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苇野草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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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这是一场赌局,”孟梭开门见山,“这是场不能输的赌局。”
“不存在不能输的赌局,只要有赌,必有输赢,非人力能左右。”苇回道。
沉默半刻。
孟梭似乎叹了口气,隔着面具,无从猜想他的表情:“如果输了的话,你们的性命就是第一注。”
苇点头,他也只能点头。
“你不在乎?”孟梭把脸面对着他,银白的笑颜看不去并不怎么顺眼。
谁会不在乎自己的命?但如果你的命卖给人家了,那当然是另外一回事了。苇在乎,他在乎另一个人的命。
苇无语,阿草一如往常,只是听着。
“没有人会不在乎性命的,”孟梭似乎笑了,“就算杀手也无异。所以这是‘阴门’的赌局,也是你们自己的赌局。”
不错,‘阴门’赌的是在江湖的地位,而江湖地位也算是‘阴门’的性命,而他们赌的当然是最直接的性命,输与赢,都很直接。
“把自己压在赌台上,往往再败的局都会有赢的可能,不是吗?”
苇苦笑。真不惭为老大。
“我们都在赌性命,所以,我们赢的可能性很大。”
好道理。苇简直想鼓掌称赞一番。
“所以,这场赌局只有赢不能输。”瞧,说得够明白了吧?
苇只能再次点头。在他面前,苇觉得自己的行为还是有和钱师爷靠拢的必要。而,阿草始终冷冷地听着,好象与已无关。
“不过……”
孟梭转向阿草,忽然扬起一只手。他的手带着奇特的姿势,直掏向阿草的心脏,似缓却在人一眨眼之际。
这个举动实在是突然。没有人会想到。
更没有人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阿草会顺势向后仰,恰恰是躲过了这挖心的一招,两人一前一倒,如是练上百遍的动作,配合到天衣无缝的演习一般,只是在这分毫之间,阿草硬生生地避开了黑白无常的拘锁。
孟梭微怔,冷笑:“好反应!”随即变招,手曲弓变钩,十指锋利如芒,比九天冲下的鹰爪还疾狠,直扑颈边动脉要害,前后换招,自成一体,竟不到人眨眼的空闲。
侧肩堪堪避过,阿草疾翻右手,去握腰边的刀。
孟梭轻哼了一声,手钩变势,劈向那只想握刀的手,如铁板斫肉,不留分毫余力。
刀,当然是握不成,阿草心惊。
那只欲取性命的手又连翻三招,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和姿势,招招直逼死**。银白的笑脸藏于这只翻云覆雨手后,越发显得诡异且不可阻挡。
没有刀,阿草开始流汗,气喘不止,避招见险,更不要说是还手了,他看向苇。
苇始终在旁边静观,他只是动了动口,没有声音。
阿草看懂,就是三字:快拔刀。
快拔刀。
阿草咬牙:这不是废话吗?如他能拔刀就用不着这样急了,这个混蛋!
“嘶——”胸前一块衣襟被撕下,指风渗向肌肤,竟痛如刀割,内力可见一斑。
被逼得连思想的时间也没有了。
“赌徒必须有赌徒的资格。”孟梭道。
何况现在唯一的赌注是性命。阿草居然也笑了:“有道理,真他妈的有道理!”赌上性命的局,就算是必败局也有赢的可能!
孟梭的手如附鬼魅,变幻莫测,一招化数招,阴狠异常,绕在周身要害死**,如毒蛇缠身。杀蛇应断蛇七寸,先死而后生!
阿草头上的汗已密如珠网,气息难以自控,大口大口地吞吐空气,双手护周身,时有破绽而出。
苇的眉头暗锁,缓缓紧握拳头,以备不测。
孟梭自然看出了破绽,手锋一转,即刀即剑,直切而下,这场局就定了。
苇大惊。飞身而起。
但局已经定了。
谁赢?
大漠日落。
是什么?
