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苇野草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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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快!不及眨眼。
剑锋竟被竹扇骨挡住,在离喉不到寸把的距离。
祝奇当然也不想死得这么快。
有人叹气。
本应该已经是死人的人嘴角边牵出一丝嘲笑,嘴里居然还能念叨:「可惜可惜
,招式不错,但是冒牌货和正货相比总是有点差距的。」
出手者面不改色:「哦?此话怎讲啊?」
「如果你若真知道我的身分,就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来偷袭了。」祝奇眯起眼,
凑过脸对著近在眼前的耳朵悄声说。
「还有,狂鹰从来不会说要把女儿嫁给我,」说完这句话,祝奇更笑得像朵花
儿似的,「他见我讨厌得要命,恨不得一口咬死我,怎么肯把他那宝贝女儿嫁
给我呢?!」
「『人皮张』的面具的确不错,但你对狂鹰还不够了解彻底。不过也不怪你,
了解狂鹰的人还真不多。」他又可惜地叹喟了一下,手腕一震,错指一扭,扇
面一张一合,夹住剑锋,往侧扭转,「咯──」,尖锐到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后,柔韧的锋头竟被折弯。
此种变故令场上所有人不禁咋舌,跪在地上的黑衣刀客们立即全身绷紧,抽起
放在脚边的刀,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苇和阿草没有动静,旁观其变。
「狂鹰」还是笑:「那你知道『人皮张』的面具为何能凭以假乱真而名满天下
吗?」
祝奇眼瞳一缩,半晌后只能点头:「『人皮张』喜欢在真人脸上画皮取样。」
「狂鹰」也把嘴凑到他耳朵悄声笑道:「所以现在我就是『狂鹰』,你懂了吗
?」
祝奇不语,皱起眉峰后只能又一次点头。
「其实现在我是不是『狂鹰』都没有关系,你相不相信?」『狂鹰』笑著,伸
手到颚下,手指一拈,揭下一层膜皮来,露出一张苍白乾瘦的脸来,和刚才的
赫然是两种面貌。
没有人惊讶。祝奇眼扫过黑衣客,苦笑:「原来这张脸皮只为我戴的。」
「错,还有一个人。」「狂鹰」笑著,摇了摇手中的皮物。
祝奇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人,心头暗急,只好陪笑:「我一向是个识实务的
人。」他退后几步,把手中的竹扇插在腰带上,悉听尊便的样子。
苇和阿草听得全部,却只能懂得一半。
「这两位朋友与此事无关,你就不要为难他们。」祝奇眼瞥著身旁两人,又说
道。
「狂鹰」点头:「我不会拦他们,估计想拦也拦不住。」
祝奇点头:「你现在还想杀我吗?」
「狂鹰」摇头,呵呵笑道:「不,刚才我误会了,以为你是狂鹰暗中招来的帮
手,现在当然不一样了,我们是朋友了嘛,你说,对不对?」
祝奇也笑,连忙再次点头:「对对,『大漠日落』出什么事其实与我一点关系
也没有,我只要银票能兑现,其他都行。」
「朋友,果然是好朋友,说话爽快,我喜欢,哈哈哈!」
「哈哈哈哈!」
两人同时仰天长笑,看起来开心得很。
笑完后,祝奇转身对著苇和阿草一个抱拳:「苇兄草兄,我要和这位旧友去叙
叙情,我们来日相见再喝一杯吧,今日就此别过。」
苇笑,握拳还礼,和阿草不动声色地看众人搬尸,然后鱼贯出门,跨上马匹离
开此地。
人声渐起,有店小二从门外悄悄走进,恐疑地看著俨大场地上伫立的两人,然
后悄悄地走到一旁,拿起扫帚扫著地上的狼藉,提著水桶冲去血迹。
不一会儿,刚才消失的热闹又慢慢恢复,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两人为避开狐疑的目光,只得上楼回房间。
房间的桌子上放著一张纸笺,黑色的。
卓风亭在青峰镇。
「青峰镇……」苇自语,目光沉凝,透著异样的失望,失望中透著杀意!
