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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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无头骑士花了刘胄几乎一个月的时间,而略有小成的刘胄最急于验证的,就是自己这十个无头骑士究竟到了一个什么水平——他跑去冒险团工会,接下了一个保镖的任务,然后把整个天才冒险团的其余五个成员全都集合过来。
“本冒险团第三个任务……”
“老大,我们第一个任务还没做呢!”
“不管了,那个任务以后再做,这个任务事关我刘胄的生死……”
“谁敢跟老大过不去啊!”迪肯贝大叫道。
“其实是这样,我演练了十个无头骑士,想找对手来看看效果,所以就接了这么个任务——他们最好是别来,一旦被我遇上,哼哼!”
这任务很简单,护送十车粮食到附近的萨坎贝尔城去,来回六天的路程——因为两座城市都是在国家中心部分,路途比较太平的缘故,所以这任务的难度等级并不高,给的赏金也少,但是这并不影响刘胄的心情——要钱么,几个人现在都算是学校里的富人了,阿欢连汽水都不卖了,搞得不少人都忍着嘴馋,四处打听那个卖“索拉水”的跑哪里去了。
几个人到驿站与粮车会和,跟东家见过面后,东家一声令下,车队就正式上路了。
车夫赶着马车,自己在一边走,东家雇了一辆篷车,自己躲在篷车里面,刘胄六人只能跟着车夫用两条腿走——谁让这个任务就是这么做的呢——这样一来,就苦了阿欢。
阿欢不是潘塔斯学院的学生,也没有什么先天属性,也不会什么魔法,她所能凭借的就是用两只脚不停地走路而已,一个没有功夫在身的女孩连着走几天的路,要遭多大的罪是可想而知的。
刘胄是这么想,可是真正到了上路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凯恩那小子使用了一个地动术,和阿欢两个人站在一起,脚不动,脚下的一小块地面如同魔毯一般,载着两个人跟着车队朝前走,两个人站了一会累了,居然坐了下来——坐着也照样往前走!
“这就有点变态了啊……”
“嘿嘿,没办法,谁让咱是地系的法师呢——魔力有限,不能带大家一起上来,抱歉抱歉。”
其实刘胄也并没有过分显露自己本领的意图,自己这次任务,赚不赚钱是根本无关紧要的事,关键是要找到劫匪出来,拿他们演练一下自己的十个无头骑士究竟实力如何,若是召唤几个无头骑士,每人一匹马的坐着倒也是潇洒,可是那样一来,就有劫匪也多半不敢出来打劫了——一边走一边左右看,刘胄满心希望现在就蹦出几个拦路抢劫的来看看。天下这么多保镖的,大概也就他一个有这么古怪的想法。
而这个想法很快就实现了。就在第二天下午,车队到了一处山口停了下来,前面有人横下路障,路障后面站了几十个衣着不整的劫匪。
“老大,是粮车啊。”
“粮车也抢么?”
“……虽然不好搬,也抢吧,注意不要伤了车夫!”老大说的这是规矩,如果把车夫杀了,没人赶车,那就不好把东西运走了,所以如果不是为了杀人灭口,通常车夫的安全都是有保障的。
“兄弟们,跟我上,杀敌多的有赏啊!”那老大一声号令,众人齐声响应,然后乱糟糟地朝着车队冲了过来,手上的武器也是种类繁多,花色齐全。
“老大,我们都上么?”
“不用,看我的就行。”刘胄回答道。
“哦!”迪肯贝应了一声,几个人连兵器都没拿,就站那看着。
“无头骑士!”刘胄等几个劫匪快要冲到近前了才发动了魔法,一转眼,十个无头骑士威风凛凛地站在车队的最前面。这十个无头骑士的突然出现吓了劫匪们一个跟头,所有的劫匪都明白:遇见麻烦了。
劫匪们没有马,都是靠两条腿的,又没有什么本事,老大一声令下,众劫匪转身就跑,刘胄哪里会给他们逃跑的机会,指挥着十个无头骑士就杀了过去。

无头骑士的速度远远快于劫匪们的两条腿,只几秒钟就追上了,手起枪落,十个无头骑士的动作整齐而划一。
“突刺!”