大漠日落是江湖的另一片天空。它既不同于如‘阴门’让江湖人谈其色变的暗杀组织,也不同于让江湖人敬慕推崇为主体的名门正派。它是这个血腥世界强势到让人无法忽视的一股力量,介于正邪之间,性无定论,几百年来,存在于茫茫大漠,让江湖人无法窥破其神秘的面纱,却一直能插手于江湖中种种重大变故。
大漠日落正如同它的标志一样,血红的不落夕阳,如魔的眼眸,透过大漠绵绵不绝的起伏沙脊,冷冷地注视着江湖的世界,它谨慎地收敛着自己的气息,等待着有朝一日能长啸一声,震破整个江湖世界的版图。
它是江湖主牢力量中的一枚毒瘤,只是不知几时溃烂,却是人人袖手冷观,谁也不敢去剜。
青峰镇。
这本是个普通的边塞小镇,小得不及江南一个村族大,却是交通要喉,这是针对地理及军事而言。对于江湖世界,它却是一个忌讳之地,凶险之镇。
它是大漠日落的中心地盘,谁都不会在这里犯事,谁也不敢在这里自称为霸,曾经繁荣得不太正常,驼马车队出入,各地商旅,络绎不绝,烟花柳巷,驿站酒店,钱庄赌坊一一俱全,俨然是边塞江南,漠地京华,曾有几时,它闻名于任何边城人的耳边眼中,上至达官下至乞丐,蜂涌而至,只为青峰两字,如是极乐之地,人人羡之。
可惜繁华不过十年,褪败比美人凋颜还快,如其本是一个绚烂气泡,经不得弹指间,即化烟云。一场梦醒,只剩遍地血肉残肢,孤魂冤鬼日夜哀呜不休,硬生生把一个繁华逼为没落,青峰镇沦为人人避之不及的鬼镇。
这是为何?现在几乎已无人知晓,就算知晓的,大概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躺在棺材里来保守这个的秘密了,还有一小部分,如龙如虎,谁都没有本事去撬开他们的嘴。
风高天黑。
月冷星稀。
破败的酒幌子猎猎作响,断轴的门吱呀呻吟,偶有腐烂的兽皮干草被扬起,在风中忽上忽下,如买断黄泉路的纸钱,叫人看着心悸不已。枯井断桓,路埋遗骨,一派了无生气的景象,夹着混浊不清,不知来源的声响,只是让人觉得如蚁蚀胆,头皮发麻。
街道本是是大应青石铺就,而今已铺一层不薄的黄沙,踩上去微有悉嗦,街边楼屋看似安好,却在夜色下如重重魅影,在阴冷的空气中扭曲变形,似摇摇欲坠。
“这,是青峰镇……”
话语随风即逝,说话的人正站在镇牌前,借着月光,依稀可见半折的牌匾上龙飞凤舞三个字:青峰镇。
这当然是青峰镇了,赫赫有名的青峰镇,这嵌金的牌匾曾经让多少路经此处的人狂喜不已,不亚于行大漠千日初逢水源一般。而今,匾已折,金已被沙风磨得黯淡,全没了往昔的威风,人到远处看见此地的黑影,马上避开三里。
果然繁华如梦,竟落得这般地步。来人不禁叹喟。
他牵着的马,躁动不安,嘶声哀鸣,足蹄踏沙,碾出一个个坑。
“马儿马儿,不要怕,有我呢。”他拍了拍马身,马低嘶,似是回应。走过牌匾,青峰镇的阴森之气,迎面扑来,让人不由打个寒战。
好个鬼镇!
好个阿草!
苇飞身而上,也在刹那间发觉了阿草夺刀的招式,不禁赞叹,但心也为之一凛。阿草竟弃身夺刀。
孟梭的手如刀切下,阿草却于此时撤去了死**的防卫,腾出双手疾抓自己的刀,孟梭也急速转招去劈杀那只抓刀的右手。
他们心中都明白,阿草的手骨只要中孟梭的一劈,必断无疑。但此时,阿草竟无视那只挟着内力的手,右手径直去抓刀。
而他的左手同时伸前去挡,他决定弃掉左手,哪怕是挡一下,只要一下的时间,就足够拔出刀了。
这并不是个聪明的办法,但这是个唯一的办法,在敌我实力绝对悬殊的情况下,能逃生的,管它是否聪明,都是好办法。
“咣——”阿草的刀铿锵出鞘。
而孟梭却与此时向后暴退十步,翻手撤招,稳定后淡然道:“你赢了。”
苇落于阿草身后,放松了一下手指。
阿草的左手竟没有断。他知道为什么,地上有几片扯成了细碎块状的柳叶。
额汗未干,他轻声对身后的人恨道:“谁叫你多管闲事?!”
