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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三年前,我第一次办罗佬,手下留情,不曾做绝。事后罗佬找我复仇,阴差阳错遇到了武昇。
虽然武昇没有死,可是那一晚砍在他身上的那些刀,那些部位都证明了罗佬不是在简单的办人,他确确实实存了杀心。
三年后,再次轮到我来办他。
这一回,我决心不再重蹈覆辙,让自己和兄弟陷入险境。前车之鉴,犹在眼前,要想永绝后患,除了斩草除根,没有其他办。
在最终决定要弄死罗佬之后,我们兄弟三人都承担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因为彼此心里都相当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们兄弟出道至今所遇到最为凶险的一道坎。
甚至在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废黄皮,办方五以及和挑战三哥的那漫长一夜。
那几件事情,虽然也惊心动魄,至少都是还在自己熟悉的世界,有着自己可以依靠的兄弟,于早以谋划好的时间发动。
而罗佬此事,却再也没有了天时、地利、人和。
回到市内家里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踏上了飞往上海的班机,一天后,在离厦门金龙不远的一家酒店里见到了早我半天到达的地儿。
动身的之前,除了一些现金之外,我和地儿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一真两假三张身份证以及一张银行卡。
我的卡里有八万一千六百八十元钱,这笔钱的用途很简单,只有一个。
买命!买我们自己的命!
万一出事,我们两个逃亡天涯,跑路所需的任何费用都要靠它。
而地儿的卡里有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元钱。
这笔钱也有着它的用途。
当老鼠刚告诉我罗佬呆在厦门寨上村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奇怪,罗佬怎么会呆在一个村子里面躲灾?难道是隐居吗?
当时我脑中第一印象想当然的以为那是一个靠近厦门市区的小乡村,就算比九镇附近的村庄要大要繁华,但也无非就是一幅安静祥破旧不堪的乡间景致。
在乡村,只要办完事之后,手脚利落,跑得快点,闹出一点动静来通常都不会有太大关系的。
基于这种考虑,地儿带的那笔钱是用来买枪,找一个朋友介绍的当地人买枪。
我们要枪杀罗佬!
这个计划不是很完美,因为期间了其他的人,但是我们不是神通广大的007,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党。我们只是来自一个小地方,有几个小钱,有几个小弟,有几个朋友的普通流子而已。
厦门,地远水深,除了那个可以把“十五的月亮”都抱上床的赖大哥和鼓浪屿之外,其他都是一无所知。
寨上村,更是一个听都不曾听过的名字。
在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要完全凭自己去办掉一个人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其难可比登天。
所以,纵然不甚完美,却也是力所能及的顶端。
不过,事先不曾预料到的是,我和小二爷左思右想了很久的这个计划却在到达厦门之后仅仅一天的时间就彻底崩溃了。
崩溃的原因在于小地方人对“村”这个字的绝对错误理解。
日期:2009-06-2121:39:33
四十
几千年以来,在这片曾经富庶肥沃,万国来朝,有过无上荣耀的古老土地,出现过数也数不清的伟大都城,道都道不尽的秀丽乡野。
然而,曾几何时,却也创造出了一个环顾世界独一无二的新名词——城中村。
维基百科上对于它的解释是这样的:
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说,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产生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城中村也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贫民窟的表现形式。

寨上就是一个城中村,我在前一次更新中提到老鼠告诉我罗佬在寨上的时候,有位网友留言说:“寨上是个混杂的地方。”
混杂两个字也许都不足以表达出寨上当时的面貌,可惜我没有学者们那么高深的理论,我不知道怎么去简单的形容好城中村。不过,二零零二年六月的某天,当我和地儿亲眼看到寨上的时候。
我就想起了一句话,一句听人说过的话:
被上帝遗忘的角落。
我想,这说的也许就是寨上。
第一次看到寨上,是在晚上九点多钟,我和地儿坐车到了老鼠说的那条具体街道。
盘根错节的小巷之间,有一条大约可以供两张车并排通行的街道,但是,我敢保证,此时此刻,就算是一辆摩托车都绝不可能顺利通过。
因为,街上充满了两样东西。
年轻人、夜宵摊。
天南海北的年轻人和天南海北的夜宵摊。
街道左右两排延伸开去的明显属于违章修建的楼房上,每个窗口都挂满了一件件晾晒的衣服,各式各样的胸罩内裤就像是旗帜一样在飘摇而上的烟尘中摇曳生姿。楼下一层则布满了买烟酒的小店,小网吧,小饭馆和小发廊。
街道上没有安装一盏路灯,无数根从两旁私房接出的电线连接着一盏盏昏暗的灯泡悬挂在每个宵夜摊的上面。
油光满面的摊主;说着南腔北调口音,喝得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文龙文风的小混混;以及发廊里的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颜色的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廉价微笑,粉红灯光下迷离的女人。
我和地儿两人相视苦笑,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来:
“我操!”
那一刻,我们都明白过来,我们错了,错的离谱。
这里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绝对不是农村。在这里,用枪永远都杀不了罗佬。
因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环境如此紧凑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用枪。如果谁敢当街开枪,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也许死的比那个要杀的人更快。
但这是后话了,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人。于是我们一人戴着一顶棒球帽,沿着街道边上较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着,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两边的网吧、发廊、松骨楼之类流子容易栖身的地方。
两遍过后,依然一无所获。
商量了半天,我们想也许是罗佬今天没来的原因,但又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决定再找一遍。
这次,当两个人走到这条街靠西头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在一家茶水铺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那一刻,我的目光无意望向了道路中间那一片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
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居然就出现在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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