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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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尽力让车速保持在限速以下,他正驱车前往好莱坞市管辖区——速度表的指针指向四十公里左右。几分钟前一名列克星敦的行政官员给警察局打电话:一封来自戈因斯的信刚刚被送到医院,邮戳是四天前盖的。信是写给那儿的一名病人的,信中除了有关爵士乐的乏味的内容以外,什么也没有——还有关于戈因斯已经搬到了塔玛瑞以北2307号车库上层的廉价旅馆,这是一条炙手可热的线索。如果这个地址就在县内,他肯定会把这辆黑白相间的警车开得飞快,亮着红灯,拉响警报器了。
2307号在干道北半英里的地方,在一排木结构的都择时代式样的建筑中间。丹尼把车停在路边,他发现这个寒冷的下午当地人都圈在屋里没有外出——没有人到户外透透气。他抓起他的取证箱,小跑着走到前屋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铃响了十秒钟,没有人回答。丹尼又走回到车库,看到一个小房子建在车库顶上,他迈着摇晃的脚步走到门前。他敲了三下窗格玻璃——里边没有声音——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折刀,把刀插到锁里——门侧壁的结合处。撬动了几秒钟之后,门啪地打开了!丹尼仔细巡视一下四周,看有没有目击者,一个人也没看见,他推开门进去后随手把门关上。
金属味和酸味首先扑面而来。丹尼慢慢地将他的取证箱放到地板上,掏出手枪用手触碰着墙寻找灯的开关。他用拇指啪地一下很快打开一盏灯。他还没来得及强制自己的神经放松下来,他看到这个隐匿处,也就是这间房,竟然变成了屠宰场。
墙壁上都是血迹,巨大、清晰的条纹状血迹。示范课本上有呕吐过的痕迹:凶手吐出大口大口的血,透过牙齿的缝隙把鲜血喷出来。有人用鲜血在廉价的、印有花卉图案的壁纸上画出小的图案。四壁墙上都是这样——血渍和花体的文字,一个图案看上去像精心设计的字母W。已磨旧的小块地毯布满了血渍,血在铺着亚麻毯的地板上形成一个个很大的结成块的血洼。血液浸透了一个浅色沙发漏出的填充物。血飞溅到一堆报纸上,报纸旁边放着一张桌子,上有煤气炉、长柄带盖的深平底锅和一罐汤。如果被害者唯一的话,那流出的血实在是太多了。
丹尼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看到左边墙上有两个入口,不是正式的门。他把四八式手枪从枪套中抽出来,把手塞进口袋中以便不留下手印,检查了最近的一个入口。
白色的墙上画满了垂直的和水平的血线,笔直笔直的,交叉成直角,杀人犯很有技巧。一只洗澡盆,四周和底部都凝结上了略带粉红色、棕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血和肥皂泡沫混在了一起,一堆男人穿的衣服——衬衣,裤子,一件人字呢的运动上衣——折叠着放在马桶坐圈上。
丹尼用手指关节打开水池的龙头,低下头,喝了几口溅起的水花。他抬起头,看见镜子里的脸,一时间他认不出自己。他走回到主房间,从取证箱中拿出橡胶手套,悄悄戴上,又回到洗澡间,把衣服仔细检查了一边,查验完把衣物扔到地板上。
三条裤子。三件男子圆领汗衫。三双高筒袜子。三件毛衣,一件防风外衣,一件运动夹克衫。
三名受害人。
另一个入口。
丹尼从洗澡间出来,然后转过身走进一间小厨房,预料会看到一大片深红的血迹。可他看到室内十分整洁:硬毛刷子,一条肥皂摆放在一个清洁的水池上方的架子上,干净的碟子放在一个塑料的滤干器中,一本1949年的日历钉在墙上,头十一个月已被撕下,在十二月的那页上没有标志。一部放在床头小桌上的电话机摆放在靠侧面墙的位置,一台用旧了的电冰箱放在水池旁边。
这里没有血迹,没有恐怖的艺术作品。丹尼翻胃恶心的感觉有所缓解,取而代之的是脉膊跳动加快,浑身上下的每一根筋骨就像被抽掉了一般。另外两具尸首已经被抛在了其他什么地方。非法闯入洛杉矶市警察局好莱坞分局的地盘,此举招致他们对县局的憎恨,其中最让他们痛恨的是布伦达·艾伦混乱事件。他违反迪特里奇上尉的直接命令:在市区不要动不动就施暴,不要随心所欲轻举妄动。没有办法报告他发现的情况。杀人犯极有可能把第四名受害者带到这儿来。
丹尼在水池旁大口大口地喝了几口水,把水泼洒在脸上,用水湿透了戴手套的手和夹克衫的袖子。他本想翻翻房间找瓶酒喝,他感到胃里一阵恶心。他拿起电话,拨通了警察局。
凯伦接的电话,“西好莱坞县警局。有什么事吗?”丹尼说话音调都变了,“是我,凯伦。”
“丹尼?你听起来好古怪。”
“听着。此刻我在一个我不应该在的地方。我需要一些信息,我需要你得到后回电话,任何人也不能知道。任何人,你听懂了吗?”
