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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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中午到达**县,简单的午饭后,刘竹他们按时来到法院。
进入法庭一看,场面相当热闹。大约有七、八十人在下面议论纷纷。刘竹问过当事人才知道,这些人都是街坊邻居,大家都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都是来旁听的。
一点三十分,比原定开庭时间晚了半个钟头,书记员来到法庭驱赶旁听人员。旁听的人和书记员发生争执,书记员一个人跟本抵挡不住几十人,吵了一会儿,书记员败下阵来,夹着卷宗走了。
两点十分,比原定的开庭时间睌了一个多钟头,法官和原告及律师一起来到法庭。又过了十多分钟,书记员带着两个陪审员来到法庭。
就这样,在比原定时间晚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法庭审理才算开始。
书记员首先核实了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宣布了法庭纪律,审判长才宣布开庭。
首先应由原告宣读诉状,原告代理人替原告宣读了诉状。然后是被告人宣读答辩状,由于被告人在答辨期间未上交答辩状,所以只能口头答辩,孙平代替被告简单说了几句就过去了,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到焦点阶段,法庭辩论。
法庭辨论先由原告方发言,原告律师几句话就阐明了观点,无非就是损坏东西要赔,当然原告代理人在阐述了本方观点的同时,也拿出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原告简短的发言后,就是被告发言。
孙平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被告方第一轮辩论发言: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受本案被告杨福才的委托,今天在这里出庭参与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们进行了一些调查,参加了调解,对本案有了一定的了解,经过刚才的庭审活动,我们对本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一、我们认为,本案原告告诉的主体有错误,我的当事人在本案中不具备被告的主体资格----”
“你说什么?告错了?”审判长粗暴的打断了孙平的发言:“那你说告谁?”
孙平对法官打断他的发言很无奈,因为依照法律,法官是不能打断辩论发言的,而且法官现在一付辨论的口气,这哪还是原、被告双方辨论,分明是法官做为原告参加辩论。既然你不讲规矩,那就先跟你辩吧:“应该告谁不是由我说了算,而是应当依据法律,我国刚刚实施的《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众所周知,给原告家房屋造成损害的是我的当事人的哥哥杨福有,原告在诉状中也承认这一事实,杨福有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也是众所周知的。那么,一个精神病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依法应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我们来看一看法律规定的监护人顺序。第一顺序应该是配偶,杨福有已离婚多年,现没有配偶;第二顺序应该是父母,杨福有父亲已经去世,但是他有母亲----”
“他母亲多大岁数了?”法官又一次打断了孙平的发言。
“杨福有的母亲现在七十八岁----”
法官再次打断孙平的发言:“你认为七十八岁还有监护能力吗?”
孙平听了法官的话一笑:“你认为他母亲年龄大,没有监护能力也可以,那么我们来看看第三顺序的监护人,成年子女,杨福有有一女儿今年二十三岁,已经结婚。我们认为,我的当事人应算作第四顺序的监护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近亲属。即使他母亲做为第二顺序的监护人法庭认为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有他女儿做为第三顺序的监护人存在,我的当事人就不应该成为本案被告。”

法官听完了孙平的话撇着嘴笑着问了一句:“嫁出去的姑娘能做监护人吗?”
震惊、太震惊了。法官的一句问话把刘竹的脑袋差不点震爆了,这他妈哪是法官说的话,这简直就是一个彻彻底底法盲才能说出来的话。刘竹举起右手,站起身来,义正词严的告诉法官:“审判长,你说的是传统的封建意识,不是共和国法律。”
震惊,这次是法官震惊了。只见法官大人一翻白眼,两眼望天,做深思状,再也不理下面的人了,估计感觉到这个案子确实有问题了。
见法官不说话了,孙平开始继续他的法庭辩论发言:“二、我们认为,因为本案原告侵占被告的宅基地,所以才导致本案的发生。----”
孙平还沒有把论点展开,原告律师就抢过话头和孙平辩论起来,至此,法庭审理进入无序状态。
刘竹坐在被告代理人席上东张西望,开始看热闹。只见审判长两眼还是保持望天状态,下面的事儿好象已经和他没关系了,两个陪审员一个在看书,另一个已经睡着了,尤其可笑的是睡觉的这位,口水已经流到衣服上。孙平和对方两个律师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着。两个当事人,原告是一脸焦急,被告是一脸兴奋。下面旁听的街坊邻居有的认真听双方代理人的辨论,有的在下面交头接耳。
看到这种庭审状态,刘竹感到很不理解。自己当陪审员时也参加过庭审,虽然没有这么大的场面,但也都是在法官主持下有序进行,这种无序的庭审,自己还从来没有见过。
不一会儿,原告方的两个律师被孙平说的哑口无言,其中一个低头思考,另一个干脆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快速翻着,大概是在找理论根据。
法庭突然静下来,现在应该由法官主持或进行第二轮辩论或进行法庭调解,可法官现在还是保持望天状态,根本就不知道在想什么。
原告看到法官沒有辨过被告律师,自己的律师也被人家的律师整没话了,脸色更加焦急。
刘竹看到原告的焦急样,心说,反正法庭现在也没人管,我就让你再难受点:“原告,我有几句话想跟你说,我们到法院来打官司,只是一种手段,要达到的目的是化解矛盾。你们的案子并不大,应该好好商量解决,因为你们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只是帮助你们打官司,而且你们还要花钱雇我们,打完官司,我们拍**就走人了,邻居关系不还是得你们自己处吗,你觉得有一个和睦的邻居和有一个仇人似的邻居,哪种生活过着舒服。”
原告被刘竹的一番话说懵了,她看看法官,又看看自己的律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自己说话,被告律师的话明显是在埋汰自己,但人家说的话又沒法儿反驳,自己一个女人想反驳也知道说不过人家城里来的律师,眼瞅着自家律师和一起吃过饭的法官都已经让人家说败了,自己还有什么办法,坐在那儿越想越委屈,想着想着咧嘴哭了起来。
原告这一哭,法庭就热闹了,下面的听众忍不住开始笑上了。
法官听到下面的哭笑声也有反映了,想起来这是在开庭,但看到下面的状态已经很难控制了,也没管现在进行到什么程序,站起来大声宣布:“休庭。”然后转身就走了。
这是临时休庭还是就算审理完了,刘竹和孙平都没弄明白,只好等着,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人叫书记员,书记员拿着材料走了。又过了一会儿,原告也跟着两个律师离开法庭。
刘竹和孙平有点搞不明白了,怎么庭审笔录还没签字,人就都走了,两个人一商量,反正今天也是住这儿,等着吧,总归法官开完庭要有个交待。
可他们哪知道,在法官办公室,法官、原告及原告律师正在策划着给他们一个交待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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