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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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有很多不舍的。
比如说小雨,比如说金钱,比如说美食,比如说那个令人留恋的温泉浴池还有那张三米宽的鹅绒床。
不能在那两个地方告别自己的初夜实在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扣去留给小雨的一千五百金币,他手里还有三千八百,一个金币是四分之一盎司,一千枚大概不到八公斤,小雨拿了五百金币还有一千的金票,其他什么都没带,李劲松已经托付白云枫为她找一间安全一点的房子。
当然不能在王宫之中,那样以后就不方便偷偷来带走她了,理由自然是很容易找的,比如说王宫给小玉带来了太多痛苦的回忆,她不想继续呆在那里。
感受着空间戒指里金灿灿的金币,李劲松有些惋惜。
他可不是什么圣人,虽然知道见好就收,但更明白人为财死。
如果不是维纳斯用激光对着他某处,他还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
最放不下的,还是小雨。
这么需要帮助的女孩,他竟然没有帮到,要知道,他可是非常非常“乐于助人”的。
离开这里可以编造很多理由,这并不是难事,比如说去闭关,比如说去参加神的试炼,比如说要去完成某个心愿。
神使行踪诡秘谁也不敢说什么,这是应该的,强大的人本来就该神秘一点,要不让那些搞八卦的游吟诗人喝西北风么?
谁敢问个究竟?告你藐视神的威严!
于是李劲松撒了个谎,就可以走了,当然,看在白云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份上,李劲松许诺,一旦妖族大举进攻,他可以考虑放下手中的事情前来支援,当然只是可以考虑而已,至于能不能来就是另一回事了,神使可是很忙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走之前不能在小雨身上留下点记忆,多可爱的小女孩啊,任君采撷,都是因为维纳斯这个恶魔,以后如果——只是如果能学到本事,一定把她捏死。
别看李劲松在别人面前二五八万的,到了维纳斯前面就蔫了,谁让他手里没枪呢。
还是祈祷赶紧找到夏若樱吧,那小妮子去哪里了,这么久不见,李劲松还是怪想的,她的身材比小雨还好,能不想么。
“走了,光拿钱不办事,唉……”在望月楼上,白云枫感慨万千,看来收复中州还遥遥无期啊。
“那些钱又不是你的,你心疼什么?”白书萱声音有些冰冷。
“你知道?”白云枫有些疑惑,旋即想到了当初宰相冒犯神威的时候,书萱也在场,他想到的东西她自然也想到了,苦笑的摇摇头,这个女儿还真是像自己,如果他们之间没有芥蒂,她能安心辅佐自己江山社稷该有多好。
“你一定很高兴吧?”白云枫说,“不过说不定他还会回来,所以暂时我不打算把你嫁人。”
白书萱没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白云枫以为她又是在感慨自己不由自主的命运,叹了口气,独自下楼了。
柱子后面绕出来一个红衣女人,正是昨晚监视李劲松的那个女人。
“失望么?”她非常突兀的问了一句。
白书萱摇头,很平静。
红衣女子说:“言行举止看似猥琐,面对美色却能坐怀不乱;不求虚名,虽然身怀绝技却从不轻易显露实力;行为桀骜不羁,行事全凭个人喜好。这就是我对他的评价,加上他还算看得过去的容貌,这样的男人已经接近完美了,我甚至相信,他收了那么多礼钱也是别有用途的,他总是给人以意外,因为他本来就在扮猪吃老虎,只不过我还不明白他用猥琐无能伪装自己的目的是什么。”
“你似乎很希望我嫁给他似的。”白书萱突然笑了,笑得很阳光,“只是**了一晚,你就这么帮她说话,那么好你怎么不嫁他?”