「我现在不想杀卓风亭,我要杀的是狂鹰。」
「你要杀狂鹰?为什么?」阿草惊讶地看向苇。
「他还不能死……我还没有见到他之前他怎么能死……」苇似乎没有听到阿草
的话语,一字一顿兀自念著,纤长的手指攥紧,骨节「咯咯」作响。他转过身
,他知道自己眼里有杀气,不想让阿草看在眼里。
「我不只要杀狂鹰。」他冷静地回答。我要让「大漠日落」易主。这句话,他
没有说,也等于说了,他知道阿草听得懂,只是从来没有如此坦陈过。
黑笺被揉成一团,弃在地上。苇推开窗户,边城强烈的阳光迎面扑来,乾燥的
漠地之风中挟带著一种令他血液沸腾的气味,它来自遥远的记忆,从见到假狂
鹰的那一霎起被唤起。
手上还有血腥味,像是在回忆中捧过头颅,能灼伤皮肤,痛得让他不敢思想。
下过的毒誓,在踏上此地的那一刻起,必须兑现。那火红的落日,在天际熊熊
燃烧,漠上王的头颅在青峰镇的沙地里成为白骨,十岁的孩子在屠手们的目送
下远走天涯,背弃家园。
现在,他要取回自己的东西!并用仇人的血来把它洗涤乾净!
「草,我们现在就动身去青峰镇。」苇转过头,一脸平静地对阿草说。
「苇,狂鹰说不定已经死了。」阿草点头,盯著他的眼睛说。
「不,」苇不假思索地摇头,冷笑,「狂鹰不是那么容易死的人,他会等我到
他面前的。」
阿草沉默,他不喜欢苇现在的笑容,一点儿不喜欢。
「苇,我们不该来。」半晌,他说。
苇笑了笑:「没得选择,不是该不该的问题。」
阿草闻之悲怆:「对,是我给你选的,错在于我。」
苇哑然,看著阿草的表情实觉不忍,他走到他身边,紧紧地拥抱住,柔声安慰
:「不是你选的,这是老天选的,不管如何,我会让你活得走出这里。」
阿草咬牙,一把推开他,怒吼道:「苇,有种你再给我说一遍!」
(三十)
苇苦笑,虽然他自觉说得是真心话,但这种话显然是阿草极不愿意听到的。
「我怕你死,十分害怕,草,你是我唯一的弱点。」他只能这么说。
阿草怔怔地听著,脸皮泛了红,又白了起来,变幻不定,好一会儿,喃喃地问
:「是不是我死了,你就什么弱点也没有了?」
苇只能再次苦笑:「对,如果真有这个时候,的确没有弱点了。」
阿草抬起眼,眼中有强烈的不信任感。
「因为死人是没有任何弱点的。」苇对著那双眼睛轻轻地解释著。
阿草不由啼笑皆非,生死相许的隐晦情话听来让人百感交集。
「那就不要再说什么让我一个人活著走出去之类的屁话了,如果你很想死的话
,我现在就砍你几刀算了。」阿草瞪著眼睛教训苇。

苇连忙点头,不再苦笑,他觉得很认真说这种话的阿草有点好玩。
「你砍不到我的,又不是没试过。」他板著脸实事求是地说。
这回阿草真的脸红了,愤怒的脸红:「你别以为有那么点破轻功就了不起了,
终有一天我会砍到你,等著瞧!」
「我怕你舍不得哦。」苇笑,重新抱住了人,亲吻上那涨红的脸颊。
「大白天的,你疯啦……窗户还开著呢……」阿草盯著亮堂堂的阳光,更是面
红耳赤起来。
「我知道啊,还要赶路,必须保持体力,所以只是亲几下嘛。」苇狡猾地一路
吻到脖颈,看著它诚实地粗红起来,脉动加速,做著无助于「体力」的举动。
「不过,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积极配合,毕竟昨夜我们好像没完事。」他又含
著奸笑说。
阿草无语,他实在不知道如何去用嘴对付这个常让他吃哑巴亏的家夥,明明是
他在点火……苇把自己请上床的本事要比他杀人的招术多得多,而且都非常有
效。
情热汹涌之时,他迷糊地在脑子里挣扎出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要拿自己的
性命去换取苇的目的,苇是不是会愿意?
这个问题实在不适合身体交合时来想,可阿草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和苇亲密无
间,连身体也能触及到深处,但远没有当初的那份信任,甚至七岁那年初遇他
时的无端信任,此时已经远去了。信任,依赖,情爱,本应是他和苇慢慢达成
这种关系的楼阶,但从信任开始,似乎有点摇摇欲坠了。
接下来,难道是依赖的失去?阿草在快感中茫然,手不由自主地想去抓刀,他
可以至死不渝地依赖自己的刀,毫无怀疑。
手被按住。苇潮湿的眼里充满惊异。
「信赖我,」苇认真地说,「不要碰刀,至少现在。」
阿草缩回了手,抱住苇的头。
两个人的江湖,两个人的路,苇曾承诺过,不知他还记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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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的夕阳,有夺人魂魄似的妖冶,在天际缓缓下坠,慢得似乎在等待情人脚
步的跟近,把她拥入怀中,一日将尽的明艳红晕,透著媚态,令所有人不敢直
视她的馀辉,这是大漠的落日,是黑夜降临前的祭祀舞妓,风光到极致。
黑纱失了色,被镀成金黄,却透不到底下女人脸上的皮肤。黑麻袍的女人笔直
地站在空寂的沙地上,静静眺望,媚如游丝的眼中闪烁著比夕阳还要热烈的光
芒,唯一相同之处是都不如当头日照般的嚣张,而是沉郁似海,烈焰的深海。
狂鹰,我回来了。对著夕阳喃呢,声音乾涩,没了清润,女人嘴角边扬起一丝
笑容,却比这天边妖姬的光彩还要魅惑人心。
你逐走我这么多年,生死相弃,而今我却只为一句话可以遗弃所有回到你身边
,你会不会感动呢?
