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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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宇再次醒来时,依旧躺在原处,他觉得自己应该睡了很久,但为什么还是好好的。那个小个子中年人明明要杀他呀。
随后,他找到了答案。
那个中年人全身像被烈焰烧过一样,整个人黑乎乎的,头发烧得精光,衣服也大多有烧灼的迹象。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笑宇使劲咽了口口水,走近一看,才发现他还活着,只不过处于昏迷状态。
在他睡着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明明是要杀他的人,自己却差点被烧死,而他唐笑宇却好好的一点事也没有。难道有人救了他?但是谁救了他却不肯出现,还把这个人弄成这样……
笑宇猛然想起以前也曾发生过同样的事。四年前,他还在桃源村里时,有一次曾经被周俊欺负,但后来他们被火烧了。而这次又是火,难道……
“难道我有制造或者操控火的特殊能力?”笑宇兀自说道,他伸手试着让手心冒出火来,但他失败了。
“还是先把这家伙送到猎人部队再说吧。”笑宇对自己说。他用魔法让中年人飘了起来,刚想带着他顺着滑道往上走,中年人的身上却掉出了一本焦黑的本子。
那本子被火烧掉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也残缺不全。笑宇的好奇心理促使他拿起本子翻开来看,这一看,却让他吓了一大跳。他看的这篇的开头已经没有了,所以他从有的地方开始看起。
“……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它的由来。据先祖考察,火羽凤其实就是传说中的朱鸟。它全身有着朱红色的羽毛,体形巨大,属火,传说它每隔五百年就会化为火焰重生一次,除此之外,它是杀不死的。
“而且据知,朱鸟有极强的自我恢复能力,即便是受再重的伤也能够在短时间内复原。可以说,在人类面前,它几乎是不可战胜的。但所谓一物克一物,朱鸟也有着它的弱点,那就是灵髑(关于灵髑的记载,详见二十三页)。为了打败朱鸟,魔宇之王白无痕找到了世上仅发现一块的灵髑,用它制成了我们所知的魔宇之剑,并用这把剑降服了朱鸟作为他的魔兽。
“后来,白无痕以召唤人召人的方法,混合他的爱人,唐莹的鲜血进行召唤仪式,我们暂时把这种方法叫做‘异变召唤’,经过异变召唤的朱鸟于是就成了后来我们所知道的火羽凤。
“白无痕死后,用魔宇之剑把火羽凤镇在了魔宇城堡中,住在魔宇城堡附近的人们经常听到所谓的‘鬼叫’其实就是火羽凤的叫声。再接着,就是冥邪神发现了火羽凤,并强行收服了它。
“火羽凤原本是食人的朱鸟,经过异变召唤和魔宇之剑的洗礼,虽然性情好了很多,却还是难掩凶残本性,被冥邪神收服后,冥邪神放任自由,于是火羽凤在那段时间里它成了人们惧怕冥邪神的原因之一,也就有了——‘黑暗凤皇’的称呼。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唐硕出现,据考证,御血封印术封印共有两段封印效果。第一段封印时,施印者可以把力量数倍大于自己的对手封印,但会全身瘫痪;而第二段封印,则是施印者会血竭而亡,并且其后代遭到诅咒,至于是什么样的诅咒,目前不得而知。
“而且,二段封印时由于施印者力量和生命已近极限,所以将对方封印在死物上成功的机率几乎为零,在这种前提下,唐硕在封印冥邪神后,毅然把火羽凤封印在了自己儿子的身上,众所周知,这个孩子——”
下面的内容残缺不全,已经看不出究竟说的是什么了,但笑宇已经不在乎了。他紧紧攥着本子,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
这样一来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喜欢他了,为什么洪庚秦等人的父母为什么总是反对他们和他来往了。从“众所周知”这个词可以看得出,这是个公开的秘密,许多人都知道,但没有人告诉他。
在南里村时,他看见那副名为《殒殇》的画时,洪庚秦三人奇怪的眼光表示他们也知道这事,但他们也没有告诉他,或许他们认为这不重要,但他们不知道,这对他来说是多么严肃的事。
难怪他会觉得那画中的火羽凤那么眼熟,原来他经常梦见它,经常在梦中以它的视角来俯瞰它记忆中的一草一木。或许在这十几年中,他已经渐渐和火羽凤融为一体了。
肯定是这样,所以他在被欺负时,他才能用火烧周俊,所以刚才眼前这个矮个子想杀他时,才会自己被烧得像黑炭一样。这一切,全是因为火羽凤。
“哈哈哈哈……”笑宇沉默了很久,突然止不住地狂笑了起来,笑得狰狞恐怖,却有着深深的无奈凄凉。如果嘉儿看见了,肯定会说这不是她的笑宇哥哥。
笑了许久,他才停下来,静静地望着地上还在闷闷燃烧的火把。
“原来如此,既然你们都排斥我,那么我就要让你们全都服我。总有一天,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唐笑宇这个名字,我要让你们知道,你们——都错了。”他面对着墙壁,大声说道。

“很好很好。”走道的远处传来了由远及近的鼓掌声,“在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名字之前,能不能先把那本本子交给我?”
