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艾米猎龙镇特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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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烈急急地跳进哨塔,一眼看到士兵们正围着圈坐在哨塔底层中间的地板上,不由得心中大怒:“老子在外面和巨爪玩生死追击,你们这群混球居然还在打拖拉机(升级),果然npc和男人一样都是信不过的!”
随即高烈一个大跳落在士兵中间,大吼道:“巨爪来啦!!”
。。。。。。
没时间理会乱成一团的士兵,高烈放出野猪“公主”,让它呆在哨塔门口后7米处,马上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哨塔塔顶。
无尽森林中学习泰山的训练效果出来了,无需走环形楼梯,高烈跳起,抓着楼梯边角的扶手一撑,直接翻上第二层,再起跳,在墙壁的突起处蹬上一脚,姿势潇洒地到达塔顶(这座塔也就十来米高),从塔顶探出脑袋,刚好看到巨爪冲向哨塔门前的陷阱,但老高再一次低估了怪物的智慧。
巨爪追到哨塔门口,看到门口留了一个口子的栅栏和哨塔内的士兵时,脚步明显迟疑了一下,随即裂开了血盘大口,露出个狞狰的笑容,一脚踏在高烈跳进哨塔时踩出来的脚印上面,腾空跃起,扑向哨塔内头,红色的眼眸通过栅栏中间的间隙,映出了哨塔内士兵慌乱苍白的面孔,就在这危机时刻。。。
“公主,冲撞!”高烈使出了以防万一埋下的棋子。
公主犹如一部不需要发动的法拉利,嗖的窜了出去,一把撞在空中的巨爪身上。
“嗷~”巨爪发出怒吼,被撞退的同时一爪打在公主头上,受此含怒一击,公主整个身体被扇得飞向一边,还没落地就化为一道白光,被秒了!
高烈眼角出现提示:宠物公主死亡。
“公主!~~”高烈怒吼着向掉进陷阱的豺狼人开火。
哨塔内吓呆的士兵还没反映过来:“公,公主!?哪有公主?”
掉进陷阱的巨爪身上扎满了断裂的竹子和木刺,正试图从大坑中跳上来,但高烈不会放过这难得营造出来的机会,从高塔顶的边缘探出,高烈可以随意地射击巨爪的任意部位而不必担心受到攻击,刚刚的一枪打中了它的左眼,跳起来的巨爪还没来得及攀住陷阱边缘就又捂着眼睛掉了下去。
高烈一边上膛一边让维克多赶到坑边,巨爪第二次跳上来的时候,维克多奋力把两匕首从上至下地扎在它脑门上,血液飚射,霍格痛苦地嚎叫着,再次掉落坑中,高烈眼看着它头顶的血条从四分之三一下子减到了四分之一,定下心来继续开枪射击。
第二次的枪声终于惊醒了士兵们,他们也纷纷拿着武器,冲到坑边痛打落水狗,很快,巨爪倒在了群众的讨伐之下。
第四只宠物入手,同时背包里多了一把“狩猎强弓”,攻击13-22
宠物:巨爪:11级,攻击70~81
技能:冲锋,短距离加速奔跑冲向目标
哨塔士兵:“太神奇了,我们居然打倒了巨爪,我会向长官建议在每个哨塔前都挖个洞的,你其实是位优秀的建筑设计师吧,啊,别谦虚,你确实救了我们,我会向封雨城报告你的先进事迹的,非常感谢,感谢封雨城。。。”逃过大难的士兵语无伦次地握着高烈的手大谢特谢。
高烈懒得去和这激动得脱线的士兵争辩,随便胡掐了几句就启程去封雨城了,从森西哨塔到勇士森林西北的封雨城走起来又要差不多一个月。
“也许自己该想办法搞个坐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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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烈独自在猎龙镇的大街上晃着,手里拿着父亲给的8个金币,径直往镇子里的商店“弓手之家”走去。
根据爷爷猎虎所说,和他约好的白色火焰佣兵团在这几天就会到,届时将会由高烈作向导带他们进入无尽森林,任务不难,但这是高烈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任务,容不得马虎。在上辈子久经考场的高烈自己还没多少思想负担,反而猎虎老爷子每天看到高烈回家都紧张兮兮地问:“怎么样,今天没受伤吧,状态可以吧?”
