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乘船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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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娜-梦露身为当代家主的女儿,从一生下来,就如她两个哥哥一样聪慧,对自然界中的火元素有着强烈的感知,在七岁那年,便发出了第一颗火球,成为了别人梦寐以求的初级魔法师。
不过好景不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菲娜的魔力虽然快速增长,可魔法等级却死死的卡在初级魔法师的阶位上,动也不动一下,直到她十五岁那年,所会的魔法仍然只有一个火球术。
斗气依靠人体内部力量的积累而晋级战斗,魔法依靠外部天地间无所不在的魔法元素而战斗,人与大自然的力量相比,渺小的不成比例,因此,只能使用体内仅存的斗气而战斗的战士,其杀伤力远远比不上能使用外界魔法元素的魔法师。
然而,只有天生对各种魔法元素有着强大感知能力的幸运儿,才能有机会成为魔法师,如此一来,魔法师的产生几率自然远远低于战士。
虽然有成为魔法师的天赋,不过想要真正成为一名魔法师,还须经过冥想,先在体内以精神力不断混合所亲近的魔法元素,形成能够长存于自身的第一股魔力。这股魔力就如不断抽水的水泵,起着吸收并利用外界魔法元素化为己用的关键作用。
只要能以自身所拥有的魔力配合简单的发音吐字,发出一个最基本的魔法,便可以成为初级魔法师。不过,要成为中级魔法师,便需通过手势与咒语的密切配合,充分调动体内的魔力,吸引并契合外界的魔法元素,从而发出威力强大的魔法。
一个用本体力量发出魔法,一个吸引并使用外界魔法元素来使出魔法,效率与威力之别,一眼便可分出个高低。
按理来说,能够强烈感知火元素的菲娜,也应该能吸引周围的火元素为己用,使自己顺利成为中级魔法师,可是这个世界的光明神跟她开了个玩笑。七岁时就能发出乒乓球般小火球的她,即便在十五岁时,火球已有碗口大小,可依然没能成功的利用天地间的火元素发出第二个魔法。
无论是咒语还是手势,菲娜都精通无比,就连曾经教导过她的几名魔法师也有些自叹不如,可为什么就是无法引动天地间的魔法元素呢?要知道如果无法成功引动天地间的魔法元素,那么这个魔法师基本上就算废了。
一门三天才的美事却在自己女儿这里断了根,菲娜的父亲以及家族中的长老们能不着急才怪,经过仔细探察研究,他们得出了一个很无奈的结论:菲娜虽然对火元素有着强烈的感知,但与火元素的亲和力却差到了极点,即便有体内的魔力配合,也无法调动外界的魔法元素。
这种不幸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结果:菲娜的魔法师之梦恐怕是要破灭了。
就像一个人坐在火堆旁,能强烈感受到火焰散发出来的炽热,体表也能稍微吸收一些热量来温暖自己的身体,可却无法把手伸进火堆一样。
用这种解释来解释魔法虽然有些不合理,但对于善于驱使天地间魔法元素的魔法师来说,却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关于菲娜的这种问题,在帕思奇大陆的历史上,也有很多起事例发生,不过这种事情发生在梦露家族这种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中,对菲娜来说就是种灾难,先前因为天才身份而恭维、嫉妒她的同族们,开始幸灾乐祸起来,并时常以嘲讽的言辞来打击她,就连族中的长老们对她的态度也冷淡起来,幸好有两个疼爱她的哥哥尽力维护,父母依旧像以前一样疼爱她,这才使的她的童年能够健康成长。
梦露家族本来就有比蒙狐族的血统,娇艳与妩媚在他们家族女性的身上几乎是与身俱来,而菲娜更是其中的代表,十八岁的她就已经获得了“梦露之花”的美称,出众的身份与动人的美貌让她不由自主的吸引了许多年轻贵族的目光,追求她的人与日俱增,让一心苦修魔法,想要突破瓶境的她烦不胜烦。
身为大家族的子弟,一出生便有令人羡慕的高贵身份与美好生活,但有时候也有身不由己的无奈,菲娜虽然是家主疼爱的女儿,可在失去了成为魔法大师的机会,拥有出色美貌的她并没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可避免的成为了政治联姻的牺牲品。毕竟梦露家族是一个大家族,族中的长老有十几个,很多大事并不是家主一个人说了算。
不过,也正因为有这许多家族长老的牵制,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言治天下的弊端,他们这些大家族才能传承千百年而不衰。。。
从多年来一直没放弃魔法的修习而转修斗气这一点来看,菲娜的个性独立而倔强,对于家族强加于自己身上的政治婚姻,她表现出了强烈的反抗行为——逃跑!
