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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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正本-扉页》:
“历史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可是历史偏偏就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时间的轮盘总是在不停的转动,相信你所看到的就是世界的真相!”——
时间:19世纪中叶
地点:北美
匹配率:38.25%
自从17世纪开始,这里就是英国的殖民地,起初,只有大西洋沿岸的13块土地属于英国,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多,殖民地的范围也开始向西扩张,在英王的默许下,北美的居民们一方面用枪炮驱赶着土著的印第安人,一方面建立起自己新的家园,这样的“西进运动”一直持续到18世纪末,直到整个北美都落入了贪婪的不列颠人手中。
当然,诺大的领土并不会因为它的面积广阔而安宁平和,就像绵羊身上会出现的虱子一样,总有一些地方会变得躁动和不安——维加(Vegas)就是一座这样的小镇。
位于沙漠之中,总是弥漫着风沙,因为环境恶劣和交通不便而处于贫困,居民们来自于四面八方,除了牛仔、淘金者之外,还有马贼。
马贼是什么?骑在马背上掠夺的强盗吗?
非也!至少在这个时代不是。
由于想要摆脱英国殖民者的统治,而出现的一群追求梦想的年轻人,因为常年骑在马背上所以被称为“马贼”,他们是殖民者最为痛恨的人群。
不过殖民地的居民们并不讨厌这些马贼,因为在他们眼里,整天嘻笑怒骂的马贼,远比那些剥削他们的殖民者可爱得多,他们总是偷偷的资助马贼,并以轻松的心情看着马贼和总督府火并,当然他们并不会出手帮忙。
这样暧昧的关系就一直维持着,并没有任何人觉得不自然,包括那些整日搜刮民脂民膏的殖民者也一样,看上去有点滑稽和可笑——
几名马贼正在向维加的方向赶去,一、二、三,准确的说应该是三名!
为首的是马贼的二当家马克希姆-道格拉斯,仪表堂堂,骑着一匹高大的纯种英国马,腰间别着西洋剑和火枪,看上去像一名绅士。
“你们跟快一点,喂~~新人,你是叫拉斯是吧?不要倒骑在马背上,会摔下来的!!喂喂~~你听到没有??”
“呵呵呵呵~~~~二当家,别去管他了,从山上下来他就一直这样倒卧在马背上的,可是他并没有摔下来,看来平衡性是很好的!”
回答马克希姆的,是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男子,名叫尼克,肥琐的他,总是喜欢骑一匹老弱的瘦马,并且每说一句话之前都喜欢大笑几声并在马背上颠上几下,让人看上去十分的怪异。
而那名被马克希姆称为“新人”的男子,名叫拉斯,全名是拉斯-萨特,只有十七、八岁,他是刚加入马贼的,准确的说应该是在30分钟之前才加入的。
来自另一个地方,却不知不觉在沙漠中迷路,生死之际被马贼三当家多尔顿所救,并被带到了马贼们的驻地,处于感恩的心情,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大当家毫克斯的强行要求和食物的引诱,所以他加入了马贼。
倒骑在马背上的他,时而卧下,时而起身,虽然没有从马背上摔下来,但却总是给人一种快要睡着的感觉;身材和容貌都只能算是中庸的水平,不过毫克斯却对他溺爱有加,看见他就好像看见了“失散多年的亲弟弟”的感觉,当然马贼的大当家并没有弟弟。
“为什么才刚加入马贼就要叫我去执行任务?”一直没有开口的拉斯开口了,言语中透出诸多不满,“抢劫的话,我可不会出手的!!”
“哈哈,我们可不是去抢劫的,”尼克这样回答拉斯,“我们是去搞慈善演出的!呵呵~~”
“”——
三名马贼来到维加,这里虽然是城镇,不过风沙并没有比沙漠中的减少多少,如果不是几棵要死不活的小树苗撑着场面,还真的会一位这是一座早已荒废的孤镇。
还好居民们的态度并没有看到的画面一样冷清,虽然人不多,但也好歹没有用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关门声来迎接马贼,另外还有一名长相干瘪的老头来到马前对众马贼说道:“你们这几天就别来了,在秋天以前,我们都没有多余的食物了!”
