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最后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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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方慕滔反复思量,觉得这次找到张恰实在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被他蒙对了。
方慕滔原先的推断实在有很大的破绽。显然只有张恰知道自己得了普粒子疾病,或者用凯尼缪教派的说法来说:他不被窥窳神眷顾。才会来圣湖,而从逃走前张恰还吃了一个人导致自己的行为被发现这点来看,当时张恰明显还不知道这件事。
而他现在出现在圣湖,那么显然在他的食人行径被发现之后最多两天,他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不然他也不会在这个月到圣湖来了,而那样的话方慕滔必然会在这儿扑个空。在因为需要保密而无法发动大量人手寻找,又无法公开通缉的情况下,茫茫人海中想找到张恰实在是太难了。
走进张恰的帐篷,里面的东西并不多,也不知道这为数不多的东西张恰是怎么能到手的。从张府匆忙逃出或者说杀出来的张恰身边应该不会带多少钱,估计这帐篷和方慕滔翻出来的登山装备等等一干物品,不是偷的就是抢的,帐篷估计一定是抢的。
在一个小背包里方慕滔翻出一本笔记本,这本很新的笔记本方慕滔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它。
按说应该算是张恰的日记,可是上面的内容实在看得方慕滔不知是否应该这样称呼它,因为它是用三种不同的笔迹写成的。这是三种截然不同的字迹:一种字迹很是纤细,清秀得好像是女人的字;一种规矩得好像印刷体一样;最后一种潦草而狂乱。
那种纤细的笔迹出现的最多,基本每篇日记的开头都是用这种笔迹写的,而那种狂乱的字迹总是在反驳或者嘲笑纤细字迹,而那种规矩得如同印刷体一般的字迹很少出现。
“汉历九十五年六月二日天气晴
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可我的心情却与天气正相反。沃夫冈做的事还是被人发现了,而且还是被影叔发现的。那个家伙居然杀了影叔,还砍伤了父亲大人。
……我早说会出事的,何况这种泯灭人性的事实在让人恶心,可他们还是要做。
……东阳路九十三号,这个打出生以来四十多年唯一曾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地方不知何时才能回去,我想父亲大人只要还在世,轮台我是回不去了。多年来聊以备忘写下的日记全没来得及带,也不知道以现在轮台的建设速度,我再回去的时候那栋房子还在不在(以上为纤细字迹)。
……都这个时候了你这个娘娘腔还有心思想这些,什么天气不天气的。什么叫那个家伙,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这是事实。是我们杀了老跟屁虫好不好,什么都往我身上推。
……如果不是你想着离开老头子,超越老头子,怎么会有适之和我,你这个疯子,因为你才有了我们。为了实现你的愿望才会有我们的性格,所以不要老是说我们办的事恶心,我吃人还不是为了变强,要不虽然我对吃人没什么意见,但是你以为我喜欢吃生食啊。
……还有不过是间小破房子你在那感叹什么啊,你才让我恶心呢,我们都四十多了。如果按兽人的年纪算,都可以被叫老不死的了,你他妈的还感叹什么唯一属于你的地方。要不是你无能,至于四十多了还什么都得听老头子的吗?我好歹帮你在武道上击败了老头子,要不然老头子从小做奴隶,你从小习武,现在你正值壮年连个七十多岁的老不死的都打不过,你不觉得丢人我都觉得丢人(以上为狂乱字迹)。

……行了不要吵了,不管我和沃夫冈为什么会出现,现在我们共用一个身体,我们不管愿不愿意都是生死与共荣辱一体的。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想想下一步怎么走,往哪逃的问题,以老头子的性格不会就此放过我们的,他一定会找人追杀我们的。
而且前一阵子我们无故发笑我就怀疑了,这两天有时大腿还会颤抖,我觉得很像当初那个叫什么额真·福斯特黑衣人说的,食用人脑又不被窥窳神眷顾的人身上的状况,我们还是想一下下一步怎么走,并且考虑考虑需不需要去圣湖的问题吧。(以上为类印刷体)
……我看有可能,保险起见还是去圣湖祈求窥窳神的宽恕吧。
……反正你做人很失败,活了四十多年连个朋友都没有,平时算是可信的人都是老头子的人。跟老头没关系的就一个用黑布裹得像木乃伊一样神神秘秘的额真·福斯特,而他还行踪不定,想投靠都找不到。
现在反正没地方去,先去圣湖那边也行。不过你也太没出息了,就想要祈求什么窥窳神的宽恕。我说就是我们真没得到窥窳神的眷顾,也应该上圣山让那个窥窳神眷顾我们,我才不想好容易才得到的力量刚杀了个老跟屁虫、砍伤了个老不死的,还没过瘾就又没了。
……这点上我倒是同意沃夫冈的意见,现在这个状况上圣湖是势在必行的,但我认为应该上圣山搏一把。老头子的人脉我们是知道的,估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去找雷老虎,到时皇家特勤组的人来了,如果我们退回到五级水平,估计连跑都没法跑。
所以我们想活下去就得去圣湖,而又不能让武技水平退回去。所以去完圣湖,上圣山一搏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事不宜迟,明天想办法搞到登山装备、帐篷之类的东西,最晚后天,也就是这个月的朔日我们就得到圣湖边上。
一则错过后天就还得等一个月,在西域行省尤其是轮台附近待一个月实在太危险。再则凯尼缪教派衰落了这么多年,乃至整个萨满教自从汉历三年大汉帝国占领西域行省,都没几个信徒了,现在圣湖和圣山道路难行人迹罕至,实在是很适合躲避接下来的追杀。
……那好吧就这么定了。
……这么做就对了。”
后面的就都是他们如何抢到物资,如何上山,如何发现方慕滔之类的了。方慕滔觉得这本论坛一样的日记实在是好东西,
从记述上看,显然张恰有多重人格,还是很少见的多重人格,因为大多数的多重人格患者人格之间并不知道彼此,像这样共享记忆而且还会在日记上开交流会,搞得像论坛似的实在太少见了。而且他显然在得普粒子疾病脑部受损之前就已经有了现在的三个人格了。
而且这上提到的那个额真·福斯特显然知道凯尼缪教派的事,很可能就是他引导张恰吃人的。另外方慕滔决心一定要去他提到的东阳路九十三号看看。
一想到那里有大量的张恰这个集多重人格患者、邪教教徒、食人魔、连环杀手于一身,四十多岁当了议员还摆脱不了老爸控制的家伙的日记,隐藏在他心底的八卦众的血就沸腾了。当然他是不会承认的,用他的说法来说是为了深入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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