“听懂了。丹尼,请不要那么粗野。”
“你听好。我想要你将已存档的城市和全国在四十八小时中的每个尸体作一个口头报告,我想叫你把电话打回来,行动要快。拨打两次电话,挂上,然后再打一次。明白了吗?”
“是的,亲爱的,你都……”
“该死的,听着。我在好莱坞4619号,这是个错误,在这儿呆着我会卷入巨大的麻烦,因此不要告诉任何人。你这该死的听懂了吗?”
凯伦轻声说,“是的,亲爱的。”他等那边放下了电话,自己才挂上,擦了一下脸上的汗,他想喝点冰水。他看到那台电冰箱,走过去打开门,仔细查看一下水池,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糊着胶状物的两只眼球放在烟缸中。在一包青豆的上面有一个截断的人的手指。
丹尼呕吐起来,吐得胸口都疼了起来,把胃里的东西都呕吐空了。他打开水龙头,把水往身上撩,水渗进了他的橡皮手套。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一个满身湿透的警察无法侦破一个沃尔默或马斯利克求之不得的犯罪现场。他把水关掉,甩了甩自己身上的水,双手支撑在水池的边上。电话铃响了,他就像听到枪声一样,把枪陶了出来,毫无目标地瞄准。
电话铃又响了,沉寂了下来,电话铃第三次响了起来,丹尼拿起听筒。“喂,凯伦吗?”
女孩唱歌般撇着嘴说。“三个人送到医院当即死亡。两个高加索女人,一个黑人男子。两名女子是服药自杀和车祸,那个男人是个酒鬼死于冻馁。为这么恶心的事,你可欠我椰子糖啊。”
喷在八面墙上的血和一个想要跳舞的未来的女警察。丹尼笑了起来,打开冰箱的门。他想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那根手指很长,白色,很细。那两只眼球是棕色的并且开始皱缩,“无论如何,亲爱的,无论如何。”
“丹尼,你肯定你是……”
“凯伦,仔细听清楚,我会呆在这儿看谁会出现。你今晚值双班吗?”
“直到明天8点。”
“那就这么办。我希望监控城市和县的通信,查出高加索男人。待在你的交换机旁,让城市和县通信开着,不要惹人注意,听着是否有关于高加索男人受害者他杀情况的密报。如果你有了什么消息就用同样的方法给我打电话。懂了吗?”
