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抢劫只是我的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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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当郭树看见原本应该是堆积宝藏的地方居然堆满粮食的时候,他直翻白眼,“这也是宝藏!你们的水晶币呢!就算是金币也好!我的财宝!我的宝石都在哪里!这些粮食有个屁用!”他转过头冲那些强盗们咆哮!
似乎被他的咆哮激怒了,一个强盗站起来,“你知道个……啥!军师告诉我们这一仓库粮食比一仓库水晶币值钱多了,乡巴佬,不懂就不要乱说!打劫也是一门有学问的职业!”
“呃……”郭树翻了翻白眼,还有这个道理?虽然植物性的食物在这个世界是比较贵重,但是还没有到和水晶币比较价钱的地步吧?而且还被一个强盗给鄙视了。“这怎么可能!”
“这你就不懂了吧!”强盗中站起来一个儒雅的人,嗯,貌似在强盗中这样的人简直是稀少,一般情况他们的职业都是白纸扇,也就是狗头军师。但是长得像站起来的这个强盗一样满身正气的浑身儒雅的模样,那就真的是不多见了。
话说这位狗头军师理直气壮地走到那堆粮食面前,抓起一把粮食,“你可以仔细看看,这可不是一般的粮食。这可是那些商人偷偷的从精灵森林里运出来的特等粮食,是专门供给那些上等的魔法师和武士吃的,这些粮食含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对于他们的体质和修炼有着极其奥妙的好处。所以这东西……嘿嘿,一般人有钱都买不到。”话说着,金黄色的谷粒从他手指间洒落……
郭树一愣,他抓起一把谷粒,“这东西真的这么值钱?”说着他随手捏了几粒扔进嘴里,很简单的谷类作物,营养价值不高。
他这么一问,所有强盗看着的眼光全部好像一个贵族看着乡巴佬的模样。
郭树莞尔一笑,他指着站起来的那个儒雅的书生的模样的强盗说道:“这些粮食我不要了,但是你这个人跟我走!”
“可是我既不会魔法也不会斗气,也没有力气。”那个儒雅的强盗伸了伸手,脸上尽是无害的笑容。
郭树转过头认真地看着他,“你是贵族?”
“曾经是。”
“我也是贵族。贵族应该和贵族在一起。抢劫强盗只是我的副业,如果没有什么要收拾的东西,你现在可以跟我走。我需要一个管家。”郭树淡淡的微笑。
“我也正好需要一个正规的工作,事实上,做强盗也只是我的副业罢了。”那个儒雅的强盗同样微笑。
两个人彼此对视一笑,一点淡淡的默契在彼此心中种下。
那个儒雅的强盗走到郭树侧面,“我觉得你还是将这些粮食带走一些好,这么多的粮食他们绝对找不到好的买主,甚至会遭到别人的灭口,我在这里呆了不少时间,我不希望下次再见到他们见到的是尸骨。”
郭树没有搭理他,反过来问:“你的名字?”
“我的母亲叫我威尔逊,至于贵族名字,你有兴趣知道么?”
“威尔逊,好名字!你做了多少年的强盗?一直在这里做强盗么?”
“哦,你对这个很感兴趣?我以前是在乱石荒原,那里是强盗的乐园。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足足有上千个,我们头领一直要求一个千载留名的机会,我给我们头领出了一个主意让它杀死了我国第三十六任领主,结果我就到这里来了。”
“杀死领主?”郭树看着面前文质彬彬的男人心头顿时冷汗淋漓:杀死领主?他还真的是小看这个男人了。一个领主就相当于一个地区上的国王,国王的命令到了领主的土地上都要征询一下领主的意见,国王或许有人敢杀死,但是领主却无论谁都不敢杀死的,他居然杀死了一个领主。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
似乎看出了郭树眼睛中的疑惑,他淡淡的笑起来;“乱石荒原的领主都是在国内得罪了国王,然后发配到那里的,乱石荒原处在三国交界的地方,每一个国家都朝那里发配领主,哼哼,到现在那里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个领主了。”
“乱石荒原,那里很差么?”在郭树记忆中,所有描述乱石荒原的资料都是极其混乱的,有人说那里美如天堂,有人说那里残酷如地狱。有人说那里有着世界最为珍贵的宝藏,有人说那里纯粹是不毛之地。
“乱石荒原么?”威尔逊眼中射出淡淡的迷茫,“那是强盗的天堂,贫民的天堂,冒险者的地狱。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一辈子也没有去过那里。”他不禁想起来那里的朋友和伙伴以及曾经舍身忘死的帮助过他的那些贫民,不知道那些可恶的领主士兵会怎么样对待那些人……
“好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留下一点粮食,至于其它的财宝我全部带走,你们有意见么?有意见的站出来!”那边郭树的声音传来,他看过去的时候郭树已经顺手将大堆的谷物带走,虽然对于郭树来说,不在乎这些谷物,但是就算是没有用也好给妖怪当玩具玩。
走出强盗的巢**,郭树坐上小五的肩头,“你有座骑么?”
“我有马。”说着,他便从马厩里牵出来一匹‘马’。看到那匹‘马’,郭树直接喷了出来。很早之前郭树就听说伯乐相马的故事,更加听说了伯乐的孙子不争气的将头青蛙当作了好马的故事,但是他看到威尔逊的马的时候才觉得,这简直是现实版的‘宝马’。
看到郭树惊讶的样子,威尔逊得意洋洋的笑起来,“很惊讶吧,它的名字叫马。”

郭树一脑袋的后现代主义,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充当威尔逊座骑的那个特大号的青蛙,轻轻地摸了两下,皮肤略微粗糙,没有那种滑腻的感觉,忍不住的称叹:“啧啧,早就在看书的时候我就怀疑大地之蛙怎么能够当坐骑,感觉那样坐起来肯定感觉很糟糕,现在看起来感觉不错啊!这皮肤,这手感,啧啧……嗯,偷偷问一下,你喜欢吃炸田鸡腿么?”
