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30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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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可恨了!”想起方才的屈辱,萧书良不甘地用手砸在车厢上
身旁一个管家打扮,满头白发的老人轻声问道:“少爷,您真的不准备动手?”
萧书良摇了摇头“他说的也不无道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出了问题,取消了我的入学资格,那我未来的前程也会跟着完蛋!”
老人点了点头,称赞道:“少爷小小年纪便能隐忍,且天资聪颖,真乃萧家之幸啊!”
“不过!”萧书良想起之前的屈辱,脸色又阴沉下来,“此番羞辱,他日必定十倍报之。”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萧书良丝毫没有发觉自己身上已经少了一个钱袋,而那个钱袋就在自己扬言要十倍报之的凌云手上。
“云哥,手够快啊,从他身上顺了这么多钱!”赵玄吞着口水一枚又一枚地数着一个黑色钱袋中的金币。
“看他不顺眼,就拿了一个,反正他有的是钱,也不在乎这点!”凌云笑道。
就在萧书良掏钱给老农的时候,凌云顺手在萧书良身上摸了一个钱袋,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凌云打小手就快,特别是在修炼了《柳氏十三剑》第一层剑意之后,凌云感觉自己的手更快了。
这种速度,似乎是天生的,就连他的师傅也经常称赞道:“这双巧手不去做小偷实在太可惜了!”
而凌云也很好的遵照了师傅的旨意,时不时就出去捞点外快解决日常的生活费用。不过,凌云从来只偷为恶不善之人,而且偷来的钱财倒有大部分都捐给了一些穷苦百姓。
这袋钱,一共有100枚金币。对于萧书良这种富家子弟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财。100枚金币,足以买上50头壮年水牛了。
5天后,车队一路平安地来到了终点站,宁州城。萧书良也遵守了自己的诺言,没有对凌云和赵玄动手。
每年的9月1号是白鹿院新生报道的日子,而在之前的4天,也就是8月28~31号俗称“验明正身”的时间。在这4天里,必须由领队老师带领学生前往宁州城白鹿办事处,由帝国户部官员核对该名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再由白鹿院的老师测试出该名学生的灵珠星级,以及最为重要的便是激活新生们的体内术兽,并以此综合判定该名学生就读班级。
凌云等人到达宁州城的时候是27号上午,因为路途遥远,当众人到达宁州城的时候,白鹿院所能提供的临时住所已经住满,众人只好寻找客栈住下。
每年的这个时候,全国会有数千名新生报道,除了像凌云这般靠着2星术者实力进来的,还有一些则是纯粹为了读书。他们经过各地严格考核,选拔出的各类无法修炼术气,却在其他方面有着杰出成就的人才。
毕竟,术者在全国人口比重上还是很少的。千叶城所在的列克行省拥有20万人口,平均下来每年也只能输送20名达到要求的术者给白鹿院,今年能有30人,差点追平列克行省历史最高纪录,当真是万中挑一。
“现在自由活动,下午5点前一定要回来,不可闹事!”领队老师将所有学生安顿下来后,和往年一般宣布测试前可以自由活动。
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学生因为自由活动而闹事,大家都很克制,毕竟闹事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取消入学资格。白鹿院在这方面可从来不手软。
听到领队老师的话之后,众学生立即欢呼起来。贵族学生要去寻花问柳,平民学生则要好好参观一下这座城市。
而凌云,却悲哀的要去寻找现在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的柳乘风。
“云哥,我昨晚和李大叔聊的太晚,现在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你真要去找那个捞什子的柳乘风?”躺在木板床上不愿意动的赵玄抱怨道,李大叔也就是路上凌云所乘坐那辆马车的马夫。
