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别不把豆包当干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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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徐徐吹过,牧场空地一堆篝火,燃燃烧着,围着一群正值青春的少男少女,聊着天,中间有一个少年,脸上还有未褪去的青春痘,抱着吉他,弹唱着自己作的歌
他的声音并不好听,有些沙哑。这声音不是不适合唱歌,而是不适合唱他所写的歌,总让人觉的别扭,不舒服。
突然,有一个女声,炸雷一般,响起:“巴塞洛缪,停下唐老鸭的声音,不要再在那里唱了。”
巴塞洛缪并没有停下,仍然在自顾自地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好像没有听见那个女生的话。他是听见了的。他不认为这有什么。以前也有人说过,讥讽自己,说自己是瞎锣鼓将敲破铜锣——难听。
在他的世界里,歌曲没有难听与否,只在于是否有人欣赏。有人也许认为这歌不好听,可也有人十分喜欢,十分好听。不然,歌曲就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没什么不同,也没什么不同的风格,都是一样的。
萧瑜他们没有出来,而是在自己的家里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晚饭的时候,有一个工作人员来通知他们:“今晚,篝火晚会,希望迷乐队能够给大家表演一首歌曲。”
他们答应了。
威尔逊晃着鼓槌,走进来,道:“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好?”
安德鲁道:“你别在一边凉快,过来帮我将衣服上的标签给扯下来。”
他正在调试着乐器的音准。
衣服是格拉纳准备的,是一家服装公司赞助的。赞助服装就是为了宣传品牌,他们必须要穿这个服装。即使,你不喜欢这个衣服。
威尔逊揪住衣服的号码牌,使劲一扯,便扯了下来:“真真烂!”
他不喜欢这衣服。他喜欢维维安·韦斯特伍德,那才是年轻人应该穿的服装,叛逆、古怪,但朋克。朋克,这就足够了。
韦斯特伍德的服饰正是维维安·韦斯特伍德追求的一种观念,粗鲁地反对当时的社会政治,抵制传统的程式服饰。她的服装穿上去,让人看了,像遭遇大屠杀后的受难者,却又像是心灵上幸福,满足的受难者。正因为如此,她是伦敦最富有创造力,也是最勇敢的设计师。她的创造的思想理念就是让传统见鬼去吧。
但这不是正符合青少年的心态吗?他们不满现状,反对政府,反对传统,在一切可表现的行为上,都表现着与众不同,衣着也是表现行为,怎么能放过呢?他们为了宣泄自己极度的不满、颓废的情绪、对社会的嘲弄、对传统的反抗。韦斯特伍德不正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吗?
威尔逊爱他的母亲,不违背母亲的意思。可他讨厌这社会,讨厌这个充斥着虚情假意的社会,讨厌称为传统的传统,讨厌守护传统的假卫道士。
他喜欢韦斯特伍德。
“这衣服真奇怪,像是老人们要穿的。”威尔逊愤愤地扯着商标。他没什么做的,其他人都在忙着自己的活,调音,在做最后的检查,看是否有不妥的地方。“不知道格拉纳电视台是怎么想的,居然会为了这么一个老土到掉牙的服装,做广告。他们真的应该让苏格兰场的人带走,枪毙都是轻的。”
“你闭上你的嘴,不要再唠叨了。”安德鲁实在是不想听威尔逊无休止的唠叨,“你是身居深闺的怨妇,没完没了的抱怨。这是没用的,除非,你不要钱,辞去这个工作。”
威尔逊最怕的就是没钱。钱是他的弱点。他不想再受苦,不受苦,只有有钱才可以让他摆脱过去的生活。
“钱是怪物,折磨着世界所有人。”
“不,他们起码是不折磨英国女王。”安德鲁调完了,正看着衣服,皱着眉头,嘀咕道:“正是很烂的衣服,可为了钱,必须要穿。”他转移开视线,不再看那些土到掉渣的衣服,“英国女王是这世界上最有钱的女人,也是最有权势的女人之一,没有生活忧虑,而有钱,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不会有什么忧虑,所以,钱折磨不了女王。”
“女王确实有钱,她有劳斯莱斯,我没有;她有王府宫殿,我连别墅都没有一处,她不需要劳动,只需要出去转一圈,就能带回来钱,我却要为了钱,辛苦地工作,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上帝是不公平,不,他有一点是公平,就是造了男人与女人,他们的身体构造不同,上下也是不同,可这也在改变,社会都在变,变的太快,我的脚步跟不上,就要抛弃我,我丢在生活,为生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奥伯伦与萧瑜也做完了,道:“威尔逊,停下你没有疲惫的嘴,让这里安静一会。”
“知道了。”
奥伯伦出去找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将东西抬出去,他们便可以开始今天晚上的表演。
“你们不需要再排练一次吗?”
