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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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NPC帮忙,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在梦回酒楼陪着老掌柜喝完酒后,老掌柜轻念一咒,我就来到了地处北国的朱雀洲上。
和其他的洲一样,朱雀洲初始城镇也只有三个,一个是最北的北雀,一个是居中的朗明,还有一个则是燕雀。与其他洲不同的是,朱雀洲的重要城市是北雀,而不是居中的朗明。来之前,我已经询问过老掌柜关于黑手盟的建城地点,他说是在北雀城的西北部约两百多公里处。为了方便行事,我让老掌柜把我送到了北雀城外的传送门处。
有了第一次,以后来北雀就方便多了。
其实,北雀虽地处朱雀洲的最北端,气候却不像想象中那么冷。同南方的湿冷相比,这北方的干冷来得更为直接。
今天是个好日子,阳光照耀下的大地处处金黄。抬眼望向蔚蓝的天空,看到一朵朵轻云飘过,让人很容易就体会出那种秋高气爽的意味来。
从南州出来到现在并没有多长时间,我的酒意都还没有退去,干冷的风吹到脸上,感觉很是惬意。
“快看,那里有一个!”
我刚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想仔细地回味一番,就听见有人朝我走了过来。
因为我已经把名字给隐去了,所以别人只能看出我是一个红人,除非是大师级以上怪物鉴定术的人才能看到我的真实姓名。
“哈哈哈哈,你们看,我说得没错吧?咱们还没到呢,人就来了。”
我冷眼看着眼前几个看起来不咋的的玩家,心里在警告他们,千万不要来惹我。可人家若是故意要惹,我是想躲都躲不了。
“兄弟,看你样子怪红的,想必不是泛泛之辈吧?怎么把名字藏起来了?”先前那个发话的人排众而出,脸上充满了坏笑。
我没理他,对这种人,我根本就不想理。
“哎!小子,问你话呢!咋不说话呢?哑巴了?”
我白了几个人一眼,还是没有出声。
“小子,别不长眼啊!来到北雀,碰上了咱金剑帮的兄弟们,一律得通名报姓,否则,嘿嘿,别怪咱不客气!”
我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把眼光放到了远处的北雀城。
来人觉得受到了莫大的耻辱,先前发话的人狠狠地道:“不识抬举!哼!你小子自求多福吧!”
几个人的动作倒是蛮快,一下子就把我给围了起来。
因为我跟这些人无怨无仇,所以不会对他们做什么。从第一眼看到他们开始,我就知道这些人不是我的对手。对于不是对手的人,我真的提不起兴趣跟他们打架。然而,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动不动一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地群殴。对于这样的人,我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刹那间,我的冷酷度便上升到顶了。
我环顾四周,几个人纷纷退后,有的嘴里忍不住惊呼:“好冷……”
“如果你们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来这里等我的话,我或许还可以放你们一马,不然,你们一个也别想活着离开这里。”我终于对这几个人说话了。
几个人刚退出向步,听到我说话,下意识地停了下来。

“原来你还会说话啊。只要你跟我们回总堂去,我们保证不会动你一根毫毛。”说话的人语气变得不像刚才那么不可一世,听起来好像有点害怕的样子。
“回你们总堂?凭什么?”
“就凭我们是北雀的统治者。”
“嘿嘿嘿嘿,肖某从来都不受人要挟,有种的话尽管放马过来。”由于冷酷度的缘故,我的身上不断地释放出寒意,逼得几个人又开始往后退了。
“小子,我看你一个人也挺不容易的,要是再和本帮作对,恐怕最后吃亏的还是你。最好还是乖乖地跟咱们走一趟的好,这儿离城很近,亮你也不敢对咱们怎么样。”说话的人挺了挺胸,示意他根本就不怕我。
我最受不得人家威胁,当即拔出破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说话的人来了一招烈炎剑。
“啊!”地一声过后,一道白光亮起。
“肖某向来不受人威胁,你们胆敢如此,这就是下场!想要肖某跟你们走,可以,去叫你们大当家来!”
剩下几人听完立即转身,撒腿朝城里狂奔而去。
说实话,杀人的感觉的确不好,有时我甚至有点厌恶。好在这也仅是游戏,不是现实,可以不用负太多的责任。
初来朱雀,脚都没有站稳,便来了麻烦,我果然是个不祥之人。
收起破剑,我朝城里缓缓走去。
边走,我边在想刚才那几个人。他们为什么非要把我弄到他们的总堂去呢?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玄机?从刚才发话那人的话里来看,这北雀城可能出了什么事情。乱猜也不是办法,干脆到城里去看看才好。
从梦回酒楼老掌柜那里得到的隐身奇术其实很好学,我只看过一遍,已经对它的原理和方法了解了一个大概。以往进城,我总是要翻越城墙,这次我想试试那个隐身奇术的效用,看看能不能躲过守城卫兵的法眼。
于是,快要到达城门口时,我运起了半生不熟的隐身奇术。
十米、九米、八米……,我走到了城卫的身后,他还是那样握着长枪直直地守在城门口。成功了!隐身奇术果然可以骗过城卫的双眼。
因为是初次使用,所以时间并不长,如果不是我事先用了轻功,可能还没进城就已经结束了。这隐身奇术也有等级之分,练到高级的时候,成天隐身都不成问题,像我现在这样,顶多只能算得上是刚刚入门。
城里的玩家和一些NPC们突然看到一个红人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个个都愣了一下。因为我隐了姓名,所以很多人都认不出我。我已经习惯了别人的刮目相看,对众人的指点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才走出没多远,对面浩浩荡荡地开来百余骑人马,宽敞的大街扬起了高高的尘土。马群到距我十几米处是纷纷停下。
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刚才被我秒掉的人骑着马走在前面。该来的总会来,百余骑又算得了什么?人若不犯我,我又何苦去犯人?区区一个红人居然引得人家那么多人夹道欢迎,看来我这朱雀的第一站真的是有点不寻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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