“那你休息吧,我一个人去找,晚上回来叫你吃饭!”凌云一看赵玄那两只熊猫眼也打消了让他陪自己找人的想法,便独自一人出门寻找柳乘风。
白鹿院并不在宁州城内,而是在宁州城外十里路的五老峰上。入学之后,如果没有学院批准是无法出校门的。所以,凌云想在入学之前找到柳乘风,完成师傅的嘱托。
虽然凌云之前在马车上的时候就参观了一下宁州城,可是现在走路观赏的感觉又不一样。

宁州城在大楚帝国南部,是有名的水乡,整个城市内就有无数条河流。湖河交错,水网纵横便是宁州城的特点。有水的地方自然就会有桥,所以,宁州的桥是很出名的。
往往两条街道之间隔着一条河流,走上一小段路便会出现一座造型唯美的石桥连接河两岸的街道。在石桥两侧便是无数地摊。如果不是全国数千新生一下子挤到了这里,平日里是不会出现这么多地摊的。
而地摊上贩卖的东西,都是深受学生喜欢的小物件。稍微高一点档次便是传说中某某大侠使用过的武器,或者如《蛤蟆神掌》、《打猫棒法》等绝世神功的孤本。
稍微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些都是水货,可就有那么一些往日看多了小说,听多了故事的人会在此淘宝。因为大多数故事中,那些绝世强者无不是跳崖自杀时发现了绝世秘籍,就是从一个乞丐或者地摊上搞到了一本神功。
这些淘宝的人往往没有跳崖的勇气,于是纷纷将目光放到了地摊货淘宝的伟大事业中。为帝国盗版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当然,最后的结果不是走火入魔,就是破口大骂。
凌云现在也在淘宝,不过,他淘的不是武功秘籍,那东西他早有了。虽然他的师傅认为那是一本下乘功法,可好歹比地摊货要强。而且,凌云也认为那本功法很适合自己,也不知是不是师傅有意交给自己的。
凌云要淘的是魔核,因为他记得《柳氏十三剑》第一个剑招里,著书人就提出了一个设想,将风系魔核融入到武器中,可使得术者本人在使用此剑的时候显得更加飘逸灵巧。
没去过白鹿院的凌云不清楚学院内有没有魔核卖,原本要寻找柳乘风的凌云突然想起《柳氏十三剑》中有这么一段介绍,于是就兴起了购买魔核的念头。至于柳乘风,既然师傅说到了宁州就知道,那必定是很好找。
魔核作为学生最受欢迎的物品之一,地摊上自然也有,只不过都是低级的魔核。高级的魔核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一般都放在商店中出售,或者是拍卖行中拍卖。
凌云蹲在一个中年大汉的地摊前,因为这里有一颗风狼的魔核。风狼是2星魔兽,魔核自然也是2星,属于最低阶的风系魔兽之一。
“大叔,这个魔核怎么卖?”凌云拿起那颗风狼魔核笑着问道。拿了萧书良100金币,凌云也算有钱人了,自然问起价格来也是大大方方的。
“30金币!”大汉显然不善于做生意,回答一个价格后就不多说什么了。
要是懂得经商的人这个时候多半会吹嘘这颗魔核有多大的作用,恨不得吹到媲美9星巨龙魔核方才罢休。接着再说自己获得这颗魔核是多么的困难,死了多少兄弟才得到这颗魔核的。
在凌云观念中,买东西就得还价,也不管能不能还下来。这种观念的形成与他多次被奸商所坑有着莫大的联系。
“20金币怎么样?”凌云直接猛砍10金币下来。
大汉连忙摇头:“不卖,30金币最低价!”
然后又蹲在那里不说话,既不拉客也不哟喝,仿佛卖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一样,可是却渴望地看着每一个从地摊前走过的人,希望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地摊前停下来。
2星风狼的魔核市场价是25金币,可这个大汉却死咬着30金币不松口,这让凌云有些无奈。即使是奸商,只要自己精明一些,虽然会贵上一点,可也不用花上30金币。
“你东西卖这么贵,又不让价,你不怕我去其他摊位上买?别人最多也就25金币。”凌云好奇地问道。
大汉似乎也知道自己卖的贵,而且一听凌云想走,眼神中也有些急,似乎想卖却又舍不得,可就是不开口说话。
难不成这大汉有难言之隐?
凌云心中想到。一想到这里,凌云又将视线看向地摊上其他一些物品,都是一些魔兽的毛皮以及可以归类到废铁中的武器。这些东西全加在一起恐怕连5金币都不到,显然,大汉要卖的是这颗魔晶。而且,还必须卖30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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