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她,他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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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
真的好美。
封面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侧躺在一张花纹繁复,充满异国风味的地毯上。她身后是一座壁炉,暖暖的橘红的火正在里面静谧地燃烧着,一切都是静谧的,包括她。
白色的细褶吊带衫,配上同色系的纯棉半长裙,她就这么侧躺着,闭着眼,仿佛在熟睡。
她的脸,在暗暗的火光照耀下,美得不可思议。
她的美,不是嚣张的,具有侵略性的,而是一种淡淡的,清雅的,渐渐渗入人心,难以忘怀。
我听见心里咯噔一声。
完了,这次彻底败了。
“你认识她吗?”我听见自己喃喃问道。
“她?当然认识。”
“她是谁?”
“她是……”周墨色停下来,摸摸下巴,眼睛一转:“你先告诉我,你和我大哥究竟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无奈地开始了第N次的解释。
周墨色脸上写满不信:“这么多年来,我大哥只带过你一个女人回家,还说没关系?当我傻啊。”
不好意思,就是认为你傻才来问你的。
我想了想,管他的,反正庄昏晓也知道了,不告诉他,反而离间兄弟情谊。
“你大哥之所以不带女人回家,是因为,他,不,喜,欢,女,人。”
“什么?!”周墨色惊得张大嘴,完全忘记形象:“他是同性恋?!”
我颌首承认,顺便到饮水机前倒杯水来喝。
周墨色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过了好一会,终于恍然大悟:“难怪他小时候总爱趁我洗澡时进浴室。”
我一口水差点呛住。
怎么会遇上这种人家呢。
“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了吧。”我问。
周墨色恢复过来,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往上翘了45度——这个表情太熟悉,我在他两个哥哥脸上都见过,并且命名为:奸笑。
果然,“大哥今早就给我打过招呼,说不能告诉你的。”周墨色这么说。
反将一军?!就这么被他把柳半夏的秘密给套走了,我气得差点吐血。
果然不能轻敌。
他们一家,全是豺狼虎豹,魑魅魍魉。
周墨色看见我这幅样子,更是乐得不行,马上火上浇油,趋近身子,神秘地透露道:“这个女孩,对昏晓而言,可谓是刻骨铭心……一辈子都忘不了呢。”
我额角青筋开始爆现。
这时,周墨色看看手表,拍了下头:“糟糕,差点忘记还有个会议,宝贝,我先走了。”
我问道:“这个会议很重要吗?”
“当然,”他边对着镜子整理领带,边偷笑道:“不然我还想留在这里多看看你的脸色呢。”
“是吗?”我微微一笑:“对了,你这里有替换的裤子吗?”
“替换的裤子,没有,你要来干嘛?”他不在意。
“没有,那真是太好不过了。”我慢慢地走到饮水机前,慢慢地将手中的杯子接满水,慢慢地转身,慢慢地说道:“而且,不是我要,是你要。”
说完,我便将整杯水向他裤裆泼去,成功地在那个敏感部位上画了一个完美的圈,足够引起人各种猜疑。
“啊!”
周墨色大叫一声,门外开小差的秘书以为发生命案,忙进来查看,可一见老板狼狈模样,顿时怔住了。
我对那小秘叹口气:“压力性尿失禁,不太好治啊。妹妹,你去通知下开会的人,把你们老板的情况说明一下,让他们通融通融,快去吧。”
那妹妹先是呆站着,听我这么一说,马上如梦初醒,答应一声便迅速往会议室跑去。
“不准说!快回来!”周墨色慌了神,赶紧拔腿去追。
我看着他的背影,嘴角上扬45度。
宁愿得罪魔鬼,也别惹到女人。
周墨色,记住这句至理明言吧。
虽然报复回来了,但我没什么开心的感觉。
周墨色的话一直萦绕在耳际。
那个女孩,庄昏晓一辈子都忘不了。
一辈子。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值得记住一辈子。
我懒懒地趴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杂志封面,渐渐的,那些黯黯的华丽的色彩活了起来,徐徐旋转,我脑子混沌起来。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高跟鞋的的声音,脚步轻盈而自信。
在庄昏晓家门前,声音消失。
我一个激灵,难道是她?马上冲到庄昏晓家,猛地推开门,顿时呆成座石像--那个封面美女来了,并且,还被庄昏晓搂在怀里。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火冒三丈,冲上前去想拉开他们,结果反被庄昏晓推开,踉跄着倒退三步。
“莞尔。”庄昏晓环过那美女的肩膀,对我介绍道:“自从12年前,她为杂志拍摄封面那天起,我就爱上了她。她是我的初恋,可因为种种误会,我们分手了。我一直都很沮丧,后来遇见了你,决定破罐子破摔,将就吧。可是老天有眼,她回来了,这次我们不会再分开,所以,只有牺牲你了。”

我觉得世界瞬间天昏地暗。
炮灰女配,我成了炮灰女配!
