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老人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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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延如今八岁,而且也先入门,自然成了大师兄。老二自然是黄叙了,老三暂时是甜甜。对于黄叙成为老二,岳长风心里泛起一阵幼稚的得意:“哼哼,我跟你爹结拜成了老二,你小子拜师也慢了一步,嘎嘎,老二坐定了。”
至于魏延,岳长风可是打算花大心思打造的。不为别的,他可是憋着骨子劲儿的,原本历史上不管魏延的真实本领如何,他终究是没玩过诸葛亮。可现在成了自己徒弟,那可不能输给诸葛亮!虽然现在的诸葛亮还穿开裆裤呢……
而现在就是一个绝妙的机会,什么机会?魏延成了大师兄!别小看这大师兄的位子,多数情况下,身为老大,下边又有一群弟弟妹妹的话,对人的心理影响是非常大的,至少对责任感的培养有好处。
所以,待两小磕头拜师结束后,先让黄忠说了几句,毕竟那是“大师父”。而黄忠说的,无非是些努力向学不得懈怠之类的勉励。
到了岳长风,他正色肃然道:“魏延,黄叙,以后你二人就是师兄弟了,而我还有个女儿,她最小,也就是你们的小师妹。兄弟姊妹,当相亲相爱互相帮助,俗话说的好,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尤其是魏延,你是大师兄,为师以后还会再收些徒弟。作为大师兄,当为表率,不但要爱护弟弟妹妹,而且身为男子汉,还要保护弟弟妹妹。你能做到么?”
魏延听完这话及其受用,几乎就是热血沸腾啊。小孩子嘛,最希望人家说他成熟。男子汉?听老师说自己是男子汉,还不够他臭屁的。
“能做到!我是男子汉!有魏延在,谁也别想欺负师弟师妹!”
岳长风满意的点了点头:“反骨?就是他魏延真的有反骨,我也把他拧成忠骨!”谁知这想法,让岳长风又有了灵感。
于是岳长风当魏延起身后,忽然装出好像有大发现的样子:“咦!魏延,你过来。”
见岳长风眉头紧凝一副郑重的模样,客厅内众人都有些纳闷,魏渊一家还有些忐忑,不知道魏延那里不对了。
魏延走过来后,岳长风摸了摸他的脑袋,又让他转过身去,摸了摸后脑勺……好一阵后,岳长风忽然纵声笑道:“哈哈,好好好!妙妙妙!”
黄忠疑惑道:“云飞,你这是……”
“呵呵,大哥,魏兄魏嫂,没慌。长风早年间随家师学过一点相人之术,虽是皮毛,可也能看出个所以然。恭喜魏兄魏嫂……”说着岳长风起身拱了拱手。
“呃……岳先生,不知何喜啊?”
岳长风笑道:“魏延这孩子,头后天生了一块忠骨!将来必成忠义之士,忠义美名,当留芳百世。”
魏渊夫妇自然是大喜过望,甭管什么时代,没人不喜欢好名声,何况还是留芳百世这么夸张。而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善恶的标准都有一条前提,一个人讲义气,那么再坏也值得敬佩,一个人做了不好好事,可他不讲义气,那这人不可交!
“不过……”岳长风话锋一转:“魏延尚年幼,忠骨还未张开,若是自甘堕落,这难得一见的忠骨就要长歪了。故此,魏延,你切记不可辜负上天对你的鞭策,记住,忠义大者,为国为民!”
结果呢,魏渊夫妇又对儿子好一通勉励鞭策,魏延也是**澎湃的保证,自己要做个大忠大义之人,绝对不能辜负自己这上天安排的后脑勺……
岳长风心里美啊:“哼哼,我就不信了,打小给他烙印上这个心理暗示,这忠义二字,还不融入他骨子里?”
别说,就因为今天这一番话,后来的魏延,还真的事事以忠义为先,史书上他的名声好的离谱,连后世黑社会拜神,都不再拜关二爷了,改拜魏文长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不过这番话也勾起了黄叙的好奇心:“二叔师父,叙儿后脑勺长的什么骨头?”
小黄叙这话逗得几个大人不禁莞尔,岳长风也装模作样的摸了摸,摇头道:“你太小,后脑勺还没张开呢。”
“哦……”小黄叙郁闷中暗自期盼自己快点长大,好让二叔师父看看自己的后脑勺。
……
既然黄叙的康复的态势很明显,岳长风也着急回家了,无他,想闺女啊。所以,他急切的要完成这次出行后临时决定的附带计划。也就是换点钱,买些东西,最好是能买些……人。
“这是何物!?”典库朝奉对岳长风拿出的物件煞是不解。
“家传宝物,名曰……九天凝脂瓶儿,相传是用来仿制道家仙药的特有器物,可保灵气不散,此物畏火。只是药物以被祖上服用,如今只留下这宝瓶。当然,我也不唬你,这只是个传说,是否真是仙家之物,在下也不知道。只是这宝瓶虽小,可材质却闻所未闻。并且上面的人物文字,在下眼拙实在看不出来。”

什么东西啊?一个纯白色塑料瓶儿,出门在外,岳长风也没带多少东西,在包里翻来翻去。最后选中了这个装口香糖的塑料瓶,反正口香糖也没几块儿了,岳长风嚼了。
那朝奉看了半天,确实觉得这东西有些稀罕,颜色乳白,造型精巧,还画着传神的人物诡异的符号,却非凡品。可是如何估价他也说不准了,毕竟没见过:“非金非玉,这是何物所制?咦?”忽然他皱了皱眉:“这盖子怎么打不开?”
