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千万富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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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他到了一家小饭馆,要了几样简单的饭菜,几杯酒下肚,他就像竹筒倒豆子似的向春凤讲开了他的身世,他说:
父亲是滨城布衣街有名的绸缎庄老板,文化大革命前有许多处房产,文革时由于害怕,多余的房产全部上交,但还是没能逃过厄运,屡遭批斗,结果郁郁而终,母亲也受了惊吓,现在还活着,但神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他初中毕业就参加了工作,烧了八年的锅炉,但既使是这最平凡而单调的工作也未能泯灭他的艺术天赋,他是厂里的文艺积极分子,经常上台演出,拉手风琴给合唱伴奏,还自编了一首曲子,发表在《歌声》期刊上,他成了厂里令人瞩目的人物。
虽是资本家的狗崽子,由于很有才气,被厂里的女团支部书记看上了,和他谈上了恋爱,这让他受宠若惊,人家可是根正苗红啊,可恋爱没多久,女书记就说自己怀孕了,这在当时可是能让人名声扫地的大事,为了双方的名声和前途,两人匆匆结了婚,实际上却上了人家的圈套,女书记是骗他的,根本就没怀孕,然而木已成舟,生米煮成了熟饭,已成定局了。
他一边说一边深深地吸了几口烟,仿佛在积蓄继续往下说的力量,听着他讲述自己的经历,让春凤感觉仿佛在听一个天方夜谈,或是在听他讲一个从哪本小说杂志看到的一个杜撰的故事,可看他的表情是那样的沉痛,实在不象是在编故事,他的眼睛始终是低垂着,眉头紧锁着,看上去是那样的忧郁,让人不由得又爱又怜,但是春凤仍故作矜持,像听故事那样摆出一副轻松的神情,听他继续说下去。
他结婚以后就调到了一家照明电器厂的销售科,很快就施展出他从父亲那继承下来的商业天赋,大展才华,认识了许多人,什么紧俏就倒什么,下了班,也不回家,到处联系朋友,看看有什么赚钱的机会,可妻子非常不满意,女书记结婚后再也不是那温柔似水的小猫了,而是变成老虎。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净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如果有事晚些时候回家,只要回家,等着他的一定是一顿严厉的盘问,日复一日,他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终于有一天,他忍受不了折磨,爱上了厂里的另一位姑娘,可是有一天让他妻子知道了,这下如同捅了马蜂窝,妻子到厂里闹开了,找到厂领导,让厂领导为自己主持正义,严惩这位现代的陈世美,那是八十年代,大家对于婚外恋还不能像现在这样理解,被认为是道德思想败坏的表现,他觉得前途暗淡,割腕自杀了,好在被他妻子及时发现,送进了医院,才停止了这种疯狂的报复行动,伤好后,腕上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他一边说一边撸起左腕,让春凤看他腕上的伤疤,果然有一道疤痕,春凤开始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被他的言语震撼了,觉得他真是可怜!不过也有些诧异,春凤实在没想到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竟向自己吐露真言,而且又是如此英俊的男人,真是感到莫大的荣幸。
春凤已经忘了他们是怎样分的手的,只记得那天晚上满街桔黄色的灯光是那样地朦胧,使一切显得是那样的不真实,感觉像做梦一样,只有他那张英俊而略带忧郁的脸却清晰地印在了春凤的脑海中。那紧锁的眉,那低垂的卷曲的一缕黑发,时时浮现在春凤的眼前,让人挥之不去。晚上,春凤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总觉得自己是刚经过了一场梦游。
第二天迷迷糊糊地到了单位,也是一直地心不在焉。快下班的时候,同事告诉春凤有她的电话,是一个叫关戎先的人打来的。
“关戎先?关戎先是谁呀?”春凤诧异地接过电话,一个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是小关啊,今天晚上咱们见个面吧,我请你吃饭,你几点下班?”原来是那位帅哥,“五点半。”
“那好,咱们晚上六点在布衣街东北角的书店门口见面怎样?”
“有什么事情吗?”春凤迟疑地问。
“就想跟你聊聊,怎样?”
春凤想了想,有些犹豫,但还是像被施了魔法一般答应下来。下了班,春凤以最快的速度骑到了约定地点,远远地就看到他正在那儿翘首远眺,一副焦急的样子,旁边停着一辆硕大的红色摩托车,“哎,干嘛呢!”春凤走近他,他这才看到春凤,顿时绽放出微笑,“去哪啊?”