“嘿嘿……”苇决定装傻只笑不语,反正这他一向在行,现在不是吵嘴的时候。
“好手法。”孟梭似乎笑了笑,并没有因为其插手而怒。
“过奖。”
“绝对不是过奖,江湖有这种化叶为针的功夫,好象没有几个人吧?”孟梭的银色面具显着锐利的光芒。
“不多,但也不少。”苇觉得他还是有必要继续装傻下去。
孟梭的面具对着他,面具背后的眼睛必定是凛利得很,苇觉得如被万目瞠视。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近百年的江湖只有五位暗器高手,能达到化叶为针,拈土为弹的境界。其中三位早已神龙无踪,不知是否成仙,而另两位中有一位是双城公子公孙驹,他退隐江湖,不收徒弟。还有一位是漠上王,早在几年前已经死去了。不知,你和他们其中的哪一个有渊源?”
“哈,太过高估我了,只是些唬人的伎俩而已,哪能和五大暗器高手相提并论,只求在江湖有口饭吃,何必定要拉个绝世高手当垫背?”苇干笑着,只是敷衍。
“你这唬人的伎俩,当直可以唬不少人啊。”孟梭也不勉强,转身一击掌,钱师爷应声而至。
“那这件事就托‘笑笑堂’了,没问题吧?”
钱师爷拱手一揖,头一点,有问题也得没问题了。
人走了。
室内顿时悄然。厚幕垂下,烛光如豆,一方案几,一张锦床。
孟梭伸手取下脸上的银制面具,一张苍白而俊逸的脸,眼锋如冰,已结千年,薄唇如玉,温情润泽。
铜镜中面目无可挑剔,足可以让任何见到人心跳加快三倍。不过,对自己来说,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他是‘阴门’的龙头,别人见到的脸只能是那张笑颜呆滞的面具。
这也许是一种幸运。
孟梭随手把面具扣于托架,对着面具眨了眨眼又瞪了瞪眼,颇有调皮之色,毕竟他并不老。翻开案几上的卷宗,手骨竟隐隐作痛。
皱了皱眉头,把手伸到烛光下细看,苍白的皮肤有一块小小的青紫很扎眼,显然刚才是中了一下。
“那个家伙……”
孟梭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自己收手已经相当迅速了,只是那些叶片飞来得着实不客气,如打在普通人手上,早已千苍百孔如蜂窝一般了。
“手法……怎么颇似他呢,”喃喃自语着,“好狠的劲。”
如果和他有关系的话,这件事就变得更有趣了。孟梭笑了,扯过一张纸,执笔蘸墨疾书。
“这场赌局,看谁能笑到最后。”
夜,如水。
月,依旧。
钱师爷已经走了,心事重重。
两人走到自己的住处前,却莫明地有些尴尬了。现在绝对不会再有任何人来敲门。
沉闷了好一会儿。
“你……没事吧,刚才?”苇清了清喉,看了眼阿草。
阿草摇了摇头,解下腰际的刀:“最初的那一避招,不是我自己的动作。”
“我知道。”
“哦?”阿草看向苇。
苇来回踱步:“最后我扔的那张叶片是从地上捡来的。”
“唔?”
苇继续解释:“我们进去的时候,地面干净得象刚擦过百遍,连灰尘都没有一点,怎么会有叶片?你向后倒的时候,动作虽准却生硬,显然不是主动的。”
“对,当时自觉腰际一麻,就不由自主地后倒,竟是躲过了那一招。”阿草沉吟道。
“有人暗中相助。”
“可,当时室内应该只有我们三个人,何况,这种功夫……”阿草望向苇。
苇苦笑着直摆手:“真的不是我。会这种功夫的,天下并不只有我一个人,而且他出招突然,我根本无从知晓,怎么来得及出手。”
“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人会是谁?依孟梭所言,除你不会是他人了。”
苇低头想了一下:“还有一个人。”
钱师爷。他站在门外。门外有好几棵柳树。
“知道他绝不是泛泛之辈,但不想他居然也是个暗器高手。”
实在没想到,钱师爷的手圆圆胖胖,柔若无骨,倒象是常抚美人脸的公子手,而绝不是能用上一分劲就可以叶代针的武器。

“是否是钱师爷,还很难判断,先不要去管他。反正,此去生死难料。”苇看着阿草,神情古怪。
“生死难料,都是我们两个人,”阿草忽然笑了,“死了也不会太寂寞。”笑得轻松,难得的随意。
苇被此话一震,竟一时无语,他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竟也有难以自控的时候,只有在阿草面前吧。
两个人的江湖,两个人的路。几年前的相逢,竟成一种宿命。
而这条路,本就是无法能回避的。
苇觉得自己无法逃脱,那片本应忘记的大漠,也许,该面对,始终必须面对,命运最终会给你一个圈套。本应无惧,可现在却是最懦弱的时候,他已有了弱点。
(十四)
这个弱点,会不会致命?