虽然家族迅速派出人手追截菲娜,可最先追上她的却偏偏是自己的二哥,他二哥不仅没有把她带回去,还派了十名精锐手下保护她,并指点她来到这个大陆偏远的阿富兰镇避难。
时间如流水,不经意间自手边流走,一晃七八年过去了,改头换面的菲娜原本以为自己就这样在阿富兰镇度过平淡的一生,即便会有许多遗憾,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可没想到朱肥肥在酒馆中无意中的一句话,却暴露了她的身份。
梦露这个姓氏在帕思奇大陆上,只有享誉人类帝国的梦露家族的子弟才能拥有,菲娜-梦露当年逃婚的事情在人类帝国中可是传的轰轰烈烈,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胖子虽然只是随口一说,无心之过,即便菲娜与当时传遍大陆的魔法影象有很大的区别,可也有聪明之人留上了心。。。。
阿富兰镇是个偏远的不起眼小镇,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贵族来这穷乡僻壤猎狩,不过大量依附于贵族而存在的商团、佣兵团与冒险团队们,常年奔波在大陆各地,这就相当于为贵族阶级们安装上了无数的情报收集网,再加上已经在大陆上普及开来的魔法影象传送装置,基本上大陆任何地方稍微有些风吹草动,贵族们都能够在第一时间收到风声。。。。
菲娜相信,自己在阿富兰镇的消息很快将传遍天下,因此,她要胖子帮忙的事,便是当梦露家族来抓她回去的时候,能够助她一臂之力,帮她逃脱追捕。
对于这种事情,即便没有自己的原因在内,胖子知道了后,也会想方设法的参与进来,更别说这一切还是由他惹起的了。
从最近的沿海大城亚兰蒂乘船出发,到阿富兰镇最少也要五天的时间,这才过了两天,胖子就有些闲不了,原本以为先前招惹的那六名勉强有点实力的佣兵,可以陪自己好好消遣消遣,谁知道这两天躲的连面也见不到,就连其他佣兵们见到他,也纷纷有意识的避让开来,要不是还有其他种族的佣兵可以逗着玩,恐怕他早就嚷嚷着要离开这里了。

不过他终于还是受不了这没有**的生活,开始对菲娜做起了思想工作,纵恿她一起离开阿富兰镇,到外面的精彩世界去看一看。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应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或许可以碰到你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也说不准!”朱肥肥手舞足蹈,嘴巴中唾沫四溅,不断给菲娜描述着美好未来的蓝图:“你想一想看,那有着一头璀璨金发的英俊王子,身穿精美的阿拉顿圣铠,腰挎犀利的比利华圣剑,身披猩红的卫袤披风,骑着独角兽飞马,分开云层,在凝成一束的阳光中从天而降,缓缓落在你的面前,然后向你伸出手,对你说,美丽、善良的菲娜小姐,请接受我诚挚的祝福,你的美丽如夜空中最皎洁的明月,照亮了我的胸膛,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嫁给我,成为我最后的新娘,帝国的王后。。。。菲娜你会怎样回答?”
菲娜庸庸懒的把她那引人犯罪的诱惑身躯放在椅子上,纤纤玉手轻轻掠了掠耳边的浅色金发,她似笑非笑的看着胖子道:“独角兽是九级魔兽,而长着翅膀的独角兽更是传说中神阶的至高存在,在我的记忆中,这个世界上还从没有人能把神阶魔兽当坐骑的传闻。所以说,你刚才说的一切,只不过是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哦,对了,阿拉顿圣铠、比利华圣剑、卫袤披风这三样东西是什么?我家藏书也不少,我有事没事常翻着看,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三样装备。。。”
胖子瞅了她一眼,不满的嘟囔道:“人生本来就应该充满幻想的色彩才对,只要跟着我们,刚才说的那些东西未必不能实现,像你这样的人。。。唉!我只能说,没有梦想的人真可怜啊!”
