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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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舟轻泛;城里头花红柳绿,宅院错落有致,街头巷尾,但闻嬉笑欢语。潼州有如梦中尘嚣,是苍晟心中“凡尘俗世”的标准。
最重要的是大城市里的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苍晟兄弟俩甩着银闪闪的白发招摇过市,也没几个人觉得奇怪,更不会有人吓得逃走。
于是,他考虑在此居住下来,不料城中竟没有空宅,寻寻觅觅只在临江的地方找到一处没人住的小宅院,几度打听之下,找到了它的屋主,并谈了个价格买了下来。
其实江边的房子也很不错,不用挖坑造池塘,隔日买了一群小鹅仔放养在江边就成;现成的院子里栽上点花花草草,蔬菜瓜果。安排好一个简简单单的家,便可以开始过日子了。
苍伶十五岁了,这两年里,他一天比一天伶俐,一年比一年活泼,苍晟觉得如果按照世俗习惯,应该送他去私塾念点书会比较好,考中状元的可能性很大,结果他没念三天就逃了回来,原因倒不是那一头奇怪的白发,而是夫子教的东西太浅显,苍伶全都会,他也不想考状元求功名,连个秀才都不稀罕,没有必要浪费钱财。
伶伶不想念书也不能勉强,可一年的学费都已经付给夫子了,为了不浪费,苍晟赶紧把五岁的铭儿送进去念书,小是小了一点儿,可让他早点受到约束也好,省得放在家里越来越皮。
苍伶就这样留在家里,每天喂喂鹅,种种菜,一日做三餐,还要洗衣打扫,似乎把能干的全干了,闲得苍晟每天只能在江边钓鱼打哈欠。不是他不想做,只是苍伶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他好,一插手反而给弟弟添麻烦。苍晟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接送铭儿念书,茶余饭后教他耍耍拳脚,练点功夫,当然还要留一只眼睛**伶伶。
有时候他常常会盯着苍伶的背影想,伶伶在以前会不会是那个书生的仆人?要不为什么他小小年纪会做那么多的事情?还有为什么他有时候看上去眼神犀利精明能干,有时候却像个小傻瓜一样整个下午只是啃着玉米晒太阳?为什么他那么喜欢照镜子,居然可以望着镜子的自己坐上一、两个时辰,这种喜爱程度似乎有点变态啊……
但是每次,苍晟的思考总是被苍伶的转身微笑打断,接下去,他无法再考虑正经的事情。隋不自禁的想歪歪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舒舒服服的过着,孩子们一点点地长大。
铭儿自从有了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叔叔之后,再也没吵着让爹去找一个娘。这个小叔叔长得好看,待人和善,做的饭菜很好吃,做的衣服很合身,缝的鞋子很结实,总之什么都好,铭儿已经把他当成半个爹了。
苍晟眼看着苍伶就将长大**,心里的期待越来越强烈。
有时候路过他的窗前,就会不知不觉地驻足**。有一天夜里,苍伶洗澡忘了关窗,苍晟脚底像刷了一层浆糊一般,黏在窗外不肯走了,非常想知道这孩子是否已经“长成”。可惜被苍铭那死小孩发现,大喊有色狼,扑上去拳脚相加,打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的阿爹,结果害得苍晟没看成伶伶出浴图。
不甘心的苍晟照著书上弄了一道溺水符,随后带着孩子们去江边游泳消暑,准备把这道符咒用在苍伶身上,等他一溺水就先来个水下的肌肤相亲,再来就是岸上嘴对嘴的送气,乘机吃点豆腐解解馋,不料正耍动手之时,又被苍铭那死小孩突然抱住,脚底一滑,失去平衡,这道符咒施在了自己身上。结果么,自己成了被送气的对象,还被儿子说没用。好在送气的人是伶伶,和他嘴对嘴的来一下,失点面子也无所谓啦!
苍晟的这种生活,总结起来就是:小心翼翼包庇自己的感情,精心设计吃伶伶豆腐,最后总是功亏一篑儿子之手。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也可以让苍晟过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忆起来就有甜意上心头。
又一日午后,苍晟把百宝箱里的银元宝掏出来,一锭一锭地摆在桌上细数。剩下的银子似乎不够半年了,要去哪儿干一票才行。这一带向来没有什么达官贵人的墓**,好不容易上周死了一个老太守,他的墓看上去还不错……
苍伶刚好喂完白鹅走进来,看见哥哥愁眉不展地盯着银元宝发呆,便问道:“哥,钱不够花了吗?”
