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周末的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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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工作地点后,王永志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跟金教授“解释”清楚了自己没有按时出现在办公地点的原因,也不知道那个金教授是真的相信了王永志与苏姗合编的谎言,还是故意睁只眼闭只眼,总之他也没有深究这件事情。
于是,王永志繁忙的一天工作又开始了。
他们的工作并不是都要穿着防护服在危险的『红色D区』完成的,有很多时间他们都得像普通公司的职员一样,在电脑前设计各种实验参数、查阅资料,然后才是拿去付诸实践。
这一天,王永志都没有再见到苏姗,这让他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苏姗是那种神经粗到可以拿刚才的事情不断跟王永志开玩笑的人,对于这样的女人,王永志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应付。不过他还没有幼稚到认为“苏三姐姐”真的是对自己有什么“意思”。
但是,的确没有看到苏姗像这样跟其他人开玩笑呢,她平时对谁都是很温柔很和气的样子,这也让她在研究所里人缘很好,可好像也没有谁被她强行命令用‘苏三姐姐’或者‘苏三妹妹’这样的称呼吧?
而且,就连大卫都说她对我有些特别关照,难道真的是……
不对!不对!绝不是我想的那样的!王永志赶紧打断这种危险的想法,我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有人喜欢的吧?我即没有钱又没有显赫的家世,要说才华也谈不上,简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了。
如果让叶雪知道了我的这个想法,一定又要笑我是个自作多情的笨蛋了!
苏三姐姐应该只是跟我开个玩笑而已,等过一阵子她对新人的新鲜感消失了,就会好了……
但是,显然苏姗的“新鲜感”还远没有消失的迹象,在傍晚的时候,苏姗的身影又出现在办公室里,而且是一进办公室就径自向王永志所在的位置走来。
办公室里所有人的耳朵都像是小型雷达一样朝这边竖了起来。
“啪”的一声,一叠复印纸被扔在王永志的桌子上。
“这是我今天去首都图书馆找到的资料,你上次请教我的问题,把这些资料看完就很清楚了。”
“哦,齐……那个,苏三姐姐,多谢你了!还跑到首都图书馆去找资料。”
“不用谢,我也是去首都市办事,顺道去了趟图书馆而已。不说这个了,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
王永志见她难得摆出的一脸严肃的表情,心里忐忑地想道:难道是工作上出了什么问题?
“明天就是周末了吧,我今天在首都市内看到新开了一条商业街,你明天陪我去逛街好不好?”
要不是王永志对苏姗“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性格已经有些心理准备了,他相信自己一定会直接晕倒的;而旁边那些在偷偷注意听着两人对话的同事们都倒了一小半。
“天呐!她煞有其事地说的‘重要事情’原来就是逛街!”王永志心里这样想道。
“天呐!平时请她吃顿饭都难如登天的苏姗,居然会主动邀请一个男人陪她逛街!”大伙儿心里这样想道。
“到底好不好嘛?明天有没有空?”苏姗满脸期待地催促道。
“我还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没其他事情了!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八点到城铁站门口见面!”
“喂,我还没答应呢,你怎么能随便替别人做决定!我可不一定去哦!”
“你不来的话,我就一直在那儿等你,等到你来了为止!”
这句话等于宣布了王永志的这个周六已经注定要被抓去陪逛街了,而他的“周末读书计划”、“周末睡懒觉计划”都统统泡汤了!王永志不禁悲愤地想道:
“苏三姐姐,她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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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的早晨,王永志一大早就来到了城铁站门口等候,因为他不想因为自己的迟到而给苏姗留下什么借口。
因为时间还早,王永志在车站旁的报刊亭子边无聊的翻着报纸。
在这个时代的媒体上,到处充斥着诸如“某连续杀人狂被抓获”、“某参加暴力团伙的高中学生因为不服父母管教而用刀捅死亲生父母”或者“某人为抗议猪肉涨价而上街裸奔”“某人为表达对小猫小狗小动物的热爱而上街裸奔”“某人为庆祝买到心爱歌手的专辑而上街裸奔”之类的轶闻,一般还要加上“男子”、“女子”这样的字样做主语,美其名曰“社会新闻”。

虽然作为媒体的立场来说,尽量曝出一些吸引眼球的重磅新闻、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他们出于追求经济效益的需要;但这也让看到这些报导的人们觉得这个社会似乎已经糟透了,对社会失望的情绪几乎漫布在每个现代人的心头,于是大家都成为了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只要保护好自己不被那些不幸的现实吞噬就行了。
今天,站在城铁站门口的王永志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四个年轻人拦住了一个正匆匆走进城铁站通道的高中生的去路。
“喂,小妹妹!等一下!哥哥们今天没钱买早点了,能不能借点钱啊?”
