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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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到底你会怎么想
——刘若英《为爱痴狂》
我喜欢这首歌,喜欢在安静的酒吧里,假装什么也无所谓,轻轻撕扯,为爱痴狂。唱完之后的掌声在我的意料之中。理智的男人,眼神也会变得暧昧。于是,我便有了很多喝免费酒的机会。这是件好事。尽管,我并不缺酒钱。
对了,我不会在同一家酒吧呆上一个星期。因为我不能用同一首歌打动人家七次,是人都会烦的。在这一点上,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我总是玩着消失的游戏。
这个酒吧的名字叫“水之屋”。简洁却透露着大方。是我喜欢的格调。附近是一所大学。来这里的大多是大学生。我的娃娃脸没有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异类。我羡慕他们年轻。甚至,我羡慕他们可以不停地换女朋友,不停地换男朋友。我只能唱歌。唯一的歌。
向日葵枯萎了,留下的记忆是金黄的。
“我从春天走来,你在秋天说要分开,说好不为你忧伤,但心情怎会无恙……”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我不知道要为谁忧伤,也没人给我说过要在秋天分开。预约的爱情,不在。
我唱完了,悄悄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抽着孤独的烟。我不诱惑大学生,他们纯洁。有一个男人提着一瓶酒朝我走来,之所以叫他男人,是因为我看见了他与这里的大学生不同的眼神,飘渺不定。“小姐,我朋友说你能喝下这瓶酒!”他走过来,声音很温柔,像个好男人。我对着他笑:“那你认为呢?”他对着酒瓶笑。我拿起酒瓶,整整一瓶全倒在了胃里。他吃惊地看着我。
他叫兵,轻松地用一瓶啤酒,一个眼神就俘虏了我。看来诱惑真的是不分微弱。
以后《为爱痴狂》这首歌,我只唱给兵一个人听。他不准我再喝酒,理由是不准我抢他的风头。我居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爱一个人真的好简单。如此愿意付出。爱情真的太奇怪了。他为了补偿我,带我去喝冰淇淋咖啡。店主看见我的第一眼,有些诧异。兵紧握我紧张的手。看来,他跟店主很熟。

兵帮我把一缕长发挽在耳后,问我,好不好喝?
嗯。很香,很甜。冰淇淋是三种颜色的,蓝色是一汪江洋,紫色是高贵优雅,白色是干净简单。我的小舌头轻轻地舔着冰凉。看着对面的男人,心里又是一阵甜。咬着吸管,细细地吮吸着黑褐色的咖啡。
我吐着舌头跟他说,兵,好凉。他刮我的鼻子,说我淘气。跟他在一起,我的性格变了许多,活泼,开朗。抱着他,赖着要吻他。缠着他,要他说爱我一万年,然后一起开心地笑。开心是可以挖掘的。
兵是个很有节制的男人,喝酒也很少会醉。但我却喜欢他喝醉的一点狂乱。只有他酒醉之后,他才会使劲地抱着我,用舌头舔着我的耳垂,牙齿轻轻地咬,唇温暖地吮吸。我喜欢这样对我表示亲近的方式。他会抚着我的长发,嘴里喃喃地叫我,宝宝。口齿不清地低声说着,不会让我离开他,要好好对我之类的话。虽然情话都是这样的平常,但我还是很高兴。
一次缠绵之后,我躺在他的怀里,手被他握着。我摇摇他的手,兵,我喜欢你叫我宝宝。他突然放开我的手,问我,我叫过你宝宝?我笑着点头,然后把手放在他的腰上。突如其来。一阵狂吻,让我措手不及。
我们还是每天下午都要去那家小店喝一杯冰淇淋咖啡。我缠着店主教我调制。喝冰淇淋咖啡是有瘾的。兵特别喜欢对着杯子,傻愣愣地先看上半天。所以,我要学着做出最甜最香的味道。让兵舍不得放手。于是,他不在家的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偷偷地跑到小店去调冰淇淋咖啡。
我要给兵一个惊喜,店主夸我的手艺已经超过他了。这让我禁不住洋洋得意起来。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时间,用了九种彩虹的颜色,拼出了一朵漂亮的冰淇淋花。浓浓的咖啡让我们的家里都弥漫了幸福。我的笑里也有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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