“嗯。”苍晟沉重的点点头,这就是生活的压力啊,但这是世俗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想过一次真正的二辈子”,就该懂得品尝人生的苦涩。
苍伶笑笑说:“哥,我们去做工吧。”
“做什么工?”
“城里要造座阎王庙,泥匠、木匠、工匠、搬运工,统统都要!一天五文钱。”
哈!一天五文钱!?这不是苦力吗!?苍晟立刻摸摸伶伶天真的脑袋说道:“免了免了,你还小,不能做体力粗活,家里的开销不用你担心,哥哥会解决。”
苍伶一听立刻好奇的问:“哥,难道你要去盗墓?”这是哥哥的老本行,只是近两年来都没干过。“但是盗墓万一被抓住可就惨了!”这可是亵渎祖宗的大罪。“月出而做,月落而归,摸黑行事,再说我技术如此高超,谁会抓住我?”
“那会不会有鬼魂找你报仇?”
“我盗了这么多墓,啥时候有鬼魂来报仇了?再说了,就算有。我也有能耐一掌把他打回去。”
“真的吗?”
“放心,我法力可高着呢。要下要一起去?”
苍伶想了想,对哥哥的担心和对盗墓的好奇心各占一半,便答应一起出工。苍晟很得意,干活有小伶伶在身边,一定特别起动!
就这么定下之后,他把其它东西顺带翻出来整理箱子,其实还有很多珠宝玉器可以卖,但是这些留下来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是苍晟的宝贝。
苍伶看见哥哥对一块普通的玉璜呵护备至,不解的问:“哥,你的这块宝贝玉璜之前不是一直挂在你腰间的吗?你怎么收起来了?”
“来,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苍晟拉着伶伶坐下,摸着手里的玉璜讲起了那个传说,“这块玉璜叫‘梦禹’,应该还有另外半块一模一样的叫‘寄尧’,当两块玉璜合成一个玉璧的时候,就会出现奇幻的梦神,它可以帮你实现任何一个愿望。我一直在找‘寄尧’,可惜,找了这么多年了,什么都没找到。”
“这么玄乎的事情你也信啊?我看这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做人么,心里要存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这几年日子过得挺开心,便不再寻找‘寄尧’了”苍晟把玉璜放回箱子,抬头望着伶伶,笑着间:“如果你遇见梦神,你会许什么愿望?”
“如果遇见了,我就希望我永远和哥哥你在一起,每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快乐无忧。呵呵呵……”
苍伶笑了,这孩子还是那么纯真,如果能够永永远远守在他身边,就算不表明心迹也无所谓。苍晟抛了两锭银子给他,“下个月家里的开销。”
几天之后,趁着月黑风高,苍晟带着弟弟划着船到了江对岸,走了十几里路,终于到了一处诡异的山丘。这儿就是前任老太守的墓**,下葬还没半个月,热着呢。有传言的鬼魂就一定不能再留在阳间。所以干盗墓这一行的有个规矩,要等断七之后才能挖墓。但是苍晟不守规,盗墓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苍伶知道哥哥有点道行,他盗墓从来不用铲子铁锹,单单用羽毛就可以挖出一条小隧道。
这次也不例外。羽毛旋转着,侵蚀着,不一会儿就打通了一条墓道。苍晟带着苍伶钻进去,准备大干一场,却发现墓主的鬼魂盘坐在棺材上摸胡子。
这次真的见鬼了。
“呃……我亲爱的宝贝弟弟,哥哥我把东西忘在外面,咱们要不出去拿一下?”
“噢,好。”
两人心照不宣,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迅速钻回盗墓洞,像两只慌张的拘崽一样爬出了墓**。夜风吹过。背后一看,两人同时发现那个老太守面无表情的跟在他们背后。
怎么办——苍伶用眼神打了个问号。
苍晟眉毛一挑——甩了他!
