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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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门把手被扭动到我妈出现在我桌边只有短短两三秒,我不露痕迹掐掉录音笔,心想着自己走路不出声的特点看来实打实是从我妈那儿继承的了。
“叫你办的事儿怎么样?”
我从一堆乱七八糟的剪报中翻出一张脏兮兮的纸片,“这是提供类偏执妄想病症材料的医生办公室电话。”
我妈一掌拍掉,“要来干吗用!你外公肯去吗?”
我缩回手,“那我就不知道了。”
“你外婆的信呢,要到没?”
我实话实说:“她今天不在家。”
“白长这么大个子,比你爹还废物。”
我是废物,但我不知道我爹也是废物。这是我妈第一次当我的面提起她丈夫,其实我对那个素未谋面的老爸有一点印象,比如他在飞驰的火车上给我讲大灰狼与小白兔,比如他骑着摩托进城买虾,比如他念《半小时妈妈》给我听,却不认得上面某个字,念错了被三四岁的我纠正……可是家里人都说我是脑子糊涂了乱想出来的,我爸根本就没带过我,在我出生没多久,完全不可能有记忆的时候,他就跑得没影了,至今音信全无。
当然,大家也懒得去找,尤其我妈,经济独立、家世良好,男人对她来说完全就是多余物,这大概也是她为什么最不喜欢爱情故事,更反对我去写的原因。还记得初中我第一次看舒雯借来的席绢的书,好像叫《独自去偷欢》,呵呵,这名字把我妈和班主任都变成气球喽,一根针就炸。从那以后,她就浊物、浊物地叫我,当我正式开始写言情后这称呼更是升级变成了废物,乐观估计等我以后找男朋友时她就该叫我腐物了,哈哈。

我默不作声,心里偷着乐,她又开口了:“明天和我去你外公那。”
我答应着:“哦。”在我妈还没注意到之前,抽过杂志来覆盖住沈陌的书。
睡到半夜,突然被排泄的**弄醒,跳起来灯都没扭开就往厕所冲。因为有着在大号时看书的不良习惯,所以即使十万火急也没忘记在凌乱的桌子上随手抓了一把,坐下来才发现是那本《骨子里的零》。
据说你在方便时不假思索拿的书才是你最钟情的,我只知道如果要衡量我喜不喜欢一本书,看蹲马桶的时间长短就清楚。虹影那本《饥饿的女儿》是最好例证,让我在厕所里坐足了一个钟头,这玩意可是实打实的骗不了人,舒雯曾经叫我以后上厕所就带沈陌这本《骨子里的零》肯定五分钟就出来了,我当时笑得一脸狂妄。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想起舒雯的话,反正是兴味索然,没看多久便匆匆提裤子冲水,真的五分钟就出来了。
瞌睡虫跑得干干净净,初夏的夜晚突然燥热得不可思议。拿着书直接到阳台上去乘凉时,意外地发现楼下依然亮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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