这个红衣女子叫朱利兰,是白书萱母亲的旧部下,也是一直照顾白书萱的好姐姐。
只有在她面前白书萱才会显出自己纯真的一面。
“什么叫**……你这小丫头说什么呢,我在房顶上呢,什么都没看见。”朱利兰并不显的局促与羞涩,反而是有些无奈的说着,这小丫头开玩笑开到自己身上了,她是真心的想为白书萱找个可以依靠的人,毕竟这座王宫不是她的家。

白书萱对朱利兰的反应似乎不是很满意,她本以为能好好逗逗她的,这个姐姐总是板着脸。
“姐姐我是老了,经历的太多,看透人情冷暖,怎么可能喜欢那种小男生,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娘娘将你托付给我……”
“好了姐姐,我能照顾自己,你非要为我找个喜欢的人么?”
“你的实力在同龄人中还行,拿到高手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能找一个对你好的强者,我才会放心。”
“我以后也许会嫁人,但不是现在。”白书萱有些倔强的说着。
“好吧,随便你,如果妖族跟人族开战,你会站在哪一边?”
“人族。”白书萱毫不犹豫的回答着,“只不过我的力量有限。”
朱利兰叹了口气,她是一个妖族与人族的混血儿,对于战争,她早就厌恶了。“你对李劲松不讨厌吧?”
白书萱摇摇头,“没理由讨厌他,我总觉得他的内在总是与外在的表现的不同,这就会给人意外,能让人意外便能勾起别人的兴趣,当然,也仅仅是兴趣,而不是喜欢。”
朱利兰看着白书萱一脸轻松的样子直摇头,没体会过爱情的小姑娘,你迟早知道什么是刻骨铭心。
她转头看了一眼肩头上听着的血燕,你说是么?
血燕无声的点头……
……
李劲松成了稀里糊涂的成为了暴发户,走之前自然是要采购一番的。
“你准备往那个方向走?”维纳斯拍着小翅膀跟着李劲松。
“北方,去妖族的世界混一混。”
维纳斯有些震惊,“那他们还不杀了你?”
“没关系,妖族的国家也是有很多人类的,他们占领了很多人类的领土。”
“为什么跑那么远呢?”
“没办法,避难啊,我在这里太出名了,很容易就被找出来,到时候妖族再大举进攻,拉我去战场的话,我还不‘呕’了?”李劲松进了一家酒楼,他要买一些吃的东西,按照那个妖族大祭司的记忆,这个修卡斯的咒印里面是异度空间,生物无法生存,所以食物放进去不会**,非常的方便。
这个方便其实对别人来说的,李劲松想起这种方便就郁闷,为啥生物就不能生存呢?要是张老头子在就好了,说不定改造一下就可以把小雨偷偷的塞进去了,到时趁维纳斯不注意溜进戒指里面,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HAPPY了。
那该多爽啊,可惜,实在是可惜啊。
“妖族跟人类有什么不同?我还没见过妖族呢,当时我们从炎黄子孙号爬出来的时候人已经都死光了,没注意。”
“都长差不多啦,他们也是人的。”李劲松已经提前买好了食盒,点了几份菜,有钱了自然要吃好的。
“那人类与妖族有生殖隔离么?”维纳斯睁大眼睛,好奇的问。
“呃……记忆里是没有的。”李劲松听到维纳斯把生殖隔离这个词用在人类身上有点崩溃。
“那是人类的亚种而已啦,都是一家人,打什么呢,和和气气的多好。”维纳斯扯着李劲松的头发坐在他的肩膀上,把小腿一翘,这个小东西,很会享受啊。
李劲松当然不敢说什么:“他们自称自己是天国圣族,人类被他们称为南蛮,兽族被他们称为北狄,巫族被他们称为西戎。一个自以为是的种族而已,他们跟这里的人类有些区别的。比如说他们的眼睛是紫色的,头发是蓝色的,耳朵和下巴要尖一点,皮肤要白一点,腿要长一点,胸要大一点,**要……”
李劲松刚说到这里惨叫一声,引得酒楼里的人纷纷侧目。
维纳斯正得意的看着手中揪下来的头发,“嗯,这个方法不错,用激光的话可能由衣姐姐不高兴,以后你再胡言乱语,我就揪你头发。”
李劲松想哭,自己怎么就被这么个母大虫盯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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