于是两人立刻大步流星,埋头闷走。虽然他们越走越快,可鬼是用飘的。就像一只在他们**后面栓了线的风筝,怎么甩也甩不掉!兜了一个大匿子,跳上船奋力划向对岸,终于在过江之后。回头不再看见那道鬼影,两人才放下一颗心。不是说打不过他,只是不想招惹到麻烦。
丢船弃桨之后街回屋子,苍铭正好半夜起来尿尿,一看到阿爹和叔叔就问:“阿爹,这个老爷爷是谁啊?”
“什么?谁?哪儿有老爷爷?”两人慌了。
苍铭指了指阿爹脑袋上方,在你头上面的老爷爷。”
苍伶和苍晟脸上顿时一黑,同时仰起头——原来那老鬼飘在头顶上!
老鬼坐上椅子,笑呵呵的抚着白胡子说道。“我想你们应该看得见我才是。我是本地的上一任太守。姓杨。两位想必是外地刚来的,不晓得我杨某生前两袖清风,死后也没什么值钱的陪葬品,这儿的百姓尊敬我。才为我修了一座不错的墓。”
苍晟满脸尴尬。不好意思地问:“杨太守,真是对不起……我们就是干这一行的。”
苍伶没心情和这老鬼穷蘑菇,直接了当地问:“您怎么还没去阎王那儿报到啊?”
“实不相瞒,我有一个未了的心愿。所以请求鬼差过段日子再来接我……今天老鬼我跟着你们是有事相求。”
“未了的心愿?有事相求?”
“嗯。”杨太守点了点头,“恳请二位帮我了却这一心事。”
“是什么事?”
太守欺了口气,缓缓道来:“四十年前。那时我三十八岁,不但年轻英俊,而且满怀抱负,任潼州太守不满一年。那年夏季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地里什么粮食都种不出来,朝廷救济来的赈灾粮不多,都放在府衙粮仓。我儿子十三岁,天天嚷着肚子饿,我妻子一向宠那小子,背着我去仓库搬了十斗大米。我知道后大发雷霆,觉得玷污了我清官的名誉,丢了我的脸,于是,我当着百姓的面,把他们娘俩赶了出去,把十斗大米送回了粮仓。事后,虽然我赢得了百姓的赞誉,可是我心里一直不好受……灾害过去之后,我偷偷的派人找过他们娘俩,可惜,如同大海捞针,一直都没有结果……”
“杨太守是要我们找你的妻儿?”
“不,不是的。现在潼州的太守你们知道吗?”
“知道一点,也姓杨,听说才二十五岁,非常的年轻有为,之前是这儿的副太守。”
一说到这个,杨太守眼里有点兴奋和自豪,“实不相瞒,他就是我的孙儿。这是我死后才知道的,他到我的墓前祭奠我,叫我爷爷,我这才知道我的妻子没有怪我,只是觉得没脸见我,躲了起来,三年前让考上状元的孙儿回到潼州,要他跟在我身边,学习我的为人处事,为官清廉。唉……我真是惭愧啊!”
“呃……这不是很好吗?杨太守还要我们做什么呢?”
“我的妻子会在三日之后回到潼州,我想请你们帮我通一次灵,我要亲自向我的妻子道歉、道谢。”
“那您跑到贵夫人的梦里不就行了吗?”
“不行,那不真实。我妻子会以为那就是一个梦。”老头子还挺固执,死都死了还这么麻烦。
苍晟念在把人家的墓**捅了一个洞,被主人逮了正着,怪不好意思的,便答应了下来。唯一感觉不妥的是……这三天里,老鬼似乎打算在苍家一直住下了。满屋子飘来飘去的,很不习惯……
三天后,潼州太守陪同祖母,带着一些家丁丫鬟到了杨老太守的墓前。
虽然几十年没见,但当杨老太守看到那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他的结发之妻,激动得直催促苍晟快一点。
苍晟咳了几下。清清嗓子,从后头走上前去。“杨太守,在下姓苍,现住在潼江边上,因为略懂得一些法术,已故的老太守托我为他通灵。说是有些话要和老夫人谈。”

“你是说我爷爷?”
年轻的杨太守有点不相信,可是老夫人却很激动,拄着拐杖疾步走过来,抓住苍晟的袖子问:“你说我相公在这里吗?我就知道,快点让他相我说话,快点啊!”
