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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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点头,“我也是无奈,邪心很有可能成为妖族新任圣皇的,控制她的好处不言而喻,能得到《黑暗法典》的后面两重,能保证闽楚与妖界的和平共处,能轻易的得到财富与地位。”
虽然手法卑鄙,但在利益面前,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其实他也不会做什么过分的要求,能保证人类的百年和平,何乐而不为呢。况且邪心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己现在不吭她,等以后了指不定会死的多惨。
趁着她现在还很单纯,应该想不到那么远,李劲松现在如果不下手那就没机会了。
“我昨天已经对你母亲进行了第一阶段的治疗,她已经好了很多,不信你可以去看看。”为了提出自己的条件,李劲松先要取信邪心。
“真的?”邪心一喜,夺门而出。
“矛盾么?”维纳斯静静的坐在李劲松肩膀上,她现在更像李劲松生命里的一个旁观者,不再试图左右他的想法,只是偶尔与他谈谈心。
“嗯……”
“为了闽楚?或者说为了白书萱?”
李劲松无奈的点头,虽说他现在已经在努力,但按照这个速度恐怕很难在妖族进攻闽楚之前学会降神术。
“我是个男人,说话不能不负责。”
大约半小时后,邪心冲开门,像鸟儿一样飞了进来,旋风一般来到李劲松面前,还未来得及反应,脸就被邪心抱住了,“啵”的一声,邪心踮起脚尖,轻巧的在李劲松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李劲松连退数步,“你……”
邪心调皮的眨了眨眼睛,“喜欢么?我听说你们都喜欢这个。”
“谁?什么你们?”李劲松摸着自己的脸颊,被邪心亲过的那个地方湿漉漉的,这小妮子,怎么像是流口水了。
“男人们啊,母后告诉我的,男人喜欢亲女人的脸。”
李劲松哭笑不得,“其实男人真正喜欢的不是亲女人的脸……”
“那是什么?”邪心瞪着纯洁的眼睛,满是好奇的目光。
“真正喜欢的是跟女人一起……嗯……睡觉。”李劲松左手食指与拇指围成一个圈,右手食指插进去,打了一个很猥琐的手势。可惜邪心才十六岁,连生小孩要靠男人都不知道,又怎么看得懂这么隐晦的手势。
“一起睡觉?男人怎么会有这么猥琐的想法?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不好么?”邪心听了有些愤怒,想了想,认真的看着李劲松,“你也喜欢么?”
李劲松挠了挠头,“这个……我也是男人。”
邪心一拍手,“好的,如果你喜欢,以后在我床上睡好了。”说到这里声音顿了顿,严厉的说道,“这种事你不许说出去。”
李劲松彻底无语,她根本不知道这睡觉指的是什么。
“不过我喜欢踢被子,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把同床的奶妈踢下去了,可不是我没警告你啊。”邪心说到这里竟然露出了得意的表情,李劲松简直无奈了,“为了报答你,我可以尽量满足你的要求。”这无意中的一句很暧昧的话,弄得李劲松浮想联翩。
邪心下定决心之后盯了李劲松好久,“你不会是色狼吧?”
在邪心的思想里,只要男人想对女人做什么越轨的举动,那都会是色狼行为,不管男女关系是什么。李劲松联想起自己还小的时候,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明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却偏偏想去非礼女性,一直以为自己很肮脏,直到初中的时候才知道,天下的男人想的都一样。初二明白了男女之间的具体操作,可以说,李劲松已经是比较晚熟的了。
被邪心这么一闹,原来想好的话李劲松说不出口了,算了吧,如果是男人还是要凭借自己的力量,他对维纳斯笑了笑,“我的决定够男人吧?”
