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铁血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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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铁血玫瑰
城里的人真没礼貌,我是他们的城主,他们不向我欢呼,反倒向一群强盗欢呼。
不错,他们就是一群强盗,我认识他们的玫瑰花图案战甲,认识那一面红一面黑的披风,也认识那种叫做黑色追风的优良战马。在花语平原上,铁血玫瑰的名字比巨龙还要可怕,能够让小地精夜里不敢哭泣,甚至能够让小兽人夜里不敢哭泣。铁血玫瑰总是在花语平原上游荡,只要他们出现在任何一个部落的地盘上,就代表着那个部落的灾难降临了。他们杀人,他们抢东西,甚至连地精那点可怜的财产也不放过。记得我在九岁的时候,铁血玫瑰来到我们地精村落,抢走了村子里唯一的一头毛驴,要不是所有地精都拼命撅,我想我们那个村子早在几年前就不存在了。
强盗,他们是草原上最可怕的强盗。
现在,一群强盗竟然向镇子里最大的房子跑过去,这还了得。那是我的财产,我不能容忍他们抢劫。以前我们怕他们,现在我不怕了,因为我是这座城市的城主,我可以命令士兵们和他们打架。
“普兰达,塔拉巴尼,巴尔巴斯,爱德华,去那里,城主,召见!”我冲出很多人吃饭的好地方,一边向我的大房子走去,一边对跟我们的那几个人类大声下达命令:“士兵,好多士兵,那里,快!”我想普兰达肯定会帮助我打架,而塔拉巴尼就有点困难。不过我已经下定决心,如果塔拉巴尼不同意的话,我就把他送给食人魔做宵夜。
那几个很迷惑,挠挠头发说道:“您是说镇长和普兰达大师他们吗?他们就在镇长家里,还需要找他们吗?”
很好,他们已经在哪里保护我的财产了。
“他们,不用了,士兵,用!”我一抖食人魔的缰绳,马车就飞快的向大房子奔去。只用了不到一分钟,我就冲进大院,看到那几十个强盗站在房门口。他们已经跳下战马,笔直的站立着,右手按住剑柄,正在好奇的看着我。
在那一刻,我突然感到背心一阵发冷,这些人类的目光太可怕了了,就像冬天里的暴风雪,让我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我想我此刻不适合发怒,更不适合大声呵斥他们,因为他们还不知道我的身份,我的帮手们还没有赶到,万一他们突然发起狂来,三个食人魔肯定挡不住他们。
于是我就坐在食人魔车上看他们,他们也瞪着眼睛看我,隐隐约约中,我突然听到一座亮着灯光的大房子里面传来几个人的谈话声。
“尊敬的菲利普队长,我们的求援信才发出去不到一天,您们怎么就及时赶到了?”这是塔拉巴尼的声音:“莫非总督大人早就获悉了兽人的阴谋,提前把你们派出来了?”
“尊敬的墨菲子爵,这纯属巧合。往返六百公里的距离,连送信带赶过来,最少需要四天时间。”这是一个陌生的声音,我想一定是强盗中的一个:“沙漠帝国最近和我们的关系很紧张,总督大人得到国王陛下的命令,让我们铁血玫瑰军团到西边的通云关去加强驻防。今天早晨,当我们行进到漳河河口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你们的信使,于是我们就急行军赶了过来。中午,在距离你们这里七十多公里的一个土垣附近,果然看到一千多个兽人。我们立刻发起攻击,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除了他们的首领乘坐一条巨鹰逃走之外,其余的兽人军队被全歼。根据俘虏们介绍,巴迪斯镇正遭受十二个兽人部落的围攻,军团长立刻命令我们追风中队四百名骑士火速赶来救援。”
“原来是这样?感谢光明神,感谢国王陛下,感谢总督大人,感谢军团长大人,感谢菲利普队长!”塔拉巴尼说了很多感谢,他的声音显得很激动。
菲利普队长说道:“可是,我们刚才围着镇子转了一圈,除了发现一些兽人的血迹之外,连一个兽人的影子都没有。难道,十二个兽人部落的联军已经被子爵大人率众击溃了?”
“不是我们击溃了兽人,而是一个地精帮了我们。”普兰达的声音也传出来。
“地精?”菲利普哈哈大笑:“普兰达,你真会开玩笑,下贱的,肮脏的,弱小的地精怎么可能有这种本事?哦——对了,我刚才进城的时候,曾经在大街上看到六七个地精,他们在我们人类的餐馆中吃饭,把周围的人都恶心坏了。子爵大人,您难道忘记了,我们人类的城镇是不欢迎肮脏的地精进入的吗?”
