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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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我请客,想去哪里?”
格调高雅的西餐厅,谈笑风生的俊男美女西装革履香衣鬓影,实在是一幅赏心悦目的图画。
饭后的甜点是冰激淋,柔滑的巧克力带来丝滑美感配着飘香的白兰地芬芳,人生的幸福莫过于此。
三毛小时候想要做一个夏天卖冰激凌的小贩,不是没有道理的。大大地挖一勺填满涂着艳丽唇膏的嘴巴,豪迈得叫人咂舌。
“你以前从来不这样吃冰激凌。”
呃?我边吃边回想,依稀记得时渊曾经笑说我吃东西的样子像小猫。
“唇膏也被吃掉了。”
是啊,我暗自点头。
吃得太大口唇膏当然会被吃掉,可是一小口一小口地蹭,冰激凌很快会融化。
盘子外伸进一只勺子,挖走最后一朵巧克力花。
我皱下眉,“会发胖的。”
“没关系。”勺子得寸进尺,又挖走我面前的柠檬球。
我叹口气,“会影响毛色呀。”
勺子停了一停,然后我就目送着整个冰激凌走出我的视线。
好吧,我知道我胃不好,吃太多冷的东西会胃疼。
可我不喜欢这样的温柔体贴。
好心情一下不见,我看着任羿看透一切地买单然后跟在我身后出门。
我知道我对他的所作所为很过分,但喜怒无常是女人的本色,任意妄为是女人的权利。而且,他并不在乎。
出门一阵寒意袭来,夹杂着细小的粉屑打在脸上。仰起头,黑色的天空亮着怪异的红色,雪花星星点点撒下来。

打了个寒颤,带着他人体温的男式大衣立刻被转移到我的肩头。
“太长了。”裹着任羿的大衣我毫无愧色地在路边坐下,细工裁剪的大衣不可避免地沾上泥土,但它的主人却只是看着我,微笑不语。
“像个傻瓜。”我不赞同地皱眉。
我一向讨厌哑巴,更讨厌傻瓜。而我眼前的人,却在上演这两者的综合体。
堂堂时氏的任羿,商界精英,T大的风云人物,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堕落如此。酸甜苦辣五味杂陈,我挂上微笑柔声开口:“任羿,你是白痴!”
魔音继续穿耳——
“我讨厌哑巴。”因为跟一个哑巴对坐很无聊。
“讨厌付出不知道有没有回报的傻瓜。”因为我一向坚信世界的法则是等价交换。
“讨厌一个大男人为了不爱自己的女人变得不像自己。”跟我一样的傻瓜,是最无法被原谅的理由。
风很冷,吹在脸上夹杂的雪粒打得脸发麻,摸摸脸我低下头看脚上的鞋。
三寸高的鞋跟撑起优美的线条,天蓝色的水钻精巧地点在鞋面,就如同灰姑娘脚上的玻璃鞋。可我不是灰姑娘,我是心肠歹毒的继母姐姐,所以没有走上红地毯的资格。而美仑美奂的玻璃鞋,在冬天里让人从脚底到心间,冰冷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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