岳长风接过塑料瓶:“相传此物乃灵兽凝脂制成,唯独怕火,烧灼后,会融化。不过你也别惦记着吃掉,灵兽凝脂虽然珍贵,可以并非凡人可以消受的。”接着轻轻一扭儿,重新递给他。
“嗯,精巧如斯……”朝奉沉吟片刻,一抬手:“金一斤。”
岳长风一听,不乐意了,之前已经跟黄忠询问了一下汉朝的货币。黄金一斤兑换的钱币是6500~15000钱,各地物价有些不同,而在荆州,大概是12000钱到15000钱。可是这时候去饭馆吃顿便饭也要20或者30钱,这可是便饭,相当于盒饭的标准。再经过粮食方面和后世的换算对比,这时候的一百钱,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二十块钱。(没有恒定标准,汉代钱币和当今的兑换,大约在100钱换60、40、20几种,鉴于汉末经济崩溃,所以作者选择了最低的兑换率。)
那么,即便是一万五千钱,也不过相当于后世三千块钱。不错,一个破塑料瓶换三千赚大发了。但岳长风不满意,因为按照物以稀为贵的理论,这塑料瓶即便在后世再便宜,到了古代,甭管忽悠与否,它就得属于价值连城的奢侈品!因为其稀有!何况,买个人,至少也要一万钱呢。
“那就算了。”说着岳长风一把抓起塑料瓶就要走。
“慢来慢来,要不你说个价儿。”
岳长风回头看了他一眼,伸出五个手指:“一口价儿,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朝奉这个气啊,你晃个手指算什么?当我傻啊,我才不自己估计呢:“多少?”
“黄金五百斤。”
“成交!”
交易结束后,两兄弟都是力大之人,何况还带着马匹,五百斤金子,轻松带走。而在那朝奉眼里,岳长风分明是不识宝,古人迷信啊:“那画哪是人能画出来的?还有符箓……回头装点酒在里面,说不定能沾点仙气呢。这笨蛋,傻乎乎的贱卖了宝贝。”
……
“云飞,你那瓶子真的是宝贝?”
“是也不是,在我那时代不值钱。可是现在,呵呵,大哥,物以稀为贵嘛。我跟你说实话,就您家里吃饭的碗,到了后世也能卖这个价儿,甚至更高。”
黄忠愕然:“一个饭碗能卖……后世人傻么?”
“呵呵,不是傻,现在不值钱,后世的碗也不值钱。可是过了一千九百多年,世上还能剩下几个汉朝的碗?卖的就是这稀有劲儿,别说是碗了,这时候的任何物件,要是能完整的保存到千年以后,那就值大钱。”
“哦,那你这也是古董喽。”
“差不多,都是稀有的物价嘛。”
两人谈谈走走,在城中寻找卖身为奴的集合所在。
插标卖身者比昨天看到的少多了,只有二十多个,按照黄忠的说法,这种事是一波一波的,赶上逃荒的多,人也就多。可是身强力壮的,或者长的好看的,都是最先被买走的。剩下的,多是老人、男孩子或是身体有残疾的。
也确实如此,这些人中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只有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还是因为不愿意卖了孩子,想要一家人在一起。
“都要了。”
黄忠对岳长风这决定感到满意,这说明二弟心善啊。毕竟很少有人愿意买走老人的,都说敬老,可这是买仆人,不是买爹妈。
总共二十七人,年过五旬的老人十一位,年轻力壮的两个,剩下十四个都是孩童,年纪就没有超过九岁的,男孩儿女孩儿十比四。
那么岳长风连老人都要,是因为心善么?不全是,有一半的原因吧。另外一半,他觉得老人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无用。这还是源自他以前当幼儿园老师时给孩子们讲的一个故事,老人是宝的故事,大意是某个国家不孝敬老人,人老了都被赶走了。可是当拿国家遇到一次大灾难时,确实老人凭着岁月积累来的知识,解救了国家,惊醒了世人。
而岳长风也确实是这么看的,老人,即便是个文盲,但他们也有别人不知道的知识,年龄,也代表了一个知识的积累,越老,对世界的认知就越多。所以在他看来,一位老人的智慧,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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