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买一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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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一边品着“百草酿”,一边听着飞瀑溅落的叮咚声,鸟儿欢快的鸣叫声,心情说不出的舒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呀。
终于成功挖到了南德斯,这让罗宾很是兴奋,这个南德斯可不比杜帕斯差,曾经的罗斯双子星现在可都是自己的人了,打下天风大陆重返天心界又多了一些把握。
关键的是挖到了南德斯就等于打动了那批失意的年轻军官,杜帕斯流放后南德斯一直都是他们的头,现在由南德斯这个头去游说他们还不手到擒来。这些人可都是宝呀,有一批优秀的中低层军官从某种意义上是战争胜利的保障。
罗宾可不是那个白痴吉尔伯斯,手里握着一堆宝不当宝。罗宾一边意淫着一边骂了一句:“狗屁罗斯王,整白痴一个。”宫中的吉尔伯斯身子一抖,刚上马就泄了可他身下的那个妃子还一通猛夸吉尔伯斯神勇,哎,悲哀呀!(学学台视宪哥和NONO的语气)
“罗宾,我都约好了。”这时南德斯笑着走了过来。
“没什么问题吧,我可不想让你们那个白痴王一网打尽。”罗宾也没起身自顾自喝酒。
“肯定没问题,天金城经常有那些公子哥结伴出去围猎,不会有人怀疑到我们的。”南德斯笑着坐下,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小心点好,这次我们虽然不是最后的离职,但也是重要的聚会,别让有心人混进来。”罗宾又品了口酒,这可是挖集体墙脚呀,万一泄露出去,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呀。
“放心吧罗宾,这些兄弟都是和我、杜帕斯出生入死结下的兄弟情谊。我相信他们胜过相信自己。”南德斯自信地说道,谁也没想就是因为南德斯这份对兄弟的相信后来差点酿成不可预计的损失。
“行了,明天围猎是吧,那么今天我们好好喝一顿,我已经让天金酒楼送来了好酒。”罗宾笑道,看起来是那么得邪恶。
“啊,还喝?”南德斯一下子就苦直了脸,和罗宾喝酒那简直就是一个遭罪。
“南德斯,你可别想逃,你要是敢不和我一起喝,我就把你上流香阁的事告诉啼娜。”罗宾阴笑几声,顺手换了一个大碗给南德斯满上了酒。
啼娜是南德斯最重视的女人,但是这个平民的女儿老是以配不上南德斯为由拒绝南德斯,但是南德斯也是王八吃称铊铁了心了,一个劲追啼娜。由于久追不下,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那帮损友骗到了天金城最大的风月场所流香阁。这些在南德斯喝醉时可全让罗宾套了出来。
“罗宾,你看我能是那种人吗,怎么可能让兄弟一个人喝闷酒呢,今天我就陪兄弟喝个够。”南德斯摆出笑脸心里可骂开了,这个罗宾简直就是恶魔,怎么连这些事情都知道呀,肯定是昨天喝醉时让他听去了,心中不禁有些后悔,自己这嘴怎么就没个把门的呢,这要是让啼娜知道了,她还不翻脸呀。要是南德斯知道罗宾是故意灌醉他套的话那还不得和罗宾拼命啊。
罗宾见南德斯上套了,心中那个乐呀,昨天虽然也套了一些话出来,但是南德斯醉得太厉害了,没套出多少就醉倒了,今天好好把握一下,应该可以多套点,这些家伙心里藏着东西多着呢,不套点出来怎么对得起自己,多拽点把柄在手里以后敲起这些人来也方便些。
罗宾在这些行为最后导致没人敢和罗宾一起喝酒,因为喝一次酒就多一些把柄到罗宾手里,没人可以挡住罗宾醉酒催眠式的套话。
这次无奈之下答应罗宾喝酒,事后南德斯那个悔呀,连死的心都有。当然这是后话。
第二天,罗宾仍然早早就起床了,昨天喝了那么多酒却好像一点事也没有。而南德斯可惨了,醉得一塌糊涂,起来时还眼冒金星。
罗宾的精神力再次发挥功效,深深刺激了南德斯一下,倒也让南德斯清醒不少。
二人各自牵了一匹马,就向城外而去。
南德斯的是他一直以来的伙伴,一匹脾气火爆的战马,生人不得靠近,唯对南德斯服服帖帖的,罗宾不信邪试了几次,吃了好几次亏,不得不放弃了。