高烈感觉自己现在状态真是好得不得了,扮泰山装猿人地在无尽森林的树上蹦跶了半个月,总算是适应了身体的力量敏捷高速增长,现在就算是训练时意外地踩断了某棵树枝,从十多米高的地方摔下来,自己也能迅速地在半空找回平衡,来个向后翻腾三周半,从容落地。

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全部变得破破烂烂,成为名副其实的“洞察法袍”,主要是进行“撞树训练”时摔倒檫破和树木间跳跃被小树枝勾破的。
为了给第一个任务的委托人一个好印象,一套得体的衣服还是要的,高烈记得上辈子的黑社会们出去打群架都尽量穿统一的衣服,自己虽然年纪小,也不能显得太业余了。
另外自己用了两年的拱竹弓也该退休了,拱竹弓本来就是新手或未成年人用的训练弓,有效射程就只有百来米,对于高烈现在每天用这么一把烂弓打回来一大堆的猎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高烈对此的解释是:“本人制弓技术高,打猎技术更高”。
虽然是这么吹嘘,自己一家子也都会制弓,但所谓术业有专精,即使能找到合适的材料,好的弓身和弓臂都是需要时间来油浸、打磨的,高烈现在可没那时间去磨叽。艾泽拉斯大陆得到的“狩猎强弓”材质又明显和光辉大陆的大众弓箭有区别,高烈又不好明目张胆地拿出来用,所以高烈决定去镇子里头专卖弓的地方淘一把好货。
于是,高烈第一次忐忑地开口找父亲要钱买装备,父亲猎龙则非常干脆地给了高烈8个金币,这让高烈感到挺惊讶的,要知道一个金币能让一个三口之家省吃俭用地过好几个月了:“爸,不用那么多的,只是买把弓和衣服,两金币绝对够了。”
猎龙只是摆了摆手:“拿着吧,尽量买好点的,弓的价格我知道,要买好弓的话多少钱都不够用,多的钱给你做零用吧”
高烈没再坚持,家里这几年确实越来越宽裕了,自己刚出生时,老爸刚刚从商,除了卖自己打猎得来的一点猎物,就是眼看着别人卖什么火,就跟着风卖,店面也就是自己家门前摆的个小摊档,日子过得实在不咋地。
后来高烈看不下去了,隔三差五隐晦地给父亲灌输猎龙镇的地域商业优势和品牌概念。
“爸,今天我看到有个人去老布鲁那摊子买鞋子,本来那人不肯买的,老王一说那鞋子是无尽森林小鹿的鹿皮制的,和奥布王都产的鹿皮鞋子不一样,那人马上就掏钱买了。”
“爸,今天我看到有个人去老科里那摊子买裤子,本来那人不肯买的,老刘一说这裤子是镇子里李大裁缝做的,上面还有他做的个人标识,那人马上表示“李大裁缝硬是要的”就掏钱买了”
“爸,今天我看到有个人去老瑛桑那摊子买鹿茸,本来那人不肯买的,老瑛桑掏出另一盒用红麦木(无尽森林草本植物)盒子装着的鹿茸,那些鹿茸摆成个月亮形状,好好看,老瑛桑说这是精品中的精品,那人马上就掏钱买了,其实我看那鹿茸和地摊上摆的是一模一样的。。。”
慢慢的,猎虎转为专门从事猎龙镇的特产买卖,并在一些物品的包装上,打上“艾米”的字样,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今天,艾米家已经把屋子两边的房子都买了下来,作为仓库和店面,老爷子猎龙也不再啰嗦父亲从商的事情。
而高烈,反而有点担心家里的生意做太大了,自己的国家可是不怎么讲人权的地方,权利结构从上至下是王族、贵族、平民,除非个人武力达到一定程度,例如成为大剑师,否则上层的人看中了下层人的东西,要对下层的人下黑手,下层的人还真的没多少反抗能力,于是。。。
“爸,今天我听说镇子里有家学我们卖特产的店被抄了,抓他们的人说他们家里有人通敌叛国,但是有人说是因为他们东西卖得太好了,开了好多家分店,贵族里有人眼红,所以。。。”
最终,艾米家也就一直维持着一个店面的规模,请了两个帮工,打着“艾米猎龙镇特产”的招牌老老实实地做着小本生意,倒也成了猎龙镇里的小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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