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族东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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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回卧室的路上,方慕滔把玩着一块玉佩,这是这时刚才朔月送他的迟来的毕业礼物,由于用的玉料不好找,所以今天才给他。
这是一件俏件,一件竹节纹的玉佩,形同一块不到十公分的青竹牌,一面是如同青竹般颜色的翠玉,一面是如同竹子内壁的般颜色的白玉,玉佩雕刻纤毫毕现,连竹子纤维都表现了出来,而玉佩的两层颜色之间的间隔过渡也如同真竹子一般的微微的弧线,整个玉佩惟妙惟肖。
这些还都只是艺术价值,更惊人的是朔月在肉眼看不到的玉的内部用一种相传自尧朝后就失传,已经失传了几百年的技术在里面微雕了不少魔法阵甚至还有一些道门阵法符箓,真不知朔月是怎么在这么小,而又没法用眼睛看到的地方里刻了这么多东西。而它们又互不干扰,甚至有些还相辅相成加强了原本功效。
这使得这件巧夺天工的玉佩可以使佩戴者永久的享受超视觉、真实之眼、免疫即死和大多数心智魔法和道术,加快体力的回复速度。
因为制造魔法物品和法宝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材料,甚至还会损害制造者的修为,所以这些东西大多是制造者自用的,少数流入市场的也以一次性的消耗品居多。所以虽然这些法术的等级都不是很高,但是却都是永固的,难得非常。在这个世界上,这件玉佩绝对是价值连城。
这一夜都没有开口的腓腓突然问道:“公子刚才那个小女孩是谁啊,为什么公子叫她老师呢?”
“小女孩?呵呵,你叫她小女孩?”方慕滔似乎是听到了很好笑的东西不禁笑了几声。“她要是小女孩你我恐怕连婴儿都不算。她是我在帝大的导师,现在叫妮可·露娜,汉名朔月,是世界上最好的历史学家之一,也是全世界最好的田野考古学家之一。在文学、雕刻等等很多方面都很有名的,听说过吗?”
“没有。”
“那我说说她原来的名字吧,她原来叫莉莉特·暗月,这下听说过了吧。”
“还是没有。”
“你也好意思自称白泽。”方慕滔一脸鄙视的看着腓腓。“好了我给你说说吧。莉莉特·暗月差不多是这个世界最古老的血族之一,其实我总觉得也许那个之一应该可以去下去。
她活了多久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反正最早的记载到现在也有快两千年了,至于传说已经无法考证年代了,这个问题我才知道她真实身份时也问过她,不过除了得到一顿打和一句‘你不知道问女士年龄是很不礼貌的吗,今天我替你妈教训教训你。’以外就没有别的了。所以我干脆就说她是永远的豆蔻年华。
她一直活动在远西各国,后来汉历前九世纪左右,光明教会也就是光明神教中主张不可使用圣像和崇拜圣像的一派势力大盛,把包括刚刚被逐出法师公会的死灵法师、血族等连同使用和崇拜圣像的光明神殿一并宣布为光明神的敌人,展开所谓的‘圣战’。结果如同光明教会事前的估计一般,光明神殿打了几个月战争最终不敌,退守海外的爱丽丝岛。
每一个都骄傲而又个性十足,大多可以和独行侠划等号毫无组织、团结这种概念的血族们,还有同样都是独行侠的死灵法师们则不断被逐个击破,幸存者们大一部分东躲西藏的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直到二百多年后,光明教会与那些中西地区信奉天方法的沙漠国家为了争夺共同的圣城古德斯,而开始了漫长的宗教战争,无暇他顾才渐渐安定了下来。
而一少部分不愿在自己漫长的生命里面临无尽的追杀的,为了逃避追杀一路向东逃到了那时在尧朝统治下的这片中土大地。当然也有少数冲破封锁线跑到了爱丽丝岛。

莉莉特也在向东逃那部分人之中,虽然她个人能力很强,可面对一接到教会命令就如潮水般涌来的狂信徒们也不厌其烦。而她虽然强,但在随时可能在狂信徒们的汪洋大海中暴露身份的情况下,不管是正面对抗教会,还是刺杀自身实力不俗,又永远身边跟着大量狂信徒、祭司和光明骑士团的教会高层们显然都是痴人说梦。
而像其他人一样东躲西藏的过日子虽然完全可保自己性命,但爱好广泛热衷学术的她如同很大一部分逃亡东方的死灵法师一般,实在受不了随时可能受到袭击,而根本没时间专心于学术研究的日子。于是她也踏上了向东方的漫漫长路。”
“后来呢?后来呢?”听到兴头上,也不管刚才方慕滔损她的话,一脸好奇的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方慕滔。
这时已经来到了方慕滔的卧室,方慕滔先脱了衣服,熄了灯上床,才对身边的腓腓讲了下去。
“后来,她就在这里生活了下来,经过这几百年,她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直到大汉颁布了宪法,承认种族平等。尤其是太祖不知什么原因,承诺血族享有购买血液用于食用的权利,我猜想这也许是太祖受地球的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影响,对血族抱有好感的原因。
总之从那时起血族开始结束隐居生活,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她也凭借着几本出色的论文集拿到国家博士,当上了帝都大学的终身教授。
再后来就是我进入帝都大后,在她门下就读,拿了几个学位。”
“那她为什么会住在这里呢?”
“这间别墅是方家的产业,后来她看上了这里的风景想要买下来,可当时这里是对方家的当家很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就没卖给她。不过那位先祖与她也很有些交情,就允许她住在这里了。我来这里上学自然就也住在这里了。”
“那血族真的只靠吸血为食吗?”
“恩,没错。用他们的说法血液含有生命的能量,吸食血液是他们唯一可以获得维持生存所需要的能量的方式。不过,倒不一定非是人血,也有用动物血的,只是不同物种的血,含的能量也不同,在一般能方便获得的血里,人血是含生命能量最多的。”
“那她呢?”
“她?她倒是很特别,还记得我给她调的那杯酒吗?”
“记得,有关系吗?”
“有,那叫‘沸血’,血液的血。是兽人那里流传过来的。就是在沸雪里加上血,原来是将酒浇在兵器上,让就沾在兵器上的残血流入口中。不过她倒不是为了那种豪迈的感觉。她喝得沸血里用的是龙血。”
“龙血?!”
“对,龙血,因为她已经喝了这么多年血了,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何况血的味道也说不上多好,我说过血族喝血只是因为那是他们唯一获得生命能量的方法。她为了喝最少的血就能活下去,通过一些手段,使血里含有最多生命能量的几个种族里最好找的——住在龙岛的西方龙族向她提供足够她食用的龙血。
然后把用龙血调成的沸血当成食物,为的是靠浓郁而火辣的沸雪的味道盖过那微量的龙血的味道。
好了,好奇宝宝,别问了。睡觉吧,再聊天就亮了。”
说着就闭上眼睛睡了,腓腓还想问,可连问了几个问题也没得到回答,不得不也跟着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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