苇望着阿草,似乎想看见初会时的模样,蓬头垢面的孩子,锋利如刃的眼,藏着无助的绝望,哪怕他已经从狗嘴里夺下了那块馒头,而满手艳红的血,已经烫伤了心深处对生的慈悲。
而今,已是风华少年,身躯笔直修长,纤瘦却充满力量,如待势黑豹,张弦之箭,急于爆发的美感,让人不敢直视。
“我不想死,”苇说,没有笑,很正经也很认真,“更不想让你死,孟梭说得对,这也是我们自己的赌局,赌上了性命,再败的局也必须让它有赢的希望。”
“那,你为什么会害怕?”阿草问。
苇叹息,走到阿草面前,伸手揉着他的发,然后,缓缓放下至颈边,阿草微微侧了侧头,并不是拒绝,那儿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要害之一,而作为一个江湖人来说,把要害交给对方,是不是意味着已经把命交给对方?如果不是信任到极点,谁敢?
阿草不愿说明,他相信面前的人能懂。
苇当然能懂。这种信任,重若泰山,让他感到承受不起。
“何必如此信任我……”他眼中失去往日无谓的表情,浮上的脆弱,遮去了一贯的洒脱,对阿草来说,这样的他,竟是如此的陌生,“我这双手,可能连自己的命也攥不住……想要逃走的,最终还得回去……”
“不,”阿草淡然回道,“是你自己一直想要回去,我相信如果你要逃脱的,早就逃脱了,不必用‘阴门’作籍口。”
苇一怔:“对,你说对了。”他又笑了,有点苦涩。
低头沉默了一会儿,“记得孟梭口中的漠上王吗,”苇抬头看着阿草的脸,“他是‘大漠日落’的头,这个秘密江湖中无人知道。十几年前,他遭人暗算,死得很惨。”
“既然是秘密,你怎么知道?”
“因为,”苇面无表情,不落悲喜,“我是他的独生子。”
阿草哑然。
“那年我十岁,亲眼看见他在青峰镇附近的沙地,身首异处。”
风萧瑟,穿堂过巷,竟似呜咽,声声不绝于耳。
黑暗处,竟有着绿荧荧的火,一闪而过,或是在远处窥视,忽近忽远。
夜行者与马,在空旷的街上缓缓行走,屏息敛足,惟恐惊起夜魂,但寂静很快被打破,四周传来粗重的呼息声。绿火不知从何处冒出许多,环绕聚集,游移不定。
马已惊慌,扬蹄嘶鸣,原地错步,已欲脱缰而逃。
夜行者止住步伐,轻拍马身,喃喃而语:“马儿马儿不要慌嘛,你也太不信任我了。”
马可不管他怎么想,它害怕是有道理的。
那群聚集的绿火下,已闪出白森森的尖牙。这是一群比鬼更可怕的东西。狼,而且是看起来已经饿了很久的狼。
马的嘶声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尖牙,在月光的反射下有异样的光彩,如炼狱的魔火,摄人心魄,再加上舔舌的呲声,如锥尖穿耳,不由不让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马儿马儿,这些东西真讨厌,不是吗,”夜行者抚着马身,“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马如有知性,想必定在此时狠狠踹他一脚,或会跪下来求他快点想法子吧,眼看就要葬身狼腹了,还有空闲问怎么办。
“季幽,不要再吓我的马了,”夜行者突然扬声高喊,对着狼群,“要不,我就不保你这些小宝贝能不能活到天亮。”
静,片刻。
“嘿嘿嘿嘿…………”狼群中传出几声比狼嚎动听不了多少的笑声,磔磔如磨刀,“大小姐,季某只是开个小玩笑,何必动肝火呢?”
