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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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个小女子,怎能狂妄至此?身为汉人,习惯了男人当家做主,平芜说什么也要给点儿颜色让她瞧瞧,“阿呆,咱们回县衙住,永远离开这个随时可能倒塌的离宫,我才不要当什么越族族长的夫婿呢!那等于一辈子都要坚守贫穷。 ”
他知道了,他全都知道了。离歌深吸一口气,平息体内淤积的惊异。她早该料到他一旦知道真相会有何反应,为什么真的面对这一刻,她竟有些伤感?
走就走吧!她不需要夫婿,从来就不需要。她是女人,女人就该照顾好自己,绝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心酸,“你走归走,我可跟你说清楚了阿呆是你典当给越族的,你说带走就带走,你当越族是容你随意戏耍的地方吗?”
依她的意思是:阿呆得留下,而他要滚蛋?岂有此理!平芜红眉毛绿眼睛地找阿呆的麻烦,“说!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县衙?”
面临生死关头,阿呆可是一点儿都不呆。爷身上没剩多少银子,在县衙吃住都有消耗,相比之下虽然离宫的伙食差了点儿,但至少还饿不死——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那个爷,阿呆做了一辈子下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要忠诚。既然您将我抵给了离歌族长,我就是她的人了,她要我往东,我不敢朝西。她要我往北,我不敢……哦!痛啊!”

平芜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直砸到他的嘴上,“少给我找理由,你以为离了你,我就活不了了?我照样活得好好的,我要气死你们!气死你们!”他孩子气地嘟囔着嘴背上考学时用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轰隆——
闪电伴着轰鸣的雷声一阵紧跟着一阵从他的头顶划过,真的要趁着雷雨之际离开这里吗?
“我……我要走喽!”
身后别说挽留的声音,连半点儿声响都没有。平芜不甘心地再度提高嗓门:“我真的要走喽!”
有一道比他更大,更响亮的声音拔地而起:“阿呆,咱们吃饭吧!”
吃饭?他们居然要吃饭了,那他到底还走不走?平芜很没骨气做出艰难的决定,只要他们开口挽留他吃完饭再走,他就决心不走了。
“今天吃鸟肉汤,最新鲜的鸟肉——才剥了皮的鸟肉。”
今天离歌的声音格外亲切,比鸟肉更让人感觉新鲜,听得平芜更加不想离开了。
“我……我肯定走哦!我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我……我走了!”
阿呆喝下第二碗本来属于他的热汤,扬起足以气死人的笑脸冲他招招手,“不送了,有空回来看看!”
“记得关上大门。”离歌低头喝汤,连看都不看他。
轰隆——
大雨倾盆,浇湿了平芜留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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