“是的,丹尼。”
“亲爱的,没有人会知道。迪特里奇也不会知道,警队里也不会有人知道,没有人。”
一声长叹,典型的凯伦式的叹息。“好的,阿普肖警官。”然后一声轻轻挂断电话的咔哒声。
丹尼挂上电话,侦查着这个房间。
他在所有三个房间的地板上刮下泥和尘土,把它们分别放进印有标志的玻璃纸封里。他取出他的禄来福来反光取证照相机对血样做广角和特写拍照。他刮下证据并加上标签,并把澡盆的血迹、长沙发和椅子上的血迹、墙上的血迹、地毯上的血迹和地板上的血迹装进管中,他从那三套衣服上取下织物纤维样品并在标签上写下商标名称。
夜幕降临。丹尼一直没有开灯,用牙齿咬住一只钢笔电筒工作着。他把尘上去掉以便找到隐伏的手印,不停地到处触摸、抓。按着表面,得到一副橡皮手套——极有可能是凶手的——只是右手的和一部分不清楚是不是左手的手套——与戈因斯的手印简述不相符合。知道戈因斯隐约的手印就要出现。他继续寻找着,并且努力没有白费:一只左手的指纹展现在厨房水池的壁架上。他推想:凶手淋浴将身上的血迹冲掉。丹尼将洗澡间每个触摸过的表面都仔细查看了一遍——找出一,二,三个手指印和完整的手掌印,外科手套尖,一名个头高大的人的双手印,间距相当大,他让自己靠在淋浴/澡盆墙壁上。
午夜时分。
丹尼将切断的手指从冰箱中取出,在墨水中滚了一下,然后包在纸里。这个还不清楚的手套正好配上右手的中指。切点参差不齐,就在手指关节的上边,用烧焦的办法已被烤一一烧成黑色的肉已经结成痴。丹尼检查了一下起居室里的煤气灶。有所收获,发现贴到炉圈上被炒过的皮肤,杀人犯想保留这个手指,谁发现这个被肢解的尸体都会惊骇不已。
他是否计划带着另外一名受害者返回来呢?
他是否把这个房间置于监视之下,以便知道何时这个选择会被告吹?
12:45分。
丹尼对这个地方做最后一次检查,碰碰运气。惟一的一个盥洗室是空的,在地毯下面没有要隐藏的东西,用钢笔型小电筒照亮扫视着墙壁,他又有了进一步的推测:大约结成块的三分之二的血从特征上看是相同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受害者几乎肯定是在同时被杀害的。他双膝跪在地板上检查,获得最后一件证据:一块变硬了的白色牙膏的残余物,气味中性,他把它贴上标签,装进包里。把戈因斯的眼球贴上标签,装入包里。坐在没有血迹的沙发边沿上,掏出枪,一边单膝跪着休息,一边等待着。
疲劳慢慢袭来。丹尼闭上双眼,看见血迹印在了眼睑上,红色上的白色,色彩就像照片的底片那样翻转过来。连续几个小时戴着橡皮手套工作使他的双手都麻木了。他把房间里充满了金属的气味想象成上等威士忌的芳香,开始品尝它。他打断了思路,在头脑中开始进行逻辑推理,不去想这种味道。
从塔玛瑞2307号到日落大道商业区开车需三十分钟——凶手足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去摆弄戈因斯的尸体并装饰这个房间。凶手极为险恶地杀了两个人,是个亡命徒——也许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凶手可能有潜在意识期望被抓住,这一点许多心理变态者都表现出来。他是个裸露癖者,也可能很颓丧,戈因斯的死没有收到实际效应。另外两具尸体也许被抛到人们会找到的地方,这就意味着昨天晚上或者昨天是两三起凶杀案发生的时间。问题:墙上的图案设计的明显或仅仅是愤怒时画的血点儿?那个字母W是什么意思?那三个受害者是由于同性恋或吸毒成瘾任意选出来的,还是以前凶手就认识他们呢?