“或者,没有钱,跟哥哥们出去玩玩也行哦!”
那四个年轻人最大的不过二十余岁,最小的看上才十六七岁,应该也还是高中生吧。他们有的下巴上特意留着一小撮胡须,然而头发都染成金色,耳朵穿孔,手臂上刺青,一看就是那种常见的街头小混混。
在这个年代,手臂上的刺青就像几十年前胳膊上的红袖章一样,都是表示“不要惹我”的标志。周围为数不多的行人一见到这样的情景,都马上远远的躲开了。
现在的大街上都这么不安全了!王永志心里叹息着,一边望向那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女高中生。
那个女学生染着一头紫色长发,王永志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在哪儿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了。
在这种情景下,作为主人公的王永志应该是二话不说,就举起拳头把几个小混混揍得脑袋开花吧。
可惜这不是在香港的武打电影中。
王永志将手伸进胸前的口袋,他在心里默默估计着那四个小混混的实力——对方看上去应该是那种普通的街头小流氓,如果上来一两个,王永志自信还能对付得了——王永志曾经在中学的时候,跟着一个他称作“师父”的老美术教师学过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虽然王永志天生不是学武的料,只学到了一点皮毛,但也聊胜于无。
不过,今天遇到的对手有四个人,看来有些棘手,而且还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后援力量……
就在这时,几个小混混已经开始对那名女学生动手动脚。
本来衡量了力量对比后准备放弃“见义勇为”的王永志看到这情景,不得不采取了行动——
“几位大哥需要多少钱,一百块够了吗?”王永志打开自己的钱包,掏出了一张一百元的纸币。
什么?有管闲事的!?几个小混混诧异的回过头来。
“没事!”为首的小混混一看到王永志的样子就放心地对同伴们说道,“这种没什么肌肉,目光呆滞的家伙,最不中用了!”
“哥们!这年头,少管闲事活得久些!”那个为首的小混混用带着鼻音的嚣张声调说道。
他的眼睛半闭着,脑袋几乎要仰到天上,拿鼻孔对着王永志;右手一伸,就夺过王永志的钱包,然后挑衅的用钱包拍着王永志的脸颊道,“小子,还不快滚!”
“强哥,跟他啰嗦什么!直接放倒不就得了!”另一个梳着直竖向天发型的小混混把抽了一半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开始捏拳头准备动手。
“喂,你们干什么!”王永志装出一脸惊慌的表情,“你们不是要早点钱吗?怎么把我的钱包都抢去了!”
“你他妈是二啊!”为首的小混混骂道,“你见过抢钱抢一半的吗?”
“那,那至少给我留五块钱买车票!”
“……”“……”
“这小子是不是脑子有病?!”
“扁他!”
“废了丫挺的!”
“咚…嘣…噗…卟…”
下一秒之后,四个小混混就都捂着鼻子倒在地上,身体还保持着僵硬的直立姿态,以王永志站立的地点为中心向四周呈放射状排列。
这就是王永志惯用的打架方式,在对手以为即将要以压倒性优势狂虐王永志时,突然发难将其击倒,这往往能收到意外地效果。
就在这时,一个金发美女一边拍着手,一边从城铁站门口走进来。
“呀荷!……永志弟弟好厉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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