“一会你就知道了。”
居然还保密,于是春凤跟着他,一前一后地骑着,路过一个自由市场,他停了下来,说:“你在这给我看着车,我进去买点东西。”他过了马路,一拐弯就是不见了,春凤还以为他去买包烟之类的小东西,可过了一会,他手里居然拎了一大兜螃蟹回来。
“咱们走吧!”
“去哪?”春凤再次问道,这回她可不能含糊了。
“去我家吧,我家就在附近,家里说话比较方便。”
“我不去!春凤后退几步,满副戒备的样子,心想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成何提统?
“我们只是聊聊天,其他什么也不会做。”他看春凤那紧张的样子,脸上露出觉得很好玩的神情,这让春凤感到有些难为情,好像自己在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
“我还是不去了。”春凤仍在犹豫,
“那我买的螃蟹怎么办?”
“放在冰箱里”春凤说,
“我好久不在家开伙了,家里的冰箱也早就停了。”
“那就送人,或自己吃。”春凤仍不挪步,
“你就帮帮忙吧,这么多我自己怎么吃得了?”他用恳求的口吻说道,那哀求的神情不禁让人看了又爱又怜,春凤终于又妥协了。
他的家在离繁华商业街——布衣街不远的一个楼里,四楼,一进门,看到屋里新铺的地毯,小屋放着一架钢琴,屋子看来刚装修不久,因为在八十年代末,家里能铺上地毯的装修算得上是高档的了。
他拿了一瓶萄萄酒出来,叫雷司令,是春凤没听过的牌子,淡淡的琥玻颜色散发着醉人的香气。他取出一节红蜡烛点燃,放在写字台上,说自己喜欢这样的气氛,于是两人吃着螃蟹,喝着葡萄酒,聊了起来,主要是他在说,春凤在听,天南地北,他的话滔滔不绝,蜡烛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显得是如此的神采飞扬,整个人都像罩上了一圈光环。
他翻出像册,给春凤看他的像片,还把他曾为之割腕的女人指给春凤看,“你还爱她吗?”春凤问,“说实话,已经没有感觉了,可不知道当时为什么对她如此着迷。”春凤细细端详了下那个女人,倒也是个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的女子,她一副柔弱的样子,凝视着春凤,好像要对春凤说什么,春凤不禁心中一懔,连忙把像片翻过,接着春凤从像片上认识了她的妻子和好的孩子,他的妻子长得也不丑,大大的眼睛,甜甜地笑着,说实话一点也看不出半丝母老虎的痕迹,倒长得有几分像影片《柳堡的故事》里的甜妮,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泼辣,春凤接着往后翻,有一张他在海边的侧影,瘦削的身材,瘦削的脸,由于风大而眯起的眼睛,春凤突然觉得他这张像片太像她的前男友了,那个让她又爱又恨,失恋后足足萎靡了三年的学法律的男友了,她觉得自己的心被猛地揪了起来,心一剜一剜地痛了起来,久久地凝视着这张像片,迟迟不愿放下。

看完像片,他举着蜡烛,带春凤来到小屋,他坐在琴凳上,而春凤倚在琴旁,只见他熟练地掀开琴盖,一串如行云流水般的音符从他的指尖流了出来,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春凤觉得自己的心房随着音乐的叮咚声荡漾起来,仿佛是站在一个古老而空旷的城堡中央,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绅士正在为自己弹琴,周围寂静无声,只有钢琴声在高高的穹宇中回荡。
突然琴声改变了弦律,换成了钢琴王子理查德克雷德曼常弹的《秋的喁语》,这首曲子春凤听过无数遍,因为正是这位钢琴王子使春凤认识了钢琴的魅力,而现在近在身旁的男人虽然钢琴的技巧远不如理查德克雷德曼那样娴熟,但带给春凤的震憾力远远大于钢琴王子,春凤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她既感动又高兴,仿佛自己终于又找回了一件丢失已久的宝贝,这不就是她多年梦寐以求的情景吗?春凤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浪在胸中激荡,直至琴声停住时仍回不过神来,嗓音哑哑地不知说什么才好。
他回过头来,笑吟吟地望着春凤,眼睛里充满了柔情,雪白的衬衫,宽宽的肩膀,是那样的绅士,那样地迷人,他转过身来,春凤以为下一步他准是走过来,目光深情地看着自己,然后轻轻地捧起自己的脸,开始亲吻她,因为电影电视剧里都是这样安排的。