更感到疲惫不堪了,他的大脑因信息太多已十分倦怠,连接的线索太少。
丹尼特意瞧了瞧夜光的手表以保持清醒;刚过3点10分。这时他听到外面有人正在撬锁。
他站了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电灯开关旁边的窗帘旁。门距他一步远,他把持枪的手伸出去,用左手托着。锁发出尖锐的咔哒声。门开了,丹尼一下子按动了电灯开关。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男子被灯光照得呆若木鸡。丹尼向前跨一步,那个男人转过身对着四五式左轮手枪的枪口。他的双手猛地伸向口袋,丹尼用脚趾把门踢上,抡圆了狠狠地抽他的脸,把他打倒在涂着横一道竖一道血迹的壁纸前。这个胖男人大叫着,看到墙上实实在在的血迹,跪下来,双手握在一起,准备求饶。
丹尼蹲在他旁边,手枪瞄准他脸上滴下来的血。这个胖男人咕哝着黑尔·玛瑞斯的名字,丹尼摸索找出他的手铐,把他的四五式手枪掖起来免得麻烦,把手拷的棘轮拧开,把手铐套在乞求者的手腕上。手铐的齿紧紧地夹住他的手腕,那个男人看着丹尼就像他是耶稣一样,“警察?你是警察?”
丹尼草草地检查了他一下。犯人的脸色苍白,穿着监狱的鞋子,旧衣服,破门而入时被警察抓住,一个违反假释规定的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那人看着墙,用眼往下看,看到自己正跪在离一洼血两英寸的地方,中间有一个沾满血迹的死蟑螂。“该死的,告诉我。你是——”
丹尼抓住那人的喉咙挤压。“县警局的。你小声点,你给我老老实实的,我才能让你走出这个地方。”丹尼用腾出的那只手对那个胖子的口袋和裤袋进行了搜身,把钱夹,钥匙和一把弹簧折刀掏了出来,还把一个扁平的、很小巧但很重的用拉链拉着的皮包给拽了过来。
他松开抓住那人喉咙的手,仔细检查那个钱夹,一些卡和文件掉在了地上。里面有一个过期的利奥·西奥多·波尔多尼加利福尼亚州的行车驾照,出生日为1909年6月19日,一个写着同样名字的县里的假释证明卡,一张血浆库献血者的纸条,写着利奥·波尔多尼,AB型血,可以在1950年1月18日再次出卖他的血。那些卡都是有关赛马跑道之类的东西——作废的赌马票根,收据,上面印有枪手赛马名字的纸夹火柴,匆匆记在后面的比赛号码。
丹尼放开利奥·西奥多·波尔多尼的脖子,这个胖男子得到的连本带利的回报——他对血污的反应,他的血型和身体特征,都排除了他杀人的嫌疑。波尔多尼咯咯地咳嗽着,擦掉脸上的血迹。丹尼拉开皮包,看到一套工具:凿孔器,小巧的玻璃刀,凿杆和窗户嵌钮,这些东西都被摆在了绿色法兰绒地毯上。他说,“非法入室行窃,拥有夜盗的工具,违反假释的规定,你被拘捕过多少次,利奥?”
利奥揉着自己的脖子,“三次。戈因斯在哪儿?”
丹尼指了指墙。“你觉得他在哪儿?”
“啊,他妈的上帝。”
“没错。没有人知道多少老戈因斯的情况,也许你除外。你知道有关沃伦州长关于惯犯的法律吗?”
“哦……不清楚。”
丹尼拿起他的四五式手枪,把枪装入皮套,帮着波尔多尼站起来,把他推到一把没有沾上红色或棕色血迹的椅子上。“法律上讲,第四次被捕就要把你关上二十年。不能求情,没有讨价还价,不能上诉,都不行。你偷他妈的一包香烟,才二十美分。你告诉我一切你和戈因斯的事情,不然就在昆廷把你关上二十年。”
波尔多尼眨着眼睛环视了一下房间。丹尼走到窗帘前,看着外边漆黑的院子和房子,想着凶手给他留下的一切,开着灯就等于告诉对方这儿是个陷井。他啪地一下关上灯,波尔多尼长长地叹了口气。“戈因斯真的很糟糕?这是真的吗?”
