手不放,“历历你就原谅我吧?”
“你个死丫头,居然使诈。不行!”
“你就原谅我吧,我以后会遭到报应的。”
“你松手啊,别抓着我不放啊,别人看了会以为我们是同性恋呢!”
”你不说我就不放,同性恋就同性恋!”
“哎哟,真是的,知道了,原谅你就是了,你比鼻涕虫还粘人。”
“真的啊,那我放学一起去练歌房唱歌吧,好久没有去玩了。”
“你得保证以后不再蛊惑我做这些虚荣的事了。”
“我保证!”
“你自己也一样。”
“我保证!行了吧?你什么时候结束,我等你。”
“已经结束了,进去和学姐打声招呼就可以走了。”
“那快点啊!”
司马奴霜垂头丧气的走出校门口。
“霜姐姐?”小妹在身后唤道。
司马奴霜转过身。
“果然是姐姐啊!”
“哦,是胡历历,好久不见了。”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小妹嘟囔着。
“怎么了?”
“考试结束也不联系我,来了学校也不去广播室找人家,若不是碰到姐姐,你就会这么走掉的吧,我好伤心。”
“不是这样的,对不起,只是因为心情不好。所以……”
“心情不好?”历历凑近司马奴霜,“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啊……难道是考试失手了?”
“恩,”司马奴霜点点头,脸色显得很难看。
“怎么会这样,记得姐姐的成绩一直是全年级前十名的啊。”历历感到不可思议。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考完之后就觉得很不理想,这么一次机会,结果却给考砸了。我该怎么办呢……”司马奴霜说到这里,触及心事,眼眶顿时变得通红。
“考砸到什么程度啊?”
“第一志愿基本上应该没希望了,除非出现奇迹。”
“那也不是世界末日啊,姐姐的第二志愿是什么?”
“当时以为完全能够考上第一志愿,所以第二志愿填的时候是随便写的,就是千海市的广播电视学院,一座二流大学而已。”
“那也不错,管它几流呢,对我来说能考上大学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再说着不正合姐姐的兴趣么,而且,在同一座城市就读的话,可以免去很多不方便,我以后也能够常常见到姐姐了。”
“听你的口气,好像我考砸了还挺高兴?”
“哦,当然不是,呵呵,瞧姐姐说的。”
“得了吧,都写在脸上了,还不承认。”
“不是啊,姐姐你不要生气嘛。”
“我没有生气,有时候想想,没有考上一流名牌大学何尝不是一种解脱,每个人的命运从一生下来就是注定了的,没必要在意一时的失败,其实我所担心的,还是父母那边,他们对我寄予了太多,而我却让他们失望了。不知道以后该怎样面对他们。”
“看姐姐就知道伯父伯母应该是很讲道理的人,女儿的的人生不会因为一次挫折而没落的,说不定这样的挫折,会将你带到另一片新的天地,成败是不能以一时来评价的,更何况,又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呢。”
“恩,谢谢你的安慰,我要是早点找你聊聊就好了。”
“姐姐最近都没什么事了吧?”
“恩,闲人一个来着。”
“那,和我们一起去唱歌吧。姐姐声音那么好听,唱歌一定很棒吧?”
“好啊。”
“肚子有些饿了,我们先祭祭五脏庙的胃世音菩萨吧。唱歌的时候也有点底气。”历历提议道。
“可是……”景芳面有难色的说,“我身上的钱只够唱歌的。”
“这个月才月头啊,你的零花钱都到哪里去了?”
