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 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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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明媚的早上。阳光温和的撒在大地上,像长者那关怀的暖暖的手。鲜草茂盛的生长着,正合适牲畜们的胃口;鲜花灿烂的盛放着,就象充满着善意的笑容;树木也茁壮的成长着,准备为大地遮挡即将来临的夏日骄阳的强光。
“嘿,嗬!嘿嗬!嘿……”在一块被平整过的土地上,一群十六,十七岁的少年在汗流浃背地训练着。他们手持长枪,一下又一下的向前刺。汗水在飞舞。他们身后,是一座庞大的建筑。灰色的石柱,伞型的屋顶,毫无生气的样子。
“好啦,你们这群蠢猪,休息一下。”不远处的一棵大树清凉的树阴底下,一个中年的男人懒懒的发话了。他穿着紧身的兰色衣服,看起来相当轻松舒服。“休息时间完了我会通知你们。”
这群少年放下长枪,慢慢朝树底下走去。
“妈的契莫,我一定会用手上的火焰把他的头轰掉!”一少年坐在地上,轻轻哼道。他的小眼睛不时瞟着那个坐在树底下的男人。这时忽然有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头一看:“怎么,丹尼斯,难道你不想啊?”被唤作丹尼斯的少年微笑了一下,摇摇头,轻声说:“别说出来嘛!”“嘿!怕什么!?难道这里还有人告密不成!?”那少年不满的说。“就算告,也不怕,我蒙利-罗素来承担就是了!”几个少年走过来笑哈哈的说:“好啊罗素,我可是支持你的。”众人笑作一团。
这里是凰凤帝国境内,塔纳公爵地的卢别士军队孤儿院。被收养的孤儿一般都被训练为士兵。而每一间孤儿院只训练一种兵种。例如这个卢别士军队孤儿院专门训练长枪士兵。长枪士兵专门对付骑兵,上可戳人,下可戳马。他们一般都在十七,十八岁左右就会离开孤儿院,走上战场。士兵的命运一般都很悲惨,短暂的一生都在战场上度过,面对懂魔法的将领,只有用身体去消耗他们的魔法,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除非真的有十分十分突出的表现,才被允许学习魔法,成为高级士兵。成为高级士兵的可以管理一小队军队,也有可能被录用为皇家卫队,守卫皇宫。
夜晚。
丹尼斯正睡得香,忽然旁边有人摇他:“丹尼斯!”“别……搞着我。”他推了推摇他的人,没动。旁边似乎没有动静了。
一个人附在他的耳边:“丹尼斯,我们逃出去,干一番事业!”
丹尼斯的眼睛忽然睁得大大的。旁边的人,是罗素。他继续说:“我知道你也不甘心到了十七岁被送去当士兵。你在我们当中是最沉着,知识最丰富的。你带我们逃出去,我们成立一个团,去打抱不平,去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荣誉。到时会有国家邀请我们去做官,我们从此出人头地!你说好吗?”
丹尼斯转过身去:“不好。”“你……”罗素一下说不出话来。“难道你就甘心这样下去吗?当一个士兵,死去,有人会记得你吗?难道你想当士兵,然后继续往上爬!?我觉得不可能!当了士兵一辈子都是士兵!你明白吗?”
丹尼斯没有作声。
“丹尼斯难道你怕吗?做大事的不能怕死啊!冲出孤儿院的勇气你也……”罗素还没说完,丹尼斯一下转过来打断他:“别说了,时机还未成熟。”罗素一下呆了。丹尼斯又转过去继续睡。“你……你说清楚点,什么意思?”但丹尼斯再也没有理睬他。
他也有这样的想法吗?怎么才叫成熟呢?