正当春凤飞快地转动脑筋,琢磨着如何拒绝他时,却见他探身寻向床底,拉出一捆东西,从中翻出一张报纸给我看,上面有他研制钢琴的报导,真真切切,看来不是吹牛,有他画的制作钢琴的图纸,大大的一张。
春凤在大学里学过机械制图,但看这张图纸仍有困难,更加诧异他一个初中生会懂得机械制图,而且字迹极为工整,像是一个老制图员的字体。春凤知道自己遇到了世间少有的聪明人,高人一等的智商,再加上俊美的外表,真是一个尤物。春凤不禁心神荡漾起来。他们聊了很久,直到猛一看表,呀都快十一点了,赶忙起身,他送春凤出来,春凤觉得夜晚是如此美丽,他说:“我能再给你打电话吗?”春凤咬着嘴唇点点头。
一连几天,春凤一直忍着不给他打电话,但她的心一直乱糟糟的,时时刻刻地想着他。一天,他又打来了电话,说要带春凤去吃快餐。
快餐?春凤的脑子里一下子想到以前吃过的快餐:一个盘,上面有简单的饭菜,还有一小碗汤,心想那有什么好吃的,但心里又渴望见到他,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原来他是带春凤去布衣街街上新开的奥琪餐厅,相当于现在吃的肯德鸡,环境也是挺高档的,他还是穿着那套中山装,自己要了一罐啤酒,给春凤要了听可乐,春凤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那么多话,有些内容已经遗忘了,只记得依然是让人听得心潮澎湃,一直是他在滔滔不绝,春凤只须做个听众即可,于是春凤又知道了他有兄弟四个,还有一个姐姐,大哥在建委工作。
自从他上次的外遇以后,妻子一直对他严加看管,甚至用和他上床的方法来检验他是否有越轨行为,如果他稍有抱怨,就怀疑他没出去干好事,使他既反感又压抑,但也无可奈何,直到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才稍加放松。女儿今年五岁了。妻子跟他说自己戴的避孕环不舒服,想摘掉,他同意了。但没过多久,就又怀孕了,于是和妻子商量把这个孩子生下来,随着妻子的日渐显怀,引起了街道大娘的注意,妻子住到了北京姑姑家。
妻子的姑夫是安全部的高干,家里房子多,足有五六间,姑姑、姑夫很疼爱他妻子,因为妻子父母己经不在了(妻子的父亲过世的身后事也是他这个半子一手操持的,所以对他印象也挺好),他说他明天就去北京看望妻子和孩子,另外再送点钱过去。他们的女儿叫依依,非常乖巧可爱,他准备明天去北京,坐下午五点多的火车。
吃完饭,两人分了手,春凤仍是回想着他的故事,他的音容笑貌,久久不能入睡。春凤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是那样地想见到他,他那微醉的布满血丝的双眼,他的神态都让春凤感到心疼,春凤仿佛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需要她去安抚,尤其是他那紧蹙双眉的痛苦表情时时在春凤眼前晃动,春凤觉得自己快神经错乱了,春凤太渴望见到他了。
第二天在班上春凤也是魂不守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下午更是连连出错,总经理看出春凤有点不对劲,忙关切地问她是不是病了,春凤连连点头,谎称自己夜里拉肚子,没睡好觉,看着春凤那布满血丝的双眼,他信以为真,催促春凤早些回家,这正中春凤下怀,她飞奔而去,不是回了家,而是直奔火车站,因为春凤知道他要坐下午五点多的火车去北京。
其实春凤并不清楚他是哪个车站上车,只是一厢情愿地希望自己能遇到他。春凤围着车站前前后后地转,看见穿白衬衣的身影就远远地追过去,仿佛谁都像他又谁都不像他,直到去北京的火车拉响了启程的长笛,喘着粗气吃力地驶出了车站,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
春凤觉得自己太可怜了,也暗恨自己太自作多情,人家欢天喜地的到北京团圆去了,却不知有人在为见不到他的面而暗自伤心,如若知道了,还不定该有多么的自鸣得意哪!但无论如何,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连几天,春凤都神情恍惚,每天都往他家拨不知多少次电话,可就是没人接,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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