说话的竟然是夜魔,他依旧身穿黑色长袍,戴着黑色尖顶帽。走路的姿势很完美,笑宇看不见他的脸,但从他的声音听来,这话他是笑着说的。
“怎么是你?”笑宇吃惊得不行,“这本子已经被我烧掉了一部分——是你的吗?”
“不是我的,不过你知道吗,你烧掉的可是足够让你吃穿几辈子的钱啊。”夜魔颇为惋惜地说,“如果我告诉你这本不起眼的本子的价值相当于一个小国家,你相信吗?”
笑宇望着手中的本子,像是被迫吃下好几条毒蛇一样眼睛瞪得老大,“不会吧,这么值钱?金子做的也没这么值钱啊。”
“这本本子上有将近一百个各种各样的魔法和诅咒,包括不能以任何一种方式去传播它的内容,也不能凭记忆去默写或抄袭上面的内容,还有不能去寻找内容中的东西,比如宝藏之类的。”夜魔说,“因为它实在太可怕了,写这本本子的人肯定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烧掉它,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会想得到它。”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一本记载着许多秘密的本子,你已经在上面看到了火羽凤和自己身世的秘密,还有许多比如帝王宝藏之类的不为人知的秘密。据我所知,因为这本本子,目前已经死了至少一百个人,而且个个都不是普通人。除了躺在你面前的这家伙之外。”
“我懂了,”笑宇恍然大悟,“他们都是以某种手段得到了这本子,然后就想去发掘里面提到的宝藏,没想到却死于本子里的诅咒,对吗?”
“你说的是一种原因,还有许多其他的原因。”夜魔踢了踢地上的那个矮个子中年人,“这家伙叫毕斯林斯,六天前不知从哪里偷来了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价值连城的本子,我还没出手,白家的少年就发现了他——那个少年真不简单。”
一听到“白莫”,笑宇不由得感到一阵别扭,他干巴巴地应一声,忍不住翻开本子,想看看这本世界上最价值连城的本子上面都记载着什么。然后,他看到了一个同样让他吃惊的秘密。
玛雅水晶头骨。
“你对这个有兴趣吗?”夜魔说,“水晶头骨?”
笑宇点点头,这篇也和前面的火羽凤那篇一样,少了不少内容,但他大概看懂了意思。说的是在约一万年以前,当玛雅国还只是个小部族时,族里有十几位法力高深的巫师,他们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被玛雅族人当作神一样对待。
后来这十几个巫师为了让自己的力量得到继承,决定做出一些东西来让后人继承自己的力量,在这种前提下,十三个水晶头骨就被做了出来。传说得到它们之后就能掌握整个世界的命运,通过去,晓未来,因而引得族人为了抢夺这十三个水晶头骨而血流成河。
这当然是巫师们不愿意看见的,他们没想到做出这么神奇的东西竟然会变成这样,于是决定毁掉水晶头骨。但十三个水晶头骨是他们穷尽一生心血做出来的,要毁掉谈何容易,再三商量之后,他们带着水晶头骨离开了玛雅,把头骨分散到世界各地,尽量不让它们有聚到一起的机会。只有一个巫师并不这么想,他带着自己的水晶头骨留在了玛雅,后来这个水晶头骨就被玛雅战士世代保护了起来。
十三个水晶头骨都有各自的能力,比如改变天气,增强力量等等,玛雅族人守护的头骨据说有着迷惑人心的能力,想方设法去靠近并试图带走它的人最后都会被它反控制,做出自己想都想不到的事。所以玛雅的水晶头骨一万年来一直静静地呆在那里。
“控制人心的能力?不就和魔宇之剑一样吗?”笑宇心道。“对了,那两个玛雅参赛者说过,他们的水晶头骨丢了。还有我在梦里见到的那个……如果是同一个的话,那就是说有人同样知道水晶头骨的秘密,所以想找齐十三个水晶头骨?”
“夜魔,我能问你个问题吗?”笑宇再三思量,问夜魔道,“如果有人看了这本子,想去寻找上面所说的宝藏会怎么样?”
夜魔看了笑宇一眼,在两人四目相对时,他感觉自己像被看穿了。“这么做的人恐怕至少有五十个,但他们都没能活着。这本本子的作者都是可怕的超级鬼才,他们解开了自己所想知道的秘密,却没想过去求什么报酬。要不然这本子里的每个秘密都值许多钱,他们像水晶头骨的制作者一样是伟大的天才,他们也像水晶头骨的制作者们一样,不忍心让自己的发现最后不了了之,所以就记载在了这本子上,让这本子来诉说他们生命中不为人知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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