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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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虽然是冗长的,但却是幸福的,因为在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初识,相遇,相知,相许,甚至是因为磨难放弃了对方的那一段时间,记忆如同洪流一般袭涌过脑海,一幕幕,虽然有辛酸有苦难,但却是幸福,原来在磨难过后,真的就会看见彩虹,而婚礼的过程就是享受幸福的一种形式。
有时候也在想,人海茫茫,众生芸芸,可偏偏就是爱上他了,那是不是前世修的福分,祈盼着来生,也可以遇见他,因为真的又遇见了他,还是会爱上他,这就是轮回。
坐在直升机上我回想着婚礼的点点滴滴——
序乐、结婚进行曲、唱诗、祷告、献诗、婚姻颂词、证婚,一项一项井然有序,尤为深刻的是证婚的时候,神父庄严而肃穆的话语至今萦绕在耳畔:“北堂澈,你是否愿意娶慕容灵雪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北堂微笑着说:“我愿意。”
然后神父又问我:“慕容灵雪,你是否愿意嫁北堂澈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的06
那一句我愿意仿佛是世界上最大的诺言,已经把我和北堂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是海枯石烂、矢志不渝的誓言,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
当神父问来宾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结婚誓言做证时,我还真的捏了一把汗,生怕云清瑶在这个时候出乱子,不过很幸运的,她只是安静的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低着头,仿佛在看什么世间珍宝。
神父宣布交换信物的时候,北堂再一次把那颗水晶泪钻戒戴在我手上,那种微笑,那种幸福,我一定会永世不忘。的3c
用印、宣告、揭纱,一步一步顺利的向下进行,那时候,在法律上在任何人眼里我都是他的妻子了,真的很幸福。的62
最后的捧花落在了凝凝手里,也许真的是上天注定的,她告诉我她准备和尉迟炜结婚了。
……
“想什么呢?”北堂见我笑得一脸灿烂问我。
我噗哧一笑:“想起了刚才的婚礼,尉迟炜那么刁难咱们,到时候咱们参加他和凝凝的婚礼时一定要让他换回来!”离开教堂以后,大家都去了宴会场,尉迟炜毫无忌惮的刁难我和北堂,一会儿是什么咬苹果,一会儿是什么交杯酒的,其他人也跟着起哄,结果真是把我和北堂累的够呛,北堂和我也不免被灌了几杯酒。
北堂也笑了:“那是一定的!”
睡睡醒醒,终于到了桃源,看看表,已经是九点多了,佣人把飞机上的行李和婚纱、婚纱照全都搬到了别墅里,我和北堂在花海里走了一会儿。
回到别墅以后,看着放在床上的婚纱,不由自主的微笑,妈妈说,新娘要把婚纱收藏好,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漂亮的一件衣服,我依言将婚纱放进了衣柜,送了一口气,刚好北堂从浴室里出来,穿着浴袍,大毛巾擦着头发,就好像那天在雪蝶公寓差点儿擦枪走火似的。
我面露赧色,别眼看向了别出,他却痞痞的笑,走到我身边在我耳畔轻声吹气:“怎么?害羞了?”
我不甘示弱的回看了过去:“才没有,我……我去洗澡,累一天了。”
从他怀抱里挣脱开来,快步走向了浴室,心里却是很紧张。
浴室很大,我四周看了一下,有个柜子,里面是浴巾浴衣换洗的内衣什么的,不争气的脸又红了,心里就好像是揣了小兔子一样,咚咚咚的狂跳不已。
洗了头发享受完热水澡,我才慢吞吞的走了出去,可是令人惊讶的是,偌大的卧室里根本看不见北堂的身影,我心里想起了一个电视上有的情节,就是新郎逃婚了,笑了笑,正想出去看看北堂在什么地方,可是却被人从身后拦腰一抱,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遂即发现是北堂,他身上特有的薄荷香沁入鼻息,我没好气得问他:“干嘛?”
