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堕落天使艾普鲁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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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二十八岁的艾普鲁斯被十八岁的蒂奇.可可纳羞辱,如今四十八岁的艾普鲁斯或许在想将三十八岁的蒂奇.可可纳给解决掉。耻辱这种东西,一次就够了。一切过往,都像是历历在目的回忆,使得安静的绵羊也会露出狰狞的表情,即便,这头绵羊连敌人在哪里都不清楚。
“艾普鲁斯……”他自言自语,说着自己的名字,他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也知道信奉上帝之人不会使用这个名字。他的父亲或许早就料到了这个男人不会有任何建树,不可磨灭的记忆,只是虚妄的人生。让一个军人认输……怎么可能?
中年大叔拥有军人的优秀品质,但是,他却缺少疯子和野狗的那种歇斯底里已经疯狂,当背水一战并且只能孤注一掷的时候,这位看似老好人的将军,也不得不爆发出那种莽夫的彪悍。是哩,人生总是要有几次疯狂的举动和念头,难道不是吗?
“我……我是艾普鲁斯,四十八岁的艾普鲁斯……”恍然之间,这位黑塞戈维纳的可怜家伙,想到了自己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挥霍,如果他想要击败曾经给予他羞辱的蒂奇.可可纳,如果他想要证明自己并不比十将星家族的子弟要差,如果……
没有如果!
人心的灾难,莫过于对自己前路的不忿和心思,不过,一旦一个垂死之人也想要再继续迸发出那么一丁点生命火花,那种洗礼,必定会震撼人心,并且,这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提高,人生啊,正是因为拥有不同的风云际会,才会使得众多英雄枭雄,在这个大时代的浪潮中,争当弄潮儿。数百年风潮,卷起这浪花的魔头,又怎么能够甘心呢?
“求生军团——”
喊出求生两字,需要的不仅仅是底气,还有勇士心中的那股勇敢信念,那或许在大多数骄傲之人眼中,是不过如此的低档货色,而在大贵族的眼中,更是不堪一击的没落风流,于是,守护战士信条的军人,只能通过战斗和屠刀,来述说心中那块既柔软,又坚硬的阵地。
别了,十八岁的艾普鲁斯,别了,四十八岁的艾普鲁斯……
近乎神经质,自然让人感受到了血腥马力风格状态的冷酷,就仿佛戴上了无形的面具,一个末路军人的最后伪装,竟然会如此的坚强,或许再给他一次机会,将无法感受那种决绝。只是,艾普鲁斯这个中年大叔不再刻板,不再死死地抱住那些该死的军国教条,不再……腐朽!
“万岁!!!!!”
最后的五十骑,像是游弋的恶狼,恶狠狠眼神的艾普鲁斯就像是换上了堕落天使面容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王,这位魔王阁下的冷酷,终于展现在了世人的面前。双面魔人艾普鲁斯,这位所罗门大魔王麾下的魔王,凭借着魔王之王的威慑,那名声和力量的堆砌,是他获得重生的动力。
“一队!刚力罗,齐射!齐射!齐射——”艾普鲁斯的吼声像是爆熊的狂暴怒喝,百人一队队长刚力罗这位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战士,食指和中指还有无名指已经被弓弦勒的生疼,冷汗滴落,却还在苦苦坚持,这位拥有维京人和斯拉夫人血统的勇士,果断而坚决地执行着骑兵团团长艾普鲁斯的命令。

他仿佛是射出去利箭,箭头骤然转弯,左翼的百人一队宛如灵活的蟒蛇,扭头高抬的那一瞬间,竟然吓得可可纳家族的将领们一身冷汗,对骑兵如此精湛的操控,的的确确震撼了敌人。
作为对手,必然希望敌人不是那种垃圾中的极品,势均力敌的酣畅淋漓,想必是每个军人梦想,即便是不入流的混混,也不想在招摇过市的时候,只是欺负一下弱智的小摊贩。
“满弓!满弓!满弓——都给老子满弓——”刚力罗并不擅长弓箭,他使用弓箭的拙劣技巧,使得他虽然力量强大,却不能拥有足够的准头,但是毫无疑问,面对一群窝在一起的靶子,根本不需要准头。歪打正着的力量,也足以贯穿那些轻步兵的细小圆盾,随后巨大的身躯骤然倒地,惊讶的整个阵营面无血色。
马蹄腾腾直响,天空中的雨越来越大,弓箭的准度和力量也随着大风和雨水的捶打,变得无效起来,因为泥泞,步兵在地表上的位置开始混乱,东倒西歪,没有章法。尽管可可纳家族的士兵依旧是斗志高昂,士气强悍到了极点,但是,这不是精神力量可以左右**力量的神话时代,即便是半人半神至此,也只有垂死挣扎。
艾普鲁斯他不指望歼灭一支两千人的军队,他只有两百五十人,他只有每人的二十支弓箭。士兵也是人,不是数字和工具,他不能扼杀死亡,更加不能让军队无休止地战斗下去。
伤亡不可避免地让这位黑塞戈维纳的将军揪心,一阵苦痛,倒下的一个个士兵是那样的彪悍和强壮,这是真正的男人,真正的战士,以战神的勇气之名,见证了血腥马力的传奇,此生……无憾了。
这不是十八岁的艾普鲁斯懵懂的时代,也不是四十八岁艾普鲁斯退让的时代,这是将军和士兵奋斗的时代。卷起风潮吧,战士们,让这数百年的风流,由武士独自谱写。
魔王之王的信念,带走了死亡的苛刻,每个人都扼杀了死神的镰刀,扼住命运的咽喉,战斗!
“求生军团——”
百人一队的刚力罗,他是勇士,他的吼声穿透了云层,雨水,大风。旗帜啊,是那样的鲜明,还有比战士的旗帜更加骄傲的徽章吗?染红旗帜的,是鲜血,敌人的,自己的。
“呀哈——”
“我们在哪儿——”
“此地!!!!!”
“什么时候——”
“此时!!!!”
“何时战斗——”
“此刻!!!!”
雨水打湿了刚力罗的头发,这是一个北海的勇猛汉子,他不知道什么是信念,也不知道什么是教条,更加不明白那种领悟和顿悟是哲学还是美学。但是他知道,一个勇士,需要一个领袖来领导,他是幸运的!
他处在传奇人物的史诗之中,他尊敬他的领袖,他的老大,他的头儿!
血腥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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