“这不是正式演出,没有必要。”
“可是要在电视台播出的。”
音乐夏令营其实也是一个节目,他们专门派了一个摄制组来摄制,然后带回去,剪辑,后期制作,完成后,每周都会播放一集,让观众能够看到。这也是挑选一个艺人的节目。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来,而且还要淘汰那么多的人,最后只剩下二十位。这里有声乐老师,乐器老师,形体老师,造型师,化妆师,……迷乐队是嘉宾,也是评委,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们提高收视率的秘密武器。
巴塞洛缪依旧在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其他人在聊着天,说着感兴趣的话题,也许会有人在聊巴塞洛缪,也许在谈嘉宾迷乐队,谈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内裤颜色,或许,讨论他们的是是否有一颗痣,或者,他们那里的长短粗细,或者,他们身体那里是否有伤。
“我死了,……”
巴塞洛缪的声音撕裂开来,拖着长音,回荡在夜空。
“嘿……”那个女生又站起来,道:“巴塞洛缪,你赶快闭上你的嘴,不要再唱。真是又烂又难听的歌。”
“伊冯娜,”一个黑皮肤的男生,满头的小辫子,垂下来,“也闭上你的嘴,不要说话,你就像发情的猫,叫个没完,讨厌。”
伊冯娜双眼喷火地看着黑皮肤的男生,道:“桑迪,你关上你的水龙头,不要乱射,坏了别人的心情。”
他们三个是一个学校,而且是一个班的。巴塞洛缪是桑迪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巴塞洛缪是很有才华的人,是一个诗人,音乐诗人。桑迪是一个非洲后裔,他有着黑人的特有的天赋,十分喜欢说唱,也喜欢传统的吟游诗人,他认为巴塞洛缪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孤独,开朗,寂寞,欢乐。他喜欢与这样的人做朋友。伊冯娜讨厌他们。伊冯娜是一个非常漂亮的人,金发碧眼,玉质凝肤,娃娃脸,十分讨人喜欢,性格不讨人喜欢,十分讨厌。她瞧不起穷人,巴塞洛缪与桑迪却是穷人,很穷的人,只能过日子的穷人,住低廉的房租的房子的穷人。她不知道这两个穷鬼朋友为什么能参加这个夏令营,与自己这样高贵的漂亮的人一起参加这样一个未来明星的夏令营,可恨。
萧瑜来了,但没有出声,而是在一旁听着这个男生的歌,道:“曲不算很好,但词很美,唱出来,别扭,古怪,却也别有一番风味。不过,这个人更适合做幕后,而不是前台。这不代表以后,以后,没有人能说准的,也许上帝可以,上帝不会告诉自己的。”
他听见了一个女声,十分刻薄:“巴塞洛缪,我再说一遍,闭上你的嘴,别再唱那肮脏的歌曲,真的很下贱。”
巴塞洛缪也有些生气,喘着气,却没有动,他再忍,他不想与女的一般见识。
萧瑜问道:“你希望自己做歌星吗?”
“当然,我一直都以AL为榜样,希望能够成为AL一样的歌星。”
“啊,是这样。”萧瑜走过来,“不过,我断定你想成为歌星,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没有尊重其他人的劳动成果。”
“这样烂的歌曲,没必要尊重。”
“你错了,豆包再差,它也是干粮,歌曲再烂,也是歌曲,而且这个歌曲是人家的原创。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唱别人的歌曲,以为很厉害。”萧瑜道:“不知道,你是否会作曲?”
伊冯娜恼羞成怒,红着脸,在众人嘲弄的眼神中,坐了下来。她已经认出了这个说话的人,是迷乐队的主唱戴维。而且,她确实不会作曲,只会唱歌。她觉得只要有出众的长相,就足够出名,其他都是辅助。
昨天,又停电了,停了一天。没更新,希望大家能够见谅。明天开始,更新将会恢复原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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