“你身上的味儿好闻……”他声音有些喑哑,但是很有蛊惑力,尤其是他的手臂紧紧搂着我的腰时,脸居然又一次不争气的红了,以前有也这样的亲亲抱抱,我都是面不改色的,可是今天就极其反常。
我忽然想起来,今天婚宴上北堂和云清瑶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神色不悦的谈话,只是因为远远的看了一眼,所以没有听见他们到底说了什么,等北堂从云清瑶身边走开,云清瑶的神色就好像是失去了灵魂一般,颓唐的坐在椅子上好一会儿,然后又匆匆忙忙的走了,爸爸看云清瑶这样的负气而走,也跟着走了。
不过幸好对于他们的离开北堂做了一个完美的解释,其他人也没有再追究,依旧保持着欢欢喜喜的气氛。
我有些好奇,就问他:“你今天和云清瑶说什么了?”
他的吻落在颈间火热火热的,并且呢喃道:“新婚之夜你想她干什么,多扫兴……”
他的手也开始不规矩,上上下下摸索着扣子,我一下子打掉他的手,笑骂了句:“色狼。”然后转身向床走去,柔软的床垫,丝滑的缎被,还真是舒服。
躺在两米宽,两米长的正方形大床上裹着被子,脸红的就像是刚煮熟的螃蟹一样,心脏每分钟似乎跳两百下,我都有点儿担心我会不会得心脏病,果然还没过一会儿,北堂从床的那边上来,把我的被子扯过去,空调的冷气一下子袭来,还真冷,于是又把他身上的被子扯回来。
扯过来的不仅仅是被子,北堂也凑了过来,手灵巧的解开我上衣的扣子另一只手在腰间摩挲,然后整个人压了过来,他的吻流连在锁骨脖颈上。
整个世界好像都是被火燃烧起来的天堂,灿烂的入坠星海,春色旖旎……
第二天早起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疼,动都不想动一下,想起昨晚一夜缠绵更是羞赧不已,索性就躺在床上假寐,北堂在一旁沉睡,呼吸均匀,我想了想,反正他还没醒,不如我先走,这样也不至于太尴尬。
到处摸索着昨晚被乱扔的衣服,还没找到睡衣的踪迹,耳边就出现了一个声音:“一大清早的别到处乱摸勾引我!”

我也理直气壮了起来:“明明是你这个色狼贼心不死,还说我!我不管,你亲自去把床单丢掉,太丢人了,万一佣人打扫的时候发现了怎么办?我还用不用活啊?”
他慢条斯理的穿上了大浴袍,系好了腰间的带子对我说:“昨天晚上就处理好了,你以为我像你一样慢热啊。”
“你!”我语结。“你先下去吃早饭吧,我要洗个澡。”
他挑眉笑了笑,走到我身边,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那好,你想吃点儿什么?”
“随便吧。”
看着镜子里我颈间简直就是惨不忍睹了,怪不得那么疼的,原来他都是用咬的,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看来要系一条丝巾了。
换了衣服下楼的时候,北堂已经洗漱完毕,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正悠哉悠哉的看着报纸,我坐在餐厅里,看着满桌丰盛的早餐,挑了两样,细细品尝。
他放下报纸,笑着对我说:“林冰凝的婚礼是下个月,咱们正好度了蜜月去参加。”
我点了点头:“凝凝她说她想早点儿结婚,她说这几年她也算是累了,想歇歇了。”
“总算没让尉迟等到头发都白了,他这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吧。”
我轻笑了一声:“什么时候去马尔代夫,我想游泳了。”
“明天,我早就让他们办了空管,直接飞马尔代夫。”
果然第二天我们就踏上了蜜月之行,阳光明媚的马尔代夫,广袤蔚蓝的爱琴海,迪斯奈城堡、奥地利、佛罗伦斯河、大堡礁、香格里拉、布达佩斯……真的都一一去了一遍,那景色美不胜收,让人目不暇接,只感叹时间太少,不能多住一会儿。各地有着不同的风俗文化,景色怡人,这么一玩,我倒是有种游遍了世界各地,和北堂笑傲江湖的感觉。
在蜜月即将要结束的几天,我们还是飞了一趟英国剑桥,看看那个地方当初我们是怎么一次又一次错过的。
我们都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毕业的,起码有两年的时间我们都在学校,我为什么总是看不见他的身影,就好象没有他这个人一样,而他为什么也销声匿迹,不张扬?