“好、好、马上就来。”苍晟闭上眼睛,一念咒语,灵魂出窍,顺手把站在一旁的老太守推进自己的身体。
等到众人看到这位苍大师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惊讶他脸上已是沧桑老者的表情,动作迟钝。他颤巍巍地执起老夫人的手,老泪纵横。
“昭娣……我终于和你相见了……”
老夫人一听这声音,立刻就认出是几十年前的丈夫,扔掉拐杖扑进他的怀里,大声哭起来,“相公,对不起,我来晚了……”
“昭娣,你这些年都到哪儿去了啊。我到处找你……”
“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这么多年我一直躲在乡下。直到听孙儿说你病重快不行了,我才赶过来……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是我不对,我当初不该为了清誉,狠心把你们娘俩赶走。我内疚了几十年,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向你道歉,昭娣,你能原谅我吗?”
“原谅,我什么都原谅你。”
老夫老妻如此情深意重。让在场的人看得都不禁羡慕连连。只是,看着有点别扭。毕竟那不是老太守的身体。
既然已得到妻子的原谅。老太守便问起其它事情。“昭娣,我们的孙子在这儿了,那儿子呢?”
“儿子在京城做官,已经告了假,路途遥远,但过两天就该到了。”
“真难为你一个人把他们都培养成材……”老太守感慨良多,扶住妻子的肩膀,仔细的端详。“昭娣,你还是很漂亮。”
“你在说什么呀!?老都老了还说这个……”老婆婆娇羞一笑。脸上泛起一层红晕。
“我说的是实话,最爱的人永远是心中最美的……”
“哎哟我的妈呀……不行了。不行了!晕了,晕了,”苍晟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瞧着自己身体和一个老婆婆打情骂俏,这滋味真是说也说不清楚,跑到后头找伶伶,却见他已经一手捂嘴巴一手捂肚皮,滚在地上笑到抽筋。
“你这个死小孩。居然笑成这样!”苍晟扑过去打他**,可是苍伶已经笑不动了,只好任由哥哥打屁屁。
看着苍伶“咯咯咯”的笑,苍晟越发觉得他是多么的可爱美丽。也许在旁人看来,伶伶一头白发和浅色的眼眸有点怪异。但就像老太守说的,最爱的人是心中最美丽的……
“伶伶,你真是我的宝贝啊!”苍晟常常会禁不住像这样有感而发,突然抱住苍伶抒发一下心中情感。但又不敢说得明白透彻。
苍伶也习惯了,眨着水灵的眼睛,依偎在哥哥怀里,顺手**他的头发。“哥,你的头发分叉了。”
“哎,老了……想太多事情,想得头发都分叉了。”
“哥在想什么?”
“想你。”
“想我什么?”
“以后再告诉你。”
“哼。那我也以后再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两人互瞪了一会儿之后,又打闹起来,像两只打架的野兔子那样在草地里滚来滚
嬉闹一阵后,苍晨过去收回自己的身体。
小太守和老夫人邀请他去府上做客,小住一段日子,其实说穿了就是想让苍晟做灵媒,在老太守和活着的入之间传话。苍晟欣然接受,有吃有喝有人伺候着,能不去吗?
待到老太守断七的那一天,老夫人突然逝世了。但是府里没有悲伤,反而充满了美好的祝福。
苍晟说,老太守和老夫人相互搀扶着走出了大门,让小辈们不要担心,一定要好好为民为国,好好过日子。小太守捧着包糕点冲出来,要苍伶交给奶奶,说这是奶奶最爱吃的杏仁糕。还有一个红包,要塞给鬼差大人,拜托他们一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苍伶立刻追了出去,还好两位都是高龄。行走有点缓慢,他很快就追上了,而且身旁果然多了两个人,一个穿着黑衣服,一个穿着白衣服。难道说,这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可是,这两个人都好漂亮,一点都不像阎王庙里郡两尊丑丑的塑像。
苍伶顿时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小兄弟,有什么事情啊?”黑无常嬉皮笑脸的打量着苍伶,见他长得可爱,便摸了摸下巴问,“怎么不说话?难道是我太帅,你看呆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旁边的白无常眼睛一瞪,一把揪住黑无常的耳朵往死里拧。拧得可怜的黑无常连连求饶。“哎哟!小妈!好痛好痛!木耳再也不耍帅了!”