十枪齐出,落在最后面的十个劫匪被这一突刺刺穿了胸腹,十枪收回,那身体上就多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人连哼也没哼一声便倒了下去。
“旋影!”
这却是枪术的中级枪法,一枪刺出,枪尖旋转成一团幻影,覆盖面比突刺要大得多,威力也大得多。这一声令下,劫匪们又倒下了十个。其余的劫匪看形势不妙,四散奔逃,刘胄便下令众无头骑士们分头追杀。
“暴雨枪!”
无头骑士们的枪如暴雨一般密集地落在众劫匪中间,枪尖所到之处,劫匪非死即伤!
随着刘胄的号令,劫匪们连一点最微小的反抗都没做出来,就变成了无头骑士的枪下之鬼,刘胄追杀了一阵,劫匪就大半都死掉了,没来得及下山的此刻纷纷跑回到山里去,倒也算保住了性命。
“不过瘾啊——”刘胄大叫,可是如黑衣人那样的对手,又岂是那么好找的?
车夫和东家都吓到了痴呆,连凯恩他们几个也被这雷霆一般的威力吓到了,刘胄召回了十个无头骑士,转回身拍了拍手,道:“上路!”
“你……你这是……老大,真的是你么?”迪肯贝瞪大了眼睛。
“老大不是说了么,这个任务关系到老大的生死。”
“可是这样只有老大生的份,谁能让老大死啊?”
“黑衣人,究竟是谁呢?”刘胄试验了无头骑士的威力,又想起了那个一刀砍掉自己一个无头骑士的黑衣人。
虽然刘胄很想,可是事实上这一带再没有劫匪了,一天半以后,车队顺利到达了萨坎贝尔城,几个人在城里转了一下,刘胄兴致勃勃地拉着几个人一起逛街,大街小巷地走了个遍,还不时地问问价格,买下一点来带在身上——连最喜欢逛街的唯一女性阿欢,都觉得刘胄老大太过分了。
“你真是比女人还女人……”阿欢这么夸奖刘胄,刘胄也不反驳,只是一个劲地傻笑。
“刘胄,那个黑衣人到底什么来头?”就在几个人回去的路上,萧丹想起了那个“彡”字形状的符号。他这一问,其余几个也都凑过来听,刘胄便将事情的前后大略说了一遍,道:“我去问过了,这符号是当年飘风帝国皇室专用的符号,飘风帝国你们知道吧,就是后来被诅咒了的那个国家——这符号已经很多年没出现过了,宝来多的老板也只是在他们家传下来的书上见过。”
“难道是诅咒之国的人跑出来了?”
“开什么玩笑,一百三十三个巫师联合发出的诅咒是那么容易就失效了的么?”
“那……你练这十个无头骑士,就是为了对付他们的吧?”
“对了!”刘胄夸道,“你真是聪明啊——上次跟老师去黑暗森林,遇见一伙劫匪,老大我大发神威……这个……看着我老师把他们全都变成了骷髅兵,从他们那抢了那把重剑回来,拍卖的时候被发现了,我估计,他们可能是一伙的,所以要来找我报仇……我也不知道我的这十个无头骑士到底能不能对付得了他们。”
正说着,前面路上站出了三个人,中间的穿青,左边的穿红,右边的则是一身白衣,三个人全都用黑布裹着头脸,中间那个用刀指着刘胄道:“小鬼,这下不怕你跑了!”
“你们是谁啊?哦……手下败将啊……不好意思,那天天太黑了没看清你长相,怎么,现在大白天的,把脸露出来给大伙看看不行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啊?”刘胄嘴上懒懒地说,一边却暗地里准备召唤无头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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