拉斯问道:“这是谁?”
“呵呵,这位是维加的镇长!”得到的是尼克嘻笑般的回答。
马克希姆翻身下马,很有礼貌的说道:“你放心吧,镇长先生,我们不是来索要物资的,我们是代表我们的大当家毫克斯,来向珍妮佛小姐求婚的!”
“那样就没问题了!”镇长闻言就走开了。
“啥!?”骑在马背上的拉斯-萨特并没有听懂马克希姆说的是什么,出来之前他并没有询问此次任务的具体细节,当他听到二当家如此诧异的语句的时候,立刻陷入迷惑;最令他无法理解的,是镇长居然也没有觉得奇怪,拉斯一下子好像是被排斥在外似的,心中不是滋味。
尼克好像看出了拉斯心中所想,说道:“呵呵,我们老大,经常派我们到维加来向珍妮佛小姐求婚,每周大概有二到三次,因为我们的老大是个非常腼腆的人,嘿嘿嘿~~~”
想要说点什么的拉斯,一下子将口中那句“求婚至少要亲自来”的话咽了下去,心中又泛起另一个念头,那就是“那样的老大喜欢的多半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尼克和拉斯也下了马,不过与尼克那种笨拙的下马姿势不同,轻盈的拉斯是“跳”下来的;马克希姆领着两名手下,来到了一家名为“Oasis(绿洲)”的酒吧面前,这是小镇上唯一的一家酒吧,此刻正是下午十分,还没有任何客人。
“尼克,把那玩意儿拿出来。”
在二当家的示意下,尼克取下放在马背上的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台一米多高的古典式留声机,有着巨大的百合形状的喇叭,底座是纯红木制造,上面写着“HMV”的英文字母。
“好可怜的马!”拉斯感叹的,不是这台留声机,而是驮着这台留声机的尼克的坐骑。
“拉斯,你过去摇!”
“啊?是手动的??”
在感叹时代的科技为何进步得如此之慢的同时,拉斯无奈的走到手摇式留声机的旁边,伸出僵硬的手,机械的操作着。
“♫;~~♪;♪;~~”
轻扬的音乐声在小镇上弥漫开来,跳跃的音符让所有听到它的人们仿佛是沉浸在银色的月光之中,这个时候不仅仅是马贼在胡闹,就连小镇上的居民也靠了过来,他们大多是被音乐声引出来的。
——这首曲子,是贝多芬的《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被称为“月光曲”。
“珍妮佛,珍妮佛,出来吧♫;~~珍妮佛,珍妮佛,出来吧♫;~~”
一边有节奏的鼓着掌,一边吼着闹着的不是马贼,而是小镇的居民,拉斯也对这个从来没有露过面的“珍妮佛”很感兴趣。
终于,那女人出现了——
“你们闹够了没有?”
发出这个声音的,是一位叉着腰,体型稍胖的丰满女性,长得一张圆润的脸,穿一身帆布的衣裙——她就是珍妮佛。
“她还挺漂亮的!”拉斯是这样评价的。
“砰!!”
拉斯正神往时,从珍妮佛手中飞出的平底锅,已经不偏不倚的击中了马克希姆二当家的头部。
“马克希姆,还有你,尼克,你们一天到晚就不能干些正经事吗?每天每夜,没完没了的胡闹,难道你们就不会去干些寻找金矿或开垦荒地之类的事情吗?”
“哈哈哈,你的脾气还是这么坏!”尼克说道,“身为女人应该温柔一点呀!”
“不要你管。喂,那个摇留声机的,”珍妮佛看见了拉斯,“你是新人吗?马贼的。”
“是的。”
从刚才开始,拉斯的一双招子就直直的盯着珍妮佛看,倒不是因为珍妮佛生得国色天香,只是他实在找不出什么地方可以使自己安置眼睛,就像漆黑的一片,只有一点光亮,那就不知不觉朝那光亮的地方看了。
“为什么要当马贼,为什么不去干正经的事情?”
