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宋之问,吓不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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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早未久,盛夏的阳光已穿过湘妃竹花窗以及窗后的亳州轻容纱幕,散散碎碎的点点光斑朦胧的照在刚刚梳洗罢的沈思思脸上。
斜倚着梳台,慵懒坐在锦凳上的沈思思对此恍若不觉,心里只觉一阵阵儿空落落的提不起精神。
自从上个月大花魁车被如意楼来人驾走之后,除了唯一牵挂的那件事之外,沈思思就一直是这副万事提不起精神的模样了。似乎如意楼那些人驾走的不仅是一辆香车,就连她这位旧花魁的心魂也一并带走了。
打双陆,没意思!
荡秋千,没意思!
斗草、琵琶、戴上覆纱胡帽去逛热闹的北市……
没意思
没意思
没意思啊!
看到主子这般模样,刚刚走到门口的丫鬟玉珠逡巡迟疑起来。
沈思思猛然坐起了身子,“可是那事有消息了?”
玉珠低垂的头摇了摇
失望啊,这已是这些日子里不知第几次的失望了。沈思思开口说话也是懒懒的没了半点精神活力,“有什么事?说”
“有一位远道而来的少年公子想要请见……不知……”
沈思思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太阳。
这辰光怕是群玉楼才刚刚开门吧,刚刚开门这少年公子就到了,莫不是一早就等在外面的?
倒难得了他这一片心!
“请进来吧”,沈思思摆了摆手,身子却是没动,既没有再添盛妆,也没有换上舞裙。
真是……提不起精神哪!
便这样素装见见,与他说几句话,酬慰一番心意也就罢了。
不多一会儿的功夫,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因着沈思思的心情,近来这间华美的香闺里一直沉淀着一股浓浓的懒散气息。但当那位少年公子迈步走进来时,香闺里就像涌进了一道清新劲健的春风。
就连门口那只一直懒洋洋趴着的碧眼波斯猫都感觉到了,激灵灵翻身而起,跑到少年公子身前不远处蹲下来,边用舌头舔弄着毛茸茸的尾巴,边好奇的看着少年。
前大花魁沈思思可谓阅人无数,此刻却也眼神微微一亮。
好一个风流少年!
月白色的道衣清清爽爽。俊挺的脸上并不曾像神都其他那些少年们一样敷粉簪花,却胜在干干净净,尤其是在清晨这个时刻看来,益发显得清朗了。还有他那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像极了……对,就是初夏的阳光。
干净清爽,活力青春……看着这少年,沈思思的身子坐正了些,精神似乎也好了一点儿。
那少年见礼后,便择了沈思思对面稍远处的一张胡凳坐下。
见他如此,沈思思对他的好感又多了几分。往日里来访的男子们总是尽力的要往她身边靠,坐的多近都不甘心,甫一见面就黏糊的烦人。像少年这样子的真是凤毛麟角,何况……他的眼神还那么清澈干净。
“敢问公子名讳,从何而来?”,沈思思边吩咐玉珠奉茶,边随口问着,唇边已有了微微的笑容。
适才要见一见这人,看来还算个不错的决定。想来,今天上午的日子当不会那么无趣难熬了。
“唐松,自如意楼而来”
唐松话刚说完,便听“啪”的一声脆响,却是那丫鬟玉珠没拿稳手中的茶瓯,摔在地上片片粉碎。
如意楼,如意娘!
如意楼上如意娘!
滚热的茶水在地上飞溅出去,粉团团的碧眼波斯猫“喵呜”声中飞快的逃了。
沈思思刚刚好了一点的心情全没了,脸色也变了,“噢,却没想到,公子如此早行竟是为羞辱奴奴而来”
唐松从胡凳上站起身,取出袖中的汗巾走到玉珠身前蹲了下来。
在沈思思的注视下,在玉珠诧异到极点的目光中,唐松自自然然的拉过小丫鬟的手,用月白的汗巾包裹住了玉珠被瓦瓯碎块划破的手指。

“流血了,小心别再沾着水,我来吧”,向玉珠温煦的一笑后,唐松边收捡着地上瓦瓯的碎片,边浅笑着道:“前日、昨日两天的时间里,我在如意楼枯坐了十个时辰,喝淡了十三瓯庵茶,终无缘一睹如意娘之风华。若说羞辱,我又有什么资格羞辱思思姑娘”
直到唐松话说完,玉珠才似惊醒过来般猛然从地上站起,看了看手指上裹着的那方清清爽爽的汗巾,又偷眼瞥了瞥沈思思,脸上团团的起了一晕泅红。
这唐松自进香闺以来,既没有外地士子初见沈思思时的拘谨,也没有神都风流少年的浪荡放纵,就那么月白风清,淡淡爽爽的,但这屋子里的气氛却莫名其妙的便被他主导了。
能做花魁的毕竟不是简单人物,此刻沈思思那提不起精神的慵懒已彻底消失无踪,实实在在的对这少年起了兴趣。
向玉珠摆摆手后,沈思思开口道:“那公子是为何而来?”
“为大花魁而来”,捡尽了地上瓦瓯的碎片,唐松站起身来迎住沈思思探究的目光轻声道:“你的大花魁”
言语轻淡,里面却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
沈思思的心猛然一跳,脸上却是冷笑了,“公子怕是刚来洛阳吧,好大的口气!”
“思思姑娘丽质天成,歌喉婉媚,软舞健舞无不精擅,更兼画艺琵琶可称兴艺坊一时翘楚,十二岁甫一登台便名满洛都,十四稳居镇楼大娘子,五年前荣升大花魁”
“而今思思姑娘芳华正盛,歌舞之技已臻巅峰,与那如意娘所差者……”
“什么?”,
“歌诗,上好的歌诗”
沈思思身子紧绷,语气已是咄咄逼人了,“此事在兴艺坊可谓是无人不知。你说出这些又有何用?未必你还能写出比她所唱更好的新歌诗”
在这个“新”字儿上,沈思思刻意加重了语气。
唐松依旧是一副月白风清的样子,“若是不能,又何必要来?”
沈思思笑了
冷笑,“你可知如意娘的歌诗是谁所写?”
不等唐松回答,沈思思黯然神伤的一声长叹,声音里又带上了浓浓的倦怠,“罢了,我也累了,公子这便请回吧”
正在这时,手上依旧裹着汗巾的玉珠端着漆器托盘走了进来,托盘里一瓯酒,一盏琉璃尊,还有一方纯白胜雪的锦帕,帕子上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八尾雕工精湛到极点的小冰鱼。
酒浆倾入琉璃樽中,那红色澄澈到了极致,葡萄美酒夜光杯,果然是无双佳配。
唐松穿越来唐之后便好饮葡桃酒,只是在此之前还从不曾见到过这般极品的,此时看到这酒色,忍不住轻赞了一句:“好酒”
“这是经万里长途而来的波斯葡萄酿,自非河东葡萄酿可比”,沈思思懒懒的说了一句,一并瞥了玉珠一眼。
玉珠低垂着头,羞红了脸。
“谢过姑娘了”,唐松向玉珠含笑致谢后,镊起两尾冰鱼投入琉璃樽中,对沈思思适才的逐客令只若未闻。
“你这少年……怎么恁的无赖”
炎炎暑日能喝上这样一樽极品葡萄酿真是人生大快意事,唐松微微的晃动着琉璃樽,清清淡淡道:“如意娘一应歌诗皆出自当朝宋学士之手,可对?思思姑娘,就凭宋之问这三个字是吓不死人的!”
玉珠脸色急变。
沈思思霍然而起,片刻后银牙一咬,“来人,将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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