见老板娘不为所动,眼珠子一转,胖子转移了诱惑的话题:“想知道阿拉顿圣铠,比利华圣剑,卫袤披风这三样东西的来历吗?”见的菲娜眼睛一亮,胖子心中一喜,暗道有门。当下咳嗽两声,把她的胃口吊的十足之后,方才开口解释起来:“这三样装备是以三位人类英雄的名字命名的,首先说阿拉顿圣铠,它是英雄阿拉顿杀了超。。。神阶魔兽锐金龙之后,剥了它的皮,抽了它的筋,请高人炮制而成。样式精美独特,不仅刀枪难入,而且免疫大部分魔法,就是神级高手的攻击也可以拦下大半。神阶高手穿上他,即便同时面对两名同等级别的对手,也有勉强一战的能力。”
“比利华圣剑,是英雄比利华打败了一只圣龙后,圣龙把在战斗中断掉的一根獠牙送给了比利华。然后聘请矮人族唯一一名锻造宗师,经过七七四十九天锻造而成。做为圣龙全身上下最坚硬的獠牙,比利华圣剑的锋利程度几乎到了无坚不摧,无物不破的恐怖程度。除此之外,它还拥有破除邪恶、驱逐黑暗的功能,并天生带有圣龙龙威,威力虽然只有圣龙的十分之一,但在战斗中,足以让敌人心惊胆战,一身战斗力降到七成以下。”
“卫袤披风的第一代主人卫袤,是名杀戮之主。他以过人的胆识,高超的技艺,成功盗取了帝血蛛的血丝网。血丝网经过特殊的处理,被编织成了一面猩红色的披风,这便是卫袤披风。它刀剑难伤,水火不侵,自带吸血光环,最主要的是穿上它后,可以隐藏主人的气息、体温、实力。虽然不能隐身,但也是一件难得一见的极品装备。”
随着朱肥肥的解说,菲娜樱红的小嘴越张越大,妩媚的双眼中满是难以置信到最后的深深质疑:骗我的吧,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你说的那些装备的特性,我倒相信,因为那就是那三种魔兽的基本特性,但锐金龙、圣龙、帝血蛛这三种魔兽,即便在神阶中,也算得上是强大无比的存在,怎么可能会有人做到那种事情?干掉锐金龙,打败圣龙,偷盗帝血蛛的血丝网,就是传说中其他种族的神阶强者,也无法做到这些,更别说是从没有神阶强者的人类了。。。你小子真是太能吹了。。。。”
“嘿嘿!”胖子咧嘴笑了笑,道:“实际上,我也不太相信那些传说,不过,那三样装备真的存在,奥尔玛他们三个可都是亲眼见过的,而且这些事情,也是他们告诉我的。不信,你去问他们!”
这两天,由于胖子与奥尔玛的插科打诨,菲娜对于三位老人的敬畏少了很多,再加上她心思聪慧,大致摸到三老的古怪脾性后,行事说话也随意起来,这让三老对她赞赏有加的同时,也生出不少好感。
菲娜果真跑去问三老,奥尔玛自然少不了一番吹嘘夸张,唾沫横飞,拉帝斯像以往一样装傻,伊娜娃时不时插上两句,气氛超出胖子意料之外的热烈。
等老板娘了解的差不多了,我再跟她说,伊娜娃的老巢中收藏有卫袤披风,就不信她不愿意跟我们离开这里,到时候,答应她的事也算办成了,还不耽误我们的旅游,一举两得嘛!
胖子心中的如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而菲娜似乎也对那件闻所未闻的卫袤披风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再加上确实有了想要离开阿富兰镇的想法,终于答应胖子,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既然决心已下,接下来自然是忙碌的一天。
无论是从地理位置上来说,还是效益收入来说,许多人都愿意花钱把玫瑰酒馆买下。
最后,玫瑰酒馆被菲娜以一百金币的价钱转让了出去。当天晚上,菲娜抚摩着酒馆中的桌椅板凳,一个人徘徊了老半天,也不知道叹了多少声,许久之后,才留恋不舍的回到了楼上的房间。。。。。。
第二天清晨,天空碧蓝一片,万里无云,初升的朝阳活跃在森林的枝桠缝隙间,把一缕缕稀薄的红光照射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折射出一溜溜红蛇怪影。
广袤无边的大海波浪轻涌,此起彼伏的把一波又一波海水冲刷向沿岸的礁石,轻轻拍打在长满滑腻苔藓的岩壁上或缝隙中,发出“劈啪”“汩汩”的古怪声响。
在阿富兰镇的略显简陋的码头边上,停靠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支支高耸的桅杆破天而举,不屈的迎接着海风的吹拂。
在平安的码头,风帆全部放下,船身随着大海的波涛轻轻晃动着。
早起的船工们大声吆喝着,在船上码头间搬运着货物;离开或来到这里的佣兵与冒险者们来来往往,谈笑风生。
码头虽然人数不多,但行走其间,自然能感觉到一种勃勃的生机。
朱肥肥一行十几人登上了码头最“豪华”的一艘大船,在胖子那有力而略显嚣张的吆喝下,不一刻的工夫,大船升起风帆,划开海面,在晨曦的红光辉映中,驶出码头,渐行渐远,到最后终于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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