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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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能如此侮辱他这个才子呢,平芜来了气,更加坚定要参观织锦,“这是我被派来的使命,你作为族长有义务陪同我前往。否则……否则我就带着阿呆去!”
“爷,不用了吧!我还有很多活没做完呢!”阿呆叫屈。
以前他只伺候爷一人,虽然身兼数职,苦是苦了点儿,还不至于累到吐血。如今他一个人要清理有皇宫那么大的离宫,那简直是酷刑,随时都有累死的可能。偏生他是那种眼睛里不能看到脏东西的人,稍微有点儿脏,他就忍不住想拿手将它擦干净,所以——累死也活该!
平芜正在赌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他就往外拖。 难得他有如此魄力,离歌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跟着走了出去。转过头,她却不忘吩咐阿呆,“这里的活交给你了,做不完,我没钱吃饭,你也一样。”
丢下阿呆,他们两人一路行着,沉默是彼此的主题。
“你讨厌我。”
连平芜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了解嘴巴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就是说了。“第一次见到我,你肯用一锭金子买我那幅破掉的《凤求凰》,那时候的你很温和,就像菩萨。再见面,你知道我就是武后娘娘派来的官员,虽没有当初的亲切,却也没有敌意。如今我成了你的未婚夫婿,倒像是成了你的敌人,你好像很烦见着我。”
该夸他感觉敏锐吗?不断与他相处,她就不断告诉自己:要讨厌他,要烦他,要将他从身边赶出去。潜意识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你呢?你真的想在离宫待一辈子吗?”没人想的,即便一时冲动愿意留下来,也不得长久。《凤求凰》之后便是《白头吟》了,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被说到了痛处,平芜尴尬地别过脸不去面对,“至少我们相处一日,就愉快地度过一朝,好吗?”他温和地询问她,因为一天吃两餐的方式让他失去了争吵的力气。
她不说话,不表示意见,只是走着自己的路。走在山涧,他才发觉她的脚步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要稳健。身在穷人家,他年少时没少干活,虽身为才子却缺少才子的娇气,他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不如一个身份尊贵的族长。
她究竟是怎么走过这年复一年的山涧道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
“离歌……”
“叫我‘族长’。”这是规矩,即使他最终成为了她的夫婿,他也必须这样称呼她。族长需要威严,惟有威严才能支撑起数百年不倒的越族。
平芜被她的严肃惹毛了,干脆闭上嘴巴懒得理她。山腰间依稀出现几家人正在将织好的锦放进溪水中漂染,有位老人将染好的锦支起来晾晒,他做得很辛苦,干瘦的肌肉几乎缩成了一团——旁边的人都叫他“忘老头”,这奇怪的名字引起了平芜的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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