“昏晓,你怎么能让她走?”那美女阻止。
我眼睛一亮,事情有转圜了,难道美女良心不安,愿意自动离开?
谁知美女继续说道:“你忘了,我们家厨师昨天刚辞职,不如就让她来做工吧。”
庄昏晓点点头:“有道理。”
欺人太甚,我气得血突突地直往脑门上冲,大吼道:“我不干!”
庄昏晓无所谓地耸耸肩,然后拿出一叠钱扔在我身上:“这是分手费,以后别再来找我。”
沐浴在一阵钱雨中,看着他们俩相携而去,我泣不成声。
哭了半天,觉得有钱不拿实在是傻,便蹲下来,想一张张捡起。
但待看清地上的钱,我又忍不住哭了。
庄昏晓,你不厚道,这些钱居然只是10元面值的!
哭着哭着,我就醒了。
睁眼,发现天已大亮。
原来是梦。
可是……太像真的了。
我撑起身子,惘惘地坐着。
还没等想出个所以然来,“乓”的一声,门被推开。
“祝莞尔,快起床给我做饭。”如往常一样,庄昏晓探进头来,喊了一声,又把门关上。
我直直地看着床前的镜子,里面那个女人,衣着不整,头发蓬乱,可是,一双眼睛,却很是晶亮,满载着阴谋。
给你做饭。
好,以后,我就“好好”给你做饭。
“好淡。”——第一天,他这么说。
“好咸。”——第二天,他这么说。
“好辣。”——第三天,他这么说。
“好酸。”——第四天,他这么说。
“好……痛。”——终于,在第N天,庄昏晓吃下我放了点巴豆的红烧肉后,说了这句话,然后,他冲进了厕所。
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巴豆的后遗症,出来之后,他的脸色有些发青,缓缓指出:“你是故意的。”
“怎么会?”我将碗筷收起,拿到厨房中,开水,倒洗涤精,洗刷。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人都有失手的时候,这些天是我厨艺的低潮期--至于原因,你是再清楚不过。”
洗碗槽中,碗碟在白色泡沫里浮浮沉沉,就像是隐隐约约的真相,滑不溜手,让人不快。
我一直等着。
可庄昏晓没有接话。
他知道我想知道什么。
可他选择隐瞒。
可恶的男人!
我将手套除下,一摔,然后奔到卧室,拿出那本杂志,指着封面上那个睡美人问道:“说,她是谁?!”
一看见那本杂志,庄昏晓悚然变色,二话不说,立马伸手来夺。
还好我眼明手快,将杂志死死护在怀里。
“祝莞尔,快点给我,听见没!”
“不行,除非你先告诉我她是谁!”
我始终拽着那本杂志,不肯松手,最后庄昏晓有点恼了,将声音提高:“这和你无关!”
闻言,我忽然想起前些天那个梦,在里面,我也是无关紧要的人--对于他和她而言。
梦里现实,新仇旧恨,我也无暇分辨,只觉胸中一口浊气上升,牙齿痒痒的,于是,低头,张嘴,瞄准他的手,狠狠一咬。
“啊!”庄昏晓吃痛,我趁着他松手的当,退到墙边,双手举起杂志,威胁道:“不要过来,不然我把她给撕了!”
可毫无用处,庄昏晓眼睛都没眨一下,继续向我走来。
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一狠心,双手前后一扭动,杂志撕开了一道小口子。
随着那“刷”的一声,庄昏晓也在我跟前停住。
虽然表情镇定,但我心里却像敲鼓一样,砰砰乱跳。
我真的做了。
我撕了庄昏晓的她。
完了,他会生气吗?会打我吗?我该怎么还击?踢他膝盖还是踹他家小庄?
没时间多想,庄昏晓打破沉默,忽然一把夺过杂志,然后——彻底地将封面撕成两半。
我的坐骨神经,脊髓神经,滑车神经,三叉神经,迷走神经,舌下神经,总而言之,各种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庄昏晓双手撑在墙上,将我围在中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隔了很久,终于说道:“今后,我不想这本杂志再出现在我面前。”
然后,他走了出去。
我沿着墙壁慢慢滑下,蹲在地上,看着那个支离破碎的女孩,心里静极了。
庄昏晓恨她。
这样浓的恨,需要异常烈的爱。
也就是说——
庄昏晓,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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