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炸弹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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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半山检查了一下肉弹们携带的炸弹,然后回过头说:“这回有意思了,我刚才就在纳闷,既然是自杀炸弹,为什么一定要靠的那么近。都靠到肉搏的距离了,一般的自杀炸弹早引爆了。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
“好了别卖关子了,说吧。”
“你们过来看。”方慕滔他们围拢上去,只见自杀炸弹袭击者身上绑的炸弹十分小,上面刻着一串远西的古达契亚文字。这种文字方慕滔跟着朔月学过,这是血族几个传说中的起源地之一的古文字,现在还在用的大多都是血族,达契亚人已经不怎么用这么古老的文字了。上面写着“制作炸弹是一种艺术”。方慕滔的古达契亚语是跟朔月学的,不过这段文字组里的人即使不懂古达契亚语的也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炸弹艺术家。”方慕滔随口说了出来。
“是啊,从炸弹的制作方法上看是他。”王半山说道。
“蚀刻的签名我看了,所有细节都没问题,应该是他。”仔细检查了炸弹上留下的签名后,方慕滔说道。
“这么说我说对了,这事变得有趣了。”
当年那些血族和死灵法师一路来到中土,过的生活都差不多,都见不得光。但是等到大汉立国以后,也就是朔月成为帝都大学教授那段时间之后,两者却过上了不同的生活。死灵法师大多也是学者,他们大多以教授魔法,在各大学教授自己擅长的学科,或者以研究员为职业。尤其是大汉帝国的外科医学和传染病学,这些年的巨大进步和他们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而血族们由于其不能照射阳光的原因,基本上从事的都是夜间工作或者自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比如他们从远西带来的,在远西被称为强盗庇护所的那种有着厚重大门的通宵营业酒吧,红灯区的保安、打手、杀手、黑社会等等反正在各地的红灯区是他们最多的地方。其他的从事文学、绘画等艺术创作,还有就是部队的法师。
由于血族有自己独特的、庞大的几乎可以算一套法术系统的类法术。他们施展血系、酸系、黑暗系的类法术时不仅消耗精神力还消耗生命能量,但是生命能量可以通过补充血液快速恢复,而他们使用这些类法术消耗的精神力比同等威力的一般法术小得多。所以部队上很喜欢这些血族法师,虽然白天没用,但是到了晚上他们几乎可以一个顶十个一般法师的施展法术量。
当然还有一种“吃自己”的,“吃自己”的就是将血族的血干燥,制成粉末出售。这种粉末一般叫做“夜色狂欢”。少量服用就会导致自己的各种感觉都变得敏感,会客观上起到类似毒品和春药的作用,而且不伤身体。用量大的话就可以在短时间里感觉敏感,力量、速度、反应、抗击打能力都会变强,简单来说就是在短时间里让使用者达到血族的身体素质,当然对血族来说不算要害的心脏对使用者来说还是要害。
由于最初他们都是出售自己的血液,所以这种谋生手段就被称为“吃自己”了。虽然有人为了“夜色狂欢”而捕捉血族,然后非法拘禁他们,再长期抽取他们的血液来牟利,使得这种东西成了违禁品。但是这种说法留了下来,而且到现在也还是有出售自己鲜血制成的“夜色狂欢”的单干户。

能像朔月那样让大学特意在夜间开课来邀请他们的实在寥寥无几。
“炸弹艺术家”就是一名血族杀手。“炸弹艺术家”其实是他的自称,最起码就目前掌握的消息是如此。他每个炸弹都会刻上“制作炸弹是种艺术”这句话,听上去好像真是个技术很好的炸弹狂似的,事实上纯就技术而言他的炸弹也的确很棒,但是不得不说他也的的确确是个怪人。
他的炸弹做的总是很精细,在方慕滔看来,这个家伙似乎是在人身上做定向爆破试验。他的炸弹威力都很小,虽然每次都是绑在人身上,但是似乎控制过爆破方向。据说他的目标是在这种人肉炸弹爆炸时达到目标被炸死,而携带炸弹的人可以活下来。不懂炸弹的方慕滔不知道他的目标有没有可能实现,但是他确实在向这方面努力,而且这方面的技术好像也确实在进步。
但是这不是他危险的地方。实际上由于他的偏执,他的人肉炸弹需要靠到很近引爆才可以杀死目标。结果能够成功引爆的例子实在不多,如果他要是靠炸弹完成任务的话,估计他早就渴血而死了。实际上同时也是一个很强的血族法师的他,大多都是在用炸弹杀人未成功以后,改用魔法完成任务的。结果他为之狂热的炸弹实际上成了犹如方慕滔前世看的侦探小说里怪盗们发出的预告书一样的东西。
而他的肉弹们大多是当地没使用过“夜色狂欢”的流浪汉。第一次使用它的人还没适应这种感觉的时候出现精神恍惚,而他就利用的时机来催眠他们,让他们在他需要的时刻冲向目标,引爆炸弹。
这回情况却略有不同,首先这家伙学聪明了,居然开始事先下药了。而且使用的人肉炸弹居然还配枪了,虽然王半山说这些是私造的黑枪,用几次就完了。但是在这个枪支管制十分严格的国家里,就算是劣质黑枪也价格不菲了,再说不管炸弹爆不爆炸这些枪都肯定完蛋。虽然没见过真人,但是传说这家伙为了试验炸弹可是穷的要死啊。
就在方慕滔他们正在研究杀手到底是不是“炸弹艺术家”,如果不是又是谁,如果是为什么这次一反常态下这么大本的时候。离他们差不多六七百米的一个小山坡上,一丛低矮的灌木突然发出喃喃的自语声:“那帮家伙居然找了他,不过这个家伙的炸弹实在废物。希望他的血族魔法像传闻中一样强,能让我省点力气。”原来这丛灌木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狙击手的伪装,他正用瞄准镜从敞开的大门窥视着大厅里情况。
而就在他后面的山顶上,一个胡子邋遢的家伙收起了一只硕大的望远镜。一边从山后坡往下走,一边小声的咒骂着:“妈的,居然还是没成功。早知道就把那几只手枪拿去卖了。”骂完他又有些自得的说道:“不过多亏我巴默尔大爷有先见之明让我可爱的炸弹们打了个前站,试探了一下。要不还不知道这帮阴险的家伙居然还有伏兵,要是我巴默尔大爷也像那些白痴一样害怕什么打草惊蛇的话,说不定现在就叫那个伪装成女仆的家伙切成碎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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