“你又来了,珍妮佛,”马克希姆从地上爬了起来,他伤得并不重,“每次看见我们的新人,你都要规劝一番。”
“可是,呵呵,”尼克接着马克希姆的话往下说,“从来没有一个人因为你的劝导而退出我们的队伍。”
“想也知道吧,没有人会仅仅因为一个女人的几句话就背弃自己的伙伴的。”
“你们只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歹徒罢了,还谈什么同伴间的友情?我是站在善良人的角度,希望那些本性并不坏的孩子不要越陷越深。”珍妮佛将脸转向拉斯,“你叫什么名字?”
“拉斯-萨特。”
“好的,拉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当马贼?”
“”
拉斯没有回答,只是呆呆的看着问话的女士,并摇着杠杆。
“赶快放弃马贼这个根本没有前途的行业吧,将身心都投入到充满阳光沐浴的生活中来!”
“没用的,珍妮佛,没人会因为这几句话而背叛的!”马克希姆再次提醒到。
“哈哈,是呀,呵呵呵呵~~~~”
“我知道了!我不当马贼就是了!”
就在信心满满的马克希姆和尼克嘲笑珍妮佛的天真的时候,《月光曲》的音乐突然停止,接下来就是刚刚才加入马贼行列的拉斯,说出了上面的话。
听到这句话的人,都张大了嘴,下巴快要掉在地上。
“哈,哈拉斯,你在说什么呀?别开玩笑了”尼克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
“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真的决定不当马贼了,从现在开始我就不再是马贼了,也不再是你们的伙伴了!”
“你这家伙,胡闹也要有个限度,你今天才刚刚加入我们,不到半天你就要退出——你把马贼当成什么了?你把伙伴当成什么了?”马克希姆显得异常生气。
“快来看呀,马贼们内讧了!”
原本是聚过来听音乐和看珍妮佛表演的维加的居民们,现在有了新的节目可看,那就是马贼们的内战。
珍妮佛也是一脸茫然,没想到这次真的会有人因为自己的说教而不当马贼。
马克希姆拔出一支火药枪,瞄准拉斯;居民们看见火器,立刻四下散开,害怕被误伤。
“住手,马克希姆二当家,你怎么能把火枪指向自己的同伴呢?”
“别劝我,尼克,那家伙现在已经不是我们的伙伴了,他是叛徒拉斯-萨特,我现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立刻道歉,继续做你的马贼,还有就是,死在这里,两者你选一样吧!”

枪口离拉斯,只有三、五米的距离。
“不,我不会改变主意的”拉斯仍旧固执的回话。
“你这个混蛋,不要怪我手下无情,去死吧——”
愤怒的马克希姆抠动了扳机,子弹朝着拉斯的脑门奔去
然而,就当所有人都认为拉斯必死无疑的时候,就当害怕见到血的珍妮佛紧紧的闭上自己双眼的时候,就当马克希姆和尼克为失去同伴而惋惜的时候,那个人,也就是拉斯,把子弹接住了。
虽然不是奇迹,但却和奇迹一样不可思议。
“怎,怎么可能?居然将子弹接住了,在这么近的距离等等,这种压迫感是怎么回事?那家伙”马克希姆一脸错愕的表情。
尼克则只是僵硬的笑着,说不出一句话。
其他人,也就是包括珍妮佛在内的小镇的居民们,则是在为拉斯能在枪口下捡回一条命而庆幸的同时,也惊叹于他的技艺。
“马克希姆,尼克,我并不想杀死你们,”拉斯说话了,“你们回去吧,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你说什么,没有礼貌的东西,你难道以为我们会因为害怕而对叛徒不理不问?就算你再厉害,为了马贼的荣誉,我也要除掉你这个叛徒!”
马克希姆再次举起了枪。
“马贼的荣誉吗?倒也不失为豪杰的风范但是,马克希姆,我要告诉你,火枪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马克希姆二当家,还有拉斯,大家有话好好谈,不要在这个地方,让人家看我们的笑话。”尼克试图阻止马克希姆与拉斯的自相残杀。
“你们住手吧,谁死谁活暂且不论,要是将尸体留在我酒吧的门口,那可是很影响风水的事情哦!”说这句话的是珍妮佛。
拉斯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马克希姆二当家,我是真的不想和你战斗,如果你真的想要继续下去,就先听听这件事情——那就是,我并不是人类!”