丹尼可以看到几英里以外好来坞大街上的霓虹灯,“糟糕透了。你就说吧。”
波尔多尼开口说了。丹尼看着屋外的霓虹灯和变得越来越小的车灯。“我两周前从圣昆廷出来,七个人去抢劫。当轮到戈因斯放风的时候,我认识了他,我们成了兄弟。戈因斯知道我有一个假释日,而且他知道我妹妹在旧金山的电话号码。他出去后不时地会寄给我这些信,用的是假名字,没有回信地址,因为他是个潜逃犯,他不想让信件检查员在他身上抓到什么把柄。”

“所以戈因斯大约五天前到我妹妹家来看我,也许是30号,也许是31号。他说他在吹奏长号争点小钱,他讨厌这差事。他已经戒了毒瘾。他决心不再沾染毒品,并准备大干一场——夜盗。他说,他刚刚和一个老同伙搞在一起,他们还需要一个人参加到入室盗窃的团伙中。我告诉他我大约一周以后过来,于是他给了我这个地址,并说让我自己进来。这就是我和戈因斯的情况。”
黑暗使房间气氛有点紧张。丹尼说,“那个合伙人的名字叫什么?戈因斯是从哪儿认识他的?”
“戈因斯没有说。”
“他描述过那个人吗?早在43年和44年干这个‘营生’的时候,他是戈因斯的同伙吗?”
波尔多尼说:“先生,那一次我们就谈了两分钟,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时候戈因斯就干这个“营生’了。”
“他提到过一个脸上有烧伤或伤疤的旧同伙人吗?他现在的年龄大约在在二十五六岁。”
“没提过,戈因斯一向守口如瓶。我是他在圣昆廷惟一的朋友,当他说他有一个旧同伙时,我非常吃惊。戈因斯不是那种真正与人合作的人。”
丹尼换了个话题。“什么时候戈因斯给你寄的信?盖的是哪儿的邮戳?信里都说了什么?”
波尔多尼叹了口气好像他已厌烦了,丹尼想着让他看一眼他老伙伴的眼球。“说下去,利奥。”
“那些信来自全国各地,它们不过只是爵士乐之类的东西。”
“戈因斯提过与他一起演奏的其他乐手吗?”
波尔多尼笑道,“没有,而且我觉得他羞于启齿。他到所有的俱乐部演出,他只是说,“我是他们见到的最棒的长号手’,这说明戈因斯知道他自己不怎么样。不过,这些和他一起演奏的家伙就更差劲儿。”
“除了那个旧同伙,他没再提别人吗?”
“没有。我说过,那不过是一次两分钟的交谈。”在塔夫脱大楼顶上写着“米勒高贵生活”字样的招牌哗啦哗啦直响,这让丹尼感觉很不愉快。“利奥,戈因斯是个同性恋吗?”
“戈因斯?你疯了吧!他在圣昆廷监狱都没有和那些搞同性恋的男人们干过!”
“在那儿没人向他求过爱吗?”
“要是让那些渣子夺去他的童贞,戈因斯宁愿去死!”
丹尼啪地一下打开灯,他拉着手铐的链子把波尔多尼拽出来,扭着他的头,让他看着墙上头长长的血痕。“那就是你的朋友。那就是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到过这儿,为什么从来没见过我。那就是你不想要的压力,那么你就继续无动于衷吧,把这件事当成一个噩梦。”
波尔多尼不停地点头,丹尼放开他并打开手铐。波尔多尼从地上收起他的东西,又仔细查看了一下他的工具箱。在门口,他说,“你这是个人行为,对吗?”