“什么?田鸡是什么?”威尔逊疑惑的问。
“没有什么,田鸡是我们放在田中养的一种鸡,因为吃粮食,所以分外的鲜美有味道。”郭树一边流着口水的说着,一边偷偷的瞄了几眼某人坐骑强壮的后腿,心里思量着什么时候割下来做一顿烧烤,小时候烤田鸡的味道至今还在他脑海里回荡,那真的是天下的第一美味啊——只是可惜当年给他打下手的那个生冷不忌的小丫头现在不在,要是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大个的田鸡,她还不乐死?
“滋~!”威尔逊对郭树侧目而视,脸上是一片惊讶,“你们那里居然用粮食喂养牲畜!天啊,你一定是居住在天堂是不是?”将强盗大败之后等待着郭树将那棵植物送过来的姆塞尔同样支楞着耳朵。
郭树摇摇头,该怎么解释难道说我们那里粮食不值钱,但是肉很值钱?“我们那里都是用粮食来喂得。”
坐在座骑上,威尔逊看见郭树摇头还以为郭树谦虚,古老家族出来的子弟总是很谦虚地——当郭树否认他来自天堂的时候,威尔逊就开始怀疑郭树是一个来自一个古老神秘的大家族的继承人,大概只有那些尊贵的家族才会为了口腹之欲做出用粮食喂养牲畜的惊世骇俗的事情。估计大陆上的那些精灵也不会有这么奢侈的行为。
在他身边的姆塞尔同是这样想,修炼只要到了五级之后,要想突破一步难上加难,要是没有特殊的药剂帮助,他们只能每天吃素的等待,所以要说对粮食的珍贵的价值大概只有他们这些经历过的人才会知道。要不是为了突破五级进入六级,姆塞尔也不会欠下盗王的巨债成为他的打手。现在听说居然有人用粮食喂牲口,姆塞尔恨不得吐血——人比人要死人。
他们两个深深地看了几眼依旧蒙着脸的郭树,无论是姆塞尔还是威尔逊走南闯北锻炼出来了一幅火眼金睛自然能够看出来郭树的真正年龄,在他**是一匹罕见的龙犀兽,看那乖巧的模样似乎是已经完全被他驯服,这样凶猛的龙族远亲只有亲手驯服才会听话,真不知道这么年轻的人如何练得?
他们这一犹豫,郭树已经走出很远,“老大,我们到哪里去?”姆塞尔直接喊上了,现在他也不说要回那个草人了,走南闯北让他很快有了决断,貌似跟在一个有前途世家子弟身边是一个比较舒爽的事情,尤其是这位天生不是什么好鸟的情况下。
老大?还真的把老子当强盗了,郭树回过头一把扯掉脸上的蒙面,“我叫作郭树,嗯,当然,应该是一个小贵族,以后叫我……等等!我的徽章,整个……不是,是这个……”
姆塞尔和威尔逊目瞪口呆地看着郭树掏出来两个徽章,那两个徽章如果他们没有看错的话,都是大陆上顶尖的两个势力的徽章,约翰家族的亲密成员徽章,布鲁斯魔法塔的魔法学徒徽章,这两种其中的任何一个拿出来都能够在大陆上横行无忌。可是他居然有两个!
“是这个。”郭树终于从一大堆东西中找到了约瑟夫老爷子当初送的那个小贵族的徽章——这仅仅是对约瑟夫家族来说的,对于大陆上其他的人来说那简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庞然大物!
看见徽章上那个下面被一朵蘑菇托起来的红艳的花朵,姆塞尔和威尔逊差点晕过去,“天兰世家,居然是天兰世家!天啊,你该不是偷的吧……”威尔逊从来没有想到他居然可以看到一个天兰世家的人!
他满脸激动地看着郭树,眼睛中甚至有些湿润,天兰世家啊!自己的主人居然是天兰世家的人!那个神秘的每三十年提供一束天兰就能将大陆搅得天翻地覆的天兰世家!
“天兰?”郭树疑惑的看了看徽章上的那朵红艳艳的花朵,这玩艺就是大陆上传得神乎其神的天兰?他看了两眼惊诧的姆塞尔和威尔逊,然后看了看手上的徽章,天兰世家他在魔法塔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听白露斯他们说过,那玩意据说很神奇,是男人的福音修炼者灵物,当初他还送给作厨子的大师傅送过去一把呢!
貌似以前他给老布鲁斯收集了足足有三五百斤那玩意,难道那就是天兰?那天兰也太不值钱了吧!不过貌似天兰作调料还是很不错的,当初用它作调料可是连一向不吃肉的树人都要来两串烤肉。
专门采摘天兰的世家,怪不得科墨老爷子瞧不起他们,只是一个采摘花草的家族,有什么了不起的。老爷子给的这个身份不错,既有气势又有内涵,想赚钱的时候只要采摘一些天兰卖出去,还不会有人怀疑。
郭树仔细地想了一下和科墨老人相处的情景,顿时明白了老爷子为什么安排这么一个身份,了然的一笑,“肯定是那两个老厨子做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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