“不是人类,那是什么意思?”
不仅仅是马克希姆,所有人都对拉斯的奇怪发言感到疑惑。
“我不是人类,我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是为了某个目的才来到这个时代的,我是时间之徒!”
“时间之徒?你说的是真的吗?”从马克希姆冷汗直冒的额头似乎可以看出,他明白了什么。
“千真万确,我没有骗你的必要;因为有小姐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无畏的争斗,所以我才告诉你真相,目的是为了让你知难而退。”
“”
“如果你非要看证据的话,我也可以让你见识一下!”拉斯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不停的抖动,那是跃跃欲试的姿势。
“不用了!”马克希姆放下了手中的火枪,“宁可信其有!如果你真是时间之徒的话,那事情就会没完没了的。我姑且就相信你一次,暂时不计较你背叛的事实;但是,你不要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因为你背叛了伙伴,所以就算我们追到天涯海角,也要你给出一个交代!”
“是吗?其实大可不必那么辛苦!还有,替我向老大说一声抱歉!”
“哼!”马克希姆不再理会拉斯,“尼克,我们走!”
“可,可是”
“不要再说什么了,那家伙只是一个叛徒而已,不要对他抱有期望!”
“好的”
马贼离开了,无聊的居民们都回到了各自的家中,而被珍妮佛所感化的原马贼成员拉斯-萨特,顺理成章的走进了绿洲酒吧——
原本是三人三骑,但回去却变成了两骑加上一匹马,尼克为了失去伙伴的事情难过,而马克希姆仿佛另有所思。
“二当家,我问你,时间之徒是什么?”
“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呵呵,没有人会在听到了新名词的时候不表示出一丝好奇心的。”
“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吧,虽然不是什么好事;时间之徒指的是能够驾驭时间的人,他们能够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来到未来。”
“穿越时空?仅仅是这样?那也并不是什么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那只是表面上的现象而已,而真实的情况是,他们能够使用一种诡异的力量,叫做‘黑能量’,这种能量可以毁灭世界!”
“那么,刚才你不与拉斯交手,也是因为忌惮那种力量?”
“那是当然的,如果那家伙真的是时间之徒,那不要说是火枪,就连火炮也不是他的对手”
“真的很像是超越了人类而存在的生物,哈哈对了,马克希姆二当家,拉斯说他不是人类,这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只是因为他可以穿越时空,就不是人类了?”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那些事情只有联合国的资料室里才有详细的记载。”
“联合国吗?你的言语中又多了一个我不知道的词汇。”
“不需要去了解这些东西的,了解这些东西只会让你的心情变得沉重而已,难得这个时代如此的纯洁,我们只要做个快乐的马贼就可以了!”
“哈哈哈,是吗?那我就不追问了!可是,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们回去之后要怎么向老大交代?”
“实话实说就可以了,毕竟那并不是我们的过错;对了,我们还必须制止老大做出过激的事情出来”
“那就听你的,我们老大还真是一个难以伺候的人!呵呵呵~~~二当家,你发现没有,拉斯和我们老大在有一个地方极为相像”
“什么地方?”
“那就是,哈哈,他们做事都非常随便,而且做出来的事情,大都是别人想不到的!”
“听你这么说,倒还是真的有点像!”——
另一方面,拉斯来到了绿洲酒吧的老板娘珍妮佛为他准备的房间。
“虽然,我是说虽然,你放弃了马贼这个行业,也算是一种弃暗投明的表现不过,”珍妮佛好像已经将拉斯当成是一种负担了,“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在这里白吃白住了,你必须在这里工作,用赚来的钱来偿还你饮食和住宿的费用,知道了吗?”
“我知道了。”
“还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有一个妹妹,她只有10岁,你不可以对她胡来,不然的话,我要你好看!”
“是,是”拉斯不住的点头。
“知道就好!”