巴迪·贾斯特罗早已走了,一晚上喝了四杯酒远远不够,他的教科书和课堂的内容并不真实。丹尼心想,“这是我搞到的一切。”
又独自一人了,丹尼凝视着窗外,看着电影大屏幕一闪黑了,将大道变成又一条长长的,黑暗的街道。他将“可能的偷盗同伙”补充到“高个的”、灰头发”、“中年的”、“同性恋”和“瘾君子”这类字眼中,他推翻了波尔多尼的断言,认为戈因斯肯定是个同性恋。丹尼心想他究竟能窝在房里多长时间,而不会变疯,不怕房东或前排房子的某个人随便造访的危险。
一边瞅着屋子的灯光,一边等着那家伙再次回到这里可能非常幼稚。眼睛四处寻找不祥的鬼影是一种孩子般的游戏这是他当小学生时常常玩的那种游戏。丹尼打着哈欠,坐在椅子里,试着睡一会儿。
快睡着的时候,他作了一个梦,一个他还没有摆脱的极端疲惫的临界,他不能形成自己的思想并看到不是他本人亲自作的图片。
丹尼猛地从梦中惊醒,睁开眼睛,看到灯光透过窗帘射进来。他干咽了口唾沫,又想起他醒来时的景象,站起来,去厨房喝水管中的水。他手捧着水正大口大口地喝着,这时,电话铃响了。
又响了一次,停了,第三次有响起来。丹尼拿起电话,“凯伦吗?”
电话中的姑娘几乎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市局电台。格里菲思呻B克公园。两个死人,洛杉矶市警察局在勘查现场。亲爱的,你知道这事会发生吗?”
丹尼说,“就假装这件事没有发生。”啪地一声把电话放下,抓起他的取证箱,走出了这个经过精心布置的屠杀场。他强迫自己不要跑向他的汽车,眼睛巡视着,看有没有旁观者,一个人也没看到。格里菲思啪克公园距此一英里远。他摘下橡皮手套,感到他的手刺痛,手就像被枪打中一般。
两辆洛杉矶警察局黑白相间的警车赶上了他。
丹尼将车停在路边儿。停车场没有其他的车。他可以看到前方有四个穿蓝色西装的人,在那儿,小路径直**到森林深处,是酒鬼们和相思鸟们不用付房费的长期避难所。
丹尼标注一下时间——上午6点14分——拿出徽章向前走去。警察四处转着,手放在手枪枪套上,浑身发抖,看上去顾虑重重。丹尼指着他的警察徽章。“西好莱坞行政司法部的。我正在调查一件抛尸案件,我在警察局听说了你们从广播中了解的情况。”
两个警察点点头,走开了,好像一个县里的侦探不如粪土。
丹尼咽了一下干干的喉咙,西好莱坞分局有半英里地,但这些笨蛋对浪费时间连眼睛也不眨。他们四下放开看着他,见鬼,丹尼成了景物被他们围着看。
两个死人,光着身子侧躺在一张满是尘土的小床上,周围是很低的有刺的灌木。精密的锁,上衣上沾满了灰尘和树叶的碎片,这表明尸体在那儿至少有二十四小时了。尸体的状况表明他们死于北塔马德2307号。丹尼把灌木部分向后拉了拉,跪下身子,距离近得令人恐怖地给尸体拍照。
这两个人被摆放成69式——头朝向腹股沟,生殖器鼓鼓地朝着彼此的嘴,他们的手被放在彼此的膝盖上,那个大个子男人少了一个右手的食指。所有四只眼睛完好无损并且睁得很大。像戈因斯一样,受害人整个后背以及他们的脸都被鞭打过。丹尼检查了被压在一起的尸体的前部,他可以看到血和残余的内脏。
他站起来。巡逻的警察正在吸烟,他们的脚在地上拖来拖去。破坏了成功地像铁蓖子去搜查的机会。他们一个挨一个地看他,四个人中最矮的人说:“这些人像是你的?”
丹尼说:“差不多完全正确。谁发现的他们?”