罗宾挑了一匹乌毛白蹄的战马,美名乌云踏雪,还对罗宾的胃口,和罗宾也合得来。

二人策马狂奔,赶去会合。这是罗宾的主意,偷偷摸摸还不如大大方方,围猎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城外其他的兄弟都已经到了,十数骑,都是英姿勃勃的青年才俊,身上却多少带着些许的杀气,战场上摸打翻滚出来的,军人的气质。
“南德斯,你这帮兄弟不错嘛。”罗宾笑道。
“哈哈,罗宾,我这帮兄弟可都是久经战阵的,不是我吹,他们随便出来一个都不比那帮帝国老家伙差。”南德斯提起这帮兄弟就有些骄傲。
这时那边的十数骑中也出来了一个,对着南德斯笑道:“大哥,我们的人都到齐了。”
“好,亚达尔,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起的罗宾。”南德斯笑着给罗宾介绍起来,“罗宾,这个亚达尔可是我和杜帕斯最好的兄弟,能力不比我和杜帕斯差。”
“你好!”亚达尔笑道。
“哦,那哪天真要好好喝一杯了,我罗宾最想和英雄了得的朋友喝酒了。”罗宾看着亚达尔笑道,那神情就像是猫看到了可口的老鼠。
听罗宾这么一说,南德斯脸色大变,这个恶魔又把爪子伸向了他的兄弟了。
“大哥,你怎么了?”亚达尔见南德斯脸色不大好忙问道。
“呃,没什么,昨天喝得有点多。”南德斯苦笑道,随即又耳语提醒亚达尔,“亚达尔,你可千万别和罗宾一起喝酒,他是一个恶魔,和他喝一次酒就多一些把柄让他抓住,我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秘密让这个该死的家伙套去了呢。”
亚达尔听了脸色为之一变,心中大喊万幸。南德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番好心让罗宾错过了揭开一些阴谋的机会。
天金城的附近有两个围猎场,一个是古拉森林,一个是提珂山,古拉森林以野兽种类繁多而出名,从弱小的兔子到凶残的古拉巨熊,这也是天金城的公子哥们最喜欢的围猎场,每次围猎这些没事找事的公子哥们都以猎杀古拉巨熊为目标。可惜的是,古拉巨熊到现在为止还没听说有哪一个人猎到过,因为古拉巨熊不同于别的熊,古拉巨熊是群居的,每一个族落都有一头古拉熊王,有古拉熊王指挥的古拉巨熊家族异常凶猛。虽然从没成功过,但是天金城的公子哥们仍对此乐而不疲。提珂山围猎场虽然没有古拉森林出名,但这个地方却是平民的最佳选择,那里没有什么厉害的野兽。平民的战斗力毕竟不高,那些好吃懒做的公子哥们的武技还是不错的,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们之间就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决斗,为了决斗他们也要练好武艺。
这次罗宾、南德斯他们的目的地就是古拉森林,罗宾说了这次一定要猎到古拉巨熊。当然没人会当真,古拉巨熊的凶残没有接触过的人是很难理解的。就连南德斯也不是很相信他们这些人可以做到,虽然罗宾的武技不俗、魔法也不错,但是古拉巨熊的物理抗性和魔法抗性都很高,又是群居动物,最关键的是熊王竟然也会排兵布阵。
古拉森林离天金城并不是很远,南德斯这些年轻军官都是久经战阵熟悉马战之辈,罗宾因为有精神力控制马术也是相当精湛,这一群人很快便到了古拉森林外围。
罗宾虽然放言要猎古拉熊,其实倒也没那个心,他只是想看看这些人怎么围猎,因为他们不用弓箭,只有猎人才用弓箭,而在天风大陆,猎人是不被贵族看好的下等职业,猎户是贱民,作为一个贵族是不可去碰一个下等职业者一个贱民的求生工具的。
这些年轻军官本该在战场上驰骋的,但是现在却只能在天金城发霉,他们的王给了他们一堆闲职。今天南德斯把他们叫出来围猎可让这些人疯了一把。
罗宾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些人贵族式的围猎法了,用两句话来说就是:就是欺负你没我快,就是欺负你没我人多。
也正因为如此,古拉森林才会成为他们围猎的选择场地,因为这一套只能对付大型野兽,如果打兔子那不是用大炮轰蚊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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