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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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一口咬定: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
而我要说:本人与《XX网作者使用必读》双方之中只有一方说真话。
那么我们就从逻辑上分析一下,看看“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这话到底是真是假。
根据一条逻辑基本规律排中律——A或者非A,或A与非A二者必居其一,我们可以得出我所说的“本人与《XX网作者使用必读》双方之中只有一方说真话”这话要么是真,要么是假,二者必居其一。
如果我说的话是真,那么《XX网作者使用必读》自然是在说假话,毋庸置疑,“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是撒谎。
如果我说的话是假,那么本人与《XX网作者使用必读》要么都说真话,要么都说假话。双方都说真话可能吗?这里的前提已设定我说的是假话。那么只剩下本人与《XX网作者使用必读》都说假话的情况,既然双方都说假话,那么“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仍然是撒谎。
可见,无论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XX网作者使用必读》所说“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都是撒谎!^_^
各位观众,有意思吧!逻辑就是这样炼成的!我在Tom历史文化论坛就用类似的逻辑“刁”过斑竹。^_^
假如写下《XX网作者使用必读》的那人能看到以上的证明,可能要发急了“你——你这不是诡辩吗?”
是!我坦然地告诉大家:我的确是在诡辩!我这番诡辩只不过基于一个逻辑学上的小悖论。
而你《XX网作者使用必读》一口咬定的“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这通谬论又是基于什么呢?
看过前文《关于美丽新世界》的朋友想必自能心领神会。
下面,我将立足于“正辩”^_^的立场,堂堂正正从逻辑四大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出发,证明《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的荒谬绝伦的逻辑、自欺欺人的谎言。
首先让我们来看《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的一段似乎没什么逻辑毛病的话“网络写作,YY这个词经常被人讽刺。……YY的本质是什么,我的定义是,就是我在那样情况下,最能带给我快感的描写。”
且让我们做个类比——
刑事犯罪,**这个词经常被人痛斥(有道是:万恶淫为首)。……那么你可不可以另起定义——**的本质是什么,你的定义是,就是你在那样情况下,最能带给你快感的动作。
行得通吗?^_^
同一律告诉我们A是A,或A=A,《XX网作者使用必读》显然就违反了同一律,把YY原义偷换概念,来个霸王硬上弓,变成“我在那样情况下,最能带给我快感的描写。”强行造成了逻辑上的错误。
其次我们来看《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的下一段似乎没什么逻辑毛病的话“没有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
姑且照这个理论去推导,那么许许多多批判现实,并非YY的小说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因为它们带给人的是触目惊心,并非快感!^_^比如,托尔斯泰的《复活》照这个理论去判定的话就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不具备阅读价值的《复活》,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似乎很符合逻辑啊!

然而,托老花了三十年工夫写出来的东西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吗?^_^我看全世界的大部分读者恐怕都不会这么认为。
矛盾律告诉我们A不是非A,《XX网作者使用必读》显然就违反了矛盾律,把具备阅读价值的小说,说成是不具备阅读价值的,造成了逻辑上的错误。
再次让我们来看《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的另一段似乎没什么逻辑毛病的话“YY是一切作品的精髓所在。YY就是菜里面的盐,调料。”
看完了,我就要问了——精是什么?髓又是什么?
精是个形声字。从米,青声。本义为:挑选过的好米,上等细米。
髓也是个形声字。从骨,遀声。本义为:骨中的凝脂。
而精髓合在一起就是精华的意思!《XX网作者使用必读》既然已经认定YY是精华了,偏偏又说YY又是盐、调料。难道美食名菜中精华的竟然是盐、味精等调料?
排中律告诉我们要么A要么非A,二者必居其一,而《XX网作者使用必读》显然就违反了排中律,把精华当作调料,或把调料当作精华,造成了逻辑上的错误。
最后让我们来看《XX网作者使用必读》里的又一段似乎没什么逻辑毛病的话“XX网作为一家优秀的文学网站,对于所从事的原创文学事业一贯以长远眼光看待。盈利虽然是起点公司健康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绝不是XX网发展的目的。”
在这段话里,理由是“XX网作为一家优秀的文学网站,对于所从事的原创文学事业一贯以长远眼光看待”,推断为“盈利虽然是XX公司健康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绝不是XX网发展的目的”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B真,因为A真并且A蕴涵B。显然充足理由要满足两个条件,即:第一,理由是真实的。第二,理由与推断之间有逻辑联系。
这段话的理由的真实性显然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因为“文学”这个字眼不是谁谁都可以拿来装点门面的。优秀与否,跟一亿PV关系更不大,想当年元元(YY这个词来处似乎跟它?^_^)多火爆,它是否也可以称为“一家优秀的文学网站”呢?它对于它所从事的“**原创文学事业”不也是“一贯以长远眼光看待”的吗?
彼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_^
理由的真实性不但有待考察,而且跟推断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实中有虚。“XX网作为一家优秀的文学网站,对于所从事的原创文学事业一贯以长远眼光看待”,因此“盈利虽然是XX公司健康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绝不是XX网发展的目的。”盈利是健康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的话倒也老老实实,但我倒想问写下了那个“绝”字的先生一句,你自己信不信这个“绝”?
盈利绝不是XX网发展的目的吗?何必要自欺欺人呢!
自欺欺人也就罢了,令人恐怖的是——《XX网作者使用必读》居然还向大家保证“所要从事的不是短视三年事业,而是为了未来更长久的三十年、三百年……”
My God!你还要爽YY个三十年、三百年……撑得住吗?^_^即便是Tom God也没这么长的时间陪你玩逻辑批判,先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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