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日行一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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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躺到自己的床上,我还在思索这句话,心里翻来覆去地想,难道他真能抓个鬼魂送到眼前让我看个仔细明白吗?
少年时代,也就是十四岁至十八岁期间,我和他曾经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们同时也是父母和老师以及同学和邻居眼里的乖孩子,温和并且有礼貌,行为举止合乎规范,不喜欢出风头,对来自异性的追逐并不在意,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让所有人都感觉放心。
只有我俩自己明白,这一切都只是表面现象。
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变成无恶不作的歹徒,我们在无数个夜晚里干下的坏事在后来回忆起时连自己都会大吃一惊。
那时我们曾经有一个约定,两人商量好必须“日行一恶”,这个在今天看来极富创意的想法当初不知是由谁先提出的。
在无数个夜晚里,我们扎破了许多的自行车轮胎,有时也往汽车轮胎插钉子,那时的轿车还很少,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攻击目标是件困难的事,有时走过几条大街都没有机会。
我们曾经躲在小巷里向外面走过的人扔砖头,也不管是否打中,扔了之后转身就跑,因为巷子内部没有灯光,完全是一片黑暗,并且堆着很多碎石和旧木料,追赶者很容易摔倒,所以我们从未被别人抓到过。这样的事大约每月做一至两次,日子并不固定,一切都率性而为,就算有人想找我们麻烦也根本无法摸到规律。
有几次,第二天早晨我们从那个巷口外的人行道上路过时还能看到地上残留下来的血迹,我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过,从来没有人怀疑过那些袭击事件与我们有关。
当时为何会那样做直到今天我也未弄清楚,似乎从来不曾有过什么明确的目的和具体的想法,做了坏事之后的逃跑过程中心惊肉跳的感觉也远谈不上愉快。
奇怪的是我和他竟然乐此不疲,仿佛这种漫无目的的攻击行为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一种习惯,所有的后果与可能遇到的麻烦被我们抛到一边不予理睬,只要时机合适,我们就继续胡作非为,这样的生活直到高中毕业之后各奔东西时才宣告结束。
曾经有一次,我们把两名在龙川江边亲热的学生痛打了一顿,然后又将那个抱头求饶的男生推入冰凉的河水里,他的女友吓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站在一旁发抖,现在我已经记不起是自己还是雷雨扬动手打过她,反正她鼻血流得满脸的样子一点也没激起我的同情心。
那一次让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并非那对小情人,而是后来的事,当走到安全的地方,雷雨扬告诉我那个被推入河里的倒霉蛋在我们离开时已经开始往岸上爬,让我不要担忧,这事没什么大不了,不会弄出人命。他的话让我颇感吃惊,因为我从未考虑过这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某个人会在我们的袭击中丧生,无论是朝路上的行人扔砖头还是其它的一些恶行,一直以来我所关心的只是作恶本身的整个过程,至于被攻击的人会怎么样我从未费神去思索,我一直以为他跟自己同样的想法,现在我发现他明显考虑了更多的情况。
有一次我们没上晚自习,跑到一家小茶室挤在人堆里看三级片。出来之后,我们在一条很冷清的路上袭击了一名穿得很暴露的女子,用刀挟持她走到一幢接近完工的烂尾楼里,把她的裙子拉起时,我突然感到一阵畏惧,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知应该如何处置这个猎物,在此之前我认为自己已经从源自同学们的传说以及影视作品里充分了解所有的程序,这时才知实践与想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雷雨扬的感觉也与我相同。
后来我们什么也没做就放走了她,破天荒地没有打人,她离开时神情自若,并不显得紧张和惶恐,嘴里在不停的嘀咕,似乎在说她能够理解我们,年青人一时冲动并不奇怪,但不应该用这样的方法。

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俩郁闷了整整一星期。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曾多次抢劫独自走在黑巷子的行人,然后跑到安全的地方,把得到的钱分掉,其它战利品一般是扔到河里(手表和传呼机之类东西)。
抢劫过程中,我们常常把惊慌失措的猎物痛打一顿,这样做并无任何明确的目的,事先也不曾计划,仿佛手足的动作与意识无关,莫名其妙地就这么做了。
那时我俩的家境虽然都不怎么富有,但也还算宽裕,我们对于生活方面没有任何特殊要求,吃什么样的饭菜和穿什么样的衣服似乎都很无所谓,对于众多同龄人所迷恋的电玩我们毫无兴趣(同我们在夜里所做的那些事相比之下,一切都显得很乏味),一般来说,每月一百元足够用了。
那时,我俩常常对自己口袋里不断增加的钱感到不知所措。
后来我们想到一个快速花钱的好办法——买彩票,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我们坐上公交车到城市的另一端去买,一次花掉几百元上千元,买了以后就开始陶醉在中大奖的憧憬之中,愉快地计划着怎么样使用那即将到手的五百万,我幻想着去澳大利亚定居,做一个农场主,养一大群乖巧听话的牧羊犬,他则想买辆特长的凯迪拉克在城里摆阔(由此可见,当年我俩是多么的胸无大志和缺乏想象力)。
跟绝大多数经常买彩票的人一样,等待着我们总是开奖之后深深的失望,我们曾经中奖的最大数额是三十元,来自七星彩(那时叫做六加一)。
找不到合适的目标,并且感觉很无聊之时,我们就把学校教室的玻璃作为攻击对象,每次砸碎个二至四片即可(勿以恶小而不为)。那时的心理状态很是奇特,总要做点什么让别人生气的事似乎才能睡得安稳。
干下如此多的坏事,我们居然从未被抓到过,在念高中的三年里,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和雷雨扬属于毫无个性并且智力平庸的那类人,除了身材高大和相貌英俊外一无是处,除了一些比较勇敢和热情的女生,基本没人对我俩产生过任何强烈的兴趣。
一些所谓的上进青年做过的事我俩也曾做过,我们多次把钱扔到乞丐面前的碗里,也曾推过在陡坡路段无法前进的运煤三轮车,帮助水果贩收集散落满地的桔子和石榴。
最伟大的一次善行则是从井盖被盗的下水道口把一名中年男子救出来(那家伙很重,让我俩费了很大劲),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浑身沾满臭黑泥的家伙千恩万谢的样子,仿佛我们是观世音或者解放军。
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自己算是什么东西,是个平庸的人还是一个混蛋。
高考时,我俩一如预料中那样落榜,但我们并不为此悲伤或失望,一种从所未有的生活正在眼前出现,我们满怀兴奋与美好的期望汇入到平庸和忙碌的人群中。
毕业以后,我们从云端走到地面,毫不费劲地彻底告别了往昔奇妙的日子,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普通劳动者(按照教科书和官方的标准来说)。
十年来,偶尔我也会想起那段时光,但从来不曾感到内疚或是悔恨,总觉得一切都很平淡,不值得去思索或认真回忆。
至于雷雨扬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从高中毕业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凑到一起时也绝口不提那些事,仿佛有某种奇怪的约定横在我们中间。
离开学校后我开始工作,所到之处总能与同事愉快地相处,遇到的几位上司也对我很满意,我成功地扮演一个上进青年的角色,认真干活,用心钻研业务,跟同事一起喝酒,一起打牌和赌博。谁也想不到在如此一副老好人的皮毛之下,隐藏着一棵曾经与恶魔相似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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