那个老资格的警察对他回答道:“维修工看见一个酒鬼,一边叫着一边向山下跑。于是,他走上前去查看。他给我们打电话,又走到山上,而且病了。我们把他送回家,当小队到这儿时,他们也将送你回家。”
其他的警察笑了起来。丹尼没有理睬这些,而且小跑到小路上去取那台照相机。他几乎到了他的雪佛兰车旁,这时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和验尸官的轿车驶进了停车场,挤在黑白相间的汽车旁。
一个大个的,长着牛排般脸孔的人走出没有标识的汽车,眼睛直盯着他。丹尼从报纸上认出了他,侦探吉恩·奈尔斯,好莱坞分局警犬小队指挥员,从布伦达·艾伦那听到的情况已灌满了他的耳朵,没有人起诉,却是一个受压制的陆军中尉,陷入困境的生涯——谣传他不收现金,只做从布伦达那儿来的女孩的买卖妇女贸易。这个人的服装却另有一番模样,漂亮的海军运动上衣,刀切般打着折的灰色法兰绒,传统服装,没有一个坦诚的警察可以买得起。
两名验尸官拽出可折叠的轮床。丹尼看到奈尔斯身上有警察的作派,头向前指挥着,看上去越来越感到奇怪,而且显得极厌烦:草皮般的脸上古怪的肉,他太年轻不适合在城里的自杀案件局工作。
丹尼上前几步同他打招呼,脑子里正酝酿着一个新的故事,在取悦精明的警察方面他是能说会道的。面对面地说,“我在行政司法长官处工作。
奈尔斯笑起来,“你对你的管辖范围有点糊涂不清吧,代表?”
这个“代表”完全是对他的嘲笑,就像“癌”症的同义词。丹尼说:“我现在正在调查一件他杀案,就像你们在山上找到的那两具尸体那样。”
奈尔斯用他的眼神表示他很厌烦。“你穿着那些衣服睡觉吗,代表?”
丹尼把双手握成拳头。“我现在正在监视嫌疑人。”
“你听说过过夜的人身上带着刺刀吗,代表?”
“你听说过职业的礼节吗,奈尔斯?”
警官吉恩·奈尔斯看看他的手表,“一个有这个文件的人。让我们试试这个。我们警察局将这次告发的情况输入电子计算机之后二十分钟,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丹尼知道贪色是他掩盖谎言的惟一的办法。“我当时在西部环行室的结合处,有一辆开着收音机的黑白相间的汽车,你怎么会花那么长时间?你们停下来修指甲了吗?”
“一年前我就应该因此把你清理出来。”
“一年前你在四处游荡。你是想听到有关我被他杀的消息,还是你生气?”
奈尔斯从他的法兰绒的运动上衣上剪下一小块棉绒。“送急件的人说这件事看上去很奇怪。我讨厌奇怪的事,因此如果你干了古怪的事,我是不想听的。滚吧,代表。给你自己找点体面的线索。米基·凯特店出售一种男人服装用品,我知道他给所有的大**的男子打折扣。”
丹尼又朝他的雪佛兰车走来,他看上去脸气得通红。他沿着公路开车到洛斯佛利斯和佛蒙特,开到一个付费电话前,给莱曼医生打电话,告诉他戈因斯两个同伙的死尸都在运送途中,无论如何要把他们拦截下来作尸体解剖。一分钟之后奈尔斯的汽车和那位验尸官的轿车向南驶去,没开车灯,没响警笛,这帮走狗毁了良好的冬日早晨。丹尼在前边给他们开道达五分钟,取近路进入市中心,把车停在停尸所装运库对面的一个仓库的阴影处。十四分钟过去了,他们的车对才出现。奈尔斯使劲打着手势,要照顾单子盖住的轮床上那个坡道。莱曼出来帮忙。丹尼听到他在训斥奈尔斯把尸体分开了。