白无常这才放开他。
好凶啊……苍伶又傻了。
还是老夫人间了话:“小天师,还有什么事情吗?”
“有、有。这是您孙儿给您的杏仁糕,让您带着在路上吃。”苍伶回过神,奉上一包糕点,却被黑无常一把抓去。
“这样子老婆婆没办法吃的!”说着,他一把火烧了这包糕点,然后抖一抖,再交给老夫人。“这样就可以了,老婆婆慢用。”
说罢,他又对苍伶说:“没事了吧?”
“还有,”苍伶掏出了红包,“这一点心意请两位大人收下,劳烦二位路上照顾一下两位老人。”
黑无常接过红包,轻轻触碰到了苍伶的手指,顿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但还是笑着说:“知道了,那我们走咯!”
苍伶点点头。“嗯。”
可黑无常似乎还有点恋恋不舍,死盯着苍伶看,“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小兄弟你的姓名?如果有缘……”
“木耳,”白无常大声喝住他,“除特殊情况,不准和阳间的人交流,你忘了吗?”
“没忘、没忘……”黑无常一脸抱歉,朝苍伶挥了挥手,转身雕去,可心里还在纳闷,因为刚才和他手指触碰的那一那,的确感受到了师傅狐右残留下的味道。
可惜苍伶起劲地说了半天,苍晟却不以为然,说那不是真正的黑白无常,只是一般的低级鬼差,因为真正的黑白无常是正神,不会那么无聊出来勾魂,说得苍伶挺失望的。
太守家的活儿一干完,苍晟发现好处来了。除了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以外。还被潼州城的百姓尊称为“天师”。看来从偷鸡摸拘的盗墓者转行到降魔驱鬼的天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再加上自己一头奇怪的白发,八卦傅着传着,就把苍晟传成了神秘的“银发天师”,马上就有人高价请他去做法事。苍晟感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和伶伶赶制了几套天师道袍,开始出去接生意。苍伶和苍铭也华丽登场,做起了天师的小跟班。
苍家先是为百姓看看风水,驱魔画符,过一段日子就开始招风唤雨,捉鬼降妖,没多久就成为了全能职业的天师,威名远播,搞得庙里的和尚都没活干。
做天师,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招摇撞骗,出钱请天师的人,有时候寻求的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这种钱最好赚,做做法事、卖卖符咒就行了;如果百姓要求雨,只要贿赂一下江龙,配合着呼风唤雨的阵势,让他们灌点毛毛雨下来。从中赚取一点差价,意思意思即可,也很轻松;不划算的活儿就是真的遇上法力高超的恶妖,斗智斗法斗拳脚,累死累活才赚那么点点钱。这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见到苍伶越战越勇,他体内原本就拥有的能力渐渐的暴露出来,身手干净凌厉,像是一个身经百战之人。
苍晟心里有鬼,总是竭尽所能在第一时间把妖怪铲除了,不留给苍伶出手的机会,他怕灌输给伶伶的记忆出现问题,使他回想起真正的身份,那就糟糕了!不过,这样反而迫使自己把功力练得越来越好,一招之内定轮羸,而最后的结果,是把银发天师的名声搞得越来越响,生意来自四面八方,想挡都挡不住。
虽然苍伶屡次提出出去独当一面,可是苍晟就是不同意。每次都找些理由拒绝他独自外出办事,一直都把他当小孩一样拴在身边,视线里永远有一个苍伶的身影似乎已成了他的习惯。
苍伶也不固执,渐渐的就习惯了哥哥的“过分保护”,心里作祟的时候,还会故意拉着哥哥的手装瞻小,让哥哥充一回英雄,因为哥哥似乎很喜欢做英雄。就这样,天师一做就是五年。
很快一年又将过去。苍家正闲在温暖的窝里等着过年。
这一天是个难得的清闲日,铭儿用功的学昼高难度符咒,苍伶在准备午饭,苍晟窝在书房看书。书到用时方恨少,接到的生意越多,就有恶补博览群书的必要,了解神具法器,妖妖怪怪,阵型法术,总之多多益善咯。
翻着翻着,在一本古书里看到了有关“七瑭钉”的记载,而书里面昼的那七颗钉子很眼熟。他略微回想一下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妙,打开百宝箱,翻出当年在仙乐镇冥界封印的墓洞里顺手牵羊的六颗钉子,对比来看。尺寸吻合,上头镶嵌的宝石也相同……“像,太像了……”如果这六颗钉子真的就是七瑭钉的话……那就糟糕了。
“哥,你说什么东西像?”苍伶偏巧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苍晨立刻合上书,装作没事,笑盈盈的说:“我说你做的菜太香了!”