就这样,拉斯作为Oasis的杂工住进了酒吧之中,所谓的杂工,无非就是做些打扫地板,洗洗盘子之类的工作,而酒吧的料理,全由既是老板娘又是厨师长的珍妮佛掌勺。
由于这里是小镇上仅有的一家酒吧,所以在黄昏时间,酒吧里往往是食客爆满,拉斯和珍妮佛也忙得不可开交;在这些食客中,有放牧回来的牛仔,也有千里迢迢来到西部的孤独的淘金者,他们喝着由珍妮佛亲自酿造的新鲜啤酒,畅述着一天的烦恼。
当所有的客人都离开了之后,酒吧终于打烊,这才是作为打工者的拉斯和作为老板娘的珍妮佛,还有珍妮佛的妹妹吃晚餐的时间。
晚餐的情景基本是这样的:
“吧唧吧唧”——饿了一下午的拉斯狼吞虎咽,恨不得一口气将所有的牛排全部咽下去,有时候噎住了,就狠狠的喝一口生啤。
“嚼嚼”——这是珍妮佛年仅10岁的妹妹罗丝,一位长得像小猫一样可爱女孩的吃食声音,由于年纪小,也没有学会太多的用餐礼仪,以至于嘴里塞了大口大口的肉而无法下咽,只有慢慢咀嚼。
“”——用刀子慢慢割下七分熟牛排的一小块,并用叉子送进嘴里的珍妮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虽然贫穷,但是她的礼仪倒是学得特别好。
用餐之余,珍妮佛不免问上几个问题,像“你是哪里来的”、“时间之徒究竟是什么”、“你和马贼究竟是什么关系”之类的,不过得到的却都是拉斯模棱两可的答案,又或者是拉斯认真回答了,但是由于吃牛排的时候无法准确发音和表达实在有问题等原因,珍妮佛没有听懂。
直到珍妮佛提出另一个问题的时候,才让大家把心思放在了谈话上,其实那也不是一个多深奥的问题,只不过是“你到我们这里来是来干什么的?”
“哇呀——”没想到却听见了拉斯的大叫,然后他就放下刀叉,按住自己的脑门,“糟了!我都忘记了——我是来这里找东西的!”
“什么东西?”珍妮佛问道。
“嚼嚼!”在姐姐与拉斯谈话的过程中,罗丝嘟着嘴,用一双稚嫩的眼睛注视着他们。
“是石头,像这么大、这么大的黑色的石头”拉斯不停的用手比划。
“是煤吗?”珍妮佛又问道。
“”
“不,不是煤,那东西比煤可值钱多了。”
“你确认那种值钱的东西在我们这里吗?”
“当然,要不然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那你恐怕就要白跑一趟了”珍妮佛充满惋惜的说道,“如果我们这里真的有那么值钱的石头,我们就不会那么贫穷了!”
“”
“”——
这个时候,在离维加不远的山上,也就是马贼的巢**,马克希姆和尼克已经回来了,正要向老大汇报今天的情况。
“欢迎回来,马克希姆!对了,拉斯呢?”
马贼的大当家豪克斯胡乱的坐在椅子上。他容貌俊秀,目光矍铄,可是说是相貌不凡,可是那一脸的胡茬,还有那肆意的坐姿,却总是给人一种痞子的感觉。
“他嘛,是这样的,老大”
马克希姆将镇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毫克斯,没有只字隐瞒,虽然言辞中并没有“拉斯是个叛徒”之类的论断,不过从他的语气可以看出,他对这个名叫拉斯的男人相当的不满。
马贼大当家毫克斯
在听到了这个消息后
“啪~~”
——重重的摔在了地面上。
立刻有三名医生上前诊治,不过从他口中喃喃而语的“拉斯是不会背叛我的”这仅有的一句辞藻可以知道,他是被事实深深的打击以至于脑袋秀逗了。
无奈之下大家只好将他送到房间里静养,而余下的马贼们,在马克希姆和三当家多尔顿(救过拉斯一命的,伸长超过2米的高瘦男子)的率领下,商讨具体的事宜。
有些人在听到了“时间之徒”这个名号之后被吓住了,也有不明所以的,叫嚣着要将拉斯碎尸万段,当然也有知道时间之徒存在而保持着理智的,他就是多尔顿,于是,在多尔顿的倡导下,马贼们决定再与背叛者拉斯做一些接触,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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