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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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RP坚持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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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我没有过很多女友啊,我迷惑着。我甚至怀疑,很久以前,那段令我心醉的往事,是真的存在过,还是仅仅是我的幻觉。
我经常在这个城市看到某个角落时,会觉得似曾相识,总会不自觉地回忆起,我和她曾经在这里,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可是又没有丝毫的证据,证明这真的发生过。
或许,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我的幻想里?但是,那让我离开家乡的动力又是什么?原本不过是想用双手为两个人挣一份安定的生活而已。
原来,曾经的故事是真的存在过,只是伊人已远,只留下记忆里的一缕馨香,还有一个长发飘曳的背影。
把回忆打成一个压缩包,加上密码,放在最深处保存,再也不打开,哪怕直到自己忘记了密码。只需要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些事情是值得收藏的,那就足够了。
现在,我要做的,就象我对父母说的那样,我现在有女友了,我们打算最近就买房子,我有责任把握好现在,有义务照顾好一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女孩,那个女孩叫袁馨,不过我还是喜欢叫她塞壬,一个海妖女,有动人的声音,还有海水一样深沉的柔情。
这个女孩子,我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这个可怜的女孩子,要到夜里十一点多才能赶回来。辛辛苦苦地和我一起合伙敲诈了哈雷一顿饭,可惜她还赶不及回来吃。
哈雷据说这次国庆一个长假销售业绩非常好,七天的销售比得上过去两个多月,所以特地在长假的最后一天晚上,也就是今天晚上请我们吃饭。
我偷偷给哈雷算了笔帐,走私的笔记本当正货买,一台的利润就差不多上万,我们上次帮他整了一百多台,卖完了岂不是能赚一百多万?干坏事果然比干好事赚钱。
我把结果告诉哈雷,哈雷吓的一把捂住我的嘴,连连告戒我这话不能乱说。他现在也知道了罗颜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专门吓唬他这样的走私贩子。
还好,我来的挺早,也就我和哈雷在饭店等着,别的人还正在朝这里赶,搞的好象我一个人最谗嘴。
哈雷扔了根烟给我,然后有板有眼地跟我分析他的收入,把人工,房租等等费用全算上,然后再分析说,一年还有大半的电脑走私货就是按走私货卖的,因为毕竟这世界贫穷的内行人多,而富有的傻子很少,所以最后得出结论,每年的纯利润,一点水不掺,最多五十万。
尽管我相信他,但是我依然听的心酸不已。我一年的总收入和他的纯利润相比,只不过在他的五分之一和十分之一之间徘徊,我还要吃喝拉撒睡,算起来一年的纯收入少的可怜,这还排除了哈雷为了照顾我的面子,特意少说了收入的可能性。
都同样是辛苦,我们还要低声下气地求业务,哈雷过的更为自在,人和人相比,怎么能差那么多呢。
于是,我坚决不帮他省钱,狠狠地点了几个好菜,要了一瓶好酒,并且一个劲劝大家要尽量吃饱喝好。这顿饭怕不是要花钱哈雷一两千块钱,我们几个人联手,光干掉的两瓶五粮液都快值一千块了。于是国庆前天的场景再次出现,全都喝趴下了,包括罗颜都带了八分醉意。依然是我稍微还留了几分清醒,因为我惦记着到时候可能要去车站接塞壬。
仿佛是通过了一台信号不好的电视在转播,眼前的景象满是雪花点,哦,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了大雨。密密麻麻的雨点,和橘黄的街灯,却把远处的天边,映成了一种诡异瑰丽的黄紫色,天空下的楼房,黑影幢幢。
走出饭店的我们又被大雨逼回了饭店,在饭店大厅的角落,围着一张桌子,三个大男人趴在桌上睡着。一个满脸潮红发丝凌乱的美女眯着眼靠在椅子上喃喃自语,还有一个我,叼着烟在椅子上坐的摇摇欲坠,挺壮观的。

能看出来饭店的生意不错,包厢里的顾客陆续吃完饭,又都回来躲雨,逐渐把本来没什么客人的大厅给坐满了。饭店的经理一点干涉的意思都没有,反而给每人泡了杯茶,这可是提高饭店形象的好机会呀。
几个服务员在收银台后,指指点点带着偷笑窃窃私语。我们几个大男人无所谓,美女醉态横生的形象可不太好。我推了推罗颜,罗颜努力地把眼睛撑开了一条缝,瞄了我一下,浑身散发着热力的就朝我歪了过来。我赶紧扶住她,罗颜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意识地说,“石头,你是好人,所以你的朋友们也是好人,我相信你,叫我喝酒我就喝,我不怕,喝,没事。”
我还真是万千宠爱在一身,每个人都信任我,我真的值得他们信任吗?不过,我应该还是个好人,起码对罗颜来说是个柳下惠式的英雄人物,我自嘲地想着。罗颜也学会叫我石头了,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称呼。石头总是让人联想到固执或者憨厚,而十一,代表着孤单,过去的几年我一直沉浸在这种氛围中,虽然如今我已经不孤单了,但我习惯这个称呼,习惯一点孤单清高的感觉,还有些苍凉的烙印。
把罗颜在椅子上摆好,自顾自地站到饭店门口看雨。雨是暴虐的,打在屋檐上劈啪做响,如同隆隆的战鼓,还有千军万马的撕杀声。我跨越了时空,用局外人的身份在一个古战场上观战,每个战士用尽全力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搏杀对手和保护自己,怒吼着拼斗着,没有人分心看一下近在咫尺的我,全都视我如无物。
头晕目眩,眼前的景物在飞速旋转,一个人在我耳边惊讶地说到,“天啊,你莫非是醉鬼吗?一个星期我只看见你两次,两次你都喝醉了!”
附庸风雅,我好好地站到门口看什么雨啊,冷风一激,酒意顿时上头了,我狠狠地咽着吐沫,把呕意压了下去,站直了身子定神看去,一个短发女子双手在胸前环抱着一个女包,站开了一步看着我。
我在脑子里找到了这个人,讪讪地打了个招呼,“原来是洪叶啊,下班了?”
洪叶噗嗤一声笑了,“真是巧合啊,连打招呼的话都是一模一样的,你就找不到别的话了吗?”
“是吗,我都不记得上次是怎么说的了。”我尴尬地傻笑了两声。
洪叶气鼓鼓的说,“恐怕你那天有没有看见我都不记得了吧,那天给了你一瓶矿泉水,你接过来就走,连声谢谢都没说呢。”
我是真不记得了,我最近看见过洪叶吗?有点摸不着头绪。
“国庆前一天晚上啊,你跌跌撞撞地朝前走,差点撞到我,我看你喝了不少酒,正好手上有瓶水给你,你一边接过来,一边和我打招呼,我还没回答呢,你就拎着水昂着头走了,把我丢在原地楞了半天。”洪叶忿忿地帮我仔细回忆着。
我羞愧的恨不得挖个洞躲起来。虽然第二天我依稀记得看见了熟人,可是一点都没想起来看见的是谁,更没想到我一直以为自己买的矿泉水,是从洪叶手上拿的,拿的方法还那么独特那么旁若无人,这下子脸丢大了。
洪叶好奇地看了看饭店里面,“你们经常在外面喝成这样吗?”
我含糊地掩饰着,“是啊,没办法,总是要让客户喝的高兴,谁让我们是小业务员呢。”不好意思说是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多了,哪怕给洪叶留一点我很敬业的可怜形象也好啊。
洪叶笑了笑,没再说话,大概是想到上次把我骂成“没素质的小业务员”吧。我也不好意思没话找话和她继续聊天。两个人默默地站在饭店的门廊里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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