“你鼻子好灵,饭做好了,出来吃饭吧!”
“马上就来!”
这五年来,随着苍家的名声越来越大,一年到头上门有求的客人连绵不绝,最可恶的是还有数不清的媒婆。她们都知道苍大师是个没有老婆的中年男子,而苍大师的弟弟是个适婚的美青年,家里钱多的可以堆成山;人么,除了头发,其它地方都好看!谁能家给他们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所以这些媒婆军团隔三差五地到这儿来坐坐、聊聊,希望能促成点“好事”,来来往往的,江边都被她们踏出了好几条纵横交错的小路。
苍晟看到媒婆就头疼,介绍给自己的就算了,他就烦那些给伶伶介绍对象的,真怕他真的看上哪家的姑娘,提出结婚的要求。还好,伶伶每次遇到媒婆就悄悄的溜走;溜不掉的时候,不是说不急着成家,就说这姑娘不合意,似乎像和尚一般清心寡欲。
如果他哪一天扑进自己的怀里,举着泪汪汪的双目说:r哥哥,其实我喜欢的人是你。”要真这样那该有多好啊……苍晨捧着碗饭,盯着桌子对面的伶伶,一边幻想,一边咬小鱼,一不留神鱼骨头就卡在喉咙里,咽不下也吐不出,只得向伶伶求救。
“哥,你怎么老是被鱼骨头卡到?”
“我也不知道……”苍晟倒进伶伶的怀里,张开嘴巴让他拔鱼刺,其实,这样的亲密接触,苍晟很喜欢,只要伶伶皱着眉头专注地看着自己,这心头就冒出一种实实在在、万分满足的感觉。
拔完鱼刺,苍晟又捧起饭碗开始啃小鱼,铭儿发出疑问?“爹,为什么每次叔叔帮你拔鱼刺,你都笑得像个花痴?”
苍晟差点又被卡到,咳了两下,严肃地放下碗筷问儿子:“你从哪儿学来‘花痴’这个词的?”
“夫子教的。”
“小孩子不要说谎,夫子是斯文人,他怎么会教你这个?”
“我没说谎,夫子说我看着他小女儿的时候就像个花痴。”
“……”苍晟无语,算算年龄,铭儿现在十三岁,个头在同龄人当中比较高,难道发情也会比别人早?
“铭儿长大了。”伶伶摸了摸铭儿的头,态度很支持,“你喜欢上人家小姑娘了?”
“嗯,我本来就已经长大了,我说过我要娶她过门的,她也答应了。”铭儿非常坦率,扒了口饭又对爹说,“爹,你要帮我准备好聘礼噢!我可不想象你们这样子打光棍!”
铭儿的话引得苍伶哈哈大笑,苍晟则是气呼呼的说:“自己挣钱娶老婆!别想靠你爹!”
“不靠就不靠!你也没啥了不起的,不就是招摇撞骗的江湖卫士嘛。”
“死小于有你这么说爹的吗……”
“我就说!”
“……”
一家人闹烘烘的吃着午饭,苍晟这个做爹的和儿子你争一句,我顶两句,没大没小,没规没矩,让旁人看了笑话。苍伶笑呵呵的吃着自己的饭,也不帮着谁,只是眼神常常会追随着自己的哥哥……
午饭结束,苍晟考虑之下,还是想去确定七瑭钉的事情,于是对正在收拾碗筷的苍伶说:“过几天我想要去一趟仙乐镇。你看你是和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家里?”
“仙乐镇?”不就是当初和哥哥重逢的那个地方吗!?
苍铭削尖了耳朵偷听,一听有机会不去私塾念书,立刻吵嚷:“一起去。一起去!”
“哥去那里做什么?”苍伶问道。
“呃……”苍晟刚想编个理由出来,正好此时有人前来拜访,便拦下话题,先接待位风尘仆仆的年轻人。这样也好,等一下再想一个去仙乐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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