蒙利-罗素,小眼睛,薄薄的嘴唇,外表并不出众,和其他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但心里,他渴望自由,渴望魔法,渴望成功,渴望名利。他是丹尼斯的好朋友。丹尼斯,金黄的头发,浓眉大眼,瓜子脸,嘴唇还有点厚,似乎不太善于辞令。罗素好象也忘了丹尼斯是何时近来孤儿院的,尽管他外表和别的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同,进来时都是破烂的衣服,肮脏的脸和头发。但他觉得丹尼斯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或者说他觉得他不是一个小孩。他不像其他的孩子那样吵闹,发脾气,更不贪玩,他总是很沉着。但这不同于安静。他还记得孤儿院里有人想逃跑,联合一起准备造反。丹尼斯力劝罗素不要参与。罗素不明白,他解释道:一,太仓促,准备不足;二,力量不足以与守卫对抗,硬来的话输定;三,就算出逃后,也会被军队追杀,生存的可能不大;四,事情牵涉的人太多,计划容易流产。罗素拗不过,只好作罢。

结果因为太张扬,在起事前一天所有参加者被捕被杀,计划真的流产了。罗素不得不佩服丹尼斯的眼光独到。同时,他也认定了,只有和他一起,才有机会逃离孤儿院,才有机会闯出一番事业。
第二天,他们继续训练。休息的时候,罗素坐在丹尼斯身边,说道:“这几天的天气都蛮好的。”丹尼斯笑笑,没答话。罗素靠过来,压低声音:“怎么才叫成熟呢?丹尼斯。”丹尼斯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现在真的不是时候。鲁莽行动不好。”罗素点头:“也对。”丹尼斯说:“况且我们作反了,凰凤帝国一定派兵剿灭。我们乌合之众,怎么敌得过政府军呢?”罗素低头不语。“还有,其他人未必愿意和你一起冒险。可能有胆小的人。”罗素抬头:“那就我们逃出去吧?其他的人不理也罢。”
丹尼斯长长的出了口气:“我觉得这样也不太好。但是现在除了这个方法,好象也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了。我想我能保护你吧。”罗素笑道:“嘿嘿,我怎么成了保护对象啦!?”丹尼斯望住罗素:“罗素,你真的那么想逃出去吗?”罗素坚定的点点头。“那好,你开始学魔法。”
罗素睁圆了眼睛:“魔……魔法?”丹尼斯点头:“现在先要把你的身体变成可以接受魔法效果的躯体。记住这些咒文的读法。”他刚要说,那边契莫叫道:“我的士兵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学习生存的方法吧!”丹尼斯压低声音说:“没办法,等睡觉的时候再学。”罗素愣愣的答道:“哦。”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现在可以学魔法,也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好友居然会魔法。他当然没想到了。其实魔法是贵族的专利,是力量的象征,一般人不可能学到的。要是平常人学了被发现,立刻就判死刑,连同家人都要坐牢。后来不知何时魔法流落民间,开始出现大量的魔法者。虽然所有的国家都坚持处死学习魔法的平民,但有的已经形成一个组织,要消灭需要费很大力气,而且有的对国家作出贡献,例如贸易和维持当地和平。所以后来国家制定法律,申请了合法组织的高级成员可以学习魔法,国家承认。于是在亚特兰提斯大陆上出现了一个个非军队的组织,称为“团”。现在,平民拥有了魔法,拥有了力量,但也等于宣布了自己死刑,除非他是“团”的高级成员通过了国家的认可。
于是又到了晚上。
深夜,万籁俱静。属于孤儿们的灰色房子,地上睡满了疲累的男孩子。窗外,不时有巡逻的守卫的身影在移动。丹尼斯拍了拍罗素。罗素睁开眼。
“我说,你为什么会魔法?难道你是贵族吗?”罗素先发问。虽然压低了声音,但在这种静得苍蝇飞过都听得到的环境里,实在又太明显了,所以丹尼斯制止了他,附在他耳边说:“这些问题逃出去了再说,现在先学怎么把自己的身体变得可以与魔法共鸣。”罗素轻轻地应了一声。
于是他们窃窃私语了一晚上。
这几天,没什么特别。契莫躺在那棵熟悉的大树下,望着这些即将离开的孤儿。自己的技巧会不会就生疏了呢?已经有两年没有动过手了。自从肯利帝国与昂斯帝国,马可克帝国签定互不侵犯和约后,我丢下长枪都没拿起过。不过最近帝国对士兵的要求突然大增,这不能不令我联想到战争又来了。可不,昂斯-阿道斯那家伙的胃口仅限于戈尔单帝国吗?不会,绝对不会。那家伙想要了亚特兰提斯大陆,和附近的海域。他还想要我的妻子。该死,好久都没见过她了,想起她,我又……契莫搓了搓裤子。这帮猪走了之后,我就有假期可以回家了,还可以见我的儿子。不知道他长高了多少呢?
他喘了口气,望着为他遮阴的大树。大树树叉间的缝隙散散碎碎地透着阳光。惯了懒散生活的我,上了战场会怎么样呢?这帮猪上了战场,会不会都死光呢?他环视了附近一下。孤儿院四周虽没有围墙,但是有极厉害的电结界,这些猪的身体不能承受一点魔法,一碰上就马上成了焦碳了。嘿,这几年不知多少猪因为想逃跑死于非命了。如果我是想逃跑的话,从正门硬冲出去的成功率还高呢。不过,猪们没有我的厉害,他们打不赢守卫的。
契莫坐了起来,伸了伸懒腰:“战士们,时候又到了,快集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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