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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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水很冰,原来下过雨後的湖水这麽冰。
真的很冷,身体在水底扑朔朔地抖著,一点也不听使唤。
水里头好像还有什麽其它的东西盘据,把手脚给缠得紧紧的,是水草吗?
这水真不乾净,睁开眼什麽也看不清,漆黑一片。
对了!这里面会有乌龟吗?阿福说以前有很多很多的乌龟住在这里。
不知道会不会让自己遇上几只。
不过水这麽脏大概也都死光了吧!
呀!这村叫什麽山来著的,应该改成有湖字的才对。
小诚,你在哪里呀?别怕,叔叔马上拉你上去。
怎麽又有东西勾著手了?
「维轩!」是阿福的叫声。
「咳,阿福,小诚、小诚呢?小诚呢?」维轩被拉出了水面,咳了几口水慌乱地问著。
「小诚在岸上,已经救起来了,没事了,不用找了。」阿福的声音传进维轩灌满水的耳朵,听起来有点朦胧,「没事了、没事了,我们上去吧!」
好像被水浸湿的海绵,维轩觉得自己的身体好沉重。
回岸的这段距离全凭著阿福的拖拉把自己弄上岸去。
对岸的池边有堆人围著,大概惊动了村民。
维轩疲累地坐在岸上,双目找寻小诚的身影。
突地,对岸几声欢呼鸣起,高叫著:「活了、活了,水吐出来了。」
「还是快送医院吧!他的身体好冰呀!」
「祖先保佑喔!这小鬼还真是命大。」
七嘴八舌地,一群人把小诚给抱上了发财车,急急地驶去。
维轩缄默地看著,终於有股放心,只是内心隐隐有著小小的自责,轻松不起来。
如果自己早一点行动,如果自己再小心点。。。。。。明明小诚就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却没有顾好他。。。。。。。。
真的好可怕。
「小诚一定会没事的,你不要想太多。」阿福伸出手来,打算把维轩拉起,「站得起来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9C3F76F4琶:)
「我的脚抽筋了。」怎麽上岸才抽筋,真是不中用,「好糟糕!」
紧抿著泛白的唇,脸色苍白的厉害,刚刚在水底所遗失的体温似乎一下子还回不来。
细雨仍在下著,额上流得不知是雨水还是池水。
维轩虚脱地不知该想些什麽,思绪彷佛停止了运转,只好等著腿上的痛楚逝去,静默地感受著背後传来的和煦温暖。
阿福看著维轩尚未有站起的意思,索幸也就跟著坐下。反正两人全身都湿透又沾了一堆泥巴,也就不计较维轩是否会反抗,一把从背後抱住对方,他只想让对方不要再抖得如此厉害。
「脚很痛吗?」阿福柔声问著。
顿时体悟有人淹死在湖里的感觉相当可怕,他从小就在这池子附近玩耍,完全忘了湖边是多麽危险的地方。
要是没有发现,要是自己再晚上个一步,维轩跟小诚,这两人不就再也看不见了。
一股惊惶不安不自觉地令阿福搂紧对方,他想著最感到害怕的人应该是维轩了。
眼睁睁看著小诚落水,维轩是最接近死亡、最了解死亡会带来怎样恐惧的人。
维轩苍白的侧脸看不出一丝感情,弯长的睫毛沾黏了无数细小的水珠在漆黑的眸里落下阴影,扇贝般的眼皮轻颤著。
如碧石坚挺的轮廓覆上了层水膜,脸上满是水痕蜿蜒流下,俏立的鼻子就如同他的自尊般高挺,抿成一线的薄唇也同样细细地颤动著。
这是张令众人为之动容的脸庞,完美无瑕,有著成年男性的帅气,又有著柔和的斯文,两者揉在一起成了一种特殊别致的气质。
阿福头一次这麽近观细看,两人的呼吸彷佛交叠,他可以再次闻到维轩所散发出来的体味,只是这次是湖水里的土味。

因为比以往还贴近的距离,维轩的气质给了阿福一股惊心动迫的奇异。
倏地,一抹微妙掠过心头,阿福慌张地松了手。
瞬间离逝的温度令维轩打了一个哆嗦,他微微侧转头。
「我脚不痛了,回去吧!冷死了。」维轩独立地站了起来,缓缓往回走。
「对,快点回去洗个澡,然後找村尾的洪师公收收惊。」
「不用了,我睡个觉就好了。」
维轩的步伐有点蹒跚,有点像是拖著走,应是在水底把体力给耗尽了。
阿福追上前去,内心竟觉得有些不忍,彷佛有某种东西揪著无法舒坦。
不忍什麽呢?
