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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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响起的时候永远是人一天中最痛苦的时候,而对于宿醉的人来说,这已经不是痛苦就能够形容的问题了,每天这个时候我都很怨恨当初自己下的决心——就算是老板也要每天按时打卡!看看枕边人,毫不意外他已经半睁着眼睛开始每天必然的回魂课程。
叶耽在我的生活中倏然出现迄今已有近半个月了,回想起那天早上睁眼看见怀里的他时足足呆愣半分钟的场景就忍不住要叹气,等我好不容易缓过劲来才发现他看着我,眼睛里面一片茫然,就像是从来没见过我一样。大受打击的我险些就此一蹶不振,好在没过多久他就告诉我由于低血压他每天早上总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清醒。接下来的时间里,回魂成功的人宣布的则是一个万吨级的大消息——叶少爷的房子目前正在装修,他拒绝了好朋友的邀请独自在酒吧里守夜已经两晚整,实在是不堪折辱。后经前晚的实地考察,发现郦宅干净舒适,比起朋友们的狗窝以及自己酒吧里的猪圈都要好太多,乃决定“幸”郦府,要求主人以上宾之礼款待之,食宿费比照本市同期最低生活标准给付……噼里啪啦一连串砸下来之后,在我愣头愣脑的还没想清楚来龙去脉之际,他已经慢吞吞堂而皇之的洗漱完毕(竟然用我的牙刷!)说声回见就嚼着苹果去上班了,留下我慢慢消化自己的房子即将有个入侵者这一残酷事实。
没错,除了经营酒吧,看起来花瓶一样没什么路用的叶耽也是要上班的,而且他还是本城唯一一家四A广告公司的所谓创意总监。创意这东西在我辈务实之人看来实在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玩意儿,偏有他这样的懒人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混生等死,只要想出一些花招来拍成广告就能博得老板的笑脸以及同业的惊羡外加哗哗进帐的钞票,叫我这样秉承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人情何以堪啊!我看过他的广告,形式不一而足,共同的特点就是让人觉得温暖安静,跟他的人全然相反。所以我觉得或许他想要的是一些自己所不具备的东西,从这个角度分析,我身上或许有什么他看中了的特质,我问过,他没说话,只是闭上眼睛微笑。
其实他相当忙碌,虽说我觉得他的工作完全可以猫在家里进行,但他还是要装模作样的每天9点去跟那一群宠他上天的老大们报到,然后睡睡觉插插花跟女同事们磕磕牙,还美其名曰寻找灵感,下班之后在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就到酒吧去发呆了……我也忙,通常回到家里已经半夜三更,那只以睡眠为天下第一要务的家伙通常早已经入梦游状态,所以,虽然同居了半个月,可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只有深夜的大床上。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我对这个人的懒惰成性从愤慨到无奈再到习以为常,衣服基本都是白色却混在我的深色系列中一起搅和,明明很会烧菜却连拨电话叫外卖这种事情都要我亲力亲为,看电视只要打开就永远不会换台,哪怕节目无聊的让人想撞墙……我终于明白他那群帮他送行李的朋友为什么对我的态度会前倨后恭到那种程度了,有我接收叶耽的确是他们的一大幸事!

如果只是懒得劳动倒也罢了,我不是他老婆,他邋遢一点我不在意,大不了请钟点工。但是,在那方面也懒就让人难以容忍了!虽然看起来占便宜的似乎是我,可他的行为无论从哪方面看起来都太过分了!不怕大伙儿笑话,就在昨晚我再一次被他调的SCREWDRIVER蒙骗并灌醉之后,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居然非常没廉耻的跟他说:“假如你要我,就趁现在。”因为在我的概念中,既然他能够拉下面子躺在我身下,我当然也就可以为他牺牲一下,不过,仅限于这种醉醺醺的情况下,要约时效有限,绝对过时不侯。我把我的想法叽里咕噜说了一番,本来指望着他感动得兴奋莫名然后直接扑上来,心下还颇有一点壮士断腕的味道,谁知他听了以后表情古怪的看了我一阵,再破天荒的主动拥着我吻了我许久,最后像哄小孩一样拍着我的肩说:“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不过我更喜欢你抱我。我没你那么壮,肯定没法满足你……而且——做完之后还要帮虚弱的你洗澡穿衣喂食喂水嘘寒问暖……我才不要!”
这番话足以让每一个有志于献身的人吐血身亡,我只好恶狠狠的反客为主,撕掉小绵羊逆来顺受的外衣,重新扮演起大灰狼的角色。唯一让我心生安慰的是,这一晚,他终于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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