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将左口袋里的钱放到右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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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没量过咧,这里应该有个标准刻度,你正好去测一下,看看你长多高了。”一个清雅的女子声音回答道。
孩应了一声,开始寻找标尺:“在哪呢,在哪呢,呀,这位大叔,好像又是被遮住了。”
“你这小屁孩,烦不烦…”估计小妞儿怕吵,施施然飘走了,这下终于惹火了卫士,张口骂道。等他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时,突然一半话音咽在嘴里,差点哽住,他看到一个他平生从未见到过如此美丽的女子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是一种很难用语言形容的美丽。
时刚被吼的男孩也不落气,自顾欢喜地测量身高去了。
“呀,我超过四尺二了咧!”男孩开心地呼叫道,不过随即又想到了什么,刚翘起的嘴角又耷拉了下来,叹着气道:“唉,又得多一个金币了。”
唉,这也不知是遗传了谁勤俭节约的优点。只见他的小手很是不舍地掏啊掏,掏啊掏,终于从钱袋里掏出了四个金币,“咣当咣当”几声,丢进钱箱。
来往的行人见男孩可爱的模样,莫不莞尔。不远处城墙拐角处有两个鬼祟的人影目不转睛地盯着男孩手里鼓鼓的钱袋,两眼金光闪闪,喃喃自语道:“肥羊!好肥的羊!”
男孩正牵着母亲的手,往城里头走去,闻言,忍住白了一眼,嘀咕道:“肥?我很肥吗!”
“妈妈,今晚我们要住在哪?外公有在这里开店么?”
“应该有吧。”
“那我们要去那住么?”
“应该要吧,如果外公知道我们钱给别人赚的话,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那我们住店要给钱么?”
“应该要吧,这里的叔叔伯伯们好像不认识我们。”女子不确定地说,想了想后,继而又说道:“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们也就是将左口袋的钱放到右口袋里罢了。”
……
声音渐行渐远。
守城门的卫士呆呆地看着那无限美好的背影,仍在想着:“这么美丽的姑娘,就是连城主的三夫人也比不上她的百分之一,莫非是神仙中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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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的喜来客栈依然是莎诺城中最豪华的客店。除城中的外来人口中很大一部份是前来淘金的佣兵、赏金猎人等,这些人员都是在以命搏钱,当然在活着的时候不会亏待自己,因此“高收费,高服务,高享受”的喜来客栈“三高”政策在这里被贯彻的很彻底。当然客栈的一些区域不是有钱就可以住的进的,没有冠上几个叫得上的称号,即使捧着大把的金子也只能站在门槛儿外头看着,那里面才真正的称得上“谈笑皆权贵,往来无布衣”。当然这些区域的花费贵得会让人发晕,不过即便如此,前来住宿的权贵之流仍是趋之若骛,没办法,谁让他们都好这个调呢!

待林玲和零仲娘儿俩踱进客栈大厅时,零仲看了看柜台壁上牌价,又掂了掂手中的钱袋,有些发愁地说道:“妈妈,我们好像不够钱住店哩!”林玲开口安慰儿子,道:“呵,不用担心啦,妈妈这里还有钱。”
“那我们要住哪号房呢?”
母子俩正在商量着,从大厅左侧的拱型门中走出四五个人,为首的是二个衣着考究的,约摸五十多岁的男人。听到说话声,站在右侧的老者不禁转过头看了一眼,突然他的神情立即变得又惊又喜,低低和同伴告了声罪后,快步走到柜台前,先对着柜台里的小二说道:“去开乾字号房。”此话一出,惊得厅上的人张口结舌。谁都知道喜来客栈最尊贵之区莫过乾字号,而今天,对这两个衣着朴素的,不似母子的母子居然动用到它,如何不使他们震惊。
“老朽林森,见过小姐和小少爷。”老者上前一步,走到林玲和霍仲面前,肃立躬身。
“老伯不必多礼,您是怎么认出来的?”林玲有些惊奇地问道。
林森微笑不语,指了指林玲身上的衣服。此时先前和林森同行的另一个老者也走到林玲身旁,顺着林森的指向仔细查看了一下,“锦绣坊”!这看似朴素的衣服竟出自锦绣坊!他似乎有些明白了,可是看到林森对林玲两人执礼甚恭,又有些糊涂,暗暗想道:“林森对我这个城主也没这么恭敬过,这两人又是哪家的子弟呢,居然能让他动用到乾字号?”
不止是他,林玲也甚是纳闷,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霍仲,没感觉什么特殊的呀。
看着林玲狐疑的表情,林森恭声解释道:“这叫玉蚕衣,这种品质的衣服是绝不会向外销售的,即使在家族内,也仅仅是极少数人能有资格使用它,而且这其间还有极其严格的程序,身份不同,辈份不同,材料、水印等等各自不同。族内每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上任初始就会按受这方面的知识培训,因此,今天老朽一看到四小姐和小少爷身上的衣着,便知是您俩来了。”林玲方才晓得自己平素所穿之衣里居然还有这等小乾坤,难怪自己和仲仲到哪都能被林氏家族里的成员认出来。
一旁的老者笑呵呵地说道:“林老,你也不为我介绍一下这两位贵客?”
林森连忙告罪,即为林玲引见老者,道:“四小姐,这是莎诺城的城主,凯奇.布莱曼大人。”
林玲闻言,微一敛衽,说道:“小女子林玲,这是小儿霍仲,见过城主大人。”
霍仲也是模是样的躬身,执手为礼,甚有一派世家子弟的优雅风范。
凯奇.布莱曼笑容满面,颔首说道:“姑娘和令公子好生相貌,不愧为名门望族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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