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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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端收好信,装进自己的邮袋,决定不再听何聊的一大堆废话了,“我先去送信了,回头见。 ”
出门的时候看见何家小妹一摇一摆地来上班,估计昨晚一起疯癫的应该不只有何聊。何苗和她哥哥一样在城东邮局上班,不过她比较好命,是负责汇款和寄领包裹的,可以在这大热天窝在邮局里吹冷气兼和同事打屁聊天,不像他和她哥哥需要汗流浃背地挨家挨户送信。
他蹑手蹑脚地走向自己的自行车,希望何小妹刚起床还不至于清醒到可以看见他。哪知明恋一个人的力量是伟大的,何小妹就像有了心灵感应一样,突然睁开眼睛,直冲冲地向他跑来,“孟大哥……”外加一张血盆大口,吓得孟端迅速骑上自行车,一蹬就是老远,装作没听见,没看见。
整理好邮件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街道上开始喧闹,他感受着这都市特有的忙碌,却觉得自己的心很平静。
何小妹大概又要抓狂一阵子吧,希望还没有太清醒的何聊不要被妹妹逮个正着。何小妹刚毕业分配到城东邮局就对他据说是“一见钟情”,从那以后,明里暗里,胁迫着哥哥为她制造机会。他起先不明白个中理由,还强迫中奖了好几次,不过后来学乖了,还是明哲保身好了。至于何聊,谁叫他是她哥哥呢?
他不喜欢发脾气不表示他没脾气,且不说他对何小妹没有任何心动,何小妹对他大概也是一种好奇产生的痴迷,他的成熟稳重是她同年龄男性中所缺乏的,所以便显得与众不同吧。因为是朋友的妹妹,他不想拒绝得太明显,就只好能躲就躲。

床头的闹钟开始了各类武器的轰炸,“啪啪,轰隆……”,先是冲锋枪后是手榴弹,在狙击炮响起之前,一只手挣扎地按掉了它。“姑姑真是疯了,居然买这种闹钟……”秦淮痛苦地从空调被里伸出她的头,看看闹钟上的指针,“八点了。”然后认命地起床,叼着牙刷,口齿不清地发着牢骚:“再用这个闹钟,我迟早会心力衰竭,要不然也会得被害妄想症……”
她主持的是夜间节目,所以工作时间也比较特殊,通常早上不用上班,只要下午去台里整理好资料,晚上可以准时直播就可以了。不过通常早上她也会到办公室里翻翻邮箱和个人主页,有些听众是用这种方式与她交流的,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好音乐可以播给听众听。
整理好仪容,一口气喝完一杯鲜奶,然后拎上自己的包,上班去也。
她所住的宿舍楼就在电台办公大楼十米处,因为她主持完节目回家都很晚了,不太安全,索性就申请了台里的单身宿舍,周末的时候才能回家尝爹娘的好手艺。宁小夏就住她隔壁,也因此虽然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交情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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