这凄艳的落日下为什么不见雄鹰翅膀的膜拜?
苍茫之上,堆砌华丽的锦彩铺向不知名的天之无尽处,那里应该盘踞著一只狂
傲的鹰,用锐利的指爪守护属于自己的世界。
她吻过那只鹰的心,知道它软得像滩泥,经不起揉捏,但经过烈焰就能硬得让
人心寒,直想把它摔成一片片,却总不能再成泥,哪怕成粉成末。
女人轻轻地走,在松软的沙地上,几乎留不下一个足迹,她向著夕阳坠落之处
的方向去,闲淡得像是完工后的归家,知道去处而不甚急燥,她以为他总会在
那里等著。
身上挂的牛皮水囊已经空瘪,想必里面已经挤不出一滴水……不,是酒。这女
人身边不带水,只带酒。别人以为她是疯子,进沙地不带水而带酒。
她当然不是疯子。虽然她的酒本不是用来喝的,但现在已经全部在她肚子里了
,她要依靠它们坚持到下个水源。久居江南,已经失去了对沙漠乾旱的抵抗能
力,这是始料未及的,女人对自己颇觉不满。
路像有又似无,它在沙堆里蜿蜒,像条细巧的蛇,女人的脚步小心地踏著它,
寻著记忆中熟悉的触感,在转过一个沙堆后,她却不得不停住了。
前面不远处,有一匹瘦马,一个人,一柄剑,在一轮落日下映出几片浓得像墨
涂过的剪影,被拉长贴在地上。
有风吹过,几点沙尘扬起,女人本能地闭一下眼,长长的睫毛上沾了点黄土,
当她重新睁开眼时,那人在原地,侧过了脸,凝视著她。
这个人毫无特徵,既不丑也不俊,既不高也不矮,既不胖也不瘦,既不白也不
黑,他像自己穿的这身找不出一个补丁的普通灰短衫罗兜裤一样,只要隐入人
群即可寻不到影踪。如果这个人现处蓬城的大街,女人的眼睛再大上一倍估计
也扫不上他一眼,可他现在立在这空无人迹的隐道上,这天地之间就一下子就
剩他一个人了。
何况他还带著一把珠光宝气的剑。剑茎端挂著一块白玉佩,饰以艳黄的剑穗,
托上还镶著几颗绿宝石,剑身如流银,在阳光又成碎金,亮得扎眼。这把剑,
看上去像做戏用的,或者是某位暴发富商买来装饰腰际的,至少它绝对不像是
江湖中人用来刺血肉斩头颅快意恩仇的结实家伙。
这个灰衣人拿著这把剑,就像乞丐背著个五彩财包,让人觉得可笑。
女人没有笑,在离这个人好几丈外她已经停止了脚步,她现在很想把腹中的酒
全部呕出来,当然,这不可能,她身体的需要比脑袋的想法要强硬得多。
灰衣人望著女人,然后用一种跟老友聊天的口气说话了。
「我等好久了,你才来。」
女人透过黑纱,露出勾人的媚色,她勉强娇笑,像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想
不到卓风亭这么体贴,老远就派他的狗来接本夫人,而且是三番五次,让夫人
我有点不好意思喽。」
灰衣人没有生气,淡淡道:「十三娘,这里没有酒,所以你口袋里的虚无只是
一堆灰尘而已,你应该对我放客气点。」
这女人当然是「毒罗刹」十三娘,她腰际的红缎囊袋里有著名震天下的第一毒
「虚无」。没有几个人知道这「虚无」的毒引子是酒,而这灰衣人显然是其中
一个。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带著虚无呢,」十三娘眨了眨眼,「这虚无已经好久未敢
碰了,卓风亭岂不是会失望?」
灰衣人摇头:「就算黑衣卫们和店家失去踪影,我们也不能以此断定,但有人
亲眼见识到了你的花招,就可以相信了。」
十三娘一怔,只得叹著:「原来卓风亭的手下现在喜欢做店小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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