阿福答不出来,他只想扶著维轩好好地走。
拨了通电话,确定小诚在医院里平安无事後,阿福洗好澡,换掉满身泥腥的衣杉,他再次回想那抹刺进心坎里的奇妙。
像是在平静的生活里滴上了一滴蜜,有点甜甜的,霎时引来了无数只觊觎的蚂蚁,弄得他心头里痒痒的。
露出浅浅的微笑,他缅忆起一份与如今相同的感觉,那是他对阿芬的感觉,儿时玩伴的阿芬,在他小三的时候转了进来。
阿芬很美,带著都市来的聪颖与高贵,她不很活泼,但,她也不文静。笑的时候可以笑得花枝乱颤,畅怀开心,生气的时候可以嘟著尖尖的翘嘴三、两天不说话,玩的时候可以跟你在太阳底下跑上一整天,晒黑的面庞却遮不去她那与生聚来的隽永高洁。
她的皮肤白惽CA她的五官精致,她的动作灵巧,她的态度大方,完完全全有别於乡村女子的纯厚羞涩。
她的一举一动总是引人注意,就连老师也夸赞不已。
她的一频一笑可以让全班的男同学目不眨、眼不闭,只因她特别、她美丽。
她对阿福来说是个新奇。
阿福喜欢和她玩在一起,他很少见她哭泣,惟有那一次瞧见了她的晶莹泪滴,他才意识到青梅竹马是个少女。
阿福在脑里勾勒出阿芬的容颜,对他来说那些仍是心中的美好回忆。
只是现在的心,所悬系的却是另一个人了。
一个比阿芬还摸不透的人。
几十天前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陌生人,几十天後成了阿福生活中最亲近的人。
他是他的老板,沙发工厂里的老板。
他是他的房客,住在斜对面平房下的房客。
他是他的朋友,总是不经意勾起阿福关怀的朋友。
他也很美,但,那是跟女孩子不同的美,仍然带著都市来的优雅与高贵,有著属於男性的英挺迷魅、翩然俊雅。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路边,见到那麽大的人因为中暑而晕倒在路边。
他喜欢瞧著他的脸,尤其是他那宝贵的笑颜,只是他常常扳著脸。
没错,没有人不喜欢笑的,微笑、呵呵地笑、开怀大笑,阿福明了他也是顶喜欢的,他只是忘了怎麽笑而已。
他也跟自己一样喜欢小孩与小动物,所以,阿福知道他深藏不露的体贴及温柔。
那一幕,手里抚摸著白色小猫的那一幕,阿福记得实在清楚,深深地令人难以忘怀。
就在对方轻轻展颜一笑时,彷佛连眉梢都染上了云彩,那感觉像自己中了大奖发了大财,做了一件天大好事,他巴不得将这幅景象完完全全锁在眼瞳里,铭刻在心上。
越是回想越发清晰,那是幅宁和的美,忘了身份,忘了性别,那样的维轩竟让阿福觉得可爱异常。
阿福想到此,不由得笑了出来。
他知道自己喜欢上维轩了。
同时,好似有什麽东西悄悄地降临在阿福的贫乏生活中、在他的身上、他的四肢百骸,还有,他的灵魂深处与心里。
那是一个小小的雏型,名为幸福的小小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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