普兰达说道:“您看到的七个地精,就是帮助我们击退兽人的地精,他们首领的名字叫做柯克卜•棒子。”
拉巴尼说道:“我亲爱的弟弟,您难道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我们被那个可恶的地精给骗了。兽人根本不是被那个地精打发走的,他是被强大的铁血玫瑰军团给吓走的。我早就说应该吊死他,可是你偏不信,还让他做了巴迪斯的城主。”

“什么?”菲利普显得很愤怒:“尊敬的墨菲子爵,您怎么可以让一个地精做我们人类的城主,您这是在侮辱巴迪斯镇的全体居民,你这是在侮辱我们卧莫尔王国!”
“请注意你的措辞,菲利普队长。”普兰达的声音也提高了不少:“巴迪斯镇属于自治镇,我们有权选择什么人做我们的城主,只要能保护城镇的平安,即便是一个史莱姆做我们的城主都可以。我想,王国的法律中并没有这样一条:地精不可以做城主吧?更何况,这位柯克卜•棒子大人还是一个杀死过巨龙的龙骑士呢。让一个屠龙者和龙骑士做我们的保护人,难道有什么不妥当吗?”
“荒谬,可笑!”菲利普的声音几乎是在咆哮:“让一个下贱的地精做城主已经够疯狂的了,你竟然还说一个地精可以屠龙,可以做龙骑士,这简直就是在侮辱我们人类骑士。”
“咣当”一声,房门被粗鲁的踢开,一个身穿钢铁盔甲的人类怒气冲冲的走出来,对外面的士兵大声喊道:“马上到大街上去,只要看到地精,一缕格杀勿论。太不可思议了,人类整齐干净的大街怎么可以让地精肮脏的身体玷污?”
“哈哈哈,菲利普队长,不用去大街上,这些地精已经来了。”几十个铁血玫瑰战士哈哈大笑。
我可不敢面对人类的愤怒,因此我准备显示仁慈。然而就在此时,跟随我的那几个人类却带着一百多个穿一样衣服的人类赶来了。真是太及时了,他们是来帮助我这个城主的。好人啊,等我赶走了这些可恶的铁血玫瑰,我要好好的奖赏他们。
“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柯克卜•棒子。”我在车上挺直腰板,无比威严的说道:“城市,我的,房子,我的,大地,我的。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不是我的,离开,马上离开!”
刚才还怒气冲冲的菲利普队长,此刻居然噗哧一声笑出来,他指着我的鼻子:“哈哈,普兰达啊普兰达,我总算明白省城里的人为什么叫你墨菲家族的疯子了,原来你和疯子果然有共同语言,你竟然把一个疯子地精当作了龙骑士。哈哈,笑死我了,我活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冷笑话呢!”
“城市,我的。你们的,不是。我留下,你们,离开!”原来普兰达是墨菲家族的疯子,这让我很有亲切感,因为我们地精在抢食物的时候,很多人都说我们是疯子。我身后有一百多个人类保护我,我还用得着惧怕他们吗?于是我用力挥舞我的手臂,威胁他们道:“离开,离开!否则,死了,都死了!尸体,食人魔的,吃了!”
“哈哈哈,他在威胁我,铁血玫瑰追风中队的队长被一个地精威胁!”菲利普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龙骑士是吧?屠龙者是吧?真是一个高手啊!我——菲利普•金•马龙,卧莫尔王国西部行省铁血玫瑰军团第一大队第三中队队长,六级铁血战士,向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龙骑士和屠龙者柯克卜•棒子大人发出决斗邀请,请您务必赏脸,能够死在龙骑士和屠龙者的手下,是我莫大的荣幸!”
“队长大人,您太自不量力了,这可是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龙骑士和屠龙者,以你六级战士的水平,恐怕连一个照面都走不了。”一个铁血玫瑰哈哈大笑道:“我看,您还是认输吧,在龙骑士和屠龙者面前认输,我们不丢人。”
所有人类都笑了,就像看到了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我的同胞们也笑了,他们虽然不知道人类为什么会笑,但是看他们笑自己不笑,会被认为脑筋不灵活,因此他们也笑,而且笑得更大声。
“决斗,是什么?”我不明白菲利普到底在说什么,挠挠头说道:“不赏脸,脸,包牙齿,赏你,我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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