这位大小姐叹了口气:“你开玩笑的水平并不高,不必再玩了,如果你吓坏了我的马,这荒效之地,我找什么东西来代步,难不成用你这几匹瘦狼吗?”
季幽出现了,披着一张灰色的狼皮,身体瘦小,比狼背长不了多少,面目怪异,颧骨高耸,双眼如炬,和狼眼一样闪着绿光,实在是一个不适合在临睡前看到的人。
“我的宝贝儿虽是瘦了点,但有用着呢,嘿嘿嘿嘿…………”声音愈发尖锐,在这阴森之地更显难听。
似乎这大小姐也不是很受得了这种令人犯呕的笑声,连忙打断他:“好了好了,为什么要叫我来青峰镇?”
“因为……这儿比较热闹。”
“热闹?”
“这儿有几百个屈死鬼被困,能不热闹吗?”季幽裂嘴哂笑,眼微微一眯。
“哦?”
“怕大小姐你会寂寞啊。”
“……你到底想作什么,”这位大小姐不是笨蛋,已发觉对方的异常,沉缓道,“恐怕你这次是假传命令吧?”
“嘿嘿嘿嘿,不亏是狂沙啊,”季幽似乎很开兴,“果然聪明。”
这位赫然是狂沙,一身夜衣,一顶沙笠,难窥其面目。
“还不够聪明,居然没有发觉你的叛变,”狂沙冷笑,“好大的胆子,真是低估你了。”
“哈哈哈哈哈……”季幽忽放声大笑,四周的狼群也为之兴奋不已,蠢蠢欲动,“你这个小妮子懂个屁啊,想我季幽为‘大漠日落’卖命了几十年,最后竟落个什么下场?!如今‘大漠日落’外强中干,内乱无数,我再不为自己考虑考虑,岂不是傻瓜一个?!”
“原来如此,”狂沙只是冷笑,“不过,就凭你,未免也太自不量力了吧?”
话似轻蔑,但心中自知,此事非同小可,屈屈一个传令官,如无有靠,再借他十个胆子都不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
果然,季幽抚了抚他身边的一头狼背,嗤笑:“季某虽不才,但还是有一分自知自明。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自会有人招呼你。”
说完,举手朝嘴里尖哨一声,刺破夜空,狼群纷纷四散,他缩身一团,竟隐入狼群。
“哼,想走?!”狂沙举手,手中多了三枚银针,打将出手,直扑季幽隐身的地方,却有三头狼腾身而上,溅血而下,硬生生地替它们的主人挡住了三枚针。
狼很多,却没有一头停下一秒向自己的同伙望过一眼,它们有序且快速地向四周退散,片刻就没了声息,包括季幽。
狂沙没有追,这只是个小卒而已,虽然倒打一耙的小卒也十分令人讨厌。
“青峰镇……”狂沙轻叹,“真不是好地方。”黑色如幕,逼得人透不过气来,
“你错了,这儿是个好地方,既适合埋葬英雄,也适合埋葬美人。”
有人接口,在她背后,红色的锦袍,轻轻随风飘动,如从幽冥处来的拘魂使。
这个人来招呼她了。
狂沙转头,愕然,随即怒极而笑,依旧不失本色,灿烂如花。
“没想到竟是你……”
来人款款而行,姿态优雅,仿佛王孙公子信步花园,手中居然还执着一把扇,面容俊秀柔和,略带浅笑,一幅轻松闲逸的模样。
看来,青峰镇的确是埋葬人的好地方。
如看着恶鬼爬起,狂沙心中发寒。
“我把他的头埋在了青峰镇的沙土里……已经十二年了。”苇的脸上笼上一层寒意,不是悲伤,却是一种压抑着的愤怒。
阿草沉默。
无须多加解释的痛苦,已经不是一个悲伤可以表达的了的。说出口,就表示愿意被分享痛苦,这岂止是一种信任。
阿草握住自己颈边的那只手,这两只手不是第一次相触,却第一次带点异样的感觉,已经谈不上谁在抚慰谁,手心相贴,似在生火,顷刻燃遍全身。
苇望着面前人的眼睛,静如秋水,却有暗波涌动,他想确定什么,犹豫了一下,不禁自嘲:躲不过的何必再躲,该面对的就不用回避了。
错就错吧!
