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某种形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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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某种形式的统一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某种形式的统一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某种争议在于某个对象是运动的、变化的、发展的还是不变的。
在界定这个对象的边界时二者产生了冲突。
例如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形而上学的特征、而马克思哲学具有辩证法的特征、这不意味着说由马克思哲学正确推导出柏拉图的理念论错误,也不意味着说由辩证法正确推导出形而上学错误,如果这样认为就犯了逻辑错误。
我的思想在探索中不断发展给以给二者的对象和边界一点解释。
那个变化的是处于一定基础上才发生变化。否则没有一定的基础它是无穷的,变化等于自身,所以可以认为它是不变的。
真实、道、客观规律如果认为是不变的。
那么变化的是其在一定基础上产生的,这个变化的就要称为现道、在特定基础上的客观规律、真实的某种情况下的体现了。
这个基础是不是变化的呢?
如果基础发生变化,在其上的客观规律是不是也要发生变化呢?
如果这种关系存在如何去界定客观规律和在特定基础上的客观规律呢?
道基变,处于上的道,即现道必变。
这样我将原先的一个总的对象分成两个,加上存在的基础,这样就有6条联系。
我们可以用这3个对象和6个联系来分析两者总体或者特殊部分了。在某种角度看这种结构融合了两者的某些冲突。
人存在的基础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作为物质的他不仅受到外界作用,而且可以反作用于外界。作为精神的,他可以不断的发展。这个复合的基础使其可能具备一定的选择的能力。他可以无意识的或有意识的去选择在某种基础上的客观规律,因为他具有某种改变的能力。这种选择是否自由,就要看他的是否认识到自己的意志,是否能清楚地看到各种在特定基础上的客观规律,这个基础不仅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的。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选集》第一卷,第277页)这个规律虽然不是普适的,但在某种情况下揭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管人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人都在作出选择,而意识到与否这关系到人的意志的自由。意识到的程度关系到人的意志的自由程度。
下面这一段是以后一篇文中要出现的,那篇文的资料还需要整理,其部分思想和这里相关,现其发出。
有道才有德,即德的基础是道,如道变,德必变,如以某种强制力维持德不变,道必灭之。
德分公私,如私德在道基的变化中发生了变化,当发生变化的私德都具有总体一定比例时,公德也将发生变化。
发此作为上面描述的这种关系(能不能叫规律呢?)的一种体现。
刚无意翻书中看到自学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P5,在马克思哲学产生的思想理论来源中看到了“黑格尔是哲学史上第一个以唯心主义方式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地基础规律地哲学家,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发展的内在联系。”,看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在以前的思考中我早就发现了某种融合其冲突的结构,只是没有用其名称确定下来而已,我补之,现简要描述一下我的这方面的思想,于是出现了本文。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8时29分23秒
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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