“跟未成年少女同床,标准的下半身思考方式,你的决定很男人。”
维纳斯故意曲解李劲松的话,说完坏坏的笑了,李劲松也笑,最理解他的便是维纳斯了。
于是当天晚上,李劲松恶梦连连,不是梦到被大石头压在身上,就是梦到被人用刀架着脖子,半夜醒来才发现邪心已经转了九十度,两条腿一条搭在自己的胸口,一条驾着自己的脖子,李劲松无奈的把她扶正,然而她身子一翻,一只胳膊又搭了过来,脸对脸,邪心的双唇近在咫尺,李劲松不得不承认,睡着的邪心是非常美丽的。

他忍不住在她脸上香了一口,有便宜不占不是李劲松的作风,何况亲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夜深了,他再无睡意,起身又开始修炼《黑暗法典》。
这些天过的很平静,李劲松白天与邪心一起探讨黑暗斗气,晚上修炼,偶尔还能占占邪心的便宜,日子过的十分滋润。
邪心总是睡得很死,一般的摸摸碰碰都不会弄醒她,李劲松实在纳闷,她的武技都练到哪里去了,警惕心这么低。
来到皇宫第十天的夜里,按照李劲松的习惯,过半夜的时候起床,穿衣服的时候顺便在邪心那不算丰满的胸脯上摸了一把,黑暗斗气的第二重他已经练会了,只是还不能像第一重那样与灵魂之力结合,他连续三天晚上都在尝试。
月黑风高,李劲松正欲冥想的时候,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掠过房顶的影子。
“有人。”维纳斯很确定,她的感知程度甚至超过了武技高手。
李劲松来到窗前,随意的往外看了一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李劲松才懒得管这种闲事,好奇心可是要人命的。
过了一会儿,又看到一个影子,李劲松依然不理,但已经暗暗提防,不会是来对付自己的吧。
基本上每过几分钟就有个影子掠过窗前,李劲松终于郁闷了,这他妈的是来赶集的么!还让不让人练功,终于他决定出去看一看,推开窗子,召唤灵魂附体,身子一纵也来到了房顶。
一前一后,李劲松紧紧的追着那影子,他渐渐的明白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来找他的,这是在别人的地盘,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了。
飞出皇宫之后,那影子突然又是几个起落,落入了一片小树林,李劲松不敢贸然进去,怕有埋伏,小心的落在了树林的边缘,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回去的时候,树林吹出一阵凌厉的剑风,霎时草木摧折,四道半月型的剑气将树林切成了五瓣。李劲松瞳孔收缩,身子跃起,在空中一个翻身,三叉戟就势出手,神器之威瞬间展现无遗,剑气全部被挡下,李劲松同时开启了极速光环,召出小白,就势落在小白背上,李劲松的灵魂附体已经越来越熟练,整个动作连贯完美。
“谁?出来吧,我不想毁坏花草树木。”梦魇悬浮在半空,鼻孔与口中吞吐着黑炎,只要李劲松愿意,只要几秒钟就可以将整个树林化作地狱的火海。
一个人影渐渐走出树林,他身穿黑色的重型甲胄,整个身子包括头都盖在盔甲里,手里是一把七尺长的黑色长枪,虽然在黑夜下,整个盔甲依然能闪着清晰的寒光。
这无疑是一个没有马的重型骑士,身穿这种盔甲恐怕重量不下百斤,这不会妨碍灵活性么?李劲松刚闪过这个念头,就立刻想到他刚才一路上如同鬼魅的速度不正是穿着这套装甲完成的么,这绝对是一个强大的对手,只是他为什么要找自己呢。
骑士开口了,声音很熟悉,但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斯芬克斯大人的灵魂追随者黑暗骑士,在此收割你堕落的灵魂。”
这本书成绩太惨淡,收藏不足两千,不用编辑说,自己都想放弃了,前些日子回家了,所以书就放下了,书评也没看,我确实很无耻,但其实,挥刀切掉也是很痛的。毕竟写了那么多了。
无奈啊……
骂我吧,拍板砖还要钱,你们用口水好了,这本书本来准备先写异世,再回地球,不过读者的反应普遍不好,无法再写了,惨淡人生,我总要吃饭啊。
于是我准备很无耻的换个马甲写新书,呃……书名跟马甲都不透露了,免得大家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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