“买了限量版的HELLO KITTY枕头了。”
“真服了你。”
‘那个……”司马奴霜在一旁说道,“晚饭的事情就不用担心了,我来请吧。”
“好啊好啊。”景芳笑道。
“不行!姐姐心情那么差,怎么还能让你出钱。”“那怎么办啊?天底下又没有免费的晚餐。”景芳愁眉苦脸的说。
“免费的晚餐……嗯……”小妹用食指顶着下巴思忖着,诡异的一笑,“谁说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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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小妹的电话的时候,我正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品尝着郁闷,难得的休息天,放弃了外出娱乐的时间,苦苦等待的球赛,最终以我支持的球队的失利告终,能不让人郁闷,
“喂,哪?”我没好气的提起话筒。
“哥哥,是我,你老妹。”
“老什么老,没大没小的,有什么事快说,我心情不好的很。”
“啊,哥哥心情也不好,那就更应该出来了,我们正要去唱歌呢,哥哥也来吧,你不是崇拜LINK IN PARK的么,来吼一下发泄一下不满的情绪吧。”
“算了,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女生,我掺和着干什么。”

“哟,哥哥你有多成熟啊,连根胸毛都没长。”
“丫头你懂什么,长胸毛就代表成熟男人吗,肤浅!你知道那些长胸毛的都是什么人么?”
“什么人?”
“他们都是前世吝啬鬼投的胎,前世一毛不拔的厉害,都带到今生来了,所以,长胸毛的男人都小气的很。”
“哥哥可真会说歪理。”
“什么歪理,我说的是实话,所以以后你交男朋友的话一定要注意他胸口的毛多不多。”
“无聊,哥哥,你到底出不出来?”
“不出来。”我一口拒绝。
“胡来!”妈妈在浴室喊道,“洗衣机好像坏了,你现在没事的话,帮我把它送到外面的电器修理部去……”
“哦,妈妈,历历刚才喊我出去有事,所以现在没时间。”我赶紧冲话筒里问道,“你们在哪?我这就过来。”
“怎么才来啊。”小妹冲我不满的嚷道。
“现在是下班高峰,公车太挤,开的慢。”
“就不能打车么,”
“丫头,你给打车费啊,开口闭口打车,没学会赚钱先学会花钱了。”
“花钱还用的着学吗,”
“噢,哥哥,你好!”景芳走到我面前,挤了挤眼睛。
“哦,你好,你是历历的同学吧。”
“是的,我们关系很好的,历历的哥哥就是我的哥哥。”她边说边依偎在我的胳膊旁。
历历赶紧从中间把我们分开,“胡说什么,我哥哥怎会是你哥!”
“啊,说的也是,要是哥哥的话就很难成为男朋友了。”
“啊?”我有些莫名其妙的同时,看到司马奴霜从马路对过走了过来。
“姐姐你上过厕所了?”
历历边说边使劲挤开想要挨近我的景芳。
“好久不见了,胸部好像勺必大了点。”当然,后半句话没有说出口,“听历历说,你最近忙着高考的事?”
“嗯。”
“怎么样?”
“不怎么样,考砸了。”
“是么。”我很知趣的没有再问下去。
“哥你吃了晚饭没?”
“当然没。”
“太好了。”
“好什么?”
“正好一起吃啊。”
“嗯,也好,去哪?”
“肯德鸡!”“麦当劳!”“必胜客!”三个丫头嘴里说出三个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这三个地方的东西都很贵。
“真是很难决定呢,干脆我们三个猜拳吧,谁赢了就去谁提议的地方。”历历提议道。
“好啊!”
“我也要加入!”我喊道,“如果我赢了就去大娘水饺。”结果,我还是被她们排除在外。历历这个小妖精,明知道肯定是我付钱,该死的洗衣机,你为什么要坏啊……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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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的肯德鸡快餐店。
看着满满一堆鸡腿和鸡翅,我想要流下的不是口水,而是眼泪。我的荷包啊。
“哥你怎么不吃?”
“我最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喜欢吃带羽毛的肉类了。”我说,其实是怕这三个丫头不够吃,还要再点就麻烦了。冤枉啊!哪有孤狸不爱吃鸡的。
看着她们狼吞虎.因的样子,我不停的喝着牛奶掩饰口水流过喉咙的声音,如果说人类是地球的蛀虫,那么女人就是男人的蛀虫!古往今来,有多少男人为了女人丢了江山,倾家荡产,啊B哥,我终于了解到你的心情了。
“啊,饱了!”