俯头,攫住那期待已久的双唇,吻了下去,哪管下一霎,该如何四目相对。
阿草有些惊慌,虽是有预料,但苇真正动作了,却不知该如何面对,紧闭上眼,怕被那道炽热的目光贯穿到心底,嘴真正承接的,其实是早已熟悉不过的气息,但在此时,带着夺人魂魄的激流,把一点点的思想冲到不知何处。
四唇交缠不止,辗转反侧,仿佛要弥补隐藏几年的**。
半晌,气息难接。放开,苇大吸两口气后,收回心智,低眼一瞧,发现阿草涨红了脸,着实有趣,不由嘻笑,但马上板着脸一本正经地拍拍阿草的肩:“技巧不够好,该多加练习。”
阿草恍惚了一会儿,方才反应过来,一把甩开他的手,瞪着眼,抿着红通通的嘴,恨不能将其咬死:“乌龟对王八,彼此彼此。”
苇一怔,“卜哧”一声,忍不住哈哈哈爆笑起来,前俯后仰。
阿草咬牙:“你如果再笑,我就揍你了。”可惜,那个人笑得连腰都要直不起来了,哪收得住。
阿草恨,更是恼羞成怒。
一拳过去,用力不小,结结实实地正中胸膛,苇不由向前仆倒,面容痛苦扭曲,抱胸屈腰。打的人慌了,急忙扶住:“你笑傻啦,怎么不躲?!”
“嘿嘿。”
听这笑声,阿草方知不妙,这个家伙诡计多端,难免是个套,可惜撤手已经来不及,被他用力夹在臂弯里,抽手不得。
“喂,你……”
诞着脸凑近,苇轻声求道:“再练练吧……”
“…………”阿草发觉刚才没有拒绝他绝对是个错误。
当然也是个心甘情愿的错误。
苇不想让他有空去分析。这次,没有刚才的那么客气,试探已变成了掠夺,竭尽全力地掠夺,
用嘴唇,用急促的呼吸,用肌肤相触的温暖去诱惑,他用手紧搂着那削瘦的背,如揉进血肉般的,把整个人压入怀中,蒸腾而起的热量,在迅速焚毁最后一点理智。
如果彼此愿意,那么做什么事都不应是罪恶,何况他们都年轻,有什么是不应拥有的呢?
“你……你想干嘛?”看着苇的嘴唇从上往下游移,身上的衣衫随之松开,裸露的肌肤在夜风中有寒意,使阿草的头脑从迷乱中挣出一点思想。
“……你……说呢,我想做什么…”苇轻喘着,没有停止动作,**如狂潮卷来,这种汹涌之势,有谁能挡得了?淹没了思想的连续,只有无法理解的冲动,在支配着所有的行为。
阿草没有再问。何须再问。赤条条,没什么可以隐藏的了。
苇眼前的身躯,已经不似几年前的青涩,虽未没有完全成熟,却有着别样的风彩,在清亮的月光下,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互相对望,刹那间的不知所措,也许一些事还有待学习,而现在,只要真真切切拥有对方,何必管太多。
低低呻吟一声,两人紧紧搂抱在一起,还好,床离得不远。
月,扯过一片薄云,半遮半掩,好奇窥视,却被关上的门阻了光。
恼白了半边脸,煞是可爱。
青峰镇,不一样的月,冷飕飕,如死鱼的眼珠。
此时的狂沙只叹头顶上的月太亮,,让她过于清楚地看到了来人的脸。
来人的脸并不难看,严格来说还能用漂亮来形容,只是这个漂亮有点让人难以下咽。
就好比此时午夜时分,看见赵飞燕从棺材里坐起来,向你微微笑,你还会因她是绝世美女而觉得受宠若惊吗?
狂沙很是“受宠若惊”,当她看来这位红衣美人微笑的时候,顿时觉得黄泉路正在自己脚下延伸。
她再次抬头看了看月亮,恐怕明天就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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