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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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达菲是个比较繁华的小镇,街上人并不多,但商店不少,还有餐厅和酒吧,可是不论是在我的映象中还是好的记忆中,貌似好从来没有进过商店呀,怎么办?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终于硬着头皮,进入了一家服装店--我真的不想再穿斗篷和喇叭裤了。欧帕齐似乎也很奇怪,但却什么也没说。
半个小时后,我和欧帕齐在没人发现的情况下溜出了小店,原因是--我可是反派,哪有反派掏腰包付帐的(其实是没钱)!
逛了一圈的我,整个人换然一新,白色的短袖T-shirt加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运动鞋,拿掉那对大耳环,把换下的衣物用斗篷一裹,扔进垃圾箱,再把长长的头发用皮筋束在脖子后面……
OK!完成了!我开始对着镜子傻笑,镜中出现一个帅气的阳光男孩(至少比我以前帅多了),束起的头发透出一点文静,要不是脑后长长的头发,我差点就把眼前正在傻笑的男孩当成“我”现在的弟弟麻仓叶,我们真不愧是双胞胎啊。
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我开始摆弄起御神牌。好象是因为通灵大战暂停的关系,只能显示选手的个人资料,貌似要先按上上下下右左右左,出现名字后还要再按两次上左下右,就会出现巫力值,一百二十六万呢,看来好真的把力量都给我了,不好好利用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灵魂之火。”我轻轻呼唤,几乎是立刻,我感到身后出现一个我无法忽略的物体,回过身,我看见了火焰般的红色,巨大的身体,毫无情绪的面孔--这是我的持有灵,Splie of fire。

随着心念的改变,火红色的躯体变成了湛蓝色,媒介也变成了水。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戏水的关系,比起火来我更喜欢水,也许蓝色的灵魂之火比较适合我的心意吧。
心念再动,灵魂之火消失了,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这就是我的力量吗?好强,难怪叶他们费尽力量才把我打败,而且还是在我心乱如麻的情况下才做到的。
不知不觉,我似乎越来越接受自己的身份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代替好来活一次吧。
看看天色不早了,我和欧帕齐回到醒来时住的小平房,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和欧帕齐离开了这个叫做洛达菲的小镇,向西部推进。在路上,我再次感叹了自己的力量,灵魂之火真是好用,只要使用一点巫力,几百公里根本不在话下。
仅仅走了三天,我便踏上了叫做夏威夷的土地;两天之后,我到达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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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要住宿,所以双休日更新,每星期2-3次。
顺便问一下,有没有人可以帮我弄一张封面啊~其他几本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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