“我也是!”
“五分钟内,腰是弯不了了。”
“可是,还有一只鸡腿呢,大家都吃不下了吗,”历历问道。
“终于轮到我了,残羹剩菜我也认了。”我舔了舔嘴唇,刚要伸手去取那只最后的炸鸡腿。
噗哧……小妹将擦了鼻涕的餐巾纸丢到鸡腿上,“既然都吃不下,那就不要勉强了,我们走吧。”说完站起身子,“哥哥反正你也不吃的,是吗?”
“嗯,”我含泪缩回颤抖的手,绝望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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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练歌房。
“小姐,我们要一个小包间,两个小时。”历历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
“扑扑……”坐进包间吼,历历老练的试着话筒,“嗯……效果还不错。第一首歌就由哥哥来唱吧,以表示我们对哥哥出钱请客的感谢。”
啪啪……大家鼓掌。
“那好。”我当仁不让的接过话筒,说道唱歌,不管唱的好不好,自信最重要。
“啊!我和哥哥唱一首吧。”还没等我回答,景芳迅速的点歌器上按了一首男女合唱的纤夫的爱。
“景芳你搞什么啊,说好让哥哥一个人先唱的。”小妹夺过她手里的另一个话筒。
“可是我已经点过了啊。”
“没关系,”我说,“今天哥哥就露两手给你们瞧瞧。一人双音。”
“真的假的?”
“骗你有糖吃么。”以前在出租车公司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唱歌,因为不少都是单身汉,所以早就练就了一个人孤独的唱对唱情歌的本领。
“妹妹你坐船头啊,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我迅速的捏扁喉咙,用女人娇滴滴的声音唱着,“小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啊,我俩的情,我俩的爱,在纤绳上荡悠悠荡悠悠……只盼拉着哥哥的手啊,让你摸个够……”
“歌词唱错啦!”历历嚷着,“是亲个够。”
“是么,是我喜欢乱摸啦!”我笑道。
“换歌换歌,受不了了,李连英复活了”历历大叫着。
“我靠!你就不能说句赞美的话啊。”我将话筒掷给历历。
“嗯嗯……现在请漂亮温柔心情却不太好的司马奴霜小姐为大家一展美妙的歌喉。姐姐……”历历将话筒递给司马奴霜。
“不,你们唱吧。”
“姐姐你就唱吧,我还从来没有听你唱过歌呢。”
“哈哈,是因为前面的人唱的太好了,自卑的不敢唱了吧。”我得意的笑道。
司马奴霜瞪了我一眼,“那好,就唱一首吧,不过不许笑我的。”
“怎么会!”历历问,“姐姐你唱谁的歌?”
“邓丽君的吧。”
晕死,竟然和妈妈喜欢的一样,平时听妈妈洗碗的时候哼唱她的歌就已经受不了了,想不到到这里来还要受这种折磨,都什么年代了,还唱上世纪的歌?
“歌名是什么?”
“你可知道我爱谁!”
“啊!找到了”
悠扬简洁的旋律响起,司马奴霜的头跟着节拍微微晃动着,然后将话筒送到嘴边:
“……你可知道我爱谁?
心上人是哪一位?
比你温柔一干倍,
比他可爱一万倍,
一点也不虚伪,
受到了创伤不流泪,
爱的路上不徘徊,
象激流中的鱼儿永远不气馁,
真叫人敬佩……”
一曲唱罢,司马奴霜缓缓放下手中的麦克,神情却似还未从歌曲中释缓出来。举座无声很久,简直太完美了,而且是那么的投入感情,她唱歌时的神态,那泛着点点光泽的眼睛,空洞的凝视着不知何方的地方,好像歌词里写的人就是她所喜欢的类型一样,至情至真,用宛如天籁声音演绎出一曲少女的纯真情怀,我,我都听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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