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兴义县点校 孙团大显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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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警总团是八·一三淞沪战役之后不久,财政部长宋子文邀请孙立人在浙江省嘉兴成立的特科兵团,孙立人任团长。团的编制很特别,团以下没有营,只有直属特务连、骑兵连、迫炮连、平射炮连、工兵连、有线电连、无线电连、运输连以及重机枪连等九个直属连,团本部团长以下有中校团副一人,并设有参谋室(中校上尉参谋各一人)、副官室、军需室、书记室和传达排等单位。
成立初期,兵源不足,装备尤缺,却是在困难中逐渐充实。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始于秋初组编完成,旋即奉命移师江苏东海整训,全团由嘉兴以火车运到上海,在南讪招商码头登上三北轮船公司之船后,碰上海上发生台风警报,船老大以风大不宜航行为由,如不航行船靠码头需付巨额租金,非部队能够负担,因不顾一切连夜开航,当船只一出吴淞口就遭到强风侵袭,进退不得,只好任其随波逐流。两昼夜与台风之挣扎,船已吹到青岛外海飘流,风过之后始回航驶向连云港登岸,船上官兵经数昼之颠簸,登岸以后,几乎有五六天站不稳。
税警总团在海州整训后加以扩编,除原在广东成立的步兵第一、二、三团以外,将特科兵团改编为步兵第四团。并另由总团部直属小单位编成步兵第五团。为补充兵员特派员分赴苏北、皖北及鲁南各县招募新兵,很快成军。第四团的编制如一般步兵团一样,团辖三个营,营辖四个连。

改编后的第四团团长仍由孙立人上校担任,第一营营长葛南杉,第二营营长唐守志,第三营营长张在平。税警总团官兵薪水按照当时中央军的待遇以十足发放,不折扣,不拖欠,金额为上校二百四十元、中校一百七十元、少校一百三十五元、上尉八十元、少尉四十元、准尉三十二元、上士二十元、中士十六元、下士十二元、列士十元零五。
第四团官兵的伙食,因当年并无粮饷划分的规定,一律在薪饷中预扣,团长为体恤部属,特别规定按官衔高低分别摊派加以补助,每月除士兵一律三元以外,上校二十元、中校十六元、少校十二元、上尉八元、少尉六元。月终由给养副官结帐,如有节余分别发还。
税警总团的训练采用德式,特在海州洪门成立军官教导队,召训各团尉级军官,由财政部聘请德**官多人任顾问,由史坦因上尉率领顾问在教导队并分赴各团队实施很严格的德式军事训练,第四团当时集中南城营房整训,除一般课程外,团长特别重视官兵个人的射击技能,每天规定各人要做瞄准、握枪把、扣扳机等小动作,反复练习,且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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