两个人漫步在叹息桥上时,他对我说:“其实我在这里跟你说过话,当时你连正眼都没看我一眼。”
我在脑海里飞速寻找见过他的画面,可惜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最后才失败的说了一句:“你东西掉了,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你就从我手里把书拿走,就急匆匆的走了。”
我不由得失笑:“那我怎么可能记得住啊,连一句话都没有,真是的——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你还记得。”
他也笑:“我还跟你去过图书馆,上过自习,只可惜,你眼睛里只有书,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当然看不见我。”
“果真是花花公子,上学都不好好上!”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整个校园里都是那样急匆匆的身影,谁都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时间,时间的确是自己把握的,人生匆匆,转瞬即逝,所以幸福在眼前的时候一定要把握。
蜜月终会结束,我们的旅程要划上一个句号了,心里虽然有千百般不舍,但是无奈煜琼已经三番四次的三催四请了,我和北堂也不得不踏上了归路,只是因为一路上我们互相陪伴,所以一切都是甜蜜的。
虽然家里给我们买了别墅,但是我们并不想住在那里,还是回了雪蝶的公寓,那里才像个家。
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一进门看见的就是如小山般的公文,光看看就觉得头痛欲裂了,煜琼笑容可掬的站在我身边,谄媚的说:“玩的好吧?这下子是不是可以专心工作了呢?北堂夫人?”
我笑叹道:“有你的那个电话怎么可能玩的开心啊?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在度蜜月,能不能不要拿公事来烦我啊!”的11
她颇有些委屈的看着我:“那可是大事,所以才请你亲自出马的,我这么好心的秘书,你见过没有啊!”
“好了好了,你是宇宙第一好人行了吧?凝凝的请帖到了吗?五天以后不就是她的婚礼?”我回来的时候给凝凝打电话,她倒是没有任何不快,语气愉悦,似乎挺期待这个婚礼的。
煜琼从身后拿出了一张红色请柬,对我说:“喏,这可是她亲自送来的!”
接过大红色的请柬,我翻开看了看,又对煜琼说:“这几天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大事,就是顾盼辞职了。”
我微微皱了皱眉:“这种小事也算是大事?”
煜琼神秘的一笑:“你可知道,她辞了职去了哪儿?”
翻开最上面的文件夹,从头看起,漫不经心的答道:“总不会是北堂的公司吧?”
“宾果!你答对了!她就是去了北堂的公司。”煜琼语气欢快,又看了看我的神色:“你一点儿也不在乎哦,她可是喜欢北堂的,谁都看得出来!”
我轻笑:“北堂可是有妇之夫了,她还能怎么样?再说了小女孩儿喜欢我们家优秀的北堂,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可是煜琼却嗤笑道:“小女孩儿?她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你就看她那眼睛就知道了,灵雪,我劝你还是防着点儿吧!”
我道:“北堂不是那样的人,我们是新婚,如果要从现在就开始防着,那么我以后和他生活的几十年不得累死?再说了我相信他,他不是那种人!”
“他是什么人我也清楚,可是顾盼是什么人,咱们就都不清楚了,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辞职的?就因为我要把她调到芝加哥去,人家一不高兴就辞职了,然后很迅速的就找到了下家,就是北堂的公司。”煜琼一本正经道:“她看你的眼神可不是很友善啊!”
我叹气:“如果你有这点儿时间还不如去工作呢!我知道了,会注意的——对了,晚上我请凝凝吃饭,你也一起来吧,然后再叫上馨悦。”
煜琼点了点头:“知道了,那我先走。”
顾盼喜欢北堂我是知道的,但是却丝毫不在意,就只是因为我相信北堂,我们历经了坎坷才在一起,不会被这么点儿小事就分开,真不是我轻敌,只不过是因为和北堂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是真实的。
原来新婚的夫妇要去度蜜月只不过是想要在心中留下最美好的憧憬,对以后生活的憧憬,也是对以前生活的纪念,那是一个快乐的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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