他坐进汽车等待着莱曼的结果。在前排座位上平躺下,他闭上双眼,试图睡觉,知道医生会用四个小时对尸体进行检查。没有睡意,炎热的天气开始使人感到闷热得要命,汽车变热了,车内的装饰品都贴在一起了。丹尼开始要睡觉,突然记起他的谎言,他能否说出去。他可以厚着脸皮向那几个巡逻人员撒谎,“早上6点正在环形室”,这件事表现得非常胆怯,暗示他当时正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他不得不宠着凯伦,希望她把自己在塔马瑞23(号掌握的证据隐藏起来。他不能让任何人看到他取证箱里面的东西,他得在洛杉矶警察局给那封信的来源提供线索。是这封信把他推向了戈因斯的房子,把这封信的日期往后写,使他看上去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让他们自己去发现那些血迹。利奥·波尔多尼是一张无人知晓的王牌,但是他有可能十分欺诈而保持沉默。他得编一个故事来说明他昨天的下落——给迪特里奇打个电话作个简要的汇报是他最佳的赌注。最大的恐惧和最大的问题:如果洛杉矶警察局详细检查塔马瑞,当地会报告黄褐色1947年的雪佛兰停在2307号外面过夜吗?他是否应该保持他个人的优势,强求他的邻居为自己获得证人,然后报告这封信。同时希望他们给他带来的最糟糕的,并不是把吸毒者叫进来。如果洛杉矶警察局决定低调处理这两起他杀案——奈尔斯作为逮捕执行者,讨厌“奇怪的事”——他们会详细调查此事吗?他已经通过凯伦的交换机亲自接到列克星教州医院打来的电话。如果这一切都变得错综复杂,他会为保全自己很快泄露秘密吗?洛杉矶县局和市局间的竞争会减少这种混乱,变成只有他最终希求的局面呢?热量从挡风玻璃上反射下来,不同的角度太多的思绪,纵横交错催得丹尼陷入梦乡。腹痛和强烈的光把他唤醒,浑身大汗,周身发痒。他的脚碰到了汽车喇叭上,漆黑无梦的夜晚变成了声波,从四面带血的墙上反射下来。他看看手表,12点10分,至少过了四个小时。医生可能已经给那几个死人验完了。丹尼从汽车里出来,伸伸腰减轻一下腹痛,走过街道来到停尸所。
莱曼靠近坡道处站着,从一块检查板上吃着午餐,一条尸单作台布。他看到丹尼,吞下一口三明治说,“你瞧上去脸色不好。”
“有那么糟吗?”
“你看上去也像是吓坏了。”
丹尼打个哈欠,他的牙龈发痛。“我已经看过那些尸体了,我认为洛杉矶警局不感兴趣,那才令人可怕呢。”
莱曼用单子的角擦了一下嘴。“那么,这儿还有几件使你害怕的事。死亡时间——二十六小时至三十小时以前,两个人都经肛门被**——O+分秘出的***。他们背后的伤口完全是动物性的棍伤,在尺寸和纤维成分上同戈因斯的相同。少了手指的那个人死于用锋利的、带有锯齿的刀子割破喉咙,留有深长的伤口,但是我愿意打赌,他们服用了巴比妥酸盐过量的毒品。在我们那位少了手指的朋友身上,我发现了一个呕吐物包裹着的,已破开的胶囊,就在舌头下面。我化验了里面的药粉,并得知是一种致命的混合物——一部分是司可巴比妥钠,一部分是士的宁。司可巴比妥会首先起作用,引起昏迷,士的宁会把人杀死。我认为少了手指的人消化不良,呕出一部分混有麻醉药的酒,并且挣扎着求生——这是他失去手指的时刻——与持刀的人搏斗。我曾化验了两个人身上的血,把他们的胃撑大,我肯定会知道的。这个少了手指的人个子大一些——出血更多,所以这种混合物并没有像杀死我们的另一个朋友那样杀死他。
丹尼想起2307号,呕吐痕迹在血液中。“肚子咬伤是怎么回事?”
莱曼说,“虽然是人,但没有人性。我在伤口上发现O+唾液和人的胃液,咬的伤口太狂乱,太重叠交错,无法做出特征分析。但是——我看到三处单独的咬伤——太大了,无法归于任何人类的咬伤,并且下部的咬伤大破碎,在法医数据上无法辨认是哪个牙咬的。我还从一个伤口处取出一小块儿臼牙上的糊状物。他戴着假牙,丹尼。极有可能是套在他自己的牙上面的。它们可能是钢的,它们也可能是某种合成材料,它们可能是仿造动物的身躯制造的牙齿。凶手还匆匆想法把假牙毁坏并吞下肚子。他们不是人,我知道这听起来